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职工队伍结构
第一节 职工数量
关于职工的界定。按照2010年《陕西统计年鉴》关于“职工”的解释,职工主要指在国有、城镇集体、联营、股份制、外商和港澳台投资、其他单位及其附属机构工作,并由其支付工资的各类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三条“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机关单位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规定,上述“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均为工会工作的对象和范围,是工会系统有关“职工”和“会员”统计数据的基础和依据。因此,工会所指职工,除了《陕西统计年鉴》统计的职工外,还包括在乡镇企业、私营(民营)企业从业以及城镇个体劳动者、民办教师等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员。工会工作范围内的职工人数大于《陕西统计年鉴》所指的职工人数。以工会工作范围计,本志所指职工,包括《陕西统计年鉴》所指职工和《陕西工会统计年报》中所含的建立了工会组织的私营(民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其他非公有制单位的、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劳动者。由此计算,截至2010年,《陕西统计年鉴》统计的全部职工共342.77万人,《陕西工会统计年报》统计的在私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中就业的职工为157万人,加上部分已建立工会组织、并发展了工会会员的其他类型企业职工,陕西职工总数为615.83万人。
1992~2010年,对职工数量变化影响较大的几个群体:
乡镇企业从业人员。1984年之后,陕西乡镇企业成规模发展,从业人数发展迅速。1992年为281.11万人;到1997年年底,从业人数达372.21万人,其中从事工业和建筑业的最多,分别为168.42万人和74.65万人;2002年总人数达400.83万人,其中从事工业和建筑业的分别为153.38万人和75.76万人;到2007年,全省从事工业、建筑等第二产业的从业人员为220.74万人,从事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批发与零售业、住宿餐饮业等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295.21万人,总数达515.95万人。基于乡镇企业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从业人员,已初步具备工人阶级的基本特征,正在转变为工人阶级新成员,省总工会从1986年开始,试点在乡镇企业组建工会、发展会员、开展工作。1992年之后,县(区)工会进一步组织引导乡镇企业工会开展员工技术培训、组织劳动竞赛和文化娱乐等活动,在提高乡镇企业员工素质、促进乡镇企业从业人员完成从农民到工人的转变发挥了重要作用。一些乡镇企业相继要求建立工会组织、扩大工会会员队伍。到1999年,全省乡镇企业建工会732个,乡镇建工会862个,约有30万人加入工会组织,成为陕西职工队伍组成部分。
农民工。20世纪80年代之后,一批又一批农民离开土地和家园进城务工。这些农民虽然户籍在农村,却与大工业和城镇化发展紧密结合,在陕西建筑、煤炭、纺织、餐饮、邮政和城镇服务业等行业就业,成为推动陕西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发展的重要力量,这些进城务工人员被称为农民工。2002年,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劳务交流指导中心粗略统计数据,陕西农民在省内进城打工的有90万人,外省来陕西打工的31万人,二者相加,在陕西打工的省内外农民工约120万人;2004年5月,省总工会组织的《全社会都要重视农民工问题》调查数据显示,2003年,陕西省内农村共输出劳动力约229万人,2005年增至390.27万人。加上外省输入的农民工,2005年全省农民工人数应远远超过2002年的人数。使用农民工较多的行业、企业,农民工人数已接近或超过该行业、企业一线职工人数的一半,如煤炭行业一线职工中80%以上为农民工。这些农民工中,不再从事农业劳动的占80%左右,利用工余时间和在农忙时期从事农业劳动的各占到10%左右。他们的主要生活来源是打工所得工资,符合工会法关于“职工”的定义,成为工会发展会员的对象。
2004年3月,省总工会发文指出,农民工是新兴的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是工人阶级的新成员,要求各级工会努力把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之后,各级工会积极为农民工办实事,加大对农民工劳动经济权益的维护,在促进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资助困难农民工子女就学、监督改善农民工劳动保护条件、消除劳动环境隐患等方面做了大量有成效的工作,使工会的吸引力和凝聚力逐步增强,农民工对工会的认知程度和希望值不断提高。2009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即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着力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主要指1980年年后出生的农民工)。省总工会2009年《当前农民工基本权益实现状况调查报告》显示,年龄在30岁以下的新生代农民工达农民工人数的45.71%。新生代农民工整体文化水平相对于父辈有所提高,但技能水平仍普遍偏低,就业岗位选择余地小,在非正规单位就业比例高,因此具有较强的流动性。据西安曲江新区党工委、西北大学法学院联合对西安市农民工状况调查显示,在更换过工作单位的农民工中,78.4%的人在一个单位最长工作时间不超过三年。
根据农民工就业状况,各级工会采取灵活入会方式,组织农民工加入工会,取得了一定成效。据《陕西工会统计年报》统计数据,2005年,全省农民工入会人数28.42万人,2007年入会82.78万人,2010年入会158.34万人。农民工成为各级工会发展会员、壮大职工队伍的重要力量。
劳务派遣工。劳务派遣工这种用工形式出现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起实施)。《劳动合同法》规定,在临时性、辅助性、可替代性的岗位可以使用劳务派遣工。这种用工形式的特点是劳动力的雇用与劳动力的使用相分离。据省总工会2008年调查,在《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之前和之后,省内一些企业、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始使用劳务派遣工。部分单位突破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工就业岗位的限制,扩大使用劳务派遣用工范围,将部分按规定不属于劳务派遣用工岗位的原在岗职工的劳动合同变更为劳务派遣用工合同,使职工在工作岗位没变的情况下改变了“身份”,成为在原岗位继续工作而又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在劳务公司的派遣员工中,人数最多的是农民工,也有大中专毕业生陆续加入。据陕西媒体报道,2010年全省企业、事业、机关单位使用的劳务派遣工约100万人,其中建筑行业超过50万人。省总工会2012年职工队伍调查显示,2008~2010年之间,劳务派遣工基本是由劳务派遣公司和劳务中介机构派往各用人单位的。另据省总工会2009年调查,与陕西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合作的12个劳务派遣公司,均未成立工会组织,只有一个劳务公司由老板指定了一名工会主席。用工单位工会因各种原因,基本上也未吸收劳务派遣工加入单位工会组织,只有少量单位组织劳务派遣工参加单位工会组织的活动。因此,劳务派遣工处于劳务公司和用工单位之间的统计变数较大的群体,其基本信息不够稳定。
第二节 职工就业结构
1992~2010年,职工就业结构随着所有制结构、产业结构调整发生了很大变化。以国有和城镇集体单位就业为主的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就业格局,逐步被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劳动力合理流动的多元化的就业格局所替代。
一、国有单位职工人数
1992年,陕西全民(国有)所有制单位职工人数为326万人。1992~1997年,国有企业三项制度改革期间,由于实施“下岗分流、减员增效”政策,国有企业内部出现了下岗、待岗职工。这部分职工基本未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大部分人相继进入了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中心,其中少部分人在下岗期间从事个体经营或在其他单位从事临时性工作。1997年11月,省总工会《关于我省职工困难情况调查报告》显示,据对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汉中、安康、商洛、延安等9个地、市和机械、纺织、石化、冶金、有色、建材、煤炭、森工、交通、兵器、财贸、建筑、农垦等13个行业6752个企业的调查,全省下岗或待岗职工累计33万人,占1997年国有经济单位335万职工的9.85%。1998~2010年,国有经济单位职工统计人数持续减少(《陕西统计年鉴》1998~2010年职工统计人数均为在岗职工数)。2002年为253万人,2007年为240万人,到2010年减至239万人,2010年比1992年减少87万人,下降26.69%。
二、城镇集体单位职工人数
1992年,陕西城镇集体单位职工人数为67万人。1993~2010年,其职工人数逐年递减。1997年为52万人,2002年为25万人,2007年为19万人,2010年减至14万人。2010年比1992年减少53万人,下降79.10%。
陕西省1992~2010年主要年份职工就业结构变化表
注:资料来源于《陕西统计年鉴》,2002年及以后职工人数为在岗职工数
三、其他单位职工人数
主要包括陕西统计年鉴所指的各种联营、股份制、外商和港澳台投资等单位的职工,其人数增长迅速,从1992年的2万人,发展到2010年的89万人,是1992年的44.5倍。
四、城镇私营单位和城镇个体就业人员
1992年就业人数为19万人。1993~2010年,其就业人数逐年快速增加。1997年为63万人,2002年达179万人,2007年发展到257万人,2010年增至333万人。2010年就业人数为1992年的17.53倍,超过2010年国有、城镇集体单位职工人数253万人之和。城镇私营及城镇个体就业人数的快速增长,在陕西职工就业结构调整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陕西省1992~2010年主要年份城镇私营单位和城镇个体就业人员数量变化表
注:资料来源于《陕西统计年鉴》
1993年之后,陕西各级工会在三资企业、私营企业和城镇个体等经济组织中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建立工会组织,吸收其符合条件的就业人员加入工会,使其工会组建工作持续发展,会员人数不断增加。据《陕西工会统计年报》统计数据,截至2010年,全省外商投资企业(包括台港澳企业)、私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组建独立基层工会、联合基层工会共2.57万个,发展会员159.88万人。
第三节 职工文化技术素质
一、职工文化程度
据《陕西统计年鉴》统计数据,1992~2010年,陕西每万人口在校大学生数(每万人拥有大学生数),1992年为29.6人,到2010年增至248人。另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陕西每10万人中,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人由2000年的1.22万人上升为2010年的1.58万人;具有初中程度的由3.32万人上升为4.01万人;具有小学程度的由3.45万人下降为2.34万人。陕西人口文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使陕西职工文化程度得到相应提高。
陕西省1992~2010年主要年份每万人拥有大学生人数
注:资料来源于《陕西统计年鉴》
2002年陕西省职工队伍调查显示,除了接受普通高等学校教育外,企事业单位职工还普遍通过不同途径努力提高文化水平。在参加学习的职工中,有45.6%的人表示,学习是为了适应工作需要,36.1%的人是为了充实和完善自我。在学习方式上,岗位培训的占20.9%,脱产培训的3.2%,院校系统学习的7.2%,转岗待岗培训的7.5%,自学的占57.5%,其他3.7%,自学方式占主流。2007年陕西省职工队伍调查,在岗职工学习人数进一步增加,岗位自学仍为主流。
二、地方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1992~2010年,据《陕西统计年鉴》有关数据,陕西地方全民(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总数不断增加、占当年职工总量比例不断提高。1992年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为53.98万人,占当年全省326万国有经济单位职工数的16.56%;1997年为56.37万人,占当年全省335万国有经济单位职工数的16.83%,其中工业、交通运输、卫生体育、教育文化艺术和金融等专业技术人员比1992年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2002年为65.39万人,占当年全省国有经济单位在岗职工253万人的25.85%,与1997年相比,除了交通运输、仓储和邮电通信、批发零售和贸易餐饮业有所下降外,其他各行业都有所增加,增加幅度最大的是卫生、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业与教育,分别增加8.19和7.35个百分点。2007年为71.55万人,占全省国有经济单位在岗职工总数240万人的29.81%。与2002年相比,各行业各类专业技术人员都有较大幅度增长,增长最多的为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探业与制造业,分别增加41.42和17.62个百分点。2010年为73.29万人,专业技术人员占全省国有经济单位在岗职工总数239万人的30.67%,建筑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探业与教育有所增长,采矿业、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有所下降,其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下降较多,下降5.47个百分点。
陕西省1992~2010年主要年份地方国有企事业单位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数
注:资料来源于《陕西统计年鉴》
三、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技术开发人员
1992~2007年,据《陕西统计年鉴》有关数据,陕西大中型工业企业专业技术开发人员队伍(本节内简称技术开发人员)不断壮大,科研和专业技术开发能力逐步增强。1992年,技术开发人员为4.09万人,其中科学家和工程师为1.84万人。1997年,技术开发人员增加到7.0万人,其中具有高、中级职称人员为2.22万人。2002年,技术开发人员为5.46万人,其中高、中级职称人员1.95万人。2007年,技术开发人员为6.40万人,其中具有高中级技术职称人员3.71万人。
2002年9月陕西职工队伍调查显示,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分布特点为:规模较大的国有、股份制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较高,占其职工总数的27%,比全省企事业单位平均数的22.4%高出4.6个百分点;技术密集型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职工技术素质差距较大,以西安石油勘探仪器总厂和唐华西北国棉三厂为例,前者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为62%,后者为7.3%;大中城市企业职工文化技术素质较高,高中(中技)以上文化程度的占80%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占25%;偏远地区的企业,相同文化程度的占50%,专业技术人员占5%。
四、一线职工技术素质
(一)一线职工技术素质调查
1992~2003年,省总工会以及省总工会宣教部、经济部,先后四次对职工队伍技术素质状况进行了调查。1992年6月、1997年4月和2003年10月的调查,主要在西安、宝鸡等大中城市,机械、国防、石化、电信等主要产业的部分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2002年9月为陕西省职工队伍(技术素质专题)调查。4次职工队伍文化技术素质状况调查涉及一线工人的有关情况和数据:
1.技术工人职级不符。1992年6月调查的0.46万名高级工中,实际取得高级工等级证书的不足10%,中级工中取得同等技术等级证书的占16.5%,初级工中有50%以上拿的是中级工工资。
2.企业普遍存在技师、高级技师短缺,复合型、技能型技工稀缺现象。2003年西安市总工会调查,在被调查的70万职工中,技术工人约占40%,其中初级和中级工占技术工人的比例高达90%,高级工、技师仅为10%。
3.青工普遍存在学技术、钻技艺积极性不高现象。1997年4月调查,参加文化学习的职工占35.1%,普遍表示主要是为评职称和“跳槽”做准备;参加各种培训的占24.9%;还有40.1%的人未参加任何学习和培训。2002年和2003年调查,重文凭、轻技能,重设计、轻工艺现象仍然普遍存在。
4.一线技术工人队伍不够稳定。1992年6月调查,某国有企业某车间,1979年进厂的108名一线生产岗位青工,调查时只剩13人;1997年4月调查,西北国棉五厂招收的新工,30%的技术工人在一年内“跳槽”离厂,培训新招人数赶不上流失人数;2002年9月调查,1998~2002年,国有企事业单位技术工人不断流失,流失比例累计为:中级工17.9%,高级工8.3%,技师和高级技师均为6%;2003年调查,仍存在国有企业高级技工流失现象。
陕西省总工会1997年关于职工参加学习的主要内容问卷调查表
注:资料来源于省总工会宣教部职工队伍技术素质调查报告,调查人数为4502人
(二)一线职工技术素质的提高
2004年之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实施了高技能人才培养和人才保障工作计划;全省各级工会组织开展的针对提高一线工人技术素质的岗位练兵、技术培训、技术革新和技能大赛等项活动,对培养高技能人才、促进一线职工技术素质的提高发挥了积极作用。到2005年,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分别比1992年6月调查数据提高3%、5.05%、0.84%。1992年调查主要是在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因此,2005年比1992年提高的实际比例高。《陕西工会统计年报》数据显示,2005~2010年,全省一线职工队伍素质总体不断提高:技术工人总数逐年增加,其中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人数总体也呈上升趋势;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人数在各年度全部技术工人总数中所占比例也呈逐年增长趋势。
陕西省2005~2010年技术工人人数统计表
注:① 资料来源于《陕西工会统计年报》; ② 统计范围包括陕西省内各类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③ 技术工人数为取得技术等级证书的人数
另外,全省各种性质的技工学校不断发展,为企事业单位输送和培养了学有所需的技术工人。2010年,全省技工学校总数281所,当年毕业生总数7.52万人,在校生27.11万人,分别是2003年的131所、1.47万人、7.20万人的2.15倍、5.12倍和3.77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