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我国城镇化发展的特点
党的十八大在深刻分析我国面临的国内外形势的基础上,提出了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的战略目标。从我国发展面临的未来环境看,科技进步和知识经济将得到迅速发展,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趋势更加明显,我国将更深地融入世界经济。国际产业结构的调整,外资的加速流动,我国市场化改革的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新型工业化的推进,以及为适应进一步对外开放和扩大内需进行的国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都将使我国城镇化的动力机制继续深化和发展,与国家的宏观引导和调控结合,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我国城镇化和城镇发展的方向和态势。
1.4.1 城镇化的途径和实现形式
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我国城镇化的实现形式或途径可能将是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并存,农村富余劳动力“离土不离乡”的就地转移与“离土又离乡”的异地转移形式长期并存,人口流动和定居并存。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今后在我国实现城镇化的过程中,农村人口的迁移,要采取措施解决进城非农人口的户籍问题。
1.4.2 城市职能结构的转型和重组
城市职能分工将从传统的水平分工转变为垂直分工。沿海一些区域中心城市职能的国际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大城市特别是区域中心城市将进一步聚集和发展金融、保险、咨询等现代服务产业、现代制造业和生产管理、研发功能,从而强化在区域的中心作用,中小城市向有竞争力的特色产业城市方向发展,历史上的冶金、煤炭和石化工业等专业城市,将发展新兴产业。城市职能分工促进城市经济结构的转型和多元化,形成经济功能在大、中、小城市(镇)之间的分工与协作系统。
1.4.3 城镇化发展不均衡
我国城镇化与工业化地区上的发展是不平衡的,总体看来,东部发展明显快于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就全国县级市以上657座城市而言,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分别有231座、169座、168座和89座。2010年东部地区面积、人口、GDP、第二产业GDP分别占全国总数的9.5%、38.0%、53.1%和52.1%,而西部地区分别为71.5%、27.0%、18.6%和18.5%,国土面积不到10%的东部地区,集中了全国38.0%的人口,拥有半数以上的GDP和第二产业GDP。可见,实现西部大开发的战略的任务相当艰巨。
随着区域与城市之间经济联系的进一步加强,城镇化的空间集聚与扩散效应的作用,区域交通运输和信息产业的发展,城市密集区、都市区等城市地域空间形式将进一步发展。其中以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深圳—香港等特大城市为核心的京津冀、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城镇密集区将进一步发展壮大,加快国内外资本向这些地区的流动,带动这三大城镇密集区内城镇的经济和人口的进一步集聚。未来三大地区的经济和人口总量在中国的地位进一步上升,成为主导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地区。
1.4.4 小城镇将进一步发展
小城镇的发展将更加趋于理性化。未来我国将进一步优化城镇规模结构,增强中心城市辐射带动功能,加快发展中小城市,有重点地发展小城镇,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预计我国建制镇数量增加速度将会趋缓。经济发达、城镇密集地区的小城镇将会出现集中合并的趋向。小城镇尤其是那些区位条件好、具有发展潜力的重点镇的城镇建设质量和经济实力会有较大提高,凝聚力将进一步增强。城镇人口的绝对数量会有一定的增长。详见本书第10章“小城镇防洪减灾对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