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 供水系统的优化计算
6.3.1 供水系统的优化计算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结合系统布置,采取对各主要可变参数的不同组合,通过水力、热力及经济计算,进行多方案的比选;
2 汽轮机背压、凝汽器形式和换热面积、水泵参数的优选应与设备厂家密切配合。汽轮机的额定背压应与循环水系统的设计水温相适应,设计水温宜采用年平均水温并予以化整;
3 直流供水系统应根据历年月平均的水位和水温,结合汽轮机特性和系统布置进行优化计算,以确定出最佳的凝汽器换热面积、冷却水量、水泵和进排水管沟的经济配置;
4 循环供水系统应根据历年月平均的气象条件,结合汽轮机特性和系统布置进行优化计算,以确定出最佳的冷却水量、冷却塔淋水面积、凝汽器换热面积、水泵和进排水管沟的经济配置。
6.3.2 供水系统优化计算前,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通过技术经济比较与分析确定最优方案,技术经济比较与分析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取水地点及取水方式;
2 取水建筑物及水泵房的型式和材料;
3 水能回收方式;
4 补给水水源的选择;
5 冷却塔的塔型和位置等。
6.3.3 供水系统的优化计算应根据工程具体条件,对在一定变化幅度内作为变量的参数进行组合计算,主要变量应包括下列参数:
1 冷却水量;
2 凝汽器的换热面积、流程数、壳体数、背压数、管材、管径、壁厚、根数和长度等;
3 循环水泵及所配电动机的规格、台数;
4 进排水管、沟的材料,断面尺寸和条数;
5 取、排水建筑物的规模;
6 自然通风冷却塔的高度、淋水面积、进风口高度等主要几何尺寸,机械通风冷却塔的风机规格、格数和有关几何尺寸,冷却塔塔内供水高度、填料形式、填料高度及布置。
6.3.4 优化过程的水力、热力计算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当采用直流供水系统时,应采用多年月平均的水位和水温进行计算;
2 当采用循环供水系统时,应采用多年,可取近期连续不少于5a,月平均的气象条件进行计算;
3 凝汽器冷却水管内的允许流速可按表6.3.4-1的规定选取;
表6.3.4-1 凝汽器冷却水管内允许流速
注:上述冷却水管为国产管材;钛管和不锈钢管内允许流速可根据供货厂家要求确定,应保证足够的流速,以保证所需的清洁度。
4 凝汽器端差不应小于2.8℃;
5 季节冷却水量可通过冷却水泵的最佳运行台数进行选择。运行冷却水量占总冷却水量的百分数可按表6.3.4-2的规定选取;
表6.3.4-2 运行冷却水量占总冷却水量的百分数
6 凝汽量宜采用汽轮机在铭牌功率时的数值;
7 进排水管、沟的流速范围可按本规范第8.1.3条的规定选取。
6.3.5 优化过程的经济计算可采用年费用最小法或现值收益最大法,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当采用年费用最小法时,年费用计算步骤应为:
1)方案中年费用最小的为最优方案,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NF——年费用值;
P——总投资现值;
AFCR——年固定分摊率(Annual Fixed Charge Rate);
μa——年运行费,包括水泵、风机电动机的电耗和机组微增功率收益。
CR——资金回收系数,可按6.3.5-3式计算;
MR——包括大修和保险等费率,大修费率可取1%~1.5%,其中建筑物可取1%,进口设备可取1%,国产设备可取1.5%,管道可取1%,保险费率可取0.25%。
2)资金回收系数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i——核电投资收益率,核电工程可取8%~10%;
n——工程的经济使用年限,可取n=30。
2 当采用现值收益最大法时,方案中净现值最大的为最优方案,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A——净现值;
A1——年收益值;
FB——现值收益系数,可按6.3.5-5式计算;
P——总投资现值。
3 当工程达到经济使用年限后尚有残值可以考虑时,可以采用增加运行年限来解决;
4 对工程投资、工期、发电成本、电价等可能影响方案经济性较大的因素,必要时宜进行敏感性分析;
5 经济比较宜按现价考虑;
6 汽轮机微增出力引起的补偿功率,在未经充分论证时不宜考虑;
7 在未经充分论证时,辅机消耗的功率,可不考虑容量投资费的补偿;
8 有条件时宜结合核电厂经济评价结果进行对比分析;
9 年运行费用中的水泵、风机等耗电设备以及汽轮机微增宜按成本电价计算;
10 供水系统优化计算宜采用汽轮机在额定进汽量下的排汽参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