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铜量一,重今曹平三斤十二两。其文云:“律石衡兰奉蚀二字 。容六斗,始建国元年正月癸酉朔日制。”共二十二字。向藏桐乡汪砚畦家,今不知所归。又见长白斌少仆家亦有铜量一具,容米四斗许,亦是汉物。《说文》“毇”字许委切 。注云:“米一斛舂为八斗。”又云:“米一斛舂为九斗。”据此,则量有大小不同,非若今之定以五斗为一斛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