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1 玻璃纤维化学成分范围应符合表6.3.1的规定。
表6.3.1 玻璃纤维化学成分(%)
6.3.2 配合料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配合料的含水率宜小于0.5%;
2 配合料中不应有料团和结块;
3 粉尘回收不应影响配合料的质量;
4 配合料均匀度(CaO)均方差不应大于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