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人口老龄化已经成为21世纪全球最重要的社会变革之一。联合国的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全球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数量为9.01亿,在全球总人口中所占比重约为1/8。到2030年,全球老年人口预计增长到14亿,增长56%,在全球总人口中所占比重达到1/6。到2050年,全球老年人口的规模预计将比现在翻一番,达到近21亿,在全球总人口中所占比例进一步提高到1/5。虽然发达国家的人口老龄化程度更深,但很多发展中国家的人口老龄化速度要快于发达国家。因此,与发达国家相比,发展中国家面临的与人口老龄化有关的经济和社会变化会更快,所需要的制度、政策和环境创新反应速度也要更快。只有这样,才能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促进老年人的健康与福祉。
中国正处于快速进入老龄社会的发展中国家之列。根据全国老龄办发布的《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研究总报告》,从2022年开始,至2035年左右,中国将进入急速人口老龄化阶段,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数量从2.7亿人增加至4.2亿人,人口老龄化水平从18.5%上升至29.1%,随后在深度和重度人口老龄化阶段,人口老龄化水平一直保持在30%以上。农村更是如此,根据全国老龄办预测,21世纪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将始终高于城镇,差值最高的2033年达到13.4个百分点。
故而,新时代乡村治理实际已经转变为乡村老龄社会的治理,需要通过文化、政治、经济、社会等多个领域的适应性改革,以积极应对农村人口老龄化挑战,实现乡村振兴和构建理想老龄社会。而农村的养老现状是:孝道文化约束力降低、家庭规模缩小、居住安排和生活方式变化等,对农村传统的家庭养老体系造成严重冲击,老年人无人照护情况日益增加,精神无所依托。那么,在乡村振兴战略视野下,应该如何构建与农村现实情况相适应,低成本、可持续、优循环、宜推广且有较强外溢效应的乡村老龄生态?笔者认为,研讨这一议题于理论层面,将有助于指导顶层设计,形成乡村振兴、农村社会养老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于实践层面,将有助于指导农村实践,防止行政命令过度解读下的运动式设施建设。
本书将此作为主旨问题,依循互助的逻辑考察互助养老,提出互助型社会养老这一概念、框架,并尝试解读之、证明之、分析之、归纳之。
从现实层面来看,面对农村老年人养老困境,基于血缘、亲缘、自治的乡土特色,很多地区一直在探索与村情、乡情相适应的多种形式的农村互助养老,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形成了一些稳定模式。但是,也有更多的农村新建互助养老设施正在一天一天的荒废和浪费,房舍灰尘满布,用具锈迹斑斑。自2014年开始,笔者就一直关注农村互助养老,在调研的过程中,也在不断思考这种模式的概念、特点以及如何发展等,确立了“互助型社会养老应该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低成本农村养老之路”“理论上的不清晰导致实践走弯路”“应当将农村互助型社会养老提高到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的层次”的判断。经过前后5年(2014~2018年)、8省(区、市)(北京市、河北省、上海市、浙江省、河南省、四川省、吉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调研,笔者认为“互助养老”不足以体现这一概念的内涵和特点,故提出互助型社会养老这一概念,提出它不是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之间的过渡模式,而是社会养老的一种实现形式,是中国实践、中国经验、中国智慧、中国方案、中国道路。它的关键在于资金、组织和动员以老年人为主的全体人员自助-互助,而非简单的硬件设施建设。在此基础上,通过继续研究学习中西方互助和互助养老的相关理论、实践,笔者进一步深化了对互助和互助型社会养老的认识:从宏观层面来看,要构建社区互助共同体或圈层化的互助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从中观层面来看,涉及互助组织的发展,涉及多个层次、多项内容、多方维度的社会经济系统。只有构建出系统模型,从组织系统的角度去看待、分析互助型社会养老,才能更加全面、立体地理解这一新理念、新战略、新模式、新道路。举例来讲,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帮助是广泛存在的,老年人之间亦是如此。但互助型社会养老并非指这些泛化的相互帮助,而是通过互助型社会组织(互助组织)的组织和发动,或建立互助志愿者队伍,或一对一结对子,提供服务,同时这一组织也可以通过经济互助等手段扩大服务范围,维持可持续运转。其间,笔者也发表了《欠发达地区农村互助型社会养老服务的发展》《互助与合作:中国农村互助型社会养老模式研究》《农村互助型社会养老:中国特色与发展路径》《中国农村互助型社会养老的类型与运行机制探析》等文章,来阐述诸多思考、观点和论断。
本书即依循互助的逻辑考察互助养老,建立了农村互助型社会养老的分析框架。具体而言,多个层次包括微观的个体层次,中观的市场/组织(网络)/政府层次,以及宏观的地区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层次;多项内容包括非正式互助(如家庭互助)-正式互助,经济互助-服务互助-文化互助(互助经济-互助社会-互助文化),居家互助-社区互助-机构互助;多方维度包括推动互助型社会养老顺利运行的动力机制、运作主体、运作资金等。
从历史层面来看,互助型社会养老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探寻历史与现实,可以发现互助型社会养老在中国的发展必然。在历史上,中国乡土社会一直以家庭供养为主,非正式互助保障网络是对家庭养老的重要补充。除了亲属邻里之间的生活互助以外,宗族作为一个有着政治、经济、社会等多方面功能的组织,发挥了相对稳定的互助保障功能,包括对宗族贫困成员的临时物质救济,通过宗族的约束和统治能力加强道德教化,要求族人敬宗守节、赡养老人、体恤孤寡等。进入现代社会,伴随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一方面,家庭养老趋向弱化和缺位——子女数量减少、人口流迁、家庭结构小型化、传统道德伦理与宗族约束弱化、老年人家庭地位下降;另一方面,非正式互助网络可靠性降低——宗族等传统非正式互助组织/保障解体或消失,乡土社会基于人情伦理指导下的亲邻互助圈子受到市场经济的蚕食和影响。而人口老龄化急速转变过程、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现实国情、家庭养老传统思想和专业服务购买能力不足又导致中国(尤其是农村)很难快速建立像西方国家一样的专业化、规范化、整合化的社会照护体系。因此,扎根于传统非正式互助网络,创新性地发展互助型社会养老——建立互助组织、重构互助网络和志愿者(互助)团队,发展和运营互助型社会养老,进而影响和约束家庭养老、家庭互助,与家庭养老一道构建基础性的养老服务保障网络,是发展农村社会养老的中国道路和中国模式。其重大外溢效应还在于通过弘扬互助互援、淳朴帮助的精神,与诚信体系建设、孝文化、善文化、美德伦理、志愿公益等相辅相成,可以达到净化心灵、净化社会,增强国家和民族的向心力、凝聚力,助力乡村治理、乡村经济和乡村振兴的目的。
互助型社会养老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相契合,与中国农村传统家庭养老弱化以及激增的老年人福祉需求相适应,与中国农村的传统乡土本色和现代转型相协调,是从中国现实国情和实际出发,在地方实践探索和制度创新中总结得到的中国经验和中国模式。互助文化应该与孝道文化一道成为农村德治和文化兴盛的主导文化。换言之,在(准)老年人口居多、人口外流、孝道约束力降低、家庭养老可靠性降低的情况下,应以孝道文化和互助文化为共同指引,以社会互助补充家庭互助,以社会交换补充代际交换,从依靠家庭保障走向依靠社会保障,同时以社会互助/交换/保障为助力,反向推动家庭互助/保障/交换的复兴,构建农村尊老敬老和守望相助的理想老龄社会。
总的来讲,农村互助型社会养老是应对农村人口老龄化的中国道路和中国模式,是新时代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的重要理论和实践组成,也是低成本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激发乡村经济社会活力、提高农村居民福祉的关键。要推动其可持续发展,就需要将其纳入乡村振兴战略中,通过建设互助组织,发展经济互助、服务互助、文化互助,提高农村老年人健康、参与和保障福祉,同时,以互助文化和互助社会驱动文化兴盛、凝聚乡村善治,以互助经济助力绿色发展、共同富裕,进而共同促进城乡融合、质量兴农、特色减贫,实现乡村振兴,构筑中国农村互助型老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