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做好四省藏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事关藏区经济社会发展和长治久安,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紧紧围绕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这个着眼点和着力点,牢牢把握改善民生、凝聚人心这个出发点和落脚点,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继续扎实做好四省藏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为确保四省藏区与全国一道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加快推进项目尾工建设,如期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目前,四省藏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经基本建成通水,但部分工程仍有少量尾工尚未全面完成,水利部将督促地方抓住年底前有限时间,善始善终抓好收尾工作,不折不扣完成建设任务,同时加大督查稽察和检查核查力度,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上报数据真实可靠。针对水质检测中心建设相对滞后的问题,督促地方加快项目招标投标、设备采购安装和人员经费落实,积极整合水利、卫生、环保、住建等部门资源,集中优势力量,加强技术指导,确保今年年底前圆满完成建设任务。
(二)督促地方加强水质保障,确保藏区供水水质安全
坚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水源保护“两同时”制度,全面强化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全面推进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特别是对以溪沟、山泉等为水源的小型集中供水工程,采取设立警示牌等保护监控措施,确保水源地安全。强化水质净化处理设施建设,严格消毒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运行管理,提高水质检测频率,加快实现县级或区域水质卫生检测监测全覆盖,不断提高水质合格率。
(三)指导地方完善长效机制,保障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进一步完善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专管机构,积极引导和扶持村组集体参与工程管护,明晰工程产权,落实管护主体、责任和经费。立足藏区实际,因地制宜确定水费收缴管理方式,逐步建立水价合理形成机制。加大对藏区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的支持力度,通过省市两级财政补贴和县级财政设立专项、水费提留等方式,加快建立健全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基金,确保工程建得成、管得住、用得好、长期发挥效益。同时,加大干部交流、人才培养和技术培训力度,组织水利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深入开展对口帮扶,从根本上提高藏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能力。
(四)抓紧谋划巩固提升工作,提高饮水安全保障水平
保障藏区农村饮水安全是一项长期、动态的任务,水利部将在编制“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规划过程中,把藏区农村饮水安全作为重点予以倾斜和支持,在深入调查核实、全面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统筹考虑藏区自然条件、经济发展、生态保护,与牧民定居工程、生态移民搬迁等有机结合,综合采取新建、配套、改造、升级、联网等方式,进一步提高藏区农村集中供水率、供水保障率、水质合格率和自来水普及率,在更高水平、更大范围内全面解决农牧民、农村学校、寺庙饮水安全问题,让藏区群众长期喝上放心水、干净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