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水文气象解译
7.1 洪(枯)水
7.1.1 洪(枯)水解译宜选择侧视雷达影像、全色遥感影像、多光谱遥感影像,并可根据需要采用假彩色合成、比值增强等方法对影像进行处理。
7.1.2 洪(枯)水解译宜根据色调、形状差别,并结合植被、地貌形态等解译标志综合确定。
7.1.3 小流域洪水解译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坡面洪水应勾绘分水岭,量测坡面产流面积、坡面长度、坡面坡度,确定下垫面类型、植被情况等产汇流参数。
2 沟道洪水应圈定分水岭,量测流域汇水面积、主沟道汇流长度、流域加权平均纵比降,确定下垫面类型、植被情况等产汇流参数。
3 判定历史洪水痕迹。
7.1.4 河道洪水解译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标注工程项目和邻近河道的相对位置。
2 勾绘现有水利工程、蓄(滞)洪区、分洪区、支流汇入口,在河网化地区还应识别河流连通情况和圩区的分布。
3 判定河段天然或人工的控制断面及两岸洪水痕迹,并结合实地调查判定河道堤防现状。
4 判定溃堤洪水的溃口位置、宽度、流向、冲刷坑范围及淹没范围。
5 分析河岸、河床冲淤变化及河势影响。
7.1.5 湖泊与水库洪水解译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标注湖区、库区及水工构筑物,分析湖泊、水库淹没范围。
2 识别湖区、库区水生植物分布情况。
3 识别湖泊入湖口、出湖口位置及湖泊类型。
4 判定溃坝洪水的溃口位置及宽度。
5 分析洪水对湖岸、库岸侵蚀影响。
7.1.6 岩溶区洪水解译除应符合本规程第7.1.4条的规定外,尚应增加下列内容:
1 识别伏流暗河区的分布范围、泉点。
2 分析溶洞水和暗河水的排泄条件及地表水与地下水的补给关系。
3 判定明流区、滞洪区和闭流区。
7.1.7 枯水解译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识别断面形式,辨认枯水痕迹,圈定枯水分布范围。
2 识别河段卡口、急滩等天然或人工控制断面。
3 岩溶地区尚应识别落水洞、出水洞,并结合地面测试估算枯水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