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上操其名,以责其实,臣守其业,以效其功。言不得过其实,行不得逾其法。
【译文】君主掌握群臣官职的标准,以此来考察他们的实际表现;臣子们对本职工作尽职尽责,以功绩为君主效力。他们的言论不得超过实际表现,行动不得超出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