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因不知抵押房产登记时需要什么材料,多次往返一波三折
案例背景
张伟和刘大海是大学同学,在大学时,二人曾经一起参加过学校举办的创业大赛并且获得了二等奖的好成绩。毕业以后,张伟回了老家,父亲帮其找了一份稳定的工作,并为张伟买了房子。刘大海也回到了老家发展,找了一份销售员的工作。但是二人对于自己目前的工作并不满意,都想着尽快跳槽,可是又苦于没有去处。后来,在一次同学聚会上,张伟见到了刘大海,二人说起了彼此的现状,表示对自己现在的工作都不满意,张伟建议二人能像在大学时那样,再次联手创业,刘大海当即表示同意。
二人经过商量以后,决定一起开一家网络公司。但是由于手上没有足够的资金,于是二人到处借款。老同学何佳伟知道此事后,很钦佩二人的创业精神,决定借给张伟和刘大海五十万元,但是需要有抵押。于是,张伟就决定把自己的那套房子拿出来做抵押。张伟和对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签订完合同以后,张伟和何佳伟一同去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抵押手续。由于张伟和何佳伟都比较忙,所以约定一个合适的时间也不太容易,但是为了尽快办完这件事,二人还是从百忙中抽出了半天的空闲去办理手续。谁料,工作人员审查后告知二人所带的材料不齐,并告知了二人应该带哪些材料。二人只得回去重新准备,后来,二人又抽出工作时间去办理登记,可是到了以后却被告知其手续不符合法定形式。张伟和何佳伟一边懊恼一边抱怨,都是自己不懂法,办个手续也这么一波三折。
律师分析
本案是关于办理房屋抵押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的问题。在申请人签订房产抵押合同以后,需要到当地的登记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而在进行登记时需要依法提交许多材料,只有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才能依法进行登记。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一)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二)抵押登记申请书;(三)抵押合同;(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五)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六)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七)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据此,他们办理抵押登记须依法提交上述材料。而且上述这些材料一般会在当地登记机构的门户网站或者信息平台进行公示,申请人在进行登记之前应该仔细查阅相关的事宜。可是在本案中,张伟和何佳伟二人都不懂法,也不知提前准备和登录网站查询,因此导致多次往返于家和登记机构,办理个简单的抵押手续如此一波三折。
温馨提示
在此要提醒大家,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需要交验多种材料,且这些材料必须符合法定形式才能进行登记。在各个地区不动产登记机构的门户网站或者信息平台上都会有关于办理不动产登记所需要提交的材料。为了避免耽误时间,在办理登记前一定要仔细阅读相关规定,切勿像本案中的当事人一样,因为不懂法,办理一个简单的手续就如此一波三折。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第三十二条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
(一)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二)抵押登记申请书;
(三)抵押合同;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五)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六)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七)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