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师德首重“明辨之”
从朱熹开始,人们一般将“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视为“师德”之重要范畴。“笃行”,与另外四个步骤合起来看,即强调身体力行,将理论与实际相联系,是一个突出把所思所得“外化于行”的过程。然而,“笃行”之前须有一个扎实有效的“学问思辨”的过渡。其中,“明辨之”又最为关键。
须知,“学问思辨”与“身体力行”之间并不是一个单向前进的顺序,还常常伴随反向促进、循环递进的情形。一方面,学以致用;另一方面,学用相长,用以促学,学无止境。这种良性循环,前提是“博学之”,即现在我们经常提倡的“学习型人生”和“终身学习”,重点在“明辨之”。
“明辨”,就是明晰地辨认我们所学的知识、我们思考的内涵,明确其到底属于哪个方面。如知识有历史的,有天文的;按科别而言又有理科、工科与文科之分;从德行上来讲还有真的、善的、美的,也有假的、恶的、丑的。我们对于所学知识当然就得进行明确的分辨,弄清何为主,何为次,何为阴,何为阳。我们通过细致的辨认才能把我们所学内容进行有序排列,也使我们的心灵更加有次序。陶行知在《我们对于新学制草案应持之态度》中说:“我们对于国外学制的经验,应该明辨择善,决不可舍己从人,轻于吸收。”[4]这只是一个案例。学问越辨越明,不辨而所谓“博学”就会鱼龙混杂,真伪难辨,良莠不分,学无益处。
如何“明辨之”?无非以下两条。
第一,认真学习师德理论,树立人民教师道德的理论人格。有了它,才能辨别善恶和是非,才能在自己思想领域里战胜那些错误的、落后的道德观念。一方面,我们应不断从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相关系列讲话中汲取精神营养,提高认识,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远大的社会理想;另一方面,学习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以优秀人物为榜样,取长补短,进而不断升华自己的师德境界。要像古人说的那样,见贤思齐,见不贤而内自省,这样就一定会有益于师德品质的养成。
第二,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也是道德修养的基础,应勇于实践。马克思主义认为,人们只有在改造客观世界的过程中才能更好地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在实践中进行教师道德修养,是教师修养的根本办法。事实证明,教师只有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在处理师生之间、教师之间、教师与家长及教师与社会其他成员之间的关系中,才能更好地认识到自己行为的是非善恶,才能培养自己良好的师德品质。如果只是“闭门造车”“坐而论道”,那么教师道德修养就永远是一句空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