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往已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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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相识

其实在没遇到哲先生以前,我正陷在一段无法和自己和解的感情中。别误会,哲先生确实是我的初恋。但在大一刚来学校的时候,我遇到了一个同系的男孩子。

他与哲先生完全相反的类型。大大的眼睛像梅花鹿一样闪烁,望着你永远都是一副无辜的样子,细长高挑的身材显得略有单薄。大概加好友的十多天的时候,就和我告白了。

符合我审美的外形,加上不停的撩动,我犹豫过~他会给我起可爱的绰号,会借着陪哥们的名义偷偷陪我去上课,会细心帮笨手笨脚的我把伞折好,还会默默的抄写我名字一百遍。他会在喝多的时候,对我打字说有点喜欢我。但很遗憾,抄写一百遍是因为一开始就打错了我的名字,在我问到仅仅只是有点儿喜欢吗的时候,他不会再做声。

或许他喜欢我,但真的只是有点儿喜欢。而刚刚进入大学校园的我一心渴望一段一牵手就是一辈子的爱情,仅仅一点的喜欢不足以让我鼓起勇气走出那一步。

就这样拖了大半年,期间他和我告白了三次,不记得为什么每次都拒绝了,总之每次都是差一点儿,让我们一次次错过。虽意难平但也无可奈何。就这样,让没有接触过爱情的我以为,爱情都是这样的遗憾。

所以,其实在大学,我已经不对爱情报以希望。以至于我当时一度不想在大学找男朋友。每天和一个即将毕业的学姐泡在图书馆,专心的写我的小说,打开音乐听腾格尔的《可能否》,那感觉就好像车开在一望无际的大草原,可惜车轱辘是方的。听着《差一步》,听着《讲真的》,听到动容处心里泛起一阵悲凉,那时候我就像个还没有感受到爱情就被爱情兜头打了一棒的落魄小鸡默默舔舐着自己被浇湿的羽毛。

或许没有哲先生,我现在还每天在图书馆写我未完成的小说。每天笔耕不辍,企图用文字治愈着这一切。

直到大二上学期的一个秋天,我记得很清楚,那一天,我们大学的火苗广场进行纳新,而我作为一个校级社团的大二“学姐”坐在帐篷底下,带领着社团的朋友们进行一年一度的纳新工作。

看着来来往往的同学,我安静的坐在帐篷底下吃零食。一早上吃了两个包子三个沙琪玛一袋薯片,还喝了两瓶AD钙奶,圆满的完成上午的纳新工作回寝室睡了一觉。等到下午我晃晃悠悠的进到会场,想起学姐的嘱托“今天咱们部门的纳新就靠你负责了,看到积极的同学,你留意着标记下来。”这才打起精神。

“你好,我问一下我年龄比较大,不是大一的可以参加社团吗?”我抬头,正对上一双弯弯的眼睛,笑起来一条缝,白白净净却棱角分明的脸看起来特别阳光健康。“可以啊,想读书什么时候都不晚。”标准的45度微笑礼貌回答。“好,那我报名。”噢,忘记介绍说,我们社团是书社,给大家提供读书平台的社团。

很干净的一个男孩子,这就是我的初印象。那个认真的笑容时隔近三年,我依然记忆犹新。

于是,我想起来学姐的话,默默的在他名字的旁边划了一个对号。心里告诉自己,正式纳新那天,只要他来,编辑部就要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