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控项目
5.2.1 设备的型号、规格、质量、数量应满足设计技术文件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设备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5.2.2 材料、标准件等型号、规格、质量、数量、性能应满足设计技术文件和现行国家产品标准的要求。进场时应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全数检查。实物抽查1%,且不少于5件。设计技术文件和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有复检要求的,应按规定进行复检。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复检报告及验收记录,外观检查或实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