生命的探问:弗兰克尔谈生命的意义与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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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意义的来源

维克多·E.弗兰克尔的一项伟大成就是为我们展示了赋予生命意义的事物或思想的来源。如今,越来越多的人认为物质丰富本身是一件无意义的事情,这个念头不断地驱使他们寻求不同的精神寄托以及人生意义。弗兰克尔提出“快乐本身并不能为生命提供意义……幸福不应也不能成为人生的目标,追求生命的意义才是人生的目的”。由此,弗兰克尔逐步发展出他最重要的思想,同时也是存在哲学的核心——问题将不再是“我期待生命中的什么”,而应变为“生命期待我的什么”。弗兰克尔的观点是,生命不断在向我们发问,我们需要给出答案,只有当我们能够回答这些问题时,我们才有可能实现生命的价值与意义。

维克多·E.弗兰克尔将对他人的关注以及对美好事物的体验(包括感受自然)称为“积极行为”(das tätige Handeln);同时,他又将积极行为视为我们回答生命的问题的一种方式。而被剥夺了拥有“积极行为”可能性的人也能获得被爱的体验,因此,人类也可以“站在‘积极行为’的反面,以消极的方式接受世界,赋予自我生命的意义”。

在对于生命意义潜在来源的思考方面,弗兰克尔将自己的读者带到了一个很深的层次:一个人被施加的无法弥补的痛苦也可能成为生命意义的来源,人类对痛苦的看法同样是有意义的。他认为:“疾病或死亡所产生的意义不会受外在的挫折与失败的影响。”弗兰克尔讲求“内在成就”,即他认为在人类的生命意义中,有很大的组成部分来自对“我们应如何面对自己的命运”的思考和行动。

这一观点演变为当今具有高度现实意义的问题,即创伤研究。在患有疾病或经受创伤的人接受了来自社会的充分支持与心理治疗后,这些创伤不仅会给患者带来负担和压力,也会使患者经历“创伤后成长”。人的灵魂至少可以在一定程度或一定范围内通过遭受的痛苦得到加强。因此,弗兰克尔曾说:“痛苦是否具有意义取决于人类,或者说仅仅取决于经受痛苦的那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