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上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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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苹果心情

前去看了约翰·欧文根据自己的小说改编剧本并获得奥斯卡编剧奖的电影《苹果酒屋法则》(The Cider House Rules)。效果非常好,难能可贵。原作不但长得不得了,而且许多部分有说教意味,多少有些忍无可忍。但影片把那种理胜于情的部分剪掉了,气氛恰到好处。当然,欧文小说的最大魅力,不管怎么说都在于其长度和不厌其烦,这方面倒是有点儿那个。

尽管如此,从司各特·菲茨杰拉德到福克纳、卡波蒂[8],从钱德勒[9]一直到雷蒙德·卡佛[10],许许多多一流实力派作家都曾向好莱坞发起冲击,而获得奥斯卡编剧奖的,约翰·欧文是头一个。或者莫如说,同电影发生关系而多少留下可喜成果的作家,以前几乎一个也没有。颠覆这一噩运无论如何我都认为是一件了不起的事。谢天谢地!

这么着,《苹果酒屋法则》作为电影本身诚然津津有味,不过说实话,看电影过程中我一直馋苹果来着。毕竟舞台是苹果园,影片上出现很多很多看上去极可口的苹果。一旦动了馋念,就馋得险些流口水。那么想吃苹果实在是久违的事了。喜欢吃苹果的人(我觉得没有坏人)务请一看。

一般说来,苹果我喜欢酸酸硬硬的。所以,在日本我常吃“红玉”,在波士顿尽吃Mclntosh[11]。Mclntosh(日本名叫“旭日”)是最便宜的一种苹果,超市里一大袋才卖几美元。买回来每天吃个没完没了。或者削了皮同西芹一起做色拉吃。这样,一想起波士顿时代,Mclntosh那深红色紧绷绷的身姿就倏然浮上脑海。

虽说不是因为这层关系,但我确实一直对Macintosh电脑爱不释手。顺便说一句,作为水果的苹果写作Mclntosh,作为电脑的苹果(Apple)写作Macintosh,因商标关系拼法略有不同。早上起来,从厨房拿一个苹果走去书房,轻轻按一下带有苹果标记的“Apple”键,在黎明的天光中等待显示屏做好准备。这时间里啃着红红酸酸的苹果。心想好了今天也要加油写小说!这样的生活持续了很久。我倒绝对不是讨厌Windows,但眼下还不打算改换门庭——毕竟Windows不带苹果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