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民事裁判文书法律事实叙述
民事裁判文书法律事实叙述部分即经审理查明部分。该部分的制作内容是根据法院认定的证据的内容,完整叙述法院认定的法律事实。制作目的是为法律适用提供事实根据。
一、法律事实的叙述位置
按照与证据的相互关系,认定的法律事实在事实部分中的叙述位置有四种类型:
(一)叙事式
是指在展示诉讼证据之前先完整叙述法院认定的法律事实。
结构为:
经审理查明:……
上述事实,有下列证据证明:……
叙事式宜适用于当事人对事实争议不大,法院对诉讼证据的展示较为简単的案件。
(二)论证式
是指在展示诉讼证据之后再完整叙述法院认定的法律事实。
结构为:
基于上述证据,本院认定法律事实如下:……
论证式宜适用于当事人对事实争议较大,法院对诉讼证据的展示较为复杂的案件。
(三)省略式
是指在诉讼主张后省略法院认定的法律事实和诉讼证据。
结构为:
原告×××诉称:(概述原告所主张的事实和理由以及具体的诉讼请求)
被告×××承认原告在本案中所主张的事实,但(写明被告对法律适用、责任承担的意见)。
本院认为,被告×××承认原告在本案中主张的事实。对原告×××主张的事实本院予以确认。(写明对责任承担和法律适用部分的理由)……
省略式宜适用于当事人对法律事实没有争议的案件。
(四)焦点式
即直接认定式+分析认定式,是指首先对当事人无争议的法律事实直接集中认定,然后对当事人有争议的法律事实通过分析诉讼证据逐项分别认定。
结构为:
当事人对以下事实无争议,本院直接予以认定:
……
上述事实,有下列证据证明:……(对于该证据部分,也可以省略)当事人对以下事实有争议,本院通过分析证据逐项分别认定:
一、关于……事实
原告主张,……被告主张,……第三人主张,……原告出示了下列证据,……被告出示了下列证据,……第三人出示了下列证据,……原告对证据的质证意见为:……被告对证据的质证意见为:……第三人对证据的质证意见为:……本院认为,……认定,……
二、关于……事实
原告主张,……被告主张,……第三人主张,……原告出示了下列证据,……被告出示了下列证据,……第三人出示了下列证据,……原告对证据的质证意见为:……被告对证据的质证意见为:……第三人对证据的质证意见为:……本院认为,……认定,……
三、关于……事实
原告主张,……被告主张,……第三人主张,……原告出示了下列证据,……被告出示了下列证据,……第三人出示了下列证据,……原告对证据的质证意见为:……被告对证据的质证意见为:……第三人对证据的质证意见为:……本院认为,……认定,……
焦点式法律事实叙述在结构上最为复杂,以下举一名誉权案实例说明:
本案经公开开庭审理,原、被告对下列事实无异议,本院予以确认:
2001年1月被告某某杂志社在其编辑出版的2001年第1期杂志上刊登了吴某的署名文章《各有所愿上“公堂”,这对母女难解“金钱分配率”——对上海一起家庭财产纠纷的庭外调查》(以下简称《吴文》)……
本院就双方所争议的部分经对双方提供的相应证据进行质证后,现查明如下:
一、关于《吴文》所描述的人物、事件是否确指原告的争议。
被告认为,《吴文》不是以原告作为特定人物进行描写的。……
原告则认为,《吴文》涉及的特定环境、特定事件,均与原告所处的环境、经历相同。描写的就是原告及家人。原告据此举证:1.……2.……3.……4.……5.……6.……证据1至3证明……证据4至6证明……
被告对原告提供的证据真实性表示无异议,但认为与系争文章无关联性。
本院认为,……
二、关于《吴文》内容是否属实,有无侵害原告名誉的争议。
原告认为,……据此举证:1.……2.……该组证据原告系为证明……
被告对《吴文》内容的真实性未提供证据。对原告提供的二份证据认为系复印件,不予认可。
本院认为,……
三、关于《吴文》侵害原告名誉权,造成原告经济损失的争议。
原告认为,……据此举证:1.……2.……被告对上述证据不予认可,认为律师收费违反有关规定。
本院认为,……
焦点式宜适用于当事人对部分事实争议较大,且如何认定这些争议事实对于案件的法律适用影响较大,需要通过对诉讼证据的详尽分析认定事实的案件。
焦点式的重心在于对当事人有争议的事实通过分析证据逐项分别认定,这可以改变事实论证不力的情况。但是焦点式可能产生两大问题,一是对有争议事实的认定相对分散,认定事实部分显得支离破碎,不够连贯完整;二是事实争议和法律争议分辨有一定难度,容易在事实部分即对法律争议作出分析判断,从而造成层次不清。
在一般情况下,使用叙事式或论证式为宜。在特殊情况下,可以考虑使用省略式或焦点式。
二、法律事实的叙述原则
法律事实的叙述应当遵循以下四项原则:
(一)来源合法
法律事实的合法来源包括三个方面:
(1)诉讼主张归纳部分中,当事人陈述一致的事实,即无争议的事实。
(2)诉讼证据展示部分中,依照肯定单一证据证明力的认证规则,被认定具有证明力证据的内容。
(3)诉讼证据展示部分中,依照比较多个证据证明力大小的认证规则,被认定证明力较大证据的内容。
(二)内容完整
法律事实的叙述内容应当包括:
当事人之间民事法律关系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内容,产生纠纷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情节和后果。
(三)层次分明
法律事实的叙述顺序,应当兼顾以下几个方面:
(1)按照法律事实发展的时间顺序。
(2)按照法律事实的性质:先人身关系,后财产关系;先合同内容,后合同履行;先侵权行为,后损害后果。
(3)按照法律事实对于法律适用的影响程度:先主体事实,后枝节事实;先当事人之间,后与案外人之间。
(四)重点突出
法律事实的叙述,应当重点突出,详略得当。
对于当事人有争议或对法律适用影响较大的法律事实,应当详细叙述;对于当事人无争议并对法律适用影响较小的法律事实,应当简单叙述。
三、法律事实的叙述要点
几类常见民事案件法律事实的叙述要点如下:
(一)离婚案件
1.婚姻人身关系
(1)再婚情况。写明“原告系再婚”、“被告系再婚”或“原、被告均系再婚”。初婚的不必写明。
(2)婚姻基础。写明“原、被告原系××关系,××××年××月恋爱”,“原、被告于××××年××月自行相识恋爱”或“原、被告于××××年××月经人介绍相识恋爱”;有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违反婚姻自由的行为的,对于该违反婚姻自由的内容应具体展开。
(3)婚姻经过。写明“原、被告于××××年××月登记结婚”。结婚时间较短的可以同时写明订婚时间、举行结婚仪式时间、共同生活时间。未共同生活的,写明“未共同生活”。
(4)子女情况。写明是否生育子女或者子女的生育、收养、形成抚养关系的时间和子女的性别、姓名等。例如,“未生育子女”,“原、被告于×××× 年××月生育一子取名×××”,“原、被告于婚后共同收养一女×××(×× ××年××月生)”或“婚后,原、被告及被告与前妻所生之子×××(×× ××年××月生)共同生活”。子女未成年而原、被告分居的,写明抚养情况,例如,“×××随原告×××共同生活”。子女已成年且能够独立生活的,可以概括写明,例如,“原、被告生育一子二女均已独立生活”。
(5)婚后感情。写明“原、被告婚后感情较好”“原、被告婚后感情一般”“原、被告婚初感情尚可”等情形。有法定离婚情形的,写明“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或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或“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内容应具体展开。
(6)特殊离婚理由。有特殊离婚理由的,写明“被告被宣告失踪”“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等,内容应具体展开。
2.婚姻财产关系
(1)夫妻共同所有财产。写明夫妻共同财产的名称、数量和金额,不动产和动产分类写明,不动产同时写明户名,动产同时写明所在地。有争议的共同财产,写明“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的来源情况,内容应具体展开。
(2)夫妻一方财产。写明夫妻一方财产的名称、数量和金额,不动产和动产分类写明,不动产同时写明户名,动产同时写明所在地。同时写明“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或“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内容应具体展开。
(3)财产约定情况。有约定的,写明约定的形式和内容,例如,“原、被告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原、被告口头约定,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共同所有”。
(4)债务情况。写明债的主体、客体和内容,例如,“被告×××于×× ××年××月为购房向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支行借款20万元”。
(二)继承案件
1.被继承人死亡时间和死亡原因
(1)死亡时间。自然死亡的,写明“被继承人×××于××××年××月死亡”;宣告死亡的,写明“被继承人×××于××××年××月被宣告死亡”。
(2)死亡原因。与继承人、当事人有关的必须写明,例如,“被继承人× ××系被×××故意杀害致死”。无关的可以不写明。
2.继承人
(1)第一顺序继承人。写明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的姓名和死亡时间,例如,“被继承人×××系×××与×××之子,被继承人×××与×××结婚后生育×××、×××、×××,×××于××××年××月死亡”。被继承人父母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父母情况可以省略。被继承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均在世的,不写死亡时间。
(2)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婚。写明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的夫妻关系和尽赡养义务情况,例如,“×××之妻×××在×××死亡后,一直赡养被继承人×××”。
(3)代位继承人。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写明代位继承人的姓名及与被代位人的关系,例如,“×××死亡时,留有一子×××和一女×××”。
(4)第二顺序继承人。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和代位继承人的,写明被继承人死亡时尚在世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姓名,例如,“被继承人×××死亡时其弟×××在世”。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先于被继承人去世的,不必写明。
(5)转继承人。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继承前死亡的,写明继承人的死亡时间及其继承人,例如,“×××于××××年××月死亡,其第一顺序继承人有妻子×××、儿子×××和母亲×××”。
(6)可分享遗产人。写明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和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例如,“×××系被继承人×××侄子,其父母去世后由被继承人×××抚养”。
3.遗产
(1)不动产。写明房屋处所及其所有份额,例如,“被继承人×××死亡时对上海市××路××号××室房屋享有1/2所有权”。
(2)动产。写明名称、种类、数量等,例如,“被继承人死亡时留有银行存款×万元”。
4.税款和债务
(1)税款。写明税种和金额,例如,“被继承人生前所得×万元尚未缴纳个人所得税”。
(2)债务。写明债权人和债务内容,例如,“被继承人生前向×××借款×万元尚未归还”。
5.遗嘱
(1)是否立遗嘱和立遗嘱时间、遗嘱形式。未立遗嘱的,写明“未立有遗嘱”。立遗嘱的,写明立遗嘱时间和遗嘱形式,例如,“×××于××××年××月立有××遗嘱一份”。最后的“××”为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和口头五种遗嘱形式之一。有见证人的,还应写明“由×××和×××作为见证人”。
(2)遗嘱内容。写明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和遗嘱处分的个人财产,例如:“遗嘱内容为:被继承人×××死亡后,其对上海市××路××号××室房屋享有的1/2所有权由×××继承,银行存款×万元由×××受遗赠”。
(三)合同案件
1.合同签订时间、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应写明,合同签订地点在与管辖等有关时应写明。
2.合同主要内容
写明合同的主要内容,主要是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的期限、地点、方式和违约责任等。不必把合同的所有条款都写上,而应把与争议有关的条款写明,没有争议的条款可不写。
3.合同履行情况
对于当事人已履行合同且无争议的,只要概括写明即可;对于当事人对履行合同情况有争议的,应交代得具体一些。
4.产生纠纷的原因、经过和后果
对于原因和后果写得清楚一些,经过可以简要一些。
5.担保情况
写明担保种类、担保人、担保物、担保期限等情况。
(四)侵权行为案件
1.侵权人与被侵权人的关系
对于邻居、同事、同学等背景情况在必要时应作交代,例如,“原、被告系同班同学”。
2.侵权时间、地点
(1)时间。写明“年”“月”“日”“时”“分”,例如,“××××年×× 月××日上午10时30分许”。
(2)地点。写明“市”、“路”、“号”、“室”或单位地址,例如,“在××市××路××号××中学操场上”。
3.侵权行为。写明经过及情节,例如,“原、被告参加足球比赛,原告为守门员,被告为对方球员。被告射门时足球击中原告右眼”。
4.损害后果。写明人身健康方面的损害、财产方面的损害、人身精神方面的损害以及权利行使方面的损害,例如:“经送医院诊断,原告右眼挫伤积血,前后治疗共用去医疗费1500元。原告父母来沪护理原告用去交通费500元,损失误工费700元。原告受伤后该学期未再上课,并留了一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