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1 天然气站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的有关规定。
7.2.2 天然气系统应设两级调压,厂区天然气站应设一级调压配气站,用气车间应设二级调压稳压阀。
7.2.3 厂区天然气站应设过滤、计量、调压、旁通、紧急切断、安全放散及泄漏报警等装置。
7.2.4 天然气站宜设置一用一备2个供气气源。当无2个供气气源时,厂内应设有其他备用燃料。
7.2.5 天然气的硫化氢含量应小于20mg/m3(标准状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