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3.2 设计基准
3.2.1 管道组成件的压力-温度额定值及允许变动范围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压力管道规范 工业管道 第3部分:设计和计算》GB/T 20801.3的有关规定。
3.2.2 设计压力大于或等于4.0MPa的管道,压力和温度不应超出设计范围。
3.2.3 设计压力小于4.0MPa的管道,压力和温度允许的变动应符合本规范第3.2.4条的规定,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 由压力产生的管道名义应力不应超过材料在相应温度下的屈服强度;
2 管道持续应力应符合本规范第7.1.8条的规定;
3 管道系统预期寿命内,超过设计条件的压力和温度变化的总次数不应大于1000次;
4 持续和周期性变动不应改变管道系统中所有管道组成件的操作安全性能;
5 压力变动的上限值不应大于管道系统的试验压力;
6 温度变动的下限值不应小于现行国家标准《压力管道规范工业管道 第2部分:材料》GB/T 20801.2规定的材料最低使用温度。
7 阀门闭合元件的压力差不宜超过阀门规定的最大额定压力差。
3.2.4 当压力超过相应温度下的压力额定值或由压力产生的管道名义应力超过材料允许用应力值时,超限的幅度和频率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变动幅度不大于33%,每次变动时间不超过10h,且每年累计变动时间不超过100h;
2 变动幅度不大于20%,每次变动时间不超过50h,且每年累计变动时间不超过500h。
3.2.5 材料许用应力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压力管道规范 工业管道 第2部分:材料》GB/T 20801.2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