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燃油特性
4.1 一般规定
4.1.1 火力发电厂燃油种类可分为原油、柴油、重油以及其他燃料油。
4.1.2 火力发电厂燃油系统设计应取得以下燃油特性参数:
1 燃油的碳、氢、氧、氮、硫元素分析数据,以及水分、灰分、机械杂质、黏度、密度、闪点、倾点或凝点、发热量等参数;
2 燃油需要加热控制黏度时,还应取得燃油的黏度-温度曲线;
3 燃油锅炉还应取得燃油中的钒和钠的成分分析数据,需要设置除尘设备的燃油电厂,还应取得燃油中的灰分分析资料;
4 对于柴油机发电厂和燃气轮机发电厂,除取得钒和钠的成分分析数据以外,还应取得铝、硅、锌、磷、钙等微量元素的成分分析数据。
4.1.3 燃油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柴油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车用柴油》GB 19147的技术要求;
2 重油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炉用燃料油》GB 25989的技术要求;
3 原油和其他燃料油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应根据工程项目中约定的标准执行。
4.2 闪 点
4.2.1 火力发电厂燃油的闪点宜采用闭口闪点。
4.2.2 燃油的火灾危险性应根据油品闪点判定,具体分类应符合表4.2.2的规定。
表4.2.2 燃油的火灾危险性
4.3 黏度和密度
4.3.1 火力发电厂燃油系统设计中宜采用运动黏度作为燃油黏度的判定依据。
4.3.2 燃油的动力黏度和运动黏度可按下式换算:
式中:νt——在温度t下,燃油的运动黏度(m2/s);
ηt——在温度t下,燃油的动力黏度(Pa·s);
ρt——在温度t下,燃油的密度(kg/m3)。
4.3.3 燃油恩氏黏度、赛氏黏度或雷氏黏度与运动黏度可按下列公式换算:
式中:νt——燃油的运动黏度(m2/s);
Et——燃油的恩氏黏度(°E);
SU——燃油的通用赛氏黏度(s);
R1——燃油的雷氏1号黏度(s)。
4.3.4 燃油的密度随温度变化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ρt——燃油在温度t时的密度(kg/m3);
ρ20——燃油在温度20℃时的密度(kg/m3);
γ——温度修正系数(1/℃),可按表4.3.4的规定取值。
表4.3.4 燃油密度的温度修正系数γ
4.4 发热量
4.4.1 火力发电厂燃油系统设计中燃油发热量宜采用收到基低位发热量。
4.4.2 燃油高位发热量和低位发热量之间的换算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Qnet.v.ar——燃油的收到基低位发热量(kJ/kg);
Qgr.v.ar——燃油的收到基高位发热量(kJ/kg);
Har——燃油的收到基氢元素含量(%);
Mar——燃油的收到基水分含量(%)。
4.4.3 当燃油系统设计中缺少燃油发热量实测资料时,燃油的发热量可按下列方法进行估算:
1 根据元素分析资料,燃油的发热量可按下式估算:
式中:Car——燃油的收到基碳元素含量(%);
Oar——燃油的收到基氧元素含量(%);
Sar——燃油的收到基硫元素含量(%)。
2 根据燃料密度,燃油的发热量可按下式估算:
式中:ρ15——燃油在15℃时的密度(kg/m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