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我国智慧城市的发展状况
IBM(International Business Machines Corporation,国际商业机器公司)于2008年提出“智慧地球”与“智慧城市”的概念,之后智慧城市成为许多国家建设智慧政府和开展数字政务的愿景和目标。各个国家通过建设宽带多媒体信息网络、地理信息系统等基础设施来整合城市信息资源,为市民提供无处不在的公共服务,为公共管理提供高效而又具有竞争力的手段。2014年8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发布了《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智慧城市是“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空间地理信息集成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促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智慧化的新理念和新模式”。智慧城市是具有学习、适应和创新能力的全新城市形态,是新一轮信息技术变革和知识经济进一步发展的产物。它是以物联网、电信网、无线网等网络融合为基础,以多种高新技术为工具建立的一个包含政府、市民和商业组织的城市生态系统。智慧城市以信息技术为支撑,通过健全、透明、充分的信息获取,通畅、广泛、安全的信息共享和有效、规范、科学的信息利用,来提高城市运行和管理的效率,改善城市公共服务的水平,增强城市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让城市成为政府、企业、市民高效管理、生产、生活的绿色载体。
智慧城市建设是我国城市建设的新阶段,智慧城市的本质在于信息化与城市化的高度融合,是城市信息化向更高阶段发展的表现。智慧城市将成为我国城市的整体发展战略,作为经济转型、产业升级、城市提升的新引擎。建设智慧社会能提高民众生活的幸福感、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国家发布了一系列关于智慧城市建设的政策文件,这些文件对智慧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引作用。2016年2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推进城市智慧管理,到2020年,建成一批特色鲜明的智慧城市。2016年12月国务院正式发布《“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明确了新型智慧城市的建设行动目标:到2018年,分级分类建设100个新型示范性智慧城市;到2020年,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新型智慧城市是智慧社会建设的基础,是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创新驱动发展、乡村振兴、区域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军民融合发展等战略的综合载体。新型智慧城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关键是建设实效,本质是改革创新。
1.2.1 智慧城市的发展现状
目前,美国、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国家及欧洲地区均已启动智慧城市相关项目的研究,在一些试点工程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美国率先提出了国家信息基础设施和全球信息基础设施计划,接着欧盟又着力推进“信息社会”计划,并确定了欧洲信息社会的十大应用,将其作为欧盟信息社会建设的主攻方向。在2007—2013年,欧盟为信息和通信技术研发所投入的资金达20亿欧元。欧盟委员会更是将信息和通信技术列为欧洲2020年的战略发展重点。2015年,西班牙IESE商学院发布了2012—2014年全球智慧城市排名,排名前5的城市分别是伦敦、纽约、首尔、巴黎、阿姆斯特丹。
我国智慧城市建设在国家政策的鼓励下发展迅速。北京、上海、广东等省市已把智慧城市列入重点研究课题,纷纷加入智慧城市的建设中,希望借助物联网布局在未来的经济竞争中脱颖而出。[1]《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建成一批特色鲜明的智慧城市,聚集和辐射带动作用大幅增强,综合竞争优势明显提高,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网络安全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智慧城市发展的目标是:第一,建设幸福宜居的信息化城市;第二,打造集约高效的经济发展模式;第三,形成科学合理的规划决策机制。科学合理的规划决策机制是以建设幸福宜居城市和打造集约高效的经济发展模式这两个目标为基础的。因此,智慧城市在微观层面注重的是市民的宜居生活环境,在宏观层面注重的是城市的创新发展环境,这就形成了智慧城市建设的两个核心。
1.2.2 智慧城市的双核心框架
智慧城市建设是以“市民宜居体验”和“城市创新活力”为双核心,以智慧出行、智慧居家、智慧学习、智慧经济、智慧环境和智慧治理为基本特征。双核心既是助力城市发展的根本动力,也是促进城市良性运行的核心目标,还是目前建设智慧城市的有效途径。基于双核心的智慧城市框架如图1-1所示。
智慧城市中的智慧学习系统是指对智慧城市提供综合社会服务的系统:一方面,它表现为智慧城市的具体智慧学习要素,提供了城市智慧教育系统与市民学习的环境;另一方面它表现为智慧城市的智慧治理要素,提供城市自组织学习环境。因此,智慧学习可以贯穿智慧城市的各类业务系统,对智慧城市建设的两个核心(市民宜居体验和城市创新活力)起到了综合提升的作用。发展智慧学习可以对城市创新活力起到文化引领的作用。
图1-1 基于“宜居与创新”双核心的智慧城市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