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1 铝电解槽带电焊接应安装引流降磁装备,并应根据降磁装备中的控制系统要求施焊。引流降磁装备的安装应符合本规范第6章的规定。
3.1.2 钢材料焊接时,必须在磁感应强度不大于80Gs的空间环境下进行。
3.1.3 铝材料焊接时,必须在磁感应强度不大于40Gs的空间环境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