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论丛(2019年第2辑/总第24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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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区块链并非无政府主义

关于区块链是无政府主义的看法,比较活跃。这样的看法不仅频繁见诸网络和自媒体,而且在相当专业的著述中也出现过。例如有人指出:“人类社会有史以来的任何具有革命性的发明创造,基本都是由具有强烈价值观的人搞出来的。没有强烈的价值观的驱使,人们就不可能会去颠覆旧世界。毋庸讳言,区块链技术确实是由一群具有强烈无政府主义价值观的技术极客们创造出来的。人类社会几千年来无政府主义者的任何尝试都以失败告终,这一次,技术极客们希望利用区块链技术,在网络空间、虚拟社会里建立一个去中心化的自治社区。”[2]这是一种错误的认识,不符合事实,而且对于区块链的健康发展是不利的。首先,人类历史上许多重大发明,不一定是“具有强烈价值观的人搞出来的”,对于科学技术的兴趣爱好很可能是主要动力。搞出来以后,价值取向也可能是两面的。其次,区块链技术的创造者,虽然有可能是“具有强烈价值观的人”,而且的确体现出浓厚的价值理性的色彩,但区块链是不是由“一群具有强烈无政府主义价值观的技术极客创造出来的”,要有根据。如何评价无政府主义,是另一个问题,关键是,创造者是否有这样的主张是要拿出依据的。如果说,区块链技术创造出来以后表现出去机构化或无政府主义的价值取向,那是后面的人总结出来的,不能硬性地安在创造者头上。尤其是,区块链技术的去中心化,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历史上或政治思想史上的无政府主义,依然是个问题,需要认真辨析。“在网络空间、虚拟社会里建立一个去中心化的自治社区”,并不能等同于搞无政府主义。

我们认为,区块链技术不是无政府主义的。无论是创造者的价值追求,还是在发展过程中体现出来的应用功能和价值取向,都不能等同于无政府主义。

区块链所形成的是社群,而不是社区。“链群是垂直、混合、水平交叉的公链集群,每条公链都是通证经济体。社群跟社区有很大的区别,这是两个平行世界,互联网的玩法是玩社区,区块链的玩法是玩社群。”[3]社群治理是一种基于技术的自治,当然需要高度自律,但更重要的是,区块链技术的显著特征是诸多共识规则的自行运行。参与者的自觉自律行为,当然是不可少的;但与此同时,参与者的行为有许多是被规定、被制约的行为,就是技术本身已经“事先”规定好的行为,你不得不遵守。当然,任何与人相关的体系的运行,其规则都不可能尽善尽美,都可能有漏洞,但区块链链群、社群的依规则运行,在较大程度上是可以信赖的,当然也可以是不断完善的。同时,区块链并非完全去中心化,“我们可以是混合系统,你只要是天下为公,底下可信记账作为基石。在中高层的系统可以使用中心化系统。可以把互联网的中心系统,把联盟链系统和部分公链系统作为组合,去打造产业公链。”[4]混合系统,实际上也是一种以技术手段本身参与管理的系统,是技术手段本身发挥组织管理功能的系统,这样的系统当然有可能影响到政府职能的转变和优化,但是与无政府主义是完全不同的。因为分布式、点对点式的去中心化(一定程度上)和去中介化,并非无政府化,反而与政府管理效能化和职能优化是一致的。“它对增强政府各方面性能来说非常重要,而有些对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来说尤其重要,在这些地方,政府正在创建新的流程,区块链可以帮助他们实现系统升级,建立长期稳定的开放式政府。我们可以先从区块链应用的两大领域入手,综合政府以及公共领域的物联网使用。”[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