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志·审判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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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基本法律与政策

陕西各级法院审理民商事纠纷案件,其主要依据是国家基本民商事法律法规。根据民商事案件的不同类型,本节特别根据民商事案件类型,分类列举相关法律与政策。

一、人身权纠纷审判法律与政策

1993年2月18日,陕西高院、陕西省办公厅转发了最高人民法院与公安部《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2002年1月16日,陕西高院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2007年11月21日,陕西高院印发《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2007年12月7日,陕西高院印发《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指导意见(试行)》。2010年7月2日,陕西高院印发《家庭暴力案件“人身保护令”实施规则(试行)》。

二、婚姻家庭、继承审判法律与政策

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决定(2001)》,修改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随后陕西高院于2001年6月15日,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学习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通知》。

三、财产权审判法律与政策

1993年6月9日,陕西高院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全国经济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1994年1月4日,陕西高院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决定〉有关问题的通知》。1995年10月4日,陕西高院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学习、贯彻票据法、担保法的通知》。1996年4月4日,陕西高院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相互借贷的合同出借方尚未取得约定利息人民法院应当如何裁决问题的解答》。1996年11月20日,陕西高院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的批复》。1996年10月15日,陕西高院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确定经济纠纷案件管辖中如何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的规定》。1997年5月7日,陕西高院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达成的还款协议是否应当受法律保护问题的批复》。1999年7月15日,陕西高院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2000年12月4日,陕西高院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03年11月25日,陕西高院发布了《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2006年5月31日,陕西高院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五十九条中的“第三人”范围问题的答复》。2007年6月8日,陕西高院转发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施行时尚未审结的企业破产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07年12月6日,陕西高院印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关于审理担保纠纷案件若干法律问题的意见》。2008年12月3日,陕西高院印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关于审理公司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2009年4月23日,陕西高院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2009年7月23日,陕西高院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2009年8月13日,陕西高院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形势下进一步做好房地产纠纷案件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2009年12月16日,陕西高院印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关于审理公司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

四、知识产权审判法律与政策

1993年3月1日,陕西高院办公室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的通知》。1994年2月23日,陕西高院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几个问题的通知》。1994年11月23日,陕西高院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通知》。2001年2月23日,陕西高院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审判工作的通知》。2007年10月26日,陕西高院印发《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认定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

五、劳动争议审判法律与政策

1999年6月3日,陕西高院发布《关于审理职工劳动保险纠纷案中有关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1999年10月12日,陕西高院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对陕西省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民事、经济纠纷案件级别管辖规定请示的复函》。2009年7月23日,陕西高院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形势下做好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六、民事程序法律与政策

1993年9月23日,陕西高院发布《关于第一审经济纠纷案件级别管辖规定的通知》。1994年8月17日,陕西高院发布《关于督促程序是否适用诉讼保全措施的批复》。1995年12月4日,陕西高院与陕西省司法厅联合发布《关于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人员的离婚案件管辖问题的通知》。1996年4月25日,陕西高院发布《关于对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人员的民事案件管辖问题的批复》;1997年5月20日,陕西高院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仲裁裁决或驳回当事人申请后当事人能否上诉问题的批复》。1997年2月28日,陕西高院发布《一审民事案件开庭审理操作规程(试行)》和《二审民事案件开庭审理操作规程(试行)》。1997年3月4日,陕西高院印发《一、二审民事案件开庭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1998年7月28日,陕西高院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1998年5月25日,陕西高院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撤销涉外仲裁裁决有关事项的通知》。1998年6月2日,陕西高院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案外人的财产能否进行保全问题的批复》。1998年6月11日,陕西高院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1998年6月3日,陕西高院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理解〈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1条第2款的批复》。1998年7月9日,陕西高院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人民法院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的通知》。2000年3月3日,陕西高院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和执行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时不得查封、冻结和扣划社会保险基金的通知》。2000年9月4日,陕西高院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由哪一级人民法院管辖问题的批复》。2003年2月12日,陕西高院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文书样式(试行)的通知》。2003年11月25日,陕西高院发布《关于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涉外民商事纠纷案件管辖及收案范围的通知》。2003年12月18日,陕西高院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正确适用〈关于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发回重审和指令再审有关问题的规定〉的通知》。2004年1月9日,陕西高院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民事简易程序诉讼文书样式(试行)〉的通知》。2004年2月4日,陕西高院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的通知》。2004年8月27日,陕西高院印发《陕西省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民事纠纷案件级别管辖的规定》。2006年4月4日,陕西高院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知识产权、涉外商事案件诉讼管辖工作的通知》。2007年6月8日,陕西高院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受理涉及特权与豁免权的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2007年7月20日,陕西高院印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案件庭前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2007年8月27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陕西省司法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指导人民调解基层工作联动机制的若干规定》。2008年3月5日,陕西高院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通知》。2008年12月29日,陕西高院印发《关于人民法庭立案、巡回审理、调解、执行的暂行规定》。2009年6月2日,陕西高院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2010年7月13日,陕西高院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的若干意见的通知》。2010年12月22日,陕西高院印发《关于审理涉及国内民商事仲裁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2010年12月22日,陕西高院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的通知》。2011年5月26日,陕西高院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审理涉台民商事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规定〉的通知》。2013年,陕西高院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知识产权审判中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有关问题的通知》。2013年9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同意指定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管辖部分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的批复》。2014年,陕西高院印发《关于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2014年,陕西高院印发《审查民事再审案件的若干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