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地基处理与基坑支护工程(0102)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地基处理和基坑与边坡支护两节。
二、地基处理。
1.填料加固。
(1)填料加固项目适用于软弱地基挖土后的换填材料加固工程。
(2)填料加固夯填灰土就地取土时,应扣除灰土配比中的黏土。
2.强夯。
(1)强夯项目中每单位面积夯点数,指设计文件规定单位面积内的夯点数量,若设计文件中夯点数量与定额不同时,采用内插法计算消耗量。
(2)强夯的夯击击数系指强夯机械就位后,夯锤在同一夯点上下起落的次数。
(3)强夯工程量应区别不同夯击能量和夯点密度,按设计图示夯击范围及夯击遍数分别计算。
3.填料桩。
碎石桩与砂石桩的充盈系数按1.3,损耗率按2%计。实际砂石配合比及充盈系数不同时可以调整。其中灌注砂石桩除上述充盈系数和损耗率外,还包括级配密实系数1.334。
4.搅拌桩。
(1)深层搅拌水泥桩项目按1喷2搅施工编制,实际施工为2喷4搅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43;实际施工为2喷2搅、4喷4搅时分别按1喷2搅、2喷4搅计算。
(2)水泥搅拌桩的水泥掺入量按加固土重(1800kg/m3)的10%考虑,如设计不同时,按每增加1%定额项目调整。
(3)深层水泥搅拌桩项目已综合了正常施工工艺需要的重复喷浆(粉)和搅拌。空搅部分按相应项目的人工及搅拌桩机台班乘以系数0.5计算。
(4)三轴水泥搅拌桩项目水泥掺入量按加固土重(1800kg/m3)的18%考虑,如设计不同时,按深层水泥搅拌桩每增加1%定额项目调整。
(5)三轴水泥搅拌桩项目按2搅2喷施工工艺考虑,设计不同时,每增(减)1搅1喷按相应项目人工和机械费增(减)40%计算。空搅部分按相应项目的人工及搅拌桩机台班乘以系数0.5计算。
(6)三轴水泥搅拌桩设计要求全断面套打时,相应项目的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1.5,其余不变。
5.注浆桩。
高压旋喷桩项目已综合接头处的复喷工料;高压喷射注浆桩的水泥设计用量与定额不同时,应予以调整。
6.注浆地基所用的浆体材料用量应按照设计含量调整。
7.注浆项目中注浆管消耗量为摊销量,若为一次性使用,可进行调整。废浆处理及外运执行本定额第一章“土石方工程”相应项目。
8.打桩工程按陆地打垂直桩编制。设计要求打斜桩时,斜度≤1∶6时,相应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斜度>1∶6时,相应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43。
9.桩间补桩或在地槽(坑)中及强夯后的地基上打桩时,相应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10.单独打试桩、锚桩,按相应项目的打桩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1.5。
11.单位工程的碎石桩、砂石桩的工程量≤60m3时,相应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
12.本章凿桩头适用于深层水泥搅拌桩、三轴水泥搅拌桩、高压旋喷水泥桩等项目。
三、基坑支护。
1.地下连续墙未包括导墙挖土方、泥浆处理及外运、钢筋加工,实际发生时,按相应规定另行计算。
2.钢制桩。
(1)打拔槽钢或钢轨,按钢板桩项目,机械乘以系数0.77,其他不变。
(2)现场制作的型钢桩、钢板桩,其制作执行本定额第六章“金属结构工程”中钢柱制作相应项目。
(3)定额内未包括型钢桩、钢板桩的制作、除锈、刷油。
3.挡土板项目分为疏板和密板。疏板是指间隔支挡土板,且板间净空≤150cm的情况;密板是指满堂支挡土板或板间净空≤30cm的情况。
4.若单位工程的钢板桩的工程量≤50t时,其人工、机械按相应项目乘以系数1.25计算。
5.注浆项目中注浆管消耗量为摊销量,若为一次性使用,可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