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干旱灾害概述
1.1.1 干旱的定义
由于干旱发生过程复杂,影响范围广泛,涉及因素众多,不同行业部门、不同时空尺度对干旱的认识各不相同,据统计,国内外关于干旱的定义多达100多种[12]。早期一般认为干旱是一种持续、异常的降水短缺。如世界气象组织定义干旱为:干旱是一种持续的、异常的降水短缺[3];国家气象局认为干旱是指因水分的收与支或供与求不平衡而形成的持续的水分短缺现象[4]。
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和对干旱认识的不断加深,人们逐渐意识到降水短缺已不能全面反映干旱的特征,人们开始从水资源供需角度出发,认为干旱是一种供水无法满足正常需水的不平衡缺水状态,将干旱的归因由单纯的降水短缺向干旱缺水的自然与社会属性的综合影响转变。如我国水利行业标准《旱情等级标准》(SL 424—2008)将干旱定义为:因降水减少或入境水量不足,造成工农业生产和城乡居民生活用水需求得不到满足的供水短缺现象[5]。
尽管对干旱定义看法不一,但总体上看,干旱的本质是水分持续性短缺,其成因既涉及以降水减少为主要特征的异常天气因素,同时又与工农业生产城乡居民生活及生态环境用水等人类活动密切相关[6]。
1.1.2 与干旱相关的几个概念
干旱、旱情和干旱灾害概念不同,其内涵也不同。干旱是由水分的收入与支出或供给与需求不平衡形成的,是一种由气候变化等引起的随机性、临时性水分短缺现象,既可能出现在干旱或半干旱区的任何季节,也可能发生在半湿润甚至湿润地区的任何季节。
旱情是干旱的表现形式和发生、发展过程,包括干旱持续时间、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和发展趋势等[5]。
干旱灾害,即旱灾,是指由于降水减少、水工程供水不足引起用水短缺,并对生活、生产和生态造成危害的事件。旱灾具有渐变发展的特点,影响具有积累效应,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难以准确判定。在现代社会,由于许多防旱抗旱减灾措施的应用,旱灾一般不会造成直接的人员伤亡及建筑设施毁坏,但带给人类社会的影响和损失却非常大[7]。
干旱、旱情和旱灾是水分短缺这一自然现象在其发生发展过程中所表现出的3个不同阶段,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干旱是一种自然因素偏离正常状况的现象,是旱情和旱灾的主要诱因之一,而旱情和旱灾则是干旱的继续发展对经济社会的影响和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