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主要规划成果
1.2.1 钱塘江流域
钱塘江是浙江省第一大河,位于浙江省西部,流域面积55558km2,主流长688km,其中浙江省内面积35500km2,为浙江的母亲河。流域中上游为浙江省的金衢盆地,河口两岸有杭嘉湖平原和萧绍宁平原,是浙江省人口与经济要素聚集地。
新中国成立以来,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在钱塘江流域规划和治理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前后编制了《钱塘江流域综合规划》(1999年)(以下简称《钱99综规》)、《钱塘江流域防洪规划》(2001年)、《钱塘江流域综合规划》(2015年)(以下简称《钱15综规》)、《钱塘江河口水资源配置规划》。
1.2.1.1 《钱99综规》
《钱99综规》于1999年由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编制完成,2000年浙江省人民政府对规划进行了批复。
该规划主要从防洪、供水、水电开发和航运四个方面对全流域的水利工程开发建设及运行管理作了总体布局,用以指导各项专业规划。规划推荐的工程主要如下:
(1) 新建常山港的密赛水库、芙蓉水库、龙潭水库和寺桥水库,江山港的白水坑水库,芝溪的峡川水库,灵山港的沐尘水库,厚大溪的双峰水库,南江的画溪水库,分水江的五里亭水库,衢江支流的高坪桥水库和罗樟源水库,壶源江的前溪滩水库,金华江支流的东溪水库,寿昌江的里绪水库。
(2) 扩建武义江的源口水库、杨溪水库和溪里水库。
(3) 开发灵山港的应村水电站、大沃口水电站和勘头水电站,乌溪江的碧龙峡水电站、柘岱口水电站和老虎跳水电站,分水江的华光潭一级和二级水电站、龙潭水电站和浪石埠水电站。
(4) 建设衢江的塔底水电站、安仁铺水电站、红船豆水电站、小溪滩水电站和游埠梯级水电站,兰江的兰江梯级水电站;常山港的天马水电站、招贤水电站和航埠梯级水电站,金华江的河盘桥梯级水电站;金华江的石柱头梯级水电站,东阳江的塔下水电站、杨宅水电站、半月湾水电站、杨堡山水电站和下宅梯级水电站,武义江的履坦水电站、国湖水电站、洋滩水电站和王宅梯级水电站。
(5) 规划堤防范围为上游常山港天马镇以下,江山港须江镇以下,乌溪江石室以下,东阳江佛堂以下,武义江国湖以下,新安江的新安江镇以下,分水江的分水以下和浦阳江安华水库以下,下游到杭州闸口的主要干支流两岸堤防。堤防总长1408.7km。
(6) 衢江、东阳江(佛堂以下)、武义江(国湖以下)、金华江、兰江和分水江(分水以下)河道疏浚,长264.68km。
(7) 通过合理调整湖南镇、黄坛口水电站发电流量,增加石室总干渠引水12m3/s;横锦引水工程,从横锦水库引水到义乌,引水流量1.2m3/s;好溪引水工程,从好溪引水到永康,引水流量0.8~1.8m3/s。
经过多年的建设,目前钱塘江流域初步形成以新安江水库、湖南镇水库为骨干控制性工程,配以中小型水库、干支流防洪堤、引调水工程的防洪排涝、供水、灌溉保障体系。全流域已建成水库2434座,总库容302.7亿m3,兴利库容153.1亿m3,防洪库容27.2亿m3。其中大中型水库79座,总库容287.6亿m3,兴利库容142.2亿m3,防洪库容26.1亿m3。全流域已建成防洪堤1055km,其中50年一遇防洪堤287km,20年一遇防洪堤607km,保护人口339万人,保护耕地196万亩[1]。2000-2010年新增城镇年供水量2.6亿m3,新增灌溉年供水量1.5亿m3。全流域已建成水电站总装机容量235万kW,年发电量58.7亿kW·h。
1.2.1.2 《钱塘江流域防洪规划》
《钱塘江流域防洪规划》于2001年开始编制,2002年完成规划编制。该规划主要内容为堤防规划、河道整治规划、现有水库功能调整及新、扩建水库工程规划。规划推荐工程主要包括:①调整新安江水库、湖南镇水库、碗窑水库、横锦水库功能,增加防洪库容7.59亿m3;②扩建、续建武义源口水库、义乌巧溪水库、诸暨石壁水库,增强防洪功能;③新建常山港密赛水库、芙蓉水库,芝溪峡川水库,灵山港沐尘水库,厚大溪九峰水库,东阳江画溪水库、东溪水库,分水江分水江水利枢纽,壶源江候树岭水库,浦阳江永宁水库,淳安严家水库,合计控制流域面积5486km2,总库容13.7亿m3,防洪库容5.2亿m3;④兴建堤防和护岸总长度1640.8km;⑤河道疏浚(采砂)长度311km;⑥建立和健全流域防汛指挥系统。
目前,除碗窑水库外,新安江水库、湖南镇水库由于涉及管理权限,一直没有得到落实。源口水库、横锦水库、石壁水库进行除险加固的同时,增设防洪库容,为下游提高防洪标准奠定了基础。规划推荐的防洪工程除密赛水库、画溪水库尚未开展前期工作外,其余工程除少数在建及河道堤防外均已建成,干流的整体抗洪能力明显提高,在防御历次洪水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1.2.1.3 《钱15综规》
《钱15综规》于2009年开始编制,2010年完成送审稿,与《浙江省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浙江省水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十二五”规划》《浙江大中型水库“十二五”规划》《浙江省第一次水利普查公报》《浙江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等多个规划成果进行对接复核于2015年最终形成了《钱塘江流域综合规划》(2015年)。浙发改农经〔2015〕172号对规划文本进行了批复。
该规划在总结上轮流域规划治理成效的基础上,结合《钱塘江流域防洪规划》《钱塘江流域水资源综合规划》等以往规划成果,全面分析防洪减灾能力不足、水资源及水环境承载能力不足、局部水污染严重、流域综合管理薄弱等流域治理面临的新问题、新情况。提出了构筑防洪减灾、水资源保障、水资源保护与水生态修复、流域综合管理四大体系,明确了建设四大体系的任务、目标和建设内容。
1.2.1.4 《钱塘江河口水资源配置规划》
钱塘江河口区分属杭州、绍兴、宁波、嘉兴四市,土地面积2.07万km2,占浙江省土地面积的20%,总人口1580万,占全省的35%。域内河网密布,纵横交错,南岸较大的水系有萧绍运河、曹娥江、甬江水系等,北岸较大的水系有(京杭)运河和太湖水系等。铁路、公路、水运及海运交通条件优越,区域优势得天独厚。古代的钱塘江河口区是我国越文化的发源地,也是华夏文化摇篮之一,如今的钱塘江河口区已成为繁荣兴旺的长江三角洲经济开发区南翼,是浙江省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国内生产总值占全省的55%,在浙江的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钱塘江河口区经济发达,用水需求量大,本地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已经较高,同时河网水质的污染也减少了可供水资源量,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用水缺口逐渐增大,杭州湾两岸平原对钱塘江河口的水资源配置提出迫切要求。
为合理有序、高效利用钱塘江河口水资源,保护钱塘江河口水生态环境,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更好地协调各取水户关系,以河口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河口地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使水资源管理有据可依。2002年10月,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指示,浙江省水利厅委托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组织编制《钱塘江河口水资源配置规划》。编制过程历时3年,期间省水利厅、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省政府经济建设咨询委员会、水利部等多次组织咨询论证,广泛听取和采纳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充分体现规划的科学性和决策的民主性。2005年4月,水利部和浙江省政府联合签发了水规计〔2005〕164号文件,正式对《钱塘江河口水资源配置规划》进行了批复。2006年,《钱塘江河口水资源配置规划》获得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二等奖。
《钱塘江河口水资源配置规划》的批准实施,为钱塘江河口各项取水工程建设、河口水资源调度管理和有关河口水资源保护及开发利用等提供了基本依据,对合理利用水资源和保护河口地区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同时,该规划是全国首个对河口水资源进行系统配置的规划,对于我国其他河口地区的水资源配置及生态保护具有借鉴意义。
规划2020年水平年,多年平均河口水资源配置量为42.9亿m3,其中杭州市分配水量29.11亿m3,浙东引水量8.9亿m3,嘉兴市预留水量4.89亿m3。
根据规划成果,浙江省水利厅组织编制了《钱塘江河口水资源配置及调度方案》并发布了《钱塘江河口水资源配置工程调度办法(试行)》。钱塘江河口2020年水平年水量配置方案见表1.2-1,钱塘江河口取水泵闸情况见表1.2-2。
表1.2-1 钱塘江河口2020年水平年水量配置方案 单位:亿m3
表1.2-2 钱塘江河口取水泵闸情况 单位:m3/s
1.2.2 瓯江流域
新中国成立以来,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在瓯江流域规划和治理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前后编制了《瓯江流域综合规划》(1999年)(以下简称《瓯99综规》)、《瓯江流域综合规划》(2015年)(以下简称《瓯15综规》)。
1.2.2.1 《瓯99综规》
《瓯99综规》于1999年由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编制完成,2000年浙江省人民政府对规划进行了批复,《瓯99综规》就瓯江流域防洪、供水、水电开发、航运等方面做了细致的研究,规划了一批治水骨干工程。经过近10年的实施建设,瓯江流域城市防洪能力显著提高,有力地保障和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水电站基本得到开发利用,发挥了经济效益,极大地促进了流域经济社会的发展。规划工程达到了预期的效果,项目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良好,具有一定的持续性。《瓯99综规》主要规划项目及实施情况如下:
1.防洪
规划提出紧水滩、成屏一级、雾溪三座水库降低汛限水位,增设防洪库容。目前成屏一级水库进行除险加固的同时,增设防洪库容,达到保护下游防洪安全的目标,为下游提高防洪标准奠定了基础。紧水滩、雾溪两座水库未得到落实。
规划推荐方案的大中型防洪水库主要有紧水滩水库、好溪水利枢纽、成屏一级水库、滩坑水库、楠溪江水利枢纽、安吉水库,目前好溪水利枢纽、楠溪江水利枢纽、安吉水库尚未建设。
瓯江干堤主要保护沿江重要城镇、基础设施及万亩以上农田。规划提出各类堤防长度259.6km,目前已建成71.2km,保护人口44.05万人,保护耕地面积3.28万亩。其中20年一遇以上设防标准的规划干堤长192.2km,已建成39.08km,占20.3%;50年一遇以上设防标准的规划干堤长67.4km,已建成40.08km,占59.5%。
据调查,目前各县(市、区)主要是结合采砂作业来实现河道疏浚工程。通过近几年的江道采砂,大部分江道已被浚深,扩大了行洪断面,增加了江道的行洪能力,对于降低部分城镇的最高洪涝水位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瓯99综规》对域内7座县级以上城市提出了防洪规划意见,经过近10年的建设,城市防洪堤已基本建设完成,城市防洪标准达到20~50年一遇,部分城市有待上游防洪控制性工程建成,进一步提高防洪标准至50年一遇。对域内碧湖平原、松古平原、壶镇平原三大平原提出了防洪规划意见,目前部分防洪堤已建成,防洪能力仍偏低,为5~10年一遇。
2.供水
规划供水水库8座,已建成4座;规划引水工程3处,已建成1处。各区实施情况分述如下:
(1)好溪灌溉供水区。规划的好溪水利枢纽尚未建设,近期对好溪水利枢纽的组成内容进行调整论证。
(2) 松古平原灌溉供水区。梧桐源水库扩建工程已完成;黄南水库尚未建设。
(3) 碧湖平原灌溉供水区。随着丽水城区不断扩展,碧湖平原逐步成为工业区,玉溪水库承担城镇供水,建设玉溪引水工程。
玉溪引水工程于2005年开工兴建,于2007年年底建成并网供水,引水工程设计供水能力40万m3/d,其中供应碧湖大港头片10万m3/d。
(4) 丽水城市供水区。黄村水库于2002年建成。至2006年年末,莲都区供水水源为黄村水库,设计供水能力为10万m3/d,现状供水约8万m3/d。
另外,玉溪引水工程已建成,总设计供水能力40万m3/d,其中供应丽水市区30万m3/d。
(5) 龙泉城镇供水区。岩樟溪一级电站于2005年建成蓄水发电,二级电站于2008年6月建成。引水工程已于2008年11月动工,引水规模10万m3/d,从二级电站引水。
(6) 遂昌城镇供水区。妙高镇城市供水取水口在成屏二级电站水库,引发电尾水自流至城区水厂,引水规模8万m3/d。
(7) 景宁城镇供水区。龙潭桥水库已建成,通过6km隧洞引水至鹤溪上游三枝树村附近发电后引入景宁第二水厂,水库供水规模6万m3/d。
(8) 青田城镇供水区。青田城镇取水在大溪和瓯江提水。
2004年滩坑梯级电站开始动工,2008年8月滩坑水库蓄水1台机组发电。坝址集水面积3330km2,水库正常蓄水位160.00m,相应库容35.2亿m3,调节库容21.3亿m3。经水库的调节,增加了下游枯水期的流量,为青田城区用水提供了保障。
(9) 武义柳城城镇供水区。柳城镇规划供水水源为宣平溪水库,为已建水库。
(10) 云峰平原灌溉供水区。云峰镇(包括工业)的规划水源清水源水库尚未建。
(11) 楠溪江灌溉供水区。鲍江水库尚未建设,调整为分散开发;楠溪江供水工程已建成,设计引水流量12.34m3/s。
(12) 温州市供水区。滩坑水库已建成,为远景瓯江向温州市供水创造了条件。
3.水电开发
《瓯99综规》推荐1.0万kW以上电站35座,总装机容量173.54万kW。《瓯99综规》以后流域内新建和在建装机容量1.0万kW以上的电站22座,总装机容量109.54万kW,年发电量22.77亿kW·h,为流域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带动区域经济发展。
(1) 干流梯级电站。推荐干流上分为7级开发,从上到下分别建设蔡村、九龙、苏埠、开潭、五里亭、外雄、三溪口等7个梯级电站,总装机容量为31.9万kW,多年平均年总发电量为8.1亿kW·h。
瓯江干流上已于2007年建成开潭电站、五里亭电站、外雄梯级电站、三溪口梯级电站。蔡村、九龙、苏埠3个梯级电站尚未建设,根据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对生态保护的需要,已在新一轮规划中取消。
(2)小溪梯级电站。根据小溪流域地形地质条件,推荐小溪干流分为三级开发,分别建设大均、滩坑、大奕3个梯级电站,总装机容量91.4万kW,多年平均年发电量16.08亿kW·h。
滩坑水库于2009年7月初建成,装机60万kW。大奕水电站尚未建设。
《瓯99综规》推荐的大均梯级库区是景宁县的经济发展走廊,沿岸分布着大均、梧桐、标溪、沙湾等经济相对较发达的乡镇,在景宁县国民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的位置。景宁县人民政府结合本县经济发展实际,以达到减少移民、加快水电建设、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目的,提出瓯江小溪干流大均梯级开发方案调整的要求。
(3) 松阴溪。松阴溪流域规划水电站主要有清水源水利枢纽工程、上东坞水电站、安民水电站、堰后水电站。其中安民电站已建成,装机1.26万kW。
根据龙丽高速公路建设的实际情况,2007年4月编制完成的《松阴溪干流(松阳县境内)水电开发规划》将堰后水电站调整为合溪水电站和裕溪水电站两级开发,分别于2008年和2009年并网发电。
(4) 楠溪江。楠溪江流域规划的电站主要有北溪水电站、黄山溪水电站、木坑口水电站、楠溪江水利枢纽。
北溪水电站、黄山溪水电站目前已建成。
2006年编制完成的《永嘉县楠溪江流域水利规划修编》,考虑到《瓯99综规》中规划的楠溪江水利枢纽迁移人口达2万多人,且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迁移人口和政策处理补偿费用有了大幅度的提高。综合各方面因素后,推荐在大源溪和岩坦溪上分别建设南岸水库和源头水库,并建相应配套电站。
结合小楠溪流域防洪、供水需要,将小楠溪上游干流石染溪的水能开发方式由原来的三级(木坑口、麻庄、黄连龙)开发调整为一级开发,规划建设石染水电站,取消《瓯99综规》中的木坑口水电站。
(5) 其他支流。为了合理利用水电资源,《瓯99综规》根据部分支流水电规划和查勘,对装机容量1.0万kW以上的水电站进行规划布置。目前这些水电站均已建成。原规划支流电站25处,总装机容量50.24万kW;现已实施15处,主要有瑞垟二级水电站、均溪二级水电站、白云一级(岩樟溪一级)水电站、白云二级(岩樟溪二级)水电站、毛圩水电站、大岩坑水电站、印浆(左溪一级)水电站、英川水电站、黄水水电站、景润水电站、沙铺砻水电站、金坑口水电站、三枝树水电站、双坑口水电站、大奕坑水电站,为规划的60%,总装机容量28.82万kW,为规划的57%。
4.航运
瓯江干流上规划的梯级电站开潭、五里亭、外雄已按规划要求的航道等级建设了相应的船闸,在建的三溪口电站和拟建的青田水利枢纽也已考虑了船闸的设计,为瓯江干流丽水-温溪达到航道规划等级创造了条件。
1.2.2.2 《瓯15综规》
随着浙江省城镇化推进和经济快速发展,流域经济社会状况、水事水情都发生显著变化,省委省政府关于“两富” “两美”现代化浙江建设及“五水共治”重大战略决策,对流域保护、治理、开发和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加强流域系统治理,维护河流健康,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更好地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组织编制《瓯15综规》。
《瓯15综规》构筑了流域防洪减灾、水资源保障、水资源保护与水生态修复、流域综合管理四大体系。防洪减灾体系确定了防洪控制性水库和干流堤防的布局;水资源保障体系确定了县级以上城市及重点保障区域的水资源配置格局;水资源保护与水生态修复体系提出了瓯江水生态廊道布局,明确了流域纳污总量和主要控制断面的生态基流;流域综合管理明确了主要控制指标和涉水事务管理要求。《瓯15综规》确定了流域综合治理格局,制定了规划主要控制指标,对全流域系统治理进行了全面的部署和安排,是规划期内流域保护、治理、开发和管理的重要依据。
1.2.3 杭嘉湖地区
杭嘉湖地区是有名的江南水乡,是浙江省乃至全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杭嘉湖地区水利设施建设历史悠久,水利综合治理开发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基础支撑作用。特别是近20多年来,杭嘉湖地区实施了环湖大堤(浙江段)工程等6项骨干工程以及一大批水利工程,区域防洪减灾和水资源保障能力得到显著提高,水资源保护和水生态修复逐步推进,有力地保障和促进了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政府都非常重视对太湖流域及杭嘉湖地区水旱灾害的治理。多年来,有关规划设计部门进行了大量调查研究和分析论证,编写完成多项水害治理专题研究报告和规划报告。其中,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主持编制的杭嘉湖地区主要水利规划有:《杭嘉湖地区水利规划初步报告》(1973年)(以下简称《杭嘉湖73规划》)、《杭嘉湖地区防洪规划》(2003年)、《浙江省杭嘉湖圩区整治规划》(2010年)(以下简称《杭嘉湖圩区规划》)、《杭嘉湖区域水利综合规划》(2015年)(以下简称《杭嘉湖15综规》)。
1.2.3.1 《杭嘉湖73规划》
根据浙江省水利厅要求,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于1963年编制完成《杭嘉湖地区水利规划概要》,1964年完成《东、西苕溪水利规划阶段报告》,1971年完成《杭嘉湖地区水利问题调查报告》。在上述工作基础上,以1972年水利部长江中下游规划座谈会《关于太湖治理的初步意见》确定的太湖宣泄洪水分配方案为依据,于1973年提出《杭嘉湖73规划》。报告经浙江省水利电力局审查后,随“南排工程”初步设计一同上报水利电力部。《杭嘉湖地区水利规划初步报告》中的主要治理开发工程措施已纳入水利电力部太湖流域管理局编制的《太湖流域综合治理总体规划方案》(1987年)。
1.2.3.2 《杭嘉湖地区防洪规划》
浙江省水利厅以浙水计〔1999〕185号文《关于下达杭嘉湖地区、钱塘江流域、瓯江流域防洪规划任务书的通知》,下达防洪规划编制任务。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从1999年下半年开始开展规划编制工作,于2001年编制完成《杭嘉湖地区防洪规划》。2003年,浙江省发展计划委员会以〔2003〕160号文《关于印发杭嘉湖地区防洪规划文本的通知》批复了该规划。
《杭嘉湖地区防洪规划》遵循“上蓄中滞,导流入湖;太湖滞蓄,加固大堤;平原围圩,强化城镇;河道整治,排涝入江”的总体思路,提出的防洪工程包括枢纽工程(水库工程、环湖大堤浙江段工程、杭州三堡排涝工程)、分滞洪区工程、河道整治工程、圩区整治工程。
经过10多年的实施建设,目前已建成水涛庄水库、合溪水库、老虎潭水库、凤凰(康家口)水库;完成青山水库、对河口水库、老石坎水库除险加固;建成环湖大堤加固工程50.66km和杭州三堡排涝工程;东苕溪干流防洪工程、西苕溪干流整治工程、苕溪尾闾工程、长兴港拓浚工程部分已实施完成,其余结合苕溪清水入湖工程正在实施;入湖溇港排涝工程结合杭嘉湖地区环湖河道整治和太嘉河工程正在实施;平湖黄姑塘排涝工程已建成独山闸,闸上配套河道结合平湖塘延伸拓竣工程正在实施;南排河道续建工程中,长水塘、洛塘河、盐官下河大麻以西河道拓浚工程、长山河海宁以西河道拓浚工程、南郊河,已结合扩大杭嘉湖“南排工程”、平湖塘延伸拓竣工程正在实施。
1.2.3.3 《杭嘉湖圩区规划》
2009年3月,针对杭嘉湖平原低洼圩区突出的洪涝问题,浙江省水利厅组织开展编制《杭嘉湖圩区规划》,并于2010年11月以浙水农〔2010〕47号文下发实施。规划提出杭嘉湖地区共计整治圩区667片,总面积770万亩。
截至2015年,杭嘉湖地区共开展圩区整治项目157个,整治圩区面积232.73万亩,“十三五”期间预计整治圩区163万亩。
1.2.3.4 《杭嘉湖15综规》
按照2007年1月国务院召开的全国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会议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开展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受浙江省水利厅委托,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组织编制《杭嘉湖15综规》。2015年2月,浙江省人民政府以浙政函〔2015〕12号文对《杭嘉湖15综规》进行了批复。
《杭嘉湖15综规》根据浙江省主体功能区定位,以保障区域发展需求为引领,从杭嘉湖地区水情、工情特点出发,构筑了防洪减灾、水资源保障、水资源保护与水生态修复、综合管理四大体系,安排了防洪减灾、水资源保障、水生态修复与保护等三大类共计约742亿元工程项目。
截至目前,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重点五项工程已全面开工建设,部分应急工程(杭州三堡排涝工程、独山排涝闸)已完工;杭州闲林水库、长兴合溪水库已基本建成,杭州千岛湖配水工程已开工建设,预计2018年能建成,嘉兴千岛湖配水工程正在加快开展前期工作,预计2017年开工建设,湖州太湖取水工程已开工建设。
1.2.4 曹娥江流域
曹娥江流域是浙江省重要经济区之一。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工农业生产迅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域内上虞区、嵊州市、新昌县农工业总产值呈现数倍翻番的景象,治理、开发曹娥江也随着两岸各县(市、区)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而快速推进。
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在曹娥江流域规划和治理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先后编制了《曹娥江流域综合规划》(1998年)(以下简称《曹98综规》)、《曹娥江流域防洪规划》(2002年)、《曹娥江流域综合规划》(2011-2030年)(以下简称《曹15综规》)。
1.2.4.1 《曹98综规》
《曹98综规》于1990年5月开始编制,1996年12月浙江省水利厅、绍兴市政府联合组织审查,1997年完成《曹娥江流域综合规划说明书》及《曹娥江流域规划文本》,浙江省人民政府以浙政发〔1998〕250号《关于曹娥江流域综合规划等五项水利规划的批复》批准了该规划。
《曹98综规》对全流域的今后水利工程开发建设及运行管理作了总体布局,用以指导各项专业规划。该规划的规划范围是曹娥以上山区、半山区,以及曹娥-新三江闸干流河段。该规划规划提出汤浦水库、镜岭水库、钦村(寸)水库、上俞水库、隐潭水库、新昌县及嵊州市的城市防洪工程,曹娥江河口大闸工程,萧绍海塘、百沥海塘和梁湖沙塘加高加固工程,五甲渡裁弯取直工程,何家疏通和剡溪挖深工程等。目前已完成了汤浦水库、城防工程、标准海塘工程、标准防洪堤工程、五甲渡裁弯取直工程、何家疏通工程、剡溪挖深工程、曹娥江河口大闸工程等,目前正在实施钦寸水库工程。而规划中的镜岭水库、上俞水库、隐潭水库等尚未建设。
1.2.4.2 《曹娥江流域防洪规划》
《曹娥江流域防洪规划》(2002年)于2001年开始编制,2002年完成规划编制,绍兴市人民政府以绍政发〔2002〕76号《关于曹娥江流域防洪规划报告的批复》批准了该规划。
《曹娥江流域防洪规划》(2002年)作为流域防洪专项规划,实施蓄泄兼顾,以泄为主,综合治理,兼顾上下游,强化城镇防洪的原则,采取“蓄、堤、疏”综合治理工程措施,推荐兴建镜岭水库、钦寸水库、上俞水库、隐潭水库;在泄洪方面,采取疏浚河槽与修筑防洪堤相结合,兴建曹娥江河口大闸,建设曹娥江干流及主要支流的重要堤防工程,并提出控制堤距。
1.2.4.3 《曹15综规》
《曹15综规》于2009年开始编制,2010年完成送审稿,绍兴市水利局组织召开规划审查会,2011年浙江省水利厅组织召开规划复审会,2015年编制完成《曹15综规》的简本和文本。
《曹15综规》是针对水利面临的新形势,为适应流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构筑了流域防洪减灾、水资源保障、水资源保护与水生态修复、流域综合管理四大体系,确定了流域综合治理格局,制定了规划主要控制指标,对全流域系统治理进行了全面的部署和安排,是规划期内流域保护、治理、开发和管理的重要依据。
1.2.5 椒江流域
椒江流域先后编写过《灵江流域水利综合规划》(1998年)(以下简称《灵98综规》)和《椒江流域综合规划》(2014年)(以下简称《椒14综规》)。
1.2.5.1 《灵98综规》
1997年11月,台州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编制完成《浙江省灵江流域综合规划》,经浙江省水利厅和台州人民政府组织审查,浙江省人民政府以浙政发〔1998〕250号文《关于椒江流域综合规划等5项水利规划的批复》批准了该规划。
《灵98综规》防洪方面提出“蓄” “堤” “疏” “滞”的措施,新建下岸水库、十三都水库、朱溪水库和螺蛳岩水库等,规划永安溪主要集镇和城区段建设防洪堤防,始丰溪堤防加高加固,灵江堤防布置于庙龙港上游江段,并提出永安溪、始丰溪、灵江的清障工程;对临海城市防洪给出“沿江筑堤,沿山截流,平原隔堤,余水电排”的措施,对仙居城市防洪提出永安溪左岸建堤、盂溪河道整治、新建螺蛳岩水库的措施。针对大田平原提出新建船至隧洞的方案,椒北平原、桃渚平原采用扩大排水河道与沿江排水闸的措施。为解决灵江流域水资源供需方面矛盾,规划提出新建下岸水库、螺狮岩水库、十三都水库、朱溪水库工程。并提出朱溪水库、永安溪引水规划方案,即将朱溪水库、永安溪柏枝岙引水至长潭水库,向温黄平原供水。
目前,下岸水库已建成,规划的朱溪水库、十三都水库仍未建成。天台始丰溪江段基本完成,永安溪仙居城市防洪工程已完成,盂溪水库已开工建设,灵江临海江北防洪堤已建成,江南防洪工程正在实施;义城港长石岭一支隧洞已开通。大田平原、椒北平原等排涝工程尚未实施。
1.2.5.2 《椒14综规》
《椒14综规》由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于2013年年底编制,2016年3月通过台州市水利局组织的专业审查,目前浙江省水利厅即将对该规划进行复审。
《椒14综规》在《灵98综规》基础上,在防洪、水资源保障等方面提出新的工程举措。防洪方面为减轻临海城区的防洪压力,规划新开两水山行洪通道,行洪通道绕开了两水山狭窄段,由于行洪路径缩短,临海江北老城区防洪能力可提高到100年一遇,并对灵江南岸的防洪堤建设减轻了压力;大田平原在一期排涝隧洞实施的基础上,规划实施截洪隧洞工程,实现“高水高排”,解决排涝问题;义城港平原规划在上游兴建防洪水库-柴坦水库;通过兴建长潭水库-灵江的泄洪隧洞,减少水库向永宁江下泄的洪量,提高永宁江防洪能力,同时西江平原的排涝以加大强排泵站规模解决。
水资源保障方面,除了在建的方溪水库、朱溪水库外,取消原《灵98综规》规划的十三都水库,代之以庙龙港大闸、椒江河口大闸。大闸工程可实现向大田平原、温黄平原等两岸的自流引水,改善水环境的同时,满足一般工农业用水需求。其中,庙龙港大闸可结合两水山行洪通道一体建设,建成集防洪、水资源利用、水环境改善、景观生态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水利枢纽。
1.2.6 温黄平原
温黄平原位于浙江省的椒江与灵江干流以南,乐清湾以北,东部和东南部濒临东海,总面积约2357.7km2。区域内有永宁江和金清两大重要水系,涉及台州市的椒江、黄岩、路桥、温岭和临海三区两市,是浙江省乃至全国经济社会最为发达的重要地区之一。
1963年,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编制的《浙江省温黄平原水利规划》(1963年)对当时国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1982年,在浙江省水利厅领导下,对温黄平原进行了全面的查勘,并于1985年由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重新编制了《温黄平原水利规划报告》(1985年)。当时保护对象主要针对农田,排涝标准为10年一遇,3天暴雨4天排出。规划推荐了江厦隧洞排涝工程、栅岭汪隧洞排涝工程、金清新闸排涝工程、永宁江大闸工程、永宁江治理工程、长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等。2009年,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编制完成新一轮的《温黄平原水利规划》(2009年),规划推荐水利工程共40项:椒江防洪(潮)工程2项、排涝工程6项、水资源配置工程5项、围垦工程9项、低地调蓄工程2项、河道整治工程14项、水库清淤工程1项、金清老港通航排水闸工程1项。
1.2.7 清溪流域
清溪流域位于浙江省东部,属独流入海河流,分属两市三县。流域上、下游分属台州市的天台、三门两县,中游一段属宁波市的宁海县。清溪流域面积157km2,主流河长39km,平均比降5.93‰。清溪沙柳镇以上属山溪性河流,源短流急,洪水暴涨暴落,沙柳镇以下属感潮河段。流域内植被较好,森林覆盖率达90%以上。
为科学指导清溪流域综合治理和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适应清溪流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2002年浙江省水利厅曾委托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编制《清溪流域综合规划报告》。清溪流域为跨市(地)界河,涉及台州市的天台县、三门县及宁波市的宁海县在内的两市三县,当时两市依据自身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在规划指导思想、开发方式和开发目标等方面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清溪流域综合规划报告》(2002年)未完成批复工作。
随着两市三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尤其是2011年初国务院正式批复《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后,浙江省将着力构建“一核两翼三圈九区多岛”的海洋经济总体发展格局。为统筹做好有关工作,浙江省政府制定了《浙江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工作方案》,明确推进建设一批包括三门湾-东矶列岛在内的海洋服务业集聚区。为加快三门湾地区保护与开发,促进三门湾可持续发展,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三门县、宁海县、象山县共同组织编制了《三门湾规划(2009-2030年)》。地区经济尤其是海洋经济的发展对清溪流域水资源、防洪安全等提出了更高要求,流域现有的水资源开发利用方式已与区域的发展定位不相适应。科学合理适度地实施清溪流域治理与开发,进一步保障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已得到两市三县政府的高度重视。
为此,浙江省水利厅委托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编制《清溪流域综合规划》(2014年)。在以往规划的基础上,通过多次现场查勘、收资、调查和翔实的分析计算工作,在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原则下,对清溪流域水利建设进行了规划方案的比较和论证,2014年1月,浙江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和浙江省水利厅以浙发改规划〔2014〕27号文批复印发该规划。规划推荐清溪水库、三王岭水库两座水库工程,以及干流堤防工程。
[1] 1亩≈666.67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