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小农经济难以逾越的生存条件
一 自然条件的制约
(一)气候、自然生态变化对中国古代农业的巨大影响
在人类活动与大自然的相互关系上,毫无疑问,人类只是大自然系统中的子系统,它只能受大自然根本规律的制约而不能超越自然规律之上。人类对自然界的利用和改造,只能建立在遵从自然规律的前提下才有成功的可能。
中华民族先民们活动的早期,生产力十分低下,更不能不在极大程度上受制于大自然。
中国最早建立的几个朝代——夏商周——的灭亡,据说都和大自然灾害有直接关系。
有学者就此问题论证道:
从“三川竭,岐山崩”的记载看,幽王二年的大旱灾是和大地震同时发生的,灾情范围和严重程度显然都超过第一次。对于西周末年的这场大旱及其影响,古今学者看法很不相同。伯阳甫的看法在古代学者中颇有代表性。他十分重视这常大灾的严重性,做出了周亡“不过十年”的预测。从我国黄土地上发展起来的原始旱作农业完全依赖天气提供的雨量多寡。正因为在距今大约8000~3000年的时候,天气较现在暖湿,温度约高2摄氏度,雨量较为充沛,湿度比今天高10%左右,一般的年份总有足够的水分供给作物,作物自然就能丰收,农民也就有足以生存的衣食之源。此之谓“夫水土演而民用也”。但是,当气候总体处于暖湿的时代也不免会周期性地发生一时性的气候波动和变异。当某一年份的雨量比当时的常年量有所减少,农业便发生歉收,而当突发天气变异,出现了严重的干旱之时,其结果势必造成农业绝收。此之谓“无土所演,民乏财用,不亡何待”?十分明显,三代之时,如果一般气候正常的年份,完全依赖自然的恩赐正好是原始旱作农业得以顺利发展的优点的话,那么,在气候发生异变之际,这种“靠天吃饭”的特点恰好就成为我国原始农业的致命弱点。[1]
然而,西周末年发生在陕、甘一隅的持续干旱却标志着距今8000~3000年全新世气候温暖期的终结,又一个漫长的干凉期的开始。距今3000年前后的气候变化对我国历史新的影响是极其重要和深刻的。
对农业和农民而言,最重要的有两方面。
一方面是推动农民根本改造原始农业的动力和耕作系统。在原先的草莱制定期抛荒农业中,由于耕作的主要工序是菑田以除草木和开沟洫以作畎亩,后代最重要的工序——翻耕当时尚未出现,锄地还不是一道独立工序。这样,播种在浅层黄土中的作物,一旦遇到气候日益干凉自然免不了歉收甚至绝收。由于木石农具决定的耕作方式的原始性,宗法农民只能适应风调雨顺的气候条件。面对黄河流域气候发生由暖湿向干凉变迁的新情况,当时农业的关键就在于如何保住土壤中的水分。也就是说,我国农民只有创造出一整套以保墒为核心技术的精耕细作农业以取代原始旱作农业才有可能应付这场挑战。
这首先必须深耕和多次松土以保持土壤水分。而要如此,又必须首先用铁器牛马耕取代木石工具。从技术角度看,铁器和牛耕是原始农业能否迈进新阶段的物质前提。[2]
春秋战国时期,牛耕和铁器首先在秦、楚、晋等国使用,随后推广至中、东部各国而普遍化。其最重要的结果就是我国原始的旱作农业发展为精耕细作农业,“五口百亩之家”的农户经营成为中国农村经济的主体。[3]这成为中国农业此后2000余年的基本生产方式。
另一方面,自然生态环境的制约是人类社会永远不能超越的硬约束,其表现是极其复杂的,其中气候的影响较大。有学者研究,自春秋战国时期我国北方地区的气候干凉变化在东汉后进一步加剧,“李剑农曾将两汉天灾之见于有关记载的资料做了统计,西汉214年中有灾之年32年,无灾之年182年……东汉195年中,西汉时代严重的河决未遇,有灾之年119,无灾之年仅76。其有灾的119年中,水灾55,风雹之灾25,旱灾57,蝗螟之灾37,三灾并起之年6,二灾并起之年31”。东汉各年灾害明显多于西汉,旱灾更甚,平均达到每3.2年一次。此为气候加剧干凉趋势之一证。[4]
气候进一步干凉,对于原先发展起来的“深耕细锄”就可以获得高产的一整套农业技术的效果提出了挑战。原先可以获得高产的,现在就可能无法达到或少能达到。
(二)人口与资源的失衡
气候对古代农业固然有重大影响,但是更为明显、更为严重的是人口与资源的失衡。这里的所谓失衡,并非说在绝对数量上古代中国已经人满为患、中国的土地上已容纳不下众多人口,而是指,在数千年的历史变迁中,由于中国的整个国土面积是相对固定而非随意扩张的,而人口数量总体却呈现较快增长,在一定时期和一定地区中——特别是在经济较发达地区——以土地为代表的生存生产资料的相对紧张,这种现象随朝代更替反复出现,在其长期影响下,最终对生态环境造成重大问题,并严重影响小农经济的整体运行态势。
1.小农家庭经济促使的人口增加大大超过耕地面积的增加
由于缺乏统一口径的历代人口与耕地面积的完整、准确资料,详细论证中国古代社会的人口与耕地面积数据是难以做到的,学术界也有不同看法。[5]虽然如此,根据前人的深入研究和积累(集大成者为梁方仲的《梁方仲文集: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中华书局,2008),这里还是尝试提出一些轮廓性的判断以帮助我们理解问题。
葛剑雄《中国人口发展史》论证如下。
西汉元始二年,人口6000万人,东汉永寿年间6000万人,三国末3000万人,西晋八王之乱前3500万人,南北朝时期北魏与南朝梁合计5000万人,隋代5000万至5800万人,唐天宝十四年达8000万至9000万人,北宋末年大观年间人口增至1亿人,元朝至正年间8500万人,明朝万历年间1.97亿人,明末2亿人。清道光三十年为人口峰值,达4.3亿人。葛剑雄指出,若将二千年内人口发展分为几个阶段,则各阶段的间隔越来越短,每个阶段人口增加的幅度越来越大。
农业生产中,人口是生产者也是消费者。人口扩展增加了劳动力,同时也增加了对土地、对粮食的需求。中国历史上农业的开发经历了从黄河流域向长江流域、从中心向周边、从平原向山区的空间发展过程,就是在人口压力推动下的土地寻觅过程,且进入全面开发的明清时代,正是人口增长幅度最大的时期。[6]
汉代是学术界研究较多的时代,其人口与耕地状况是有说明意义的。因研究成果较多,兹不赘。
唐代的农民利用比较有利的国内外条件大大推动了当时的农业,这种农业反过来又为人口的巨大增殖创造了可能性。自西汉末人口达到1235多万户5767多万人之后,我国人口一直低于甚至大大低于此数据……天宝元年的全国口数应为8050万人,与西汉末的户口数相比,此时户数约增长165万以上,增长率为13%以上;人数约增长2289万以上,增长率为39%以上。[7]
金、南宋人口又进一步上升。据南宋光宗绍熙四年(1193年)统计,南宋12302873户27845085人。金章宗泰和七年(1207年),8413164户53532151人。南宋、金合计,全国总计20716037户81377236人。如此则唐天宝后的400多年中,又增加671万户,增长率为48%。至于人数,金国当时每户平均6.36人,可能接近事实,而南宋只有2.26人,明显不实。以每户5口推测,南宋人数当在6150万以上。南北相加,此时期全国总口数已突破1亿人,达11503万人左右。若以此数与天宝年间相比,人数已增长3453万,增长率为43%左右。总之,经过唐宋这两次的人口增加,我国的农民总量又上了一个新高峰,这是我国农业大发展的集中表现和必然结果。[8]
我国农民把精耕细作农业发展到高峰的直接结果之一就是有很高的单位面积产量,与此相适应,它的另一个结果就是产生了庞大的人口。在明朝以前,每一个皇朝的开国之初能控制的户、口两项数字一直都较低甚至很少。直到唐宋,也仍然要等到100多年后,到中期才可能使其超过西汉末年的1200多万户5959多万口的指标。但自朱元璋1368年建立明朝后,为时不过14年,全国已有1065多万户5947多万口。这在中国历史上是一个空前未见又非常值得注意的现象……可以肯定,明中期以后的户口数已远远超过了宋金时期。[9]
2.与农民人口总量不断增长的总趋势相伴的是人均耕地面积长期中的不断趋紧
毫无疑问,不断增长的人口会形成最为强烈的开发生存资源——对农民而言即开发土地——的动机和行为。中国历史确凿地记录了这一点。但土地变为可耕地需要诸多条件而在数量上受到严格制约。在工业革命前,农业生产手段和条件的“进步”是逐步积累而缓慢的这一特点,更限定了一定历史时期中耕地面积的扩张。
一旦易于开发的土地被开发殆尽,难以开发、甚至不适宜开发的土地也被大量开发后,耕地面积总量也不能不大体被限定在一个固定数量上。原因很明显:其一,中国的国土面积是固定的;其二,相当面积的耕地在长期开发中,随着自然条件的变化和人类过度开发和使用土地造成的对大自然的破坏,耕地的质量和使用价值会遭到损坏,从而减少一定耕地面积。
耕地面积不可能随人口总量而持续不断扩大,人均耕地面积趋紧就成为中国古代的长期趋势。尽管每一王朝的变更中都会出现相反状况,尽管历史统计资料不可能提供精确数据,但这个长期趋势是可以肯定的。
有学者论证说,土地总量在一般情况下是一个稳定的常量。耕地受土地总量的制约不能不是有限的。封建时代的前期,我国的人口总数还较小,相对而言可耕地也较为宽余,在正常情况下自然可能不断增加。但可耕地变为耕地绝不是随心所欲的易事,它要受到当时的生产力、农家的经济实力、行政管理等诸因素的制约,即使在最有利的时代,其增速也不能不是很有限的。相比之下,人口的增长要快得多,因为它以几何级数递增。
孙达人认为:从整个中国封建社会的历史看,由于人口增长率大大高于耕地的增长,所以农民的人均耕地呈现与日俱减的趋势。[10]
继永嘉我国第一次大移民之后,在唐末和北宋末年又发生过二次大移民高潮。除此之外,平时还有虽然分散却持续不断的移民活动。正是这长达近千年的移民活动之结果,终于使中国南北的农民构成发生了根本性逆转。如果在汉代的元始元年(公元2年)长江流域以北,户占78.8%,口占77.5%,那么到宋金时代的1193~1207年,南方的户已占全国的59.4%,口占53.5%左右。即在唐以前,中国农民的主要代表是黄河流域的农民,则在唐以后,长江流域的农民就成为主要代表了,这是中国农民演变中的一个极其重要的转折点。[11]
从长江下游向湖南的移民自宋开始,规模日益增大,至明代达到顶峰。然而到了这个时期,长江下游已经难以满足自身的粮食需要,必须依赖长江中游地区的补给。关于此,明代的邱濬说:“以今日言之,荆湖之地,田多而人少,江右之地,田少而人多。江右之人,大半侨居寓于荆湖,盖江右之地所出,不足以给其人,必资荆湖之粟以为养也。”[12]
如果说,唐宋时期的经济重心南移曾经给长江下游创造了一个以扬州、苏州、杭州为核心且经济文化足以与过去黄河流域文明相媲美的先进地区,那么以后,无论是长江中游还是上游地区的开发,都没有再创造出一个能够与前述先进地区相比的新经济中心或重心。[13]
如果说在唐、宋时代长江下游还给北方农民留下了广阔的开发中心余地,那么在明、清时代即使在这一地区的丘陵地带,也逐渐达到了饱和的程度。于是在整个大江以南地区发生了新的移民活动。[14]先是长江中游的湖广成为长江下游的移民输入地,后来长江上游的四川又成为长江中游以南地区移民的输入地,即“湖广填四川”。
从清初开始的“湖广填四川”大移民,输出地主要包括四川的周围各省,其中最重要的是今湖北、湖南、广东等省。四川终于成为我国农民人口最多的大省,同时取代湖广成为我国最重要的粮食输出省之一。[15]
除长期形成的农民为开辟土地四处移民而形成人口与耕地的紧张态势外,单就某一王朝分析,还有一个促使人地关系紧张的因素是地主人口的超高速增长会导致农民负担的增长大大高于农民人口的增长,这就造成了对我国小农再生产极为有害的倒宝塔型结构,正是这种结构决定在一个王朝的前期小农经济还可能有的生产余额,到后期便化为乌有,而且结果总是不弄到“男子力耕不足粮饷,女子纺绩不足衣服”的地步不止。[16]
史志宏对中国古代历史中的人口与耕地的比率有新的考证,并提出了耕地与农民最低生活保障之关系的数量联系,见表6-1。
表6-1 中国历朝耕地面积
史志宏认为,中国历史上的人均耕地数量,统一按市亩计,汉代为8~9亩,唐代为7亩上下,宋代为5~6亩,明代约为5.5亩稍多(6明亩)[17]。如上的人均耕地水平是与各代的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大体能够满足当时人们的吃饭需要和社会正常发展对土地产品的需求。清代的人均耕地,除在早期与明代大体相当甚至还多一些外,从18世纪中期以后,就下降到4市亩以内,19世纪以后几个时点更只有3~3.2市亩,即便按清亩计量也不足4亩了。人均3~4亩是一个什么概念?清对维持温饱所需的耕地数量有过估计,为3~5亩。近人罗尔纲认为在晚清中国,人均4亩耕地为维持“温饱常数”的最低指标。此外,如王育民、吴彗等人口史、经济史学者,也都将人均4亩耕地看作“饥寒界限”或“才过得去”的人均耕地数量。[18]
史志宏进一步论证说,从人均粮食占有量更可以看清楚问题的严重性。清代自19世纪以后的人均粮食占有量只有800~900斤,约比明代下降了1/4到1/3,而且从动态的角度观察一直呈不断下降的趋势。这里的人均粮食是按未加工的原粮计算的,换算为成品粮只有四五百斤。这样的人均粮食数量,如果单只满足当时人口的口粮需求自然没有问题,但问题是生产出来的粮食并不能都用来吃。口粮以外的如下几项用途也是必不可少的,①种子。留种为次年连续生产所必需。②工业用粮。酿酒、棉纺织业中的棉布上浆每年都要消耗掉大量粮食,此外还有其他一些手工业也以粮食为生产所必需的原辅材料。③饲养家禽家畜的饲料粮。另外,粮食生产出来以后在运输、储藏过程中的消耗和损失也是考察口粮问题时不能忽略、需要扣除的重要因素。如上几项口粮以外的必要需求,在19世纪以后的社会条件下,将其比例估计为当时粮食总产出的20%~30%应该并不为过。因此,考察到口粮以外的必要用途,19世纪以后的人均粮食占有量不仅不能说没有问题,而且应该说问题很大。表6-2是对19至20世纪初几个时点的口粮需求及其在粮食总产出的占比的估算。
表6-2 1812~1911年口粮需求及其占粮食总产量的比例估计
史志宏分析表6-2说,如表所示,当19世纪初人口不足4亿时,粮食在扣除人口的正常口粮后尚余23.5%的剩余可以供种子、工业、饲料及备荒等项之需,虽不充裕,但总算还能大体满足需要,然而随着人口增长,到了世纪中期即1850年时,扣除正常口粮以后的比例就降到不足20%了,以后进一步下降,到清亡时扣除口粮以后的余粮比例只有14.5%。如此低的余粮比例,无论如何也是不能满足口粮以外的“必要扣除”的。在这种情况下,必然出现人口的生存需要与社会经济正常发展需要“争粮”的局面:满足前者就不能满足后者,反之亦然,最终的结果是两者都不能得到充分满足。这是19世纪中期中国进入近代社会以后面临的一个非常大的困难。[19]
(三)过度开发造成的人为灾害
任何生物在数量上的增长以及空间分布上的扩散达到一定程度后,某种环境因素便会抑制其进一步发展。发展会受到最不可用因素的制约,因为任何资源都是有限的。[20]小农家庭经济对土地的开发行为造就了中国古代社会经济的繁荣兴盛。但在一个大体固定疆域而不能越境扩充经济活动的大陆农业国家范围内,小农经济的扩张必定要受限于国内资源首先是农业可耕地资源的刚性限制。于是,人们清楚地看到了古代小农家庭如何在开发了一个地区并使之高度繁荣后,由于生存环境的恶化(原因诸多,例如,户口繁殖致使生存资源下降,战争等政治动乱和外族入侵,等等),紧接着又去开发一个新地区。随着新地区的不断开发和扩大,全国最终得到整体开发(个别地区除外),在当时的世界上中国成为人口最多、经济总量最大的国家。但是这种繁荣和强大的背后,隐藏着资源限制下小农经济发展的困境乃至危机。这其中既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初始生态环境的限制作用,也有人类生存活动造成的生态和资源危机,还有历代沿袭而成的人为的政治、社会体制的痼疾所造成的危机。
小农无限扩散,不可避免地会对自然生态形成破坏。随着农业开发的大范围展开,生态环境问题陆续出现,问题的实质,就是随着小农数量越来越多,生态环境和资源难以满足人口越来越多的生活生产的物质需求。小农经济主体在黄河流域这样的高度开发终究遇到了越来越大的问题。典型案例如黄土高原的水土流失在东汉后愈益明显。
黄土的优点是疏松、肥沃,但它的致命弱点也就在于因此而来的水土流失。当农业还处于田莱制的原始农业时,土地的返草休闲和不进行翻地的耕作方法,再加上黄河下游当时低下的平原尚是一片沼泽,黄河自然能长期安流。据史籍载,春秋以前只发生过一次因自然原因导致的决口。但是在汉文帝十二年(前168年)“河决酸枣”,特别是到36年后的武帝元光年间黄河再一次“决于瓠子”之后,竟不断发生决、溢之灾,其中五次酿成黄河改道。这是整个黄河流域过度开发所带来的必然后果。
黄河上中游的泥沙不断大批量下泄,其结果是灾难性的。对于上游至中游第二段禹门口即龙门以北地区来说,这意味着疏松而肥沃的黄土极其严重的流失。对于中游第二段地区即“山西”区的心脏地带关中来说,除肥沃的黄土流失外,还体现在该区域内诸河流的渐被淤塞,以致像春秋时上游仍可通航的渭河,到汉武帝时连长安以下的通航也“时有难处”,以致不得不新修了一条渭渠。而对于下游,大量泥沙日复一日地输入越来越狭小的黄河河道,势必只有年复一年地增高其河堤,到西汉末,遮害亭一带已“高四、五丈”,使黄河终于变为“悬河”。在这种情况下,一旦遇到大洪水,下游堤的溢决难以避免。
总之,黄河流域在汉武帝以后的过度开发的同时也造成了自然环境的破坏,其中那些开发最充分地区破坏也最严重。[21]
由于黄河屡次泛滥,加以秦汉时期水利工程“灌溉技术还没有过关”[22],在黄河流域还出现了大批耕地的盐碱化问题,这无疑会对农业造成损害,进一步减少粮食产量。[23]
大运河诞生后的经历也是很好的说明。起初由于黄河流域的自然条件还较好,气候和植被均较后来优越,湖泊和河流较多且水源较为充沛。但随着农民人口的迅速增加,垦殖荒地、砍伐林木、侵蚀草原的规模也同比例推进,于是水土流失以及河流淤积、湖泊干涸由此必然加速发生。尽管最初以经常疏浚来保证通航,但后来即使年年疏浚也难以为继。关中漕渠早在唐“大历之后,渐不通舟”。汴河自开封至雍丘、襄邑一段,至宋熙宁年间“河底皆高出堤外平地一丈二尺余”。靖康以后漕运不通,汴河即告淤废。大运河的其他沟通黄淮的河段或先或后地都存在着类似问题。大运河之所以如此易于淤塞,根本原因就在于对黄淮大平原的开发。[24]黄河流域半干旱的气候和疏松的沙土对于刚刚迈入农业文明的古人来说,是特别有利的自然条件。唯其易于开发,也就同样易于造成破坏,如水土流失。在这片黄土地上最先创造的灿烂中华文明,也最先从这里开始衰落。[25]
何炳棣先生对于小农经济对国土开发中人口、耕地、自然环境的变化有重要之研究。他的观点大致可概括为:小农对土地的开发是我国整体开发的基本力量,主要是通过人口的迁移性垦殖进行。在明清时期,以农民为主体的中国人口从战乱中恢复和迅速增加,通过省际大量移民,农业开发从人口密集地区向稀疏区域、从平原向山区扩展,至鸦片战争后的1850年代左右,中国国土的绝大部分已被开发完毕,形成了高度紧张的人—地资源关系。
官方人口数字说明,中国的人口已从洪武三十一年的大约6500万人增加到了道光三十年的4.3亿人。[26]
元末农民起义和推翻元朝的战争,使华北平原和淮河流域的户口锐减,大量农田荒芜。明太祖采取一系列步骤,将人口从稠密地区迁往战乱区。至14世纪末,已有15万户无地佃农从苏南、浙西被迁往皖北凤阳一带。又将晋南的泽州、潞安二府农民迁往河北、山东、河南的平原地区。明成祖迁都北京后,进一步将山西农民迁入新的京畿地区。几乎每一次移民都对农业发展有直接影响。[27]
明太祖为国防需要,还在边疆各战略要地设置军事屯垦区(卫所)。14世纪末至15世纪初,在南部满洲、黑龙江下游广大地区的真空地带都设置了卫所。据说仅云南一地,驻军屯垦之土地超过100万亩。在军事屯垦的同时,鼓励平民在边远地区建立垦殖区。直到明末,军事屯垦还是政府的一项重要措施。[28]
在明朝,自发移民可能要较政府主导的移民对农业开发区的扩展作用更大。有理由相信,汉人的移民和开垦,对西南地区的开发起了重要作用。但清代和近代的省际自发性移民则要比明代的规模还要大得多。因为明代广阔的淮河流域和湖北平原人口还是相对较少,有大量土地未垦,与清代相比,明代的耕地与总人口比例是相对充裕的。
清代最为人熟知的农民移动是19世纪著名学者魏源所说的“江西填湖广,湖广填四川”。明末张献忠农民大起义使四川人口锐减。顺治十年(1653年)新建立的清政府宣布该省由兵民开垦,由官府发给耕牛和种子。有清一代,移民四川的行动持续了二百多年,四川成为最大的移民省份。
四川的登记人口,自乾隆五十一年(1786年)的8429000增加至道光三十年(1850年)的44164000,增幅高达424%。这也说明在两个世纪的大移民中,主要的移入发生在18世纪末至19世纪前期。
据详尽的地方资料可以断定,在降水充沛的平原、盆地,甚至在倾斜的坡地上,广泛种植了稻米。北方旱地生长的作物在四川都能发现,该省的肥沃红壤尤其适宜玉米和甘薯的生长。四川从乾隆、嘉庆年间已经成为全国的主要玉米、甘薯产地。甚至土豆在道光三十年前也已在缘边的高峻山岭间普遍种植了。至道光三十年,四川的土地利用已经形成了现代的格局,已跻身于农业全面开发的前列。[29]
但是即使在湖南,在清代也远非是一个人口净输出之地。直到18世纪初,南岭山脉的大部分丘陵和山岭还覆盖着森林,农业较少开发。东南沿海各省日益增加的人口压力,最终迫使那里的贫困农民开始开垦长江流域内地省份的丘陵和山区,这一过程可能一直延续到太平天国时期。进入山区垦荒的农民住在临时搭起的棚屋中,以后被称为“棚民”。他们主要以种植玉米和甘薯维持生活,这两种作物是16世纪后传入中国的,成为使长江流域高地得到系统开发的主要手段。[30]
首先是福建和广东的农民开垦原始的丘陵和山岭,但并非局限于这二省的移民。在江西特别是赣西北与湖北相邻的县份中,主要移民来自湖北平原。仅武宁一县,到18世纪中叶就有湖北移民10万户以上。由于玉米和甘薯在经济上的好处越来越明显,连本地的贫苦农民也向山区迁移。到18世纪初期,长江流域的山地已开垦得如此之多,以东外来移民和本地汉人侵占了苗族人的家园——湘西山区,结果引起了18世纪后半期苗人的叛乱。[31]
甚至像云南这样的偏远山区,也由于农民移民的不断迁入而得到明显开发。随着玉米在16世纪传入,云南山区开始了以种植玉米为主的开垦陡峻山岭的过程。它一直持续到19世纪中叶。云南最南部的开化、广南和普洱三府中,曾以疟疾流行闻名的原始森林,在道光三十年(1850年)前已被湖南、湖北、四川和贵州的移民砍伐殆尽。在19世纪,广西北部主要由少数民族居住的地区,也有许多山地被来自湖北、湖南、广东、福建的移民垦殖。
所有这些例证都说明了18世纪及19世纪初所进行的土地利用的重大革命的地理范围。由于广大的长江流域大多数是丘陵山地,也由于种植玉米、甘薯的土地利用实际上扩展到了整个长江流域,增加的农田总数是相当可观的。[32]
大规模移动的农民同样推动了汉水流域的开发。
汉水流域是由甘肃南端、整个陕西、鄂西高原北部的三分之二和豫西南构成。这里再加上清代的宜昌、施南二府。就历史而言,这一区域与川东北密不可分。据方志,这片以秦岭为主干的广大山区,直到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为止,除了少数几个有历史地位和战略意义的市镇开发较早外,依然人烟稀少,大多为原始森林所覆盖。鄂西南尤其落后,甚至到18世纪20~50年代,仍由土司治理。但至迟至嘉庆五年(1800年),整个秦岭山脉和汉水流域基本都已开发了。玉米成为最主要的作物及山民的主食。甘薯是重要的补充。移民蜂拥而至,必须开垦新的土地,甚至于那些连种玉米和甘薯都不适宜的过于陡峭、土层太薄的土地。
东北地区在19世纪后期,人口仍十分稀少。在中国本部各省份的边远地区已经开发,太平天国后对于长江流域下游区的移植接近完成时,东北是唯一尚未开发的地区,该区域的肥沃土壤和丰富矿藏足以供养来自华北的大量过剩人口。17世纪后期,随着华北人口的增长,已有相当数量的华北农民不时偷偷进入东北禁区。至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仅山东一地进入东北的农民就不止10万人。[33]因不时有成千上万外来移民户被发现,清廷早期的排外政策实际已失败,又由于满族旗人已多穷困潦倒,从乾隆五年(1740年)起,政府颁布了一系列法令,允许在京旗人返回满洲承垦。大多数旗人只能依靠汉人佃农生产,更多汉族农民进入东北。至乾隆四十四年(1779年),奉天归旗人所有、实际由汉人耕种的土地统计数为6275835亩,吉林为6337360亩。实际上,东北在18世纪已经很少将华北农民拒之门外了。在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满洲建为东三省之前,对汉人的一切禁令均已取消。[34]
东北以外,清代较大数量的农民垦殖活动还有东南沿海地区向台湾、广东西部和海南岛的客家移民等。这些,无一例外地都促使了大量移民所定居的地区的开发。[35]
王毓瑚先生对小农的农业开发对中华民族发展的贡献有足够的认识,对开发的负面作用,特别是对山区和草原的滥垦滥伐也有深刻洞察和批评。他的见解如下。
山田一般都是瘠薄的,只能种些杂粮,而且收获又很有限,都是那些贫苦无地种和灾年逃荒的农民为了眼前的生活被逼上了山。这种田种起来自然是极度粗放的,谈不上施肥和灌溉,春天撒下种籽,基本上就不再去管,只等到秋季收获,产量高低,全凭天时。这样的地,接连种上两三年,也就无法再种,如果人还不能离开那里,就得把它放弃,在旁处另开一块。像这样完全自发地垦种,自然是不会做长远的考虑,首先是山坡上的天然植被越来越受到破坏,水土流失逐步趋于严重,造成的灾害是极其显然的。而且一般的趋势是,较低处和较缓的坡开过之后,接着又去开较高处和较陡的坡,从而山上的降水往下流泄起来势头也就越猛,对坡上土壤的冲刷也就越有力。而水土流失越是厉害,山田的开垦也就越向不合理的方向发展。这就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结果是越种越高,也越来越陡。这种情况大约到了宋朝就达到了严重的地步。西北方黄土高原上尤其情势恶劣。欧阳修到过山西的河东地区,就说过“河东山险,地土平阔处少,高山峻坂,并为人户耕种”[36]。
在山坡上开田越来越多,天然植被的破坏越来越广泛,水土流失的影响自然也越来越显著。首先是山中的林木逐渐消除了。本来古代人民生活所需的燃料主要是木材,尤其是山区经常有不少的人以樵采为业。他们的活动是自发的,历代的统治者又从来没有什么保护和经营林业的政策可言。因此,滥伐滥采是必然现象。山田的开垦自然是更促进了这种恶劣的影响。只是先前大约还没有达到严重的程度,因此在文献当中很少有反映。可是到了北宋的初期,史书上已记载了不少权势之家比较大规模地经营采伐林木贩销谋利的事,那大都是在西北方。
宋代以后,梯田仍然逐步有所推展,不过必须指出,一般的山坡田并不是因此而趋于绝迹。梯田修筑起来是很费事的,一般小农没有这个力量,特别是那些更贫苦一些的还得依旧去“种畲”。由于人口的自然增殖,对可耕地的需要越来越紧张,总起来说,不合理的山田不是日渐减少而应该是更多了。
可是不管怎么说,山坡上总不能算是宜于耕种的地方,我们的祖先那样积极地开垦山田,应该认为是出于不得已。开垦山田自然就要破坏天然植被,日子一久,水土流失的灾难性的影响就越来越显著。高处破坏了植被,下面平地上的耕地就直接承受祸害,这就是这样地区的农民所说的“上游开垦,下游遭殃”。而常是上头开了一块地,下面就有几块地遭受水冲和沙淤,就无法再种了。后来有的地方修起来梯田,单就技术上来说确实进步了,如果从整个农业生产的角度来评价,是否值得称赞,却是个尚待商榷的问题。
我国农业发展较早的黄河中下游,自然条件是不好的,除了气候之外,还有水的条件,都是很不理想的。又加上宜于耕地的平原基本上可以说是一个大泛滥区。这个广大地区首先是由于气候干燥,经常春旱秋涝,而涝后又旱,旱涝交错,又常常大旱大涝,一般说来,土壤里的盐分比较多。再就是降雨集中于夏秋二季,雨水可以压盐下沉,但雨后蒸发很大,冬春二季又多风而旱,又促成“返盐”。这是一。平原坡度一般较缓,河道大都浅平,又很少或从未经过治理,因而到处形成大大小小的内涝区,排水不良,地下水位偏高。这是二。地下水位高而上面蒸发又强,地下水的“临界深度”(即引起土壤开始“返盐”的地下水位的深度)也就越大。这是三。再加上这个地区的土壤大部为壤土和沙壤土,毛细管作用更便于地下水上升。以上种种情况在一起,就决定了这个地区土壤盐碱化必然是严重的。
长城内的农民向草原寻求新耕地。
开辟新的农耕区,总是先在那些自然条件比较适宜于种植的地方下手。就内蒙古草原来说,东部的自然条件比西部好,尤其是草原东边各处,像今天的松辽平原更是如此。在那一带,可能很早就出现了种植业。
从史书的记载来看,种植业当时在那一带绝不是什么新鲜事。那里的耕地显然是原来的农民开垦出来的,而且至迟也不会晚于战国时期。最先到那里去的应是内地极为贫苦的农民,为数不会很多。后来内地,尤其是沿边一带每遇兵乱或天灾,就有不少人逃往那儿去谋生,如果灾难延长,他们就留下不走,安家落户了。战国时期以及秦末楚汉相争时期,也有不少内地的农民逃了去,就这样,开垦出来的土地必然是越来越多,垦农聚居的所在也就多少呈现一些农区的景象。虽然在那一望无垠的大草原上,这些零散的小种植点至此还有如晨星,但毕竟算是一种新事物的萌芽。后来游牧部族重复控制了这一带地方后,由于谷物也是他们所需要的,已经发展起来的种植业也就得以保存下来。
满族人是女真人的后裔。种植业对他们来说并不陌生。在他们早期控制的地区内,对原有的不少汉族人,后来也照满洲八旗格式编成汉八旗。
清代初年,结束了蒙古、汉、满三族之间的兵争,种植业在草原上有了在和平环境中发展的有利条件。
清朝建立起来之后,实行一种大规模向满蒙移民开垦的政策,可以说条件已经成熟。此外,清朝的统治者完全继承历代传统,以保卫和推广耕稼文明作为自己的当然任务,这更加提供了一层保证。
满族进关后,一上来是奖励内地人出关开垦。那是因为满族的人数很少,绝大部分进入了内地,因而本来就非常空旷的东北地区更加人烟稀少了,往那里大力移民是完全合适的。显然,涌向关外的汉族农民之多,远远超出了满族统治者的预料,使他们吃紧,因而很快就转了念头,倒回来制止汉人向那里迁移。他们设立了一条有名的“柳条边”。这条“插柳结绳”的象征性的界限,是限制内地人以及蒙古人进入满洲的。可知“柳条边”是顺治十八年的前几年设立的,也就是距下令招垦的顺治八年不过仅仅几年。那一定是在这短短的几年里,进入东北的汉人,为数达到了惊人的程度。弄清楚这个事实很重要,它足以说明内地饱受压榨的广大贫苦农民是如何如饥似渴地得到耕地,而空旷的东北地区对他们来说是具有非常大的吸引力的,那是十分自然的。
如果说古代内地人民缺少耕地还只是相对的,因为生产潜力还没有发挥出来,而到了清代,传统的小农经济制度下的农业生产效率实际上已接近饱和,贫苦农民缺少地种。因此黄河流域“多余的”劳动力转向满族地区去谋生的要求空前强烈。
说到西部,原察哈尔部接近长城一带,早就有内地农民到那里垦地耕种。方观承于雍正十一年写的《从军杂记》里说:“自张家口至山西杀虎口,沿边千里,窑民与土默特人咸业耕种,北路军粮,岁取于此,内地无挽输之劳。”所谓“窑民”,指的就是汉人。
大致可以说,开垦的活动,从南向北,在康熙末年已达到了西自归化城一带,往东到滦河上游的郭字屯、唐山营,再东北直到开原。而到了乾隆年间,这条界线又向北推到了乌兰察布盟(今乌兰察布市)乌拉山到兴安岭南端,再沿兴安岭的东麓直到嫩江的下游一带,内蒙古东四盟中的昭乌达盟和哲里木盟(今通辽市)的大部分有了不少的耕种地。嘉庆以后,禁垦的法令几乎已是有名无实,鸦片战争和太平天国起义以后,政府的权威更加降低,禁令更是无人过问,草原以及东北各地的开垦可以说是全面开花,耕种地在北面,尤其是东北方面的推展也就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成了一个事实上几乎是放任自流的阶段了。从此以后,决定开垦进程的,主要是移民人数以及流动的势头。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贫苦农民,越来越感到生活的压迫,因此奔向草原和东北寻找出路的越来越多,势头越来越猛,新农田也就加速开辟出来。多少世纪以来,一直没有停顿过的农耕区向北推进这一历史过程,终于达到了空前的规模。
以往历史上内地农民的移垦完全是自发的性质,他们是简单地把故乡那种传统的农业经营方式移植到草原上去。在当时的具体条件下,他们也只能这样干。由于我国内地的传统的农业是一种不完全的农业,种植业占了绝大的比重,而养畜部门却若有若无,成了一种瘸了一条腿的农业。这样一种发展不太平衡的农业是应该来一番改造的,而不要再继续加以推广。[37]
韩茂莉近年对农业开发对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在总体上有如下评价。
中国是农耕历史悠久的大国,数千年的农业垦殖既造成了灿烂的文明,也积累了许多环境问题。总的看来,农业开发对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38]
第一,两宋之际“靖康之难”迫使中原士庶纷纷南下,南方人口激增。由于人口激增,原来已感到十分狭迫的土地,这时显得更为紧张。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势必要努力扩大耕地范围。开禧二年朝廷“以淮农流移,无田可耕”的原因,不得不开放一度下达的围田禁令,“诏两浙州县已开围田,许原主复围,专召淮农租种”。“围田初行之时,其意义本在‘围田’,即将濒临湖陂的土地用堤坝圈围起来,使之淤填成田,以后则变成‘围水’,这也就是所谓的‘盗湖为田’。南宋时期势家大户盗湖为田之风愈演愈烈,以致成为当时朝政上的一件大事。”“宋代是历史上围湖造田的第一个高峰期,这一时期以江浙一带围田量最大,以后,特别是明清两代南方各地围水造田的事例越来越多,大片湖泊消失。湖泊水面的减少,不但影响农业生产灌溉,而且造成生态环境恶化以及江河水量调蓄能力降低,这一切又影响到农业生产的正常发展。”[39]
第二,宋元明清以来南方山区的开发与水土流失。宋代东南地区人口增长,山区植被被破坏引起的环境问题主要集中在这一地区。环境问题主要体现在:山上失去植被,导致水土流失;山下泥沙壅堵,河道不通,舟楫无法通行;农田为泥沙覆盖,难以耕作。
明清时期山区开发进入一个新阶段。人口多,土地开垦范围大,是这一时期山区开发的突出特点。由此引起的水土流失问题也更甚于前代。山区开发多采取刀耕火种,在砍伐焚烧之下,山地植被受到根本破坏。
玉米、甘薯等作物根系粗大,加剧了山区的水土流失。玉米、甘薯的引进对解决人口增加带来的粮食问题起了很大作用,但是这种作物“根入土深,使土不固,土松遇雨则泥沙随雨而下”。前往山区垦荒的棚民往往以三年为契约期,因此耕种方式粗放,全无涵养土壤意识。“种苞谷三年,则石骨尽露,山头无复有土矣。山头无土,则不能蓄水,泥随而下,沟渠皆满,水去泥留,港底填高,五月间梅雨大至,山头则一泄靡遣。”三年之后,由于水土流失,“棚民又赁垦别山,而故所忌处,皆石山不毛矣”[40]。
第三,明清以来沿长城地带的农业开垦与土壤沙化。长城沿线是中国北方环境脆弱地带。“走西口”“闯关东”的移民,开荒拓垦的正是这片土地,然而未满百年,土壤沙化已相当严重。
入清以来,长城外蒙地相继开垦为农田……清同光放垦后,关外土地大片开垦,农牧交错带东段经辽河中上游、大兴安岭东麓向北转向,这一界限基本是中国湿润、半湿润气候的北界,这里自然条件对农业产量最大的障碍因素是降雨量不足。由于气候干旱,植被稀疏,土壤层一般较薄,一经开垦极易沙化。西辽河一带天山、鲁北、林东等地放垦后,人们砍伐林木,开垦土地,由于耕作粗放,一块地耕作几年即被抛荒。这种现象在放垦以后的农牧交错地带沿线到处都存在,严重影响了这一地区当时及后代的生态环境。[41]
韩茂莉认为,回顾农业发展历程与环境的关系,一个不可避免的事实摆在人们面前,即农业的产生繁衍了人类自身,造就了人类文明,同时农业每前进一步都伴随着环境代价。农业与环境之间存在不可分割的互动关系。传统农业时代就有人提出环境破坏现象,但真正将其列为事关人类发展的重大问题是在20世纪中期。这时数千年人类活动积累下的环境问题已经严重影响了全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影响了整个地球的共同利益。[42]
中国古代的人口与耕地关系,是中国经济长期发展中的关键性议题,也是小农经济及经营体制的必然产物。我们当然不能简单地将人口、资源、环境与某种经济发展方式相联系去评价。首先需要将基本情况搞清楚。
史志宏教授对中国古代史特别是明清时代的人口和耕地有深入精确的数量化研究,以下借用他新近的成果来帮助我们认识问题。
史志宏教授对清代农村经济的总体看法是,人口与耕地资源的失调严重影响了清中期以后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虽然在一系列总量指标上清代农业达到了中国传统农业发展的最高峰,但从生产效率上观察,清代农业不是历史上最高的。清代农业在劳动生产率(见表6-3)以及一系列按人口平均的农业指标如人均耕地面积(见表6-4)、人均粮食占有量(见表6-5)等方面,都不但低于传统农业历史上曾经达到的高点,而且从变化的趋势上观察,至少从18世纪中期以后就在不断恶化。
表6-3 清代各时期的农业劳动生产率估计
表6-3 清代各时期的农业劳动生产率估计-续表
表6-4 清代各时期的人均耕地面积及指数
表6-5 清代各时期的人均粮食占有量及指数
有人认为,小农经济是导致古代环境问题的罪魁祸首。
还有人认为,中国根本不应以农为主,我们的老祖宗应该像西方国家那样,面向大海,走“蓝色海洋文明”的社会发展道路而不是搞“黄色农业文明”。
笔者认为,以上论调,实在不能称之为严肃的有学术意味的论点。问题在于,除了小农经济以外,是否有其他的更好的农业经营方式?这就提出了“小农经济与自然环境的关系”这一值得思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