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脱贫攻坚工作研究报告
郜 贤
2018年,全区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和自治区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大力推进脱贫富民战略,全区脱贫攻坚工作稳中有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盐池县在全区率先实现脱贫摘帽,根据基层摸底和初步分析,隆德、彭阳、泾源3个贫困县,全区有140个贫困村、11.5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已具备脱贫退出的基本条件。
一、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深化思想认识,夯实工作责任,筑牢脱贫攻坚组织领导基础
全区各级党组织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坚决维护”,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切实增强贯彻落实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意识。
1.在深化学习中统一思想
2018年以来,自治区先后召开18次党委常委会、9次政府常务会、5次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15次专题会,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2017年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等情况汇报、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等重要讲话以及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等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宁夏实际情况,研究出台《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对2018—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做出全面部署,明确各项工作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研究出台加强控辍保学、促进就业扶贫、强化驻村管理等政策文件,进一步完善脱贫攻坚政策体系。针对部分干部对中央脱贫攻坚要求特别是脱贫目标标准理解不深刻、掌握不全面的问题,全区自上而下对不符合中央要求的政策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共清理文件2143件。同时,集中开展扶贫干部培训轮训,共培训各级扶贫干部4.4万人次,切实统一思想和行动,确保在脱贫攻坚目标标准把握上与党中央要求保持高度一致。
2.在加强领导中推进工作
坚决落实党政一把手负责制,自治区党委书记、主席担任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双组长”, 9个贫困县区均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双组长,强化了五级书记抓扶贫的政治责任。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始终把脱贫攻坚重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遍访贫困县(区)调研指导,先后主持召开自治区脱贫攻坚突出问题整改推进会、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推进会、盐池县脱贫退出现场会和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研究部署工作,解决突出问题。
3.在夯实责任中传导压力
严格落实自治区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自治区与5个市和20个有脱贫任务的县(区)签订责任书,向26个厅局下达脱贫攻坚任务清单,逐级传导压力、层层夯实责任。组织开展常态化约谈,随时发现问题随时约谈,及时通报及时解决。4月,自治区领导分别与9个贫困县(区)、3个脱贫攻坚任务较重的非贫困县(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谈心谈话,逐县(区)通报情况、指出问题,提出工作要求,进一步压实县(区)主体责任。
(二)对照脱贫标准,聚焦精准扶贫,着力提高脱贫攻坚质量
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全面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全区已劝返辍学中小学生9300人,劝返率97.2%。建立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扶贫保的综合保障网,覆盖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贫困患者住院全部实行“先诊疗,后付费”, “一站式”结算,住院费用个人自付比率控制在10%以内。加大危房改造力度,截至10月底,开工建设危房改造3.2万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4万户,完成计划任务数的115.4%。
1.聚焦深度贫困地区
认真落实中央“三个新增”要求,聚焦“五县一片”深度贫困地区、170个深度贫困村和病老残特殊困难群体,持续加大资金投入,2018年共安排“五县一片”深度贫困地区扶贫资金63.26亿元,占全区资金的60.2%;对初步符合脱贫退出条件的50个深度贫困村每村安排450万元,较其他拟脱贫退出村增加50%。持续加强帮扶力量,向深度贫困村增派驻村工作队17个,分两批遴选100家经营状况好、企业效益佳、社会责任感强的大型国有企业和重点民营企业结对帮扶107个深度贫困村。5个深度贫困县(区)跨省域调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结余指标1200亩,获得补助资金3.6亿元。根据初步摸底,2018年预计可实现55个深度贫困村稳定退出。
2.聚焦产业扶贫
召开全区特色产业发展暨产业扶贫现场推进会,出台《2018年全区特色产业精准扶贫工作要点》《全区特色产业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加大资金支持力度,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各类农业项目资金31.37亿元,农业招商引资项目落地174个,实际到位资金38.96亿元。持续推进“四个一”示范带动工程,打造扶贫示范村109个、扶贫龙头企业124家,规范培育扶贫合作社779家,提升发展致富带头人4642名。积极开展产销对接,组织31家龙头企业参加全国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会,签订销售订单11亿多元。盐池滩羊肉摆上了杭州G20首脑峰会、厦门金砖国家首脑峰会、青岛上合组织首脑峰会等国宴餐桌。积极推进林业助推精准脱贫工作,在贫困县(区)选择1000名生态护林员开展庭院经济试点。大力发展壮大贫困村集体经济,出台《关于加快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我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规划(2018—2020年)》,切实解决贫困村集体经济“空壳村”问题。目前1100个贫困村中,村集体经济超过5万元的达到509个村。
3.聚焦就业扶贫
紧盯市场用工需求大、就业稳定、收入较高的职业(工种),继续开展“点单式”“配送式”职业技能培训,截至10月底,职业教育暨技能培训已完成培训62688人。通过新建一批、改造一批、租赁一批,鼓励和支持企业在贫困村、移民村和产业园区建设扶贫车间167个,5560名建档立卡劳动力实现就近就地就业。
4.聚焦金融扶贫
加大金融扶贫产品和模式创新,引导各类金融机构积极参与支持脱贫攻坚,探索出了一条以“信用+产业+金融”三位一体金融扶贫路子。截至10月末,全区累计向13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扶贫小额贷款62.6亿元,贷款户数和金额同比分别增长19.6%和30.6%,贫困户贷款余额84.8亿元,覆盖率84.9%,户均贷款4.7万元。进一步完善“扶贫保”政策,已为14.8万户贫困户投保优势特色产业保险,79.2万贫困人口投保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和家庭意外伤害保险,2.73万户贫困户投保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目前累计赔付1.35亿元,受益人口6万人次。
5.聚焦易地扶贫搬迁
累计搬迁安置移民1.6万户6.86万人,占总任务的85.8%,完成投资48.88亿元,占总投资的99.7%,预计年底前基本完成建设和搬迁任务。同时,针对“十一五”“十二五”移民发展问题,召开全区政策性移民工作会议,出台《关于解决政策性移民发展问题的实施意见》,着力解决政策性移民产业发展、户籍迁转、社会保障接续、“多代多人”住房困难等突出问题。
(三)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改进作风,努力补齐脱贫攻坚短板
针对扶贫领域发生的违规违纪、作风不实、资金监管等问题,紧盯问题,狠抓整改,着力解决脱贫攻坚中存在的问题。
1.紧盯督查问题整改
针对2017年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中央巡视组和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18年脱贫攻坚督查反馈问题,自治区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立行立改,先后召开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考核巡视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推进会等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脱贫攻坚突出问题整改工作。印发《2017年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方案》《中央第八巡视组反馈我区脱贫攻坚突出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关于做好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18年脱贫攻坚督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出台一系列新政策、新措施,对症下药,精准施策,压实责任,扎实推进整改工作,脱贫攻坚方面问题整改取得积极成效。
2.紧盯作风治理
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坚持把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与脱贫攻坚工作同安排、同开展、同检查、同推进,扎实开展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涉农扶贫领域问题618起,给予党政纪处分785人,移送司法机关21人,有效震慑了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各市、县(区)和各单位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严格落实责任,明确完成时限,从严从实抓好整改落实。一年来,全区各市、县(区)共梳理作风问题485个,制定整改措施780条,建立完善工作制度142项,所有问题基本完成整改。
3.紧盯扶贫资金监管
加大审计检查力度,出台《关于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进一步加强扶贫审计的实施意见》,实行“穿透式”管理,审计关口前移,实现所有县区扶贫审计检查全覆盖。积极探索建设宁夏财政扶贫资金监管系统,对扶贫资金实现全过程、动态化、穿透式监管组织开展扶贫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自查自纠工作,8个贫困县(区)共清理出各类闲置滞留、结转结余的涉农扶贫资金54625.18万元,截至目前,已支付35110万元,支付率64.3%。
4.紧盯动态调整
严把脱贫退出标准关、程序关,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贫困户退出、贫困村出列及人均纯收入计算标准的通知》,规范贫困户退出标准、程序和人均纯收入计算方法,落实脱贫退出责任人签字背书制度,防止出现错退漏退。加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据分析和信息比对,通过动态调整净增贫困人口1013户4958人,提高识别精准度,防止错评漏评、优亲厚友、弄虚作假。
5.紧盯驻村工作队管理
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不足3人的驻村工作队,全区共增派驻村帮扶干部759名;建立驻村帮扶划片管理制度,按照产业相似、地域相近原则,将所属贫困村驻村工作队划分成322个片区,每个片区明确1名片长,每月至少组织驻村干部开展1次交流、观摩、学习等活动,相互启发学习、提升工作能力。
(四)动员社会参与,凝聚各方力量,构建脱贫攻坚大扶贫格局
深化闽宁对口扶贫协作。坚持常态化互访交流,推进双向互动合作,召开闽宁对口协作第22次联席会议,签订经贸项目22个、部门协议10个,经贸协议总投资57.73亿元。福建省加大帮扶力度,投入宁夏财政帮扶资金3.1亿元,全年新建闽宁示范村36个。永宁县闽宁镇作为东西部扶贫协作典范参展“决胜2020”脱贫攻坚展,闽宁示范村建设经验被中央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指导意见要求向全国推广。同时,各市、县(区)积极主动对接沟通,赴闽对接29批次,有效推动协议项目落地。
加强中央定点扶贫对接。9家中央定点扶贫单位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创新工作机制,加大资金投入、智力支持和技术服务,目前已投入帮扶资金1.7亿元,选派22名优秀干部来宁挂职,培训贫困县(区)干部468名,援建一批基础设施、特色产业和社会事业项目,有力地改善了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激发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动力。2018年以来,各地积极开展“三大三强”促脱贫富民行动、“两个带头人”工程、移风易俗“五大行动”等,努力营造脱贫光荣、勤劳致富的良好氛围。同时,发挥“新时代农民讲习所”阵地作用,组织专家、村党组织带头人、已脱贫典型农户宣讲政策法规、农业技术、脱贫故事等3200多场次,培训农民10余万人。
二、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8年宁夏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部分地区贫困程度深,脱贫攻坚任务重
截至2017年底,“五县一片”深度贫困地区还有贫困人口19.2万人,占全区的80.3%,特别是西吉县、海原县贫困人口数量较多、贫困程度较深、脱贫任务艰巨。贫困大病患者、残疾人、单老双老特困群体还有66072人,占贫困人口的27.7%。
(二)巩固提升脱贫成效压力大,致贫返贫因素较多
因病因残因灾致贫返贫问题仍很突出,全区因病致贫14.1%,因残致贫占8.8%,因灾致贫1.1%;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危房危窑改造仍需下大气力巩固和解决。
(三)扶贫政策不够精准,助长了贫困群众等靠要思想
有的贫困县区为了增加贫困群众收入,扶贫政策缺乏论证,在产业扶贫政策方面存在变相给贫困群众送钱、送物现象,不仅不利于培育稳定增收的产业,反而助长了贫困群众依赖政府、争当建档户、低保户的思想。
(四)干部作风不够扎实,形式主义盛行
一些扶贫干部能力素质与繁重的脱贫攻坚任务还不相适应,少数地方还存在识别退出不够精准、资金使用管理不够规范、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等问题。扶贫档案不规范,填报各种表格成了扶贫工作最大负担,牵扯大量人力物力搞迎检材料,帮扶责任人没有把精力和心思用在帮助贫困户解决实际困难上,甚至有的县区停止一切工作搞扶贫材料,数字脱贫、假脱贫、被脱贫等形式主义的问题较多。
三、对宁夏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建议
2019年是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关键之年,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如期实现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始终对照“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聚力解决深度贫困区难题
坚持“两不愁,三保障”扶贫标准不偏离,按照《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和“三个新增”要求,聚焦“五县一片”深度贫困地区,瞄准170个深度贫困村,紧盯贫困大病患者、残疾人、单老双老户特殊贫困群体,着力解决水、路、房等短板弱项,重点帮扶病老残等特困群体,既不降低标准、影响质量,也不提高标准、吊高胃口,确保脱贫成果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
(二)优化扶贫政策,积极培育贫困户长期受益的致富产业
要综合考虑资源优势、产业基础、传统习俗和市场需求等因素,按照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牧则牧的原则,在尊重贫困群众传统种养习俗的基础上,选准脱贫致富产业,因地制宜出台帮助贫困户长期稳定受益产业发展政策,坚决杜绝帮农不扶农、产业不带贫、变相送钱物等问题,着力提升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
(三)加强监督检查,着力解决扶贫领域突出问题
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紧扭住扶贫领域突出问题,深入开展脱贫攻坚检查督导活动,强化日常监管和审计检查全覆盖,认真开展扶贫信息“三级公开”工作,严格落实责任,逐项建立台账,认真查漏补缺,坚决防止扶贫领域问题反弹。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出台激励和约束机制,通过以奖代补、以工代赈、典型引领等方式,激发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
(四)加大扶持力度,扎实做好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程
对于已摘帽的贫困县、销号村和脱贫户要持续加大扶持力度,扶贫政策保持不变,支持力度不减,监督检查不变,做到包抓单位不变、包抓领导力量不变、包扶干部不变、包抓责任不变、帮扶机制不变,摸清重点巩固对象以及产业发展需求,按照“缺啥补啥”的原则,为所有脱贫户量身定做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成果措施,确保稳定脱贫、持续增收。
作者简介 郜贤,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研室农村改革处调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