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1 线路工程的平面控制与高程控制测量宜一并进行。
6.2.2 道路、渠道、自流管道、地下管网、送电线、通信线和长度不大于30km的油气输送管道工程控制测量应按本标准第3章、第4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6.2.3 长度大于30km的油气输送管道工程控制测量宜按现行国家标准《油气输送管道工程测量规范》GB/T 50539的相关规定执行。
6.2.4 选点和埋石应符合本标准第3.2节和第4.2节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