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1 灰场管理站勘测应着重查明建筑物地基条件和不良地质作用,分析评价地基和场地稳定性。
7.4.2 灰场管理站可沿建筑物轮廓线布置勘探点,勘探点数量可为4个~6个,勘探深度应进入基础底面以下5m,或进入基岩、坚实土层1m~3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