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统领 全域响应:生态文明建设的“宜丰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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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语:绿色GDP的崛起

污染治理不是一项简单的政策执行工作,而是需要将其融入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对于大多数中西部地方政府而言,地方财政一方面依靠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另一方面也要依靠内生经济能力。这其中,工业是地方发展的核心力量。因此,地方政府需要做到污染治理和经济发展之间的平衡。在开展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工作的过程中,既要符合国家生态建设的总体方向,也不能忽略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政府和企业之间是互利共存的关系,政府既要保护环境,同时也要保护企业,扶持企业做大做强。正如宜丰县一位部门领导指出的,“当企业做大做强之后,才具有处理污染问题的能力。事实上,企业总是会有污染,但是关键是有能力去处理”。

那么,地方政府如何处理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关系呢?宜丰县在开展生态环境建设时,实行的是“降成本、暖服务”的措施。一方面,地方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坚决贯彻国家的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在政策允许的空间内给予企业缓冲空间;另一方面,地方政府也积极地为企业提供各种服务,支持企业适应环保要求,加快转型升级。在宜丰县,企业的成本提上来了,政府的服务也要提上来,相关部门积极协助企业度过转型期。地方政府需懂得站在企业的立场上考虑问题,当企业出现问题时,就问题而解决问题,而不是“一锅乱炖”。

产业发展对于地方政府而言,不仅具有经济意义,还具有社会意义和治理意义。经济意义包括两个层面,一是指GDP的增长,二是指地方财政能力的提升。一个地区若缺乏产业,就会缺乏内生经济能力,缺乏公共产品的自主供给能力。社会意义则指产业发展所创造的就业机会,以及因就业所带来的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治理意义是指政府在产业发展过程中进行关系调整和资源供给。产业发达程度不同,地方的经济、社会和治理特征存在明显的差别。宜丰县属于产业发展中地区,面临着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的双重挑战。生态环境政策很容易影响地方经济发展,进而影响社会形态及治理结构。

从总体上来看,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利国利民的事业。对于经济薄弱地区而言,工业发展中的生态文明建设,在短时间内会影响企业发展,甚至可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然而,单纯以环境为代价的经济发展终究不可持续,必须转变发展观念与发展模式。宜丰县将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挑战变为机遇:一是借机治理了环境污染痼疾;二是重新调整和明确了产业发展结构;三是重新梳理了政企关系和部门关系,以短时间的发展阵痛换取长远的可持续发展。

从工业污染的治理成效来看,宜丰县解决了水、土和大气的污染问题。一是对企业下达减排指标,治理河道沟渠,建设排污管道设施,逐步解决了水体污染问题,彻底消灭了四类水、五类水和劣五类水,保证水质均在三类水及以上。二是采取土壤修复措施,监控土壤污染行为,遏制了土壤污染问题。三是采取减少污染物排放,严控高耗能、高污染产能,采取清洁生产等措施,使得空气质量持续好转,宜丰县的空气质量目前为二级以上。

从产业结构的角度来看,宜丰县立足本地的资源优势和工业基础,明确了“3+1”的产业结构,分别对应当地的矿产资源、竹木资源、水资源和旅游资源。这一结构体系区别于前期的产业体系,逐步改变了散乱污企业和园区企业粗放发展的局面。一是形成产业集群,使得发展方向更加明确,用力更加集中,集中依托当地优势资源进行产业发展。二是逐步建立起产业互动链,互动链包括上下游关系和资源转换关系,前者是指不同企业在产业环节上连接起来,后者是指一些企业的废料变为另一些企业的原材料。

从政企关系和部门关系的角度来看,生态文明建设使得政企关系和部门关系更加紧密。由于当地大多数企业以前的发展都属于粗放型发展,在环保压力下企业很脆弱,发展艰难,而地方政府又高度依赖企业所带来的税收,可以说,生态环境建设使得企业和政府捆绑在同一条船上,二者共命运。因此,政府为了地区发展会在压力之下为企业提供更多的服务,而企业自身为了生存也更加依赖政府的引导和保护,政府和企业的关系,基本是“围墙外的归政府,围墙内的归企业”。部门关系同样如此,因生态文明建设是地区发展的第一要务,是县域范围内各个部门和全体干部的共同责任,每个部门都涉及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因此,在服务企业过程中,不同部门之间相互合作,冲破部门壁垒,而不是各自为政,由此建立起了相互协作的友好型关系。

宜丰县的产业发展在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之下,从粗放型的经济GDP逐渐过渡到生态发展视野下的绿色GDP,这一产业模式的转型,虽然会存在短暂的阵痛期,但是有利于地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使得地区发展后劲十足,而且有利于子孙后代。可以说,宜丰县在生态文明建设上交出了一份让人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