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资收入分配改革与发展(1978~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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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发展历程

第一章 以恢复按劳分配为主要目标的改革探索阶段(1978~1992年)

改革开放前,我国机关、事业单位、企业长期实行以结构工资为主的统一工资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调整由国家统一管理,存在“低”“平”“乱”“死”等问题,平均主义、“大锅饭”现象普遍,严重抑制了企业和职工积极性。改革开放初期,首先在思想领域突破极“左”思想的禁锢,重新确立了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原则,通过分期分批调整职工工资、改善职工生活,同时恢复和发展计件工资和奖励制度,激发职工积极性,增强企业活力。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特别是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为根本解决“企业吃国家大锅饭、职工吃企业大锅饭”的问题,国家对国营企业实行了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浮动政策,允许企业在核定工资总额范围内自主决定工资调整和分配;并逐步建立与工资相关的税收制度,运用经济手段而不是行政手段来管理企业工资,开启企业工资改革新局面,逐步形成在中央统一决策下的工资分级管理体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则进行了结构工资制度改革,实现了与企业工资制度相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