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设备材料选择
4.2.1 设备材料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储存和输送氢溴酸的设备宜选择碳钢涂防腐蚀涂层、塑料或玻璃钢;
2 储存和输送含溴乙酸的设备应根据乙酸和溴离子浓度及操作温度,由低到高依次选用奥氏体不锈钢(S31603、S31703)、双相不锈钢(S22053、S25073)、超级不锈钢(S39042)、钛材(TA1、TA2、TA3)或对应材料的复合板;
3 储存和输送除盐水、PTA物料的设备宜选用奥氏体不锈钢S30403及其复合板,有抗磨蚀要求时宜采用哈氏合金C276;
4 换热管材料耐腐蚀性能不应低于设备主体材料;
5 乙酸环境中应避免钛材与异种金属接触;
6 储存气相介质中含溴的设备材料选择应根据其中的水含量及活性溴离子的浓度确定。
4.2.2 材料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奥氏体不锈钢应进行晶间腐蚀试验,设计文件中应注明试验方法和合格标准。晶间腐蚀试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金属和合金的腐蚀 不锈钢晶间腐蚀试验方法》GB/T 4334的有关规定;
2 双相不锈钢应进行晶间腐蚀试验和点腐蚀试验,设计文件中应注明试验方法和合格标准。晶间腐蚀试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金属和合金的腐蚀 不锈钢晶间腐蚀试验方法》GB/T 4334的有关规定;
3 钛材应为退火状态供货。容器和换热管用钛材的规定非比例延伸强度值应符合相应的材料标准要求,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钛制焊接容器》JB/T 4745的有关规定。
4.2.3 复合钢板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用于压力容器的钛-钢复合板、不锈钢-钢复合板宜采用爆炸复合;
2 钛-钢复合板应为退火状态供货,壳体成形后覆材厚度不应小于2mm,管板和法兰密封面加工成品的,覆材厚度应加厚;
3 不锈钢-碳钢复合板应为消除应力状态供货,壳体成形后覆材厚度不宜小于3mm,管板、法兰密封面加工成品以及腐蚀严重的位置,覆材厚度应加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