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河流规划研究(浙水设计 水利技术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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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流域防洪布局与调度

瓯江中上游的防洪保护区分为Ⅰ级保护区、Ⅱ级保护区及Ⅲ级保护区等。Ⅰ级保护区为丽水城区及青田县城;Ⅱ级保护区为碧湖城镇;Ⅲ级保护区为碧湖河段江心洲、沿江易受洪水威胁的防洪保护区及库区防洪保护区。

3.2.1 干流防洪布局

1.干流玉溪以上

现状干流玉溪以上总体防洪能力在10年一遇以下。规划新建安吉水库,修建防洪堤,使龙泉市城市防洪能力达到50年一遇。完善城镇防洪工程和石塘水电站库区防护工程,使云和县城防洪能力达到50年一遇。

2.干流玉溪-开潭

现状干流玉溪-开潭总体防洪能力在10~20年一遇。实施紧水滩水库功能调整,增加防洪库容,使丽水市区防洪能力达到50年一遇,建设瓯江丽水城区段堤防工程、城区内河防洪排涝工程等工程。

碧湖平原实施碧湖平原防洪堤、碧湖平原防洪排涝工程,使防洪能力达到20年一遇。

3.干流开潭-温溪

现状干流开潭-温溪总体防洪能力在20年一遇以下,建设堤防工程,发挥滩坑水库防洪保障作用,使青田县城防洪能力达到20年一遇。

4.干流温溪以下河段

现状干流温溪以下河段总体防洪能力在20年一遇以下。

完善城市防洪御潮体系,使温州市区防洪御潮能力达到100年一遇。

建设瓯江干流温州段防洪堤和戍浦江河道综合整治工程,使瓯江干流梅岙以上江道沿江城镇防洪能力达到20年一遇。

5.松阴溪

遂昌县城、松阳县城现状防洪能力达到50年一遇。

规划建设松古平原防洪堤工程,防洪能力达到20年一遇。

6.好溪

现状好溪总体防洪能力在20年一遇以下,规划新建好溪水利枢纽潜明水库,作为流域控制性骨干工程,结合防洪堤建设,使县城防洪能力达到50年一遇,壶镇平原防洪能力达到20年一遇。

7.小溪

现状景宁县老城区防洪能力为50年一遇,规划新建新城区防洪堤工程。

8.楠溪江

现状楠溪江总体防洪能力在5~20年一遇,规划新建南岸水库作为流域骨干调蓄工程,远景新建西源水库、石染水库、源头水库等,结合下游堤防和河道治理工程建设,使永嘉县城防洪能力达50年一遇。防洪保护区资料统计见表3.2-1,瓯江干流(圩仁以上)大中型水库基本情况见表3.2-2。

表3.2-1 防洪保护区资料统计

表3.2-2 瓯江干流(圩仁以上)大中型水库基本情况

3.2.2 骨干水利工程防洪调度

1.紧水滩水库洪水调度

紧水滩水库的汛限水位184.00m,相应库容10.35亿m3。当预报有大暴雨洪水发生,洪水预报和会商分析结果研判紧水滩水库坝前水位将超过184.00m时,丽水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丽水市防指)应及时与紧水滩水力发电厂协商,通过预泄将水库起调水位降至182.00m,以利充分发挥水库的防洪作用。洪水调度原则如下:

(1) 洪水初期,当紧水滩水库坝前水位低于186.45m时,水库下泄流量控制在2000m3/s以内。

(2) 当水库水位在186.45~188.05m(P=5%)时,水库下泄流量按不超过2700m3/s控制。

(3) 当水库水位在188.05~188.50m(P=1%)时,水库下泄流量按不超过5870m3/s控制。

(4) 当水库水位在188.50~190.29m(P=0.1%)时,水库下泄流量按不超过6080m3/s控制。

(5) 当水库水位在190.29~192.70m(P=0.01%)时,水库最大下泄流量为6180m3/s,确保紧水滩水库大坝安全。

(6) 当紧水滩坝址至石塘坝址区间遭遇100~1000年一遇洪水时,应控制紧水滩水库下泄流量,控制后紧水滩水库下泄流量加上区间流量不超过石塘水库设计标准最大下泄流量6930m3/s和校核标准最大下泄流量7880m3/s,确保石塘水库大坝安全。

2.石塘水库洪水调度

(1) 洪水初期,通过闸门控制使下泄流量等于来水量,来多少泄多少,维持坝前静水位102.50m。

(2) 当入库流量超过102.50m水位相应泄流能力时,溢洪道闸门全开,自由泄流。

(3) 当紧水滩坝址至石塘坝址区间遭遇100~1000年一遇洪水时,应控制紧水滩水库下泄流量,控制后紧水滩水库下泄流量加上紧水滩-石塘区间流量不超过石塘水库设计最大下泄流量6930m3/s和校核最大下泄流量7880m3/s,确保石塘水库大坝安全。

3.紧水滩(含石塘、玉溪)水库与下游支流的错峰调度

紧水滩、石塘及玉溪3座梯级水库下游至丽水城区的区间有松阴溪、宣平溪、小安溪等支流汇入,其集水面积分别为1981km2、831km2和558km2。紧水滩水库在保证水库大坝安全前提下,充分考虑与下游松阴溪、宣平溪、小安溪等支流错峰调度,减轻碧湖城镇及丽水城区的防洪压力。

根据紧水滩水库单库调度原则,结合下游支流洪水特性,错峰调度方案如下:

(1) 当瓯江干流(丽水城区上游段)发生10~20年一遇洪水时(威胁碧湖城镇安全),即预报紧水滩水库入库最大洪峰流量(入库洪峰为双峰,一般后峰较大,下同)为5300~6300m3/s(相当10~20年一遇),如紧水滩水库水位低于188.05m,并预报后期没有明显的降雨,同时预报松阴溪靖居口站洪峰流量达到2500~3500m3/s时,紧水滩水库在入库洪峰的前峰过后,在靖居口洪峰流量到达前5h,控制下泄流量或关闸错峰(库水位不超过188.05m),使玉溪水库下泄与松阴溪合成流量不超过5700m3/s,确保碧湖城镇防洪安全(考虑松阴溪口与碧湖断面的区间汇流约为400m3/s)。

(2) 当瓯江干流(丽水城区上游段)发生20~50年一遇洪水时(威胁丽水市城区安全),即预报紧水滩水库入库最大洪峰流量为6300~7500m3/s(相当于20~50年一遇),如果紧水滩水库水位低于188.13m,并预报后期没有明显降雨,在松阴溪靖居口站洪峰流量达到前5h,水库控制下泄流量,使玉溪水库下泄与松阴溪、宣平溪及小安溪等支流合成流量不超过11000m3/s(碧湖断面50年一遇洪峰流量约为9900m3/s),确保丽水城区的防洪安全(碧湖镇新建防洪堤最大过流能力约为8450m3/s)。

(3) 当预报紧水滩水库入库洪峰流量不小于7500m3/s(相当于超过50年一遇),流域发生了超标准洪水,按照防御特大洪水调度。

4.滩坑水库洪水调度

滩坑水库梅汛期限制水位为160.00m,台汛期限制水位为156.50m。当预报有大暴雨洪水发生,洪水预报和会商分析结果研判滩坑水库坝前水位将超过汛限水位,丽水市防指应及时与滩坑水库管理处协商,通过预泄将水库水位适当降低,以充分发挥水库对下游的防洪作用。

(1) 水库水位在汛限水位以上至161.50m时。为充分发挥滩坑水库的防洪作用,根据瓯江干流洪水调度要求,与瓯江干流洪水实行错峰调度,控制下泄流量与滩坑-圩仁站区间流量(包括大溪干流洪水流量)之和不超过14000m3/s进行补偿调节。

1) 台汛期控制原则:①水位在156.50~157.19m(P=20%)时,水库下泄流量按不超过4180m3/s控制;②水位在157.19~158.52m(P=10%)时,水库下泄流量按不超过4870m3/s控制;③水位在158.52~161.50m(P=5%)时,水库下泄流量按不超过6360m3/s控制。

2) 梅汛期水库水位在160.00~161.50m(P=5%),水库下泄流量不超过6360m3/s控制。

(2) 水库水位在161.50m以上时。

1) 水位在161.50~162.84m(P=2%)时,视入库洪水及下游情况,逐步增开泄洪闸门,水库下泄流量按不超过8630m3/s控制。

2) 水位在162.84~163.54m(P=1%)时,水库下泄流量按不超过9270m3/s控制。

3) 水位在163.54~164.30m(P=0.5%)时,水库下泄流量按不超过9970m3/s控制。

4) 水位在164.30~165.27m(P=0.2%)时,水库下泄流量按不超过10900m3/s控制。

5) 当水位大于165.27m(P=0.2%)时,水库溢洪道闸门全部打开下泄洪水,并且开启泄洪洞参与泄洪,发电暂停,不再控制下泄流量,确保滩坑水库大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