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系统优秀调研报告(第十五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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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间资本参与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情况

民间资本参与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是伴随我国改革开放而产生的新生事物,并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不断发展。新时期,随着国务院、水利部和地方政府相继出台系列优惠政策,民间资本发展势头强劲、潜力巨大,已成为国家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补充。

(一)民间资本参与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发展历程

改革开放以来,由单户到联户,由农民到城镇居民,由以投劳为主到资本融入,再到当前民间资本广泛参与的新格局,我国民间资本参与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

1.户包小流域阶段(20世纪80年代)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特别是1982年中央一号文件下达后,顺应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建立与实施,以户承包治理小流域的水土流失治理形式在山西省河曲县、隰县等广大农村得到广阔发展,并得到山西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推广。随着“以户承包治理小流域”被写入了1984年中央一号文件,这种崭新的水土流失治理形式逐渐被推向全国,形成了“千家万户治理千沟万壑的局面”。该阶段参与的主体是个体农户或联户,主要特点是投资少,治理规模小,分散不集中。

2.“四荒”拍卖阶段(20世纪90年代)

20世纪90年代初,黑龙江省穆棱市在全国率先推出拍卖“四荒”(即荒山、荒沟、荒丘、荒草)使用权新举措,得到农民的欢迎和国务院、水利部、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水利部根据国务院领导批示,于1994年在穆棱市召开了全国拍卖“四荒”现场会议,有力推动了该项工作的深入开展。随后,国务院办公厅相继下发了《关于治理开发农村“四荒”资源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治理开发农村“四荒”资源工作的通知》,对“四荒”拍卖、使用和治理工作进行了规范。这一阶段参与的主体由农户发展到城镇居民、个体工商户、企事业单位等,形成了社会办水保的局面,主要特点是投资多,治理规模大,治理效益较前一阶段有了明显提升。

3.广泛参与阶段(21世纪以来)

2000年以来,随着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民间资本积累急剧增加。特别是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五位一体”总布局。国务院、水利部和地方政府先后出台了民间资本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鼓励和引导政策,为民间资本大规模参与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民间资本参与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逐步迈入新阶段。这一阶段参与民间资本的经济、技术力量更加雄厚,主要特点是资本融入、集中治理、区域开发,建成了许多大规模的特色产业基地。

(二)民间资本参与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现状

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是新时期、新形势下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目前加快治理速度、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途径。

1.民间资本治理情况

民间资本投入主体依靠雄厚的经济实力,较强的市场开发意识,充分发挥政策扶持优势、科学配置各种生产要素,将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进行融合,构建小流域综合防护系统和经济发展体系,在自身获益的同时,也大大促进了生态建设。据不完全统计,“十二五”期间,各地民间资本投入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8297平方公里,占同期全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26.58万平方公里的1/10强,占同期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治理面积近一半。其中,2015年治理面积7387平方公里约占同期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治理面积5.4万平方公里的14%。2011—2015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分别为3963平方公里、4796平方公里、5867平方公里、6284平方公里、7387平方公里,五年平均治理5659平方公里。

“十二五”期间,民间资本参与水土流失治理项目共计10463个。其中,2015年民间资本共参与水土流失治理项目6237个(表1)。

表1 民间资本参与治理水土流失项目规模情况

2.民间资本投入情况

事实表明,民间资本已成为国家水土流失治理投入的重要补充,各类民间有识之士的积极参与已成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一支不可轻视的有生力量。据不完全统计,“十二五”期间,民间资本累计投入资金230.86亿元。2011—2015年投入分别为38.08亿元、44.32亿元、46.25亿元、47.87亿元、54.34亿元,年均46.17亿元。

民间资本的投入主体主要包括农民大户、公司+农户、农村合作社、独立出资、股份合作、其他等6类。“十二五”期间,各类投入主体共有99238个,其中2015年为23310个(表2)。

表2 民间资本参与水土流失治理主体及投入情况

3.民间资本治理开发模式

调研发现,民间资本参与水土保持项目的治理开发模式主要有林果产业型、循环经济型、生态经济型等类型。其中,林果产业型指单纯种植经济林果的模式,循环经济型指种植与养殖相结合的模式,生态经济型指治理后发展旅游、餐饮等休闲娱乐的模式。“十二五”期间的99238个投入主体中,参与林果产业型、循环经济型、生态经济型、其他的分别有69645个、10989个、14522个和4082个。2015年的23310个投入主体中,分别有11383个、3692个、7554个和681个参与了林果产业型、循环经济型、生态经济型和其他类型模式的水土流失治理开发。

4.民间资本治理开发效益

民间资本参与治理的区域大多位于生产生活和交通区位条件较差的山丘区,吸引工商、企业进行较高层次的产业开发往往比较困难。民间资本多来自当地,参与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能充分发挥山丘区农村土地、劳力和特色资源优势,对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实现共同富裕起到了积极作用。据不完全统计,“十二五” 期间,全国民间资本参与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共增加林草植被面积2310万亩、坡改梯面积650万亩;增加粮食生产能力20405万公斤、年均每亩增收2887.6元;有532.41万人受益、人均增收6.9万元,共吸收剩余劳动力109.08万人,促进脱贫19.65万人。2015年,民间资本参与共增加林草植被面积480万亩、坡改梯面积232万亩;增加粮食生产能力3587万公斤、年均每亩增收2685.7元;有81.62万人受益、人均增收6.24万元,共吸收剩余劳动力76.20万人,促进脱贫11.35万人。

(三)民间资本参与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特点

“十二五”期间,民间资本参与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呈现出以下几个鲜明特点。

1.投资总体规模大

舍得投入是民间资本参与的特点。“十二五”期间,民间资本累计投入资金230.86亿元,基本与同期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投入相当。我们在调研中发现,民间资本投入多在几百万元、上千万元,有的甚至上亿元。福建省安溪县政府引进香港理源(远东)集团投资20亿元治理崩岗5400亩,将治理区建成生态旅游休闲胜地。山西省乡宁县某企业家累计投入上亿元对100多平方公里的荒山荒沟进行治理开发,2012年实现销售收入3亿元。他还投资7亿元,承包开发210平方公里的云丘山,将其打造成了“国家4A级旅游景区”。

2.单位治理面积投入高

民间资本为获得高额利润,多侧重高效开发,每亩水土流失面积的治理开发投入一般都上百元,有的超过千元、甚至上万元。“十二五”期间,民间资本单位水土流失治理面积资金投入达到547元每亩(82万元每平方公里),是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253元每亩(38万元每平方公里)的2.16倍。福建省安溪县龙门镇种养大户陈世哲2013年投入资金1100万元承包洋坑村连片崩岗群250亩进行治理,每亩投入4.4万元,形成“猪、沼、茶”的循环农业模式,年产值超1000万元,年利润超过300万元。安溪虎邱镇竹园村周壹江投入治理资金370多万元治理开发1200亩茶园,每亩投入达3000余元,实现了“环境美、茶增产、人增收”。

3.治理开发集中连片

从近年来民间资本参与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情况看,多呈现集中治理、连片治理、规模治理的喜人态势。全国2011—2015年民间资本投入水土流失治理项目10463个,其中,规模在1000亩以上的758个,5000亩以上的有190个,在万亩以上的有73个。河北省民间资本参与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13万亩,规模在1000亩以上的项目有645个,5000亩以上的项目有137个,万亩以上的项目有55个。

4.治理开发形式多样

民间资本参与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因地制宜、瞄准市场、科学开发,形式多样。参与方式主要有大户承包型、个体工商型、民办公助型、公私共建型、专业合作型、企业助推型、农场开发型、园区建设型等。开发模式有林果产业型、循环经济型、生态经济型、观光旅游型、休闲农业型等。福建省安溪县引进多种社会资金参与水土流失治理开发,形成大户、公司+农户、专业合作社、独立出资、股份制合作等多种投资格局。

5.注重开发特色产业

民间资本主体因地制宜、找准开发方向,利用自己掌握的市场信息,以利益为纽带,为当地农民提供产、供、销服务,在一定区域内形成贸、工、农一体化的经营格局,带动了山区特色产业的发展。有的以建设经济林果为治理方向,形成一批叫得响的水保亮点产品和优势产业,江西赣南的脐橙、甘肃定西的马铃薯、河北冀东的板栗、安徽金寨的茶叶等各具特色的水土保持产业带的形成和培育成功,与广大民间资本的积极参与是分不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