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面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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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优异的他选择自暴自弃

我第一次见到吉米是在橄榄球球场上。

吉米是队里的殿卫。他跑得很快,擒抱起人来毫无畏惧。当我们开始进攻时,我发现他真的很会打橄榄球——他知道什么时候该传球,什么时候该带球突破边线。很明显,他之前打过橄榄球。在跟他闲聊过一两次橄榄球之后,我查看了他的档案。

说实话,我很惊讶吉米犯的竟然是谋杀罪。事情发生在他15岁的时候。更令人吃惊的是,他的监狱档案很薄——其他人的档案都厚厚一沓,满是过去的犯罪记录——而且档案上记录了法官在宣判时说的一句话,他说吉米“冷漠又精明”。但我不这么认为,我觉得吉米只是很害羞又很有自制力。

吉米现在19岁了,他还能在亨特坎姆待两年,之后要么被释放,要么就进入成年人的刑罚系统,而我正是能影响这个决定的人之一。也许吉米也知道这一点,所以他一开始跟我说话时十分小心。但我每季度都要给所有犯人写进度报告,所以我不得不跟他聊起他犯下的罪行,以及如果他被释放,他会不会对他人造成威胁。

我一向喜欢了解犯人们被关进来之前的人生背景是怎样的,但吉米薄薄的档案没有给我提供什么有用的信息。档案里只有几份判决前的调查报告和一份报道“公立学校一男生因谋杀罪入狱”的剪报。这条新闻标题的前半部分倒是解释了吉米为什么很会玩橄榄球,但除此之外,这则报道只是大概讲述了一下事情经过。

经过一番费劲的寻找,我得知吉米出身中产阶级家庭,是家里的老二,有一个哥哥和一个妹妹。他是家里第一个被警察找上门来的人,而且很显然,他和他父母的关系在他犯下谋杀案很久以前就已经破裂了。吉米由于经常在宿舍里喝酒而被寄宿学校开除了,尽管学校给过他好几次机会,但最终还是让他退了学。他的父母把他带回了家,但吉米并没有就此安顿下来。虽然报纸没有报道,但毫无疑问,被退学在当时被看成一件非常丢人的事,他也一定受到了不少指责和控诉。几周后,吉米搬去和他的一个阿姨同住,但当这段关系也破裂之后,他开始四处游荡。谋杀案发生的那段时间,他好像就睡在大街上。

无家可归、睡在大街上的年轻人是非常脆弱的,就像尼尔森案中的那些被害者一样。然而这次,死的人并不是吉米。

被害者是个老人,吉米是在酒吧里遇见他的,当时吉米喝了很多酒。报告中说,那天晚上老人邀请吉米去他家睡沙发,这样他就不用睡在大街上了。酒吧打烊之后,两个人还在喝。到家之后,老人开始调戏吉米。吉米断然拒绝,然后冷静地走进厨房,找到了一把刀。接着吉米回到客厅,把刀插进了那个老人的心脏,老人当场死亡。然后吉米就倒在沙发上睡着了,第二天早上才逃走。正因如此,判案的法官才说他“冷漠又精明”。

那天晚些时候,老人的姐姐来找他,才发现他死了,然后报了警。没过多久,警察就找到了那个头天晚上被看见和被害者在一起喝酒的年轻人,吉米也立刻承认了人是他杀的。

后来吉米说自己是正当防卫,但没人相信那个老人真的对他的安全造成了威胁,于是他被判犯了谋杀罪。

我想到了丹尼斯·尼尔森,因为两个案子有很多相似之处,尤其是尼尔森案中的男性被害者们也都酗酒,并且无家可归。当然两个案子也有不同之处,最明显的就是被害者不同。

自吉米犯下谋杀罪到现在,四年过去了。相比于探究这个案子真相的困难重重,我倒是很容易就弄清楚了吉米在监狱里都做了什么。他继续着自己的学业,获得了三个普通教育高级水平证书[1],正准备在公开大学[2]读一个学位。他希望被释放后能去读成人教育学院或者读大学。他和别人打过一两次架,大多是因为其他人误以为吉米好欺负;参与了很多运动项目;四年滴酒未沾。工作人员,尤其是负责教育的人,都觉得他在监狱里算是非常安分的了。

他的父母从未来探望过他。

没有人给吉米提供心理咨询,也没有人研究他犯下谋杀罪的背景和环境是什么。亨特坎姆没有心理部门,所以我也无计可施。我所知道的这些信息都来自庭审,因此是不全面、不客观的。他们希望被告人能被判有罪,对那晚事情经过的描述也是从这个立场出发的。我们只知道吉米的一面之词,说那晚那个老人调戏了他。但那一定是真的吗?也许是吉米为了说自己是正当防卫而编造出来的呢?

还有很多别的可能性。也许吉米只是准备伺机抢劫这个老人,又或者是吉米调戏了他,希望进行性交易挣点钱,在被拒绝之后便痛下杀手?

又或者这件惨案的发生,只是因为这个年轻人对自己的性取向感到迷惑不解?

虽说吉米还要在亨特坎姆待两年,但我必须开始考虑这些问题,并以此来判断日后吉米对他人造成威胁的可能性有多大。我还找到了一份关于他的初步风险评估报告,是当初为了批准他在监护中心以外的地方打橄榄球而做的。我意识到,在监护中心的四年时间里,他的行为已经渐渐正常化了,大家默默接受了吉米版本的事实,那就是一个上了年纪的同性恋者想和他发生性关系,然后他把对方杀了,没有人提出过任何质疑。对大卫、布莱恩和大多数监狱工作人员来说,吉米是个“挺不错的小伙子,也不闹事”,仅此而已。

的确,一个人的暴力行为经常在青春期时开始,因为那时的人有许多强烈的情绪变化,自控能力差,同时肢体力量又在增强。这些会导致他们对自己的形象感到困惑。根据在虫木林监狱配楼的工作经验,我认为毫无保留地接受吉米对案件的描述并不完全可取。就算吉米是个非常优秀的橄榄球运动员,我仍认为这件案子还有调查工作要做。在监护中心里,他也许的确是个“不错的小伙子”,但我需要确信他不会再次杀人。

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告诉吉米,由于我要给他写假释报告,所以每周三下午,他都需要来我的办公室待上一个小时。这个时间是我经过仔细考虑之后选定的,因为周三下午不需要上教育课,这个时间段被称作“自由联想”。但事实上,这段时间里,吉米就是在床上躺着听收音机。

我的目的是想弄清楚两件事。第一,吉米是因为什么开始喝酒的?当然了,大部分年轻人都是差不多在那时候开始接触酒精的(当然还有一些其他物质),但吉米的酒精摄入是持续性并且有害的。

这不是什么青春期对酒精的第一次尝试,甚至都不是什么消遣性的饮酒,在我看来,说好听点是过量饮酒,说难听点是酗酒成性。在犯下谋杀罪时,他正处于醉酒状态。这正是我想问吉米的第二件事。我需要弄清吉米到底因为什么杀了那个老人。这只是一个喝醉的、不成熟的年轻人偶然犯下的可怕罪行吗?还是说在他长大成人、刑满释放以后,还有可能再犯下这种罪行?吉米是否如判案的法官所说,是个冷漠又精明的杀手?如果是的话,我必须弄清楚如何阻止他再次杀人。

吉米对周三会面的态度模棱两可。我觉得他一方面很喜欢我对他的关心,另一方面又觉得我的问话非常唐突,并且令他痛苦。

我在亨特坎姆接触到的小伙子没有几个是像吉米这样的。事实上,与其说 “没有几个”,不如说“完全没有”。吉米出身中产阶级家庭,只这一点就使他很与众不同了。少年监护中心里收了许多出身工人家庭的少年,大多不识字,被学校开除,找不到工作,令人难过的是,至今仍然如此。吉米虽然被寄宿学校开除了,但他用在监狱里的时间拿到了三个普通教育高级水平证书。这项成就十分不寻常,我在这里碰到的年轻人大多数连读、写都很困难。

而且吉米是个白人。20世纪80年代,亨特坎姆三分之一的小伙子是黑人,而且刑罚的量刑会因为种族不同而不公正这个问题,才刚刚成为公共政策领域内的讨论热点。直到今天,黑人被逮捕的可能性仍然是白人的三倍,但其实少数族裔才更容易成为犯罪的受害者。

在亨特坎姆,有一些工作人员会说“黑人的犯罪率更高”,但这不是事实;还有人说“黑人的暴力犯罪率更高”,这也不是事实。事实上,吉米是亨特坎姆唯一一个杀人犯,但工作人员们似乎早已忘记了这件事。应该说,以他犯下的罪行,把他送到亨特坎姆来本就很不合常规,但从跟主管的对话中我得知,他被送来,是因为这里被认为是最能帮助他施展天赋的地方。

这里的工作人员似乎永远都在担心,认为我们应该把黑人囚犯分散到监护中心的各个地方,这样他们就不会“抱团”。他们害怕如果把黑人小伙子都分到一个地方,他们就会占领那个区域。但对白人小伙子,他们则没有这种顾虑。

除了担任主管,我还担任了亨特坎姆的种族关系协调员,因此我不得不经常对这样的看法提出质疑。这份工作一点也不容易,这主要是因为我不得不经常对一些低级的种族玩笑提出抗议,然而这些玩笑是监狱文化固有的一部分。“不过是开玩笑而已”都是老生常谈了,但我对此毫不容忍,于是工作人员们就不在我面前开玩笑了;但我知道这样的现象并没有完全消失。

[1]普通教育高级水平证书:A-level, 英国普通中等教育高级水平课程证书。

[2]Open University,英国的远程教育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