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宁夏审判工作报告
康 莹
2020年全区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最高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领导、监督、支持和帮助下,紧紧围绕“三地”法院建设目标和“保稳定、促发展、提质效”工作主线,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影响,充分履行审判职能,扎实推进任务落实,为平安宁夏、法治宁夏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1—9月,全区法院受理各类案件210465件,其中刑事案件7326件,民事案件125894件,行政案件3675件,执行案件71782件,其他1788件。法官人均收案162.45件,全国排名第13位;人均结案114.07件,全国排名第12位。
一、2020年宁夏审判工作成效分析
(一)牢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
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和政治定力,坚守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司法机关的职能定位,确保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院工作全过程、各环节。
1.强化思想理论武装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召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全区法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视频会及研讨班,准确把握核心要义,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切实用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统一方向、统一行动,为继续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美丽新宁夏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作者简介 康莹,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一级主任科员。
2.严格执行党规党纪
把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作为重大纪律规矩,及时向党委及政法委汇报重大事项、重大问题、重要案件,确保人民法院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自治区高级法院制定出台《党组工作规则》,及时研究解决法院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所有“三重一大”事项均上会研究,确保党的各项决策部署在人民法院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3.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
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全区法院党的建设永恒课题和党员干警终身课题常抓不懈,深入推进“三强九严”工程。自治区高级法院制定出台《全区法院落实党建责任制指导意见》,通过抓理论武装强信念、抓基础规范固根基、抓队伍建设提能力、抓纪律作风正风气,力促机关党建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规范、质量提升。
4.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
在全区法院扎实开展“两个坚持”专题教育、“三案”教育、落实“三个规定”专项整治,以张坚案及身边违法违纪案件为反面教材,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染黑的权力》,引导广大干警深挖思想根源,严守廉政底线,严格规范用权。认真贯彻落实最高院关于对配偶父母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
5.不断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专题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汇报,研究提出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要点。加强网军队伍建设,深入梳理干警微信、微博、公众号、抖音等自媒体账号注册使用情况。坚持重大敏感案事件依法处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理念,教育引导全体干警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观,坚决杜绝出现与中央大政方针不一致的杂音,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思想舆论环境。
(二)深入推进依法治区,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宁夏
1.提高依法防控能力
及时印发了做好疫情期间审判执行工作、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等审判指导意见,加强疫情期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公正高效审理扰乱医疗秩序、防疫秩序、市场秩序、社会秩序等犯罪案件,为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提供有力法律支撑。利用法院信息化建设成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疫情期间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优质司法服务。
2.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
充分发挥刑罚的震慑作用,始终保持对暴力恐怖犯罪、邪教组织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稳妥审理和处置“昆明泛亚案”“云联惠案”,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依法严惩“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危险驾驶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犯罪。坚决贯彻反腐败工作部署,自治区高级法院与自治区纪委监委联合下发《自治区各级监察委员会与各级人民法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衔接办法(试行)》,依法审理周舒、马志宏、屠国军等社会高度关注的职务违法犯罪案件,进一步巩固提升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成果。
3.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对标对表自治区重大战略,自治区高级法院出台《关于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的意见》,紧扣自治区党委确定的生态环境修复、发展方式转变、黄河文化发展等39项重点任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4.加强产权司法保护
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3个评价指标的专项行动计划,稳妥推进中银绒业、上陵集团、美洁纸业、源林生物发电等重大破产案件审理工作。依法审理上海家化公司、宁波诺曼公司侵犯商标权、侵害专利权纠纷案,老字号李记老五酸菜刀削面馆侵害“朱老五酸菜刀削面”商标权纠纷案等涉产权案件,严厉打击永生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何瑞罡等非法集资诈骗案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妥善化解铁岭新精工干燥设备有限公司与金夏米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努力营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5.坚决守好改善生态环境生命线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总结腾格里沙漠环境污染案审理经验,坚决守好改善生态环境生命线,研究出台《关于在全区法院实行环境资源类案件集中管辖的方案》,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6.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支持促进依法行政,健全完善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裁执分离”制度。坚持连续12年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深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银川铁路运输法院集中管辖后的宁夏首例区直机关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行政案件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实现了让庭审成为法治公开课、普法活教材。依法支持城中村、棚户区改造,灵活运用行政协调手段,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7.加大涉执案件化解力度
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长效机制,出台《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意见》,深化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加大涉执案件化解力度,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积极开展“执行集约化办案平台”试点工作,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满足感和获得感。
8.统筹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
对照“两不愁三保障”“四查四补”,认真落实自治区高级法院制定出台的《关于为脱贫攻坚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若干意见》《关于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依法审结涉“三农”领域的承包经营、征地补偿、股份合作、移民安置等各类纠纷案件,有力维护农村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助力贫困地区产业振兴。
(三)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推动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1.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持续深化
严格推进法官员额制改革,坚持以案定额、省级统筹、动态调整,建立员额法官常态化遴选机制,2016年8月至2020年9月,已完成5批员额法官遴选,共遴选员额法官1208名。强化员额动态管理,制定员额配置动态管理办法,对法官员额进行3次动态调整。建立退出机制,印发退出员额办法,明确员额退出条件、程序等,改革以来已退出员额321人。加强审判辅助力量配备,将符合条件的人员任命为法官助理,并全部配置到一线办案岗位;建立聘用制书记员招录和管理制度,共招聘1213名聘用制书记员,目前实有1105名。
2.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落实
规范审判权力运行,全面下放裁判文书签发权限,直接由独任法官、合议庭签发的裁判文书占比在九成以上;加快推进专业化新型办案团队建设,强化审判权力监督管理,制定三类人员权责清单,进一步落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深化审委会制度改革,完善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建立健全司法绩效考核机制,切实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强化审判流程节点管控,倒逼审判权力规范运行。全面落实入额必办案要求,推动院庭长办案实现常态化示范化。完成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机构数量减少25.8%。
3.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及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有序推进
积极推进法官单独职务序列管理改革,完成员额法官单独职务序列等级确定及按期晋升工作,按期晋升随时启动、择优晋升按需进行的顺畅局面已基本形成;成立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为广大法官依法履职“撑腰鼓劲”。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基本落地,有效减少了司法受外界干预的可能性;积极推进解决中基层法院基建债务问题,目前自治区本级债务化解工作全部完成。积极推进审判辅助事务外包改革,自治区高院起草的《关于推进全区法院审判辅助事务外包工作的意见》,已经自治区司法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第11次会议审议通过。
4.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不断深化
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落实“三项规程”,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成立专门审判团队或专业合议庭,建设圆桌式家事审判法庭,设置调解前置程序,引入心理疏导机制,促进家事纠纷实质性化解,全区法院家事案件调撤率保持在63%以上;联合自治区妇联印发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工作意见,与多部门建立协同合作机制,预防和制裁家庭暴力。大力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制定出台8项规范性文件,积极推进诉源治理,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努力将更多纠纷化解在法院之外和诉讼前端;搭建完成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移动微法院、跨域立案等9大系统,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智能的诉讼服务。稳妥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在建立特邀调解名册、优化司法确认程序、推进“分调裁审”、简化审理程序及裁判文书样式、扩大民事诉讼独任制适用范围等方面大胆改革、积极尝试,改革成效初步显现。充分运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构建全流程审判监督管理机制,加强智能辅助办案,建设三级联动的执行指挥系统,切实满足司法人员对智能审判服务的需求;疫情期间,网上立案1081件,网上开庭631件,网络司法拍卖1915件、标的18.33亿元,成交366件,成交金额1.47亿元,智慧法院建设得到充分检验。
(四)强基固本,着力建设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高素质法院队伍
坚持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实。
1.加大教育培训
围绕疫情防控、区块链技术应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主题,结合法院工作,举办法官讲坛,进一步提升干警的司法能力。探索创新培训方式,推动网络视频培训常态化,加快建设网上精品课程库,完成全区法院101名处级以上干部的调训管理,进一步拓展干警自主学习渠道。
2.广泛开展《民法典》的学习宣传
全区各级法院充分发挥司法审判的价值引领作用,通过举办培训班、以案释法、法律八进等方式,认真开展《民法典》的学习宣传。自治区高级法院院长带头到北方民族大学作专题辅导讲座,孙泽诚、武靖非、张耀方3名法官先后走进直播间开展解读,引领广大干警和社会各界进一步增强学习贯彻《民法典》的思想、政治和行动自觉。
3.强化审判管理
对立案、审判流程、庭审质量、裁判文书质量等进行全面规范。健全发回重审、指令再审的案件沟通机制和发改异议反馈机制,注重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定期通报相关情况,不断提升司法质效和公信力。加强执行信访、执行复议督促指导,认真开展执行案件“一案双查”工作,确保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4.组织开展司法巡查、审务督查
自治区高级法院组成司法巡查组,对吴忠市中级法院落实2018年司法巡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推动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细落地;组成督察工作组对中卫市、吴忠市两级法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最高人民法院审务督察中发现问题整改落实、警示教育专项活动、智慧法院建设、“两个一站式”建设、“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和执行案件“一案双查”、消化旧存案件专项活动工作情况进行审务督察,有力促进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5.高质量推进司法警察执法规范化建设
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规范标准,紧盯目标、完善措施、狠抓落实,切实加强“六专四室”建设。自治区高级法院首次采取自主命题、阅卷的方式组织实施全区法院122名司法警察执法资格等级考试暨体能达标考核工作,有效提升了警务保障能力,进一步锤炼了“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担当。
经过努力,全区法院创造了一些亮点经验,得到最高人民法院、自治区党委及政法委相关领导的充分肯定。其中“一站式”多元解纷调解机制、设立企业破产专项启动资金等多项措施在全国均属首创,服务脱贫攻坚、构建便民高效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两项工作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得以体现。自治区高级法院工作报告以100%的全票赞成率刷新历史。全区法院先后涌现出“全国先进工作者”候选人陈美荣、“全国最美抗疫家庭”平罗县法院马瑞玲家庭、“特赦实施工作先进个人”王文喜、“自治区先进工作者”候选人孔庆顺、“全区五四红旗团支部”石嘴山市中级法院团支部等先进典型。283名同志获得荣誉天平纪念章,固原市原州区法院刑事审判庭等5个集体和银川市中级法院执行一庭庭长安宁等11名个人受到记功表彰。吴忠市中级法院一份刑事判决书被评为第二届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盐池县法院一场直播庭审被评为“百场优秀庭审”,全区法院2篇民商事典型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六巡典型案例,自治区高级法院审监一庭撰写的《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15—2018年再审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分析》被中国审判指导丛书《审判监督指导》第64辑收录并公开印发。
二、宁夏法院工作存在问题和短板
当前全区法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够有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和地方党委和政府把抓从严治党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各领域、各行业均高度重视党建工作,法院系统仍然存在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以党建促审判效果不明显,以及不同程度存在重业务、轻党建“两张皮”等问题和现象。
(二)队伍建设仍待持续加强
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干警疲于奔命、畏难情绪进一步加重,制约着审判质效的进一步提升;干部廉洁有待持续加强,个别干警司法理念、作风、能力与新时代的新要求还不匹配,冷硬横推、吃拿卡要等问题时有发生。
(三)诉讼服务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一站式多元解纷、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还不完善,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作用发挥还不充分,近年来,法院系统持续推进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深化诉讼服务中心转型升级,推动诉源治理力量有效下沉,但是,实践中依然存在诉调对接工作机制不断健全、诉前调解工作深入开展推进难度大、立案服务模式依然需要不断完善、审判辅助业务统筹融合不到位等诸多问题。
(四)司法体制改革推进空间仍然很大
制度层面上,中央层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政策制度与改革的整体系统性的统一有待进一步加强;操作层面上,司法机关形成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体制机制关系处理有待进一步理顺,一些制约司法体制改革中的主要矛盾有待进一步解决。
三、对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对策建议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完成“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受新冠肺炎疫情深刻影响的特殊之年,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下一步,全区法院要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以“保稳定、促发展、提质效”为主线,充分发挥司法审判促发展、稳预期、保民生的作用,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努力将宁夏法院打造成为争端解决的“优选地”、公平正义的“标志地”、司法权威的“制高地”,为继续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美丽新宁夏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始终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
将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院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和重大政治责任,以更高站位、更强担当落实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宁夏篇章”,交出“合格答卷”,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坚定“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深化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教育,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认真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防范和抵御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切实维护国家安全。
(二)有力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紧紧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精准推进“三去一降一补”政策,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紧紧围绕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战略部署,推进环境资源管辖制度改革,全力守护“蓝天碧水净土”。对标对表“三大攻坚战”“三大战略”“三个守护好,走出一条高质量发展新路子”要求,自觉将审判执行工作融入到党和国家重大战略部署上来,着力维护社会秩序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三)不断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着力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快建设智慧法院,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继承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不断完善一站式多元解纷、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精准对接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律师调解、行政调解、行政复议、仲裁,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法治、德治、自治有机统一。
(四)切实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
妥善应对疫情防控常态化和经济社会秩序,加快恢复新形势下案件大幅上升的新情况,加强态势分析,抓实审判管理,统筹力量资源,狠抓督促落实,力争把疫情耽搁的时间抢回来,确保圆满完成全年的审判执行工作。加大涉民生案件审判执行,全面巩固提升“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进一步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加大宣传工作力度,传递好司法正能量,推动形成全社会了解、理解、支持法院工作的良好氛围。
(五)深入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
抓好《民法典》的学习培训、解读交流、新旧法衔接,让广大干警准确把握立法精神和条文内涵,确保《民法典》正确有效实施。认真落实“谁执行、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分发挥司法的教育、评价、规范、指引作用,妥善审理相关案件,深入解读典型案例,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在全社会营造学法、懂法、尊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六)一以贯之全面从严治党
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守好“责任田”、耕好“责任地”,进一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认真落实集中警示教育专项活动各项安排部署,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纵深推进,确保法官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