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初步设计阶段工程地质勘察
初步设计阶段工程地质勘察应在可行性研究阶段选定的坝(闸)址和建筑物场地的基础上进行,为选定坝线、坝型和其他建筑物位置、枢纽布置和地基处理进行地质论证。其主要任务是:查明水库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对水库渗漏、库岸稳定、浸没和固体径流等问题做出评价,预测蓄水后可能引起的环境地质问题;查明坝(闸)址、引水线路、排水线路和其他建筑物区的工程地质条件并进行评价,为选定坝线、坝型和其他建筑物轴线位置及地基处理方案提供地质资料与建议;查明导流工程的工程地质条件,必要时进行施工附属建筑物场地的工程地质勘察和施工与生活用水水源初步调查;对库区移民迁建新址进行勘察,进一步评价新址区的整体稳定性和适宜性;进行天然建筑材料详查。
2.4.1 水库区勘察
2.4.1.1 水库非喀斯特可能渗漏地段勘察
水库非喀斯特可能渗漏地段勘察的内容主要有:①查明相对隔水层及主要透水层(带)的岩土性质、厚度、产状和延伸分布情况;②查明渗漏层(带)的地下水位、透水性、渗透稳定性,评价因渗漏可能引起的浸没等危害;③查明渗漏地段泉井分布位置、高程及地下水补排关系;④查明天然铺盖层的物质组成、厚度以及渗透特性;⑤估算可能渗漏地段的渗漏量,对防渗处理措施提出建议。
勘察方法:①一般地段可进行剖面地质测绘,地形、地质条件复杂地段应进行专门的水文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10000~1∶2000,测绘范围应包括渗漏层 (带)的可能入渗、出逸区和渗漏量估算所必需的范围在内;②垂直或平行可能渗漏方向应布置勘探剖面线,剖面线的位置、数量应根据渗漏层 (带)类型、产状和渗漏地段宽度而定,并应注意不同地貌单元和水文地质条件的代表性;③宜采用物探方法探测渗漏层 (带)的位置,地质条件复杂地段可布置钻探,钻孔的数量和孔距可根据地质情况确定,钻孔深度应进入相对隔水层或当地河流枯水位以下10~15m;④在设计蓄水位以下的钻孔,应分段或分层进行压水(注水)试验,在第四系透水层中地下水位以下宜进行抽水试验;⑤对钻孔地下水位应进行动态观测。
2.4.1.2 水库喀斯特可能渗漏地段勘察
水库喀斯特可能渗漏地段勘察的内容主要有:①查明喀斯特系统及主要溶蚀带(层)的发育特征、分布规律、形态与规模、充填程度、连通情况及其与河流的关系;②查明地表水点和地表水、地下水网的空间分布及补给、径流、排泄关系;查明相对隔水层的厚度、分布、延续性及其封闭条件;③查明地下水位埋深,地下水分水岭的位置、高程;④查明利用天然铺盖防渗地段的地表天然覆盖层类型、性质,分布范围,厚度变化、渗透性及渗透稳定性;⑤估算渗漏量,对防渗处理的范围和深度提出建议。
勘察方法:①一般渗漏地段工程地质测绘可结合水库地质测绘进行,严重渗漏地段应进行专门的水文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10000~1∶2000,测绘范围应包括分水岭两侧可能渗漏通道的进口、出口部位及与渗漏评价有关的地段;②对与渗漏评价有关的主要溶洞、漏斗、落水洞、地下河及喀斯特泉等应测绘其位置、高程、流量和延伸情况;③对强喀斯特或断层破碎带的空间分布、岩体汇水特征、地下水位和强透水带的位置宜采用综合物探方法探查。物探范围和剖面数量可根据地段重要性和喀斯特复杂程度确定;④严重渗漏地段应垂直和平行可能渗漏方向布置勘探剖面,剖面线上的钻孔不宜少于3个,其中地下水分水岭最低处附近宜有1个钻孔,钻孔深度应进入相对隔水层,或穿过强喀斯特发育下限,或穿过本区常年最低河水位 (含邻谷水位)以下适当深度。在深喀斯特或有越流渗漏地区,孔深可根据需要确定;⑤各钻孔在设计蓄水位以下应进行压水试验或注水试验;⑥喀斯特区应进行连通试验,查明喀斯特洞穴间连通情况和地下水补给、径流、排泄条件;⑦应进行地下水位长期观测,对多层含水层的钻孔应分层隔离进行观测,对与渗漏评价有关的地表水点及主要喀斯特水点,应同步进行水位、流量等观测,观测期应不少于一个水文年或一个丰水、枯水季节;⑧在喀斯特地下水流比较复杂地区或在研究喀斯特水形成的地球化学环境时,宜对地表水点、地下水点进行化学分析,试验项目可根据研究目的选定;⑨必要时可进行堵洞试验、地下水氚含量分析、洞隙充填物渗透破坏等专项试验。
2.4.1.3 水库不稳定边坡勘察
水库不稳定边坡勘察的内容主要有:①查明岩质边坡或土石混合边坡的地层岩性、岩体结构、地质构造、岩体风化,卸荷和节理裂隙切割状况,特别是控制性结构面的产状、性质、延伸情况及其组合关系;②查明土质边坡的土体类型、各类土层的分布、厚度、颗粒级配和物理力学性质,库水位以下土体浸水软化崩解特性,河岸水上、水下天然稳定坡角及浪击带稳定坡角,并收集风向、风速资料;③查明库区,特别是近坝库岸已变形边坡的类型、性质、分布范围、规模,控制性结构面产状及其力学性质;④查明边坡地下水的赋存特点和水流活动情况;⑤进行库岸边坡工程地质分类,预测和评价不同库水位的岸坡稳定性和可能变形破坏或坍岸的范围、规模、方式,以及变形失稳后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对可能失稳边坡的防治措施和长期观测提出建议。
勘察方法:①工程地质测绘应利用前阶段水库区地质图进行补充复核,近坝库岸不稳定边坡应单独进行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5000~1∶1000,测绘范围应包括与边坡稳定性评价有关的地区;②近坝库区或城镇附近规模较大的不稳定边坡,应平行和垂直边坡可能失稳方向布置勘探剖面线,并在前期勘探工作的基础上补充钻孔、平硐或竖井;③对重点地段或对水库影响较大的不稳定边坡岩土体、滑带土层应进行室内物理力学性质试验,必要时可进行滑移面原位抗剪试验,与坍岸预测计算有关的参数可按工程地质类比法提供;④应进行地下水动态观测,并根据需要建立和完善变形监测网。
2.4.1.4 水库浸没区勘察
水库浸没区勘察的内容主要有:①调查浸没区地形地貌特征,丰水季节地表渍水及其消泄情况;②查明土层成因、物理性质、厚度、颗粒组成和下伏基岩或相对隔水层的埋深;③查明各土层的渗透性、地下水位埋深和变化规律,及地下水的补给、排泄条件;④查明土的毛管水上升带高度、给水度、土壤含盐量、浸没区植物种类和根系深度、建筑物基础型式及埋深,确定产生浸没的地下水临界深度;⑤预测浸没区的范围,对水库浸没引起的盐渍化、沼泽化对农作物、矿产资源、建筑物和交通线路等的危害程度做出评价,对防治措施提出建议;⑥当地面高程低于水库蓄水位时,查明防护区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评价防护区的浸没及防护工程地基的渗透稳定性,对结合防治浸没的处理措施提出建议。
勘察方法:①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5000~1∶1000,测绘范围应包括全部可能浸没影响区;②垂直库岸或平行地下水流方向应布置勘探剖面线。剖面线间距农业区宜为1000~2000m,城镇区宜为500~1000m,勘探点宜采用钻孔或试坑,每一剖面线上不宜少于3个勘探点,在可能浸没区靠近水库设计蓄水位边线附近、建筑物密集区等应有钻孔或试坑控制,试坑深度应达到地下水位,钻孔应进入相对隔水层;③试坑、钻孔应进行注 (抽)水试验和地下水位观测;④应通过室内试验和野外试验测定土的渗透系数、毛管水上升高度、土壤含盐量和地下水化学成分等。主要土层的物理性质和化学成分试验组数累计不应少于5组;⑤对面积较大的重要浸没区,可根据需要利用勘探剖面上的坑孔建立长期观测网,观测内容应包括地下水位、土壤含盐量、水化学成分等,观测期不应少于一个丰水、枯水季节或一个水文年。
2.4.1.5 溶洼水库和溶洞水库勘察
溶洼水库和溶洞水库勘察的内容主要有:①调查库盆区所属地貌部位及喀斯特地貌特点;②调查库盆区地表、地下水的汇水补给范围,各区段地表、地下水流量变化特征,及洼地、溶洞丰水季节渍水和消泄情况等。论证水库蓄水后与邻近沟谷、洼地及喀斯特泉的补排关系;③查明库盆区主要消水洞穴(隙)的分布位置、性质、规模及与库外连通程度,被掩埋的地面塌坑、溶井和其他消泄水点情况等;④利用库盆覆盖层作天然铺盖防渗时,应查明利用天然铺盖防渗地段的地表天然覆盖层类型、性质,分布范围,厚度变化、渗透性及渗透稳定性;⑤查明堵体部位覆盖层的类型、性质和厚度,喀斯特洞隙发育规律和管道枝杈的连通情况。在利用洞周岩壁挡水时,应调查洞周岩壁的完整情况、有效厚度及其支承稳定性。
勘察方法:①溶洼水库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10000~1∶5000,测绘范围应包括水库邻近的洼地、沟谷以及与渗漏分析有关的地段;②溶洼水库宜采用物探探测覆盖层分布、厚度、隐伏洞穴和强喀斯特异常位置、地下水流向等;③溶洼水库库盆主要消水区应布置勘探剖面线,勘探点宜采用钻孔,钻孔数量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孔深应进入可靠的相对隔水层、强喀斯特发育相对下限或弱喀斯特发育带内,钻孔之间宜进行无线电波透视或地质雷达探测;④溶洞水库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5000~1∶2000,溶洞部分测绘可采取平面和剖面结合的方法,洞外部分测绘范围应包括与渗漏有关的地段,堵体部位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1000~1∶500;⑤溶洞水库沿堵体的主要防渗部位应布置勘探剖面线,严重渗漏地段应垂直和平行可能渗漏方向布置勘探剖面,剖面线上的钻孔不宜少于3个,其中地下水分水岭最低处附近宜有1个钻孔;钻孔深度应进入相对隔水层,或穿过强喀斯特发育下限,或穿过本区常年最低河水位 (含邻谷水位)以下适当深度;⑥对所有钻孔应进行压水或注水试验,并观测钻孔稳定水位,主要渗漏洞穴 (含水层、带)应利用钻孔进行连通试验;⑦应分段进行库盆区内的主要地表水流与地下水流流量检测,对流量异常地段,必要时应分别设站进行长期观测,研究其变化特点和渗漏规律;⑧具备堵洞条件的溶洞水库和溶洼水库,必要时可进行堵洞试验,实际观测库水塞高和渗漏变化情况。
2.4.2 坝(闸)址区勘察
2.4.2.1 一般岩基坝(闸)址区勘察
一般岩基坝(闸)址区勘察的主要有:①查明河床及两岸覆盖层的厚度、组成物质及分布情况;②查明坝(闸)址区地层岩性、岩体完整程度及物理力学性质,对砌石坝、混凝土坝坝基,应重点查明软弱岩层、软弱夹层,特别是缓倾角软弱夹层、断层和节理裂隙等的分布、性质、厚度、产状、延续性和组合关系,坝基软弱夹层工程地质分类应符合《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SL 55—2005)附录C的规定;③查明坝(闸)址区地质构造和节理裂隙发育特征,查明断层破碎带、节理密集带的具体位置、产状、规模、充填物的性状和透水性,对土石坝坝基,应评价其对防渗体变形及渗透稳定的影响;④对砌石坝、混凝土坝坝基,应评价其对坝基、坝肩稳定的影响;⑤查明岩体风化带和卸荷带的厚度及其性状;⑥查明边坡的稳定状况,对开挖边坡的处理提出建议;⑦查明坝(闸)址区的水文地质条件、岩体渗透性的分级、相对隔水层埋藏深度,提出防渗处理的建议;⑧查明泄流冲刷地段工程地质条件,评价泄流冲刷和雾化对坝基及岸坡稳定的影响;⑨对坝基岩体进行工程地质分类,提出各类岩体的物理力学参数,并对坝基的综合工程地质条件进行评价。
勘察方法:①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1000~1∶500。测绘范围应包括枢纽所有建筑物和对工程有影响的地段。②宜采用地震、声波、孔内电视及综合测井等物探方法探查结构面、软弱带的产状,分布、含水层和渗漏带的位置等。③勘探应符合下列规定:勘探剖面线应根据具体地质情况结合建筑物特点布置,对土石坝宜沿大坝防渗线或坝轴线布置;对混凝土坝应沿坝轴线布置。辅助剖面线可根据建筑物的位置和需要而定。溢流坝段、厂房坝段、过坝建筑物等应有代表性勘探纵剖面。沿勘探剖面线除布置物探、坑 (槽)探外,主勘探剖面线的河床及两岸应有钻孔控制,钻孔间距不应大于50m,钻孔深度进入相对隔水层不应小于10m。当坝基相对隔水层埋藏较深时,孔深不应小于1倍坝高或闸底宽度,两岸钻孔孔深应达到河水位以下或枯季地下水位以下。辅助勘探剖面、消能设施部位和存在专门性地质问题的地段应布置钻孔,钻孔深度可根据需要确定。对混凝土坝和砌石坝,两岸坝肩宜有平洞9控制,平洞深度应以揭穿岩体强风化带和卸荷带,查明软弱岩层、夹层和其他不利结构面,便于进行岩体现场测试为原则。当坝高大于70m或坝型为拱坝时,宜每隔30~50m高差布置一层平洞。④钻孔应分段进行压水试验或注水试验,钻进中遇到承压水时,应测定顶板位置、底板位置、初见水位、稳定水位、水温及流量。坝基存在规模较大的胶结较差的顺河断层破碎带和软弱夹层时,宜进行大于设计水头的渗透试验。⑤应取地表水和地下水水样进行水质分析,评价其对混凝土的腐蚀性。⑥岩土物理力学参数应在试验成果的基础上,结合工程地质类比法提供。主要岩石的室内物理力学试验组数累计不应少于5组,对拱坝坝肩岩体应进行原位变形试验,试验点数不宜少于3点;控制坝基、坝肩抗滑稳定的岩层或软弱结构面应进行原位抗剪 (断)试验,试验组数不宜少于2组。⑦必要时应对钻孔地下水位进行长期观测,对可能失稳的边坡应进行变形观测。
2.4.2.2 可溶岩基坝(闸)址区勘察
可溶岩基坝(闸)址区勘察的内容,除应符合一般岩基坝(闸)址区勘察的规定外,尚应重点查明下列内容:①坝基喀斯特形态的类型、特征、分布位置、规模、发育规律,主要溶洞和渗漏通道的空间分布、连通性和充填物的性状、充填程度、渗透稳定性及其对坝基(肩)渗漏与稳定的影响;②坝址水文地质结构类型,喀斯特地下水的赋存特点、水动力特征,喀斯特地下水与河水关系,以及河谷水动力条件;③相对隔水层的岩性组合特征、厚度、延伸分布、受构造破坏情况及顶板、底板附近溶蚀情况,并对相对水层的可靠性做出评价;④进行坝基喀斯特化程度工程地质分区(带),并对建基面选择和防渗处理措施等提出建议。
可溶岩基坝 (闸)址区的勘察方法:①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1000~1∶500,测绘范围应包括枢纽及附近所有水工建筑物、两岸坝肩及与绕坝喀斯特渗漏有关的范围在内;②主勘探剖面线宜沿坝轴线或防渗线布置,上游、下游和其他建筑物区可布置辅助勘探剖面。在宽敞河谷覆盖型可溶岩坝区,宜利用物探方法进行探查;③主勘探剖面钻孔间距宜为30~50m,河床部位钻孔深度应进入相对隔水层或弱喀斯特化岩层;岸坡部位钻孔深度在平原区宜与河床钻孔深度相同,峡谷区控制性钻孔深度应达到河床底基岩面以下10m,高山峡谷区,岸坡部位可采用洞探,必要时利用探洞布置钻孔;④各孔 (洞)间宜进行无线电波透视或地震波穿透及层析成像技术测试;⑤对重要水点和洞隙可进行平洞或井探追索;⑥对主要含水层和洞隙渗漏带,必要时宜进行抽水试验和连通试验。应进行地下水动态长期观测,对多层含水层应分层进行观测。观测点应包括钻孔、井和主要地表水点;⑦对坝基下洞隙内的充填物,宜取样进行物理性质、渗透性和渗透稳定性试验,必要时应进行帷幕灌浆试验。
2.4.2.3 软质岩基坝(闸)址区勘察
软质岩基坝(闸)址区的勘察内容,除应符合一般岩基坝(闸)址区勘察的规定外,尚应重点查明下列内容:①软岩层的物理力学性状及风化、软化、泥化、崩解、膨胀、抗冻、抗渗等特性,研究岩层的成岩条件、岩相变化特征;②坝(闸)址区岩体的组成情况、完整性、变形特征,评价其抗冲刷能力和对坝基稳定的影响;③因软岩或软弱夹层的蠕变可能引起边坡失稳和岩体风化卸荷情况;④进行坝(闸)基岩层风化崩解速度的观测,评价软岩和软弱夹层的工程地质特性及其对工程的影响程度。
勘察方法,除应符合一般岩基坝(闸)址区勘察规定的方法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①对混凝土坝和砌石坝,应对河床纵剖面进行勘探,其长度应包括下游抗力岩体和冲刷影响区;②勘探剖面线上应有钻孔控制,必要时可布置竖井,钻孔深度宜为建基面以下1~1.5倍坝高或闸底宽度,竖井深度应能满足抗滑和抗冲稳定计算对软岩的取样要求;③钻孔宜采用孔内综合测井或孔内电视探查软弱夹层或结构面的分布规律及特征;④坝(闸)基主要岩石的室内物理力学性质试验组数累计不宜少于10组,软弱岩石的软化、冻融、崩解、膨胀等试验不宜少于6组,影响坝(闸)基变形的主要岩层原位变形试验不宜少于2点,控制坝(闸)基抗滑稳定的岩层或软弱结构面的原位抗剪(断)试验组数不宜少于2组,岩石风化崩解速度观测点数量不宜少于5点。
2.4.2.4 土基坝(闸)址区勘察
土基坝(闸)址区勘察的内容:①查明场地地形地貌特征、阶地类型及结构、古河道、暗滨、古冲沟、古塘、决口口门、沙丘、地下坑穴、埋藏谷、滑坡体等具体位置、范围及埋探;②查明坝(闸)址区土层分布、成因,并对其进行详细分层,重点查明粉细砂、软土、湿陷性黄土及具有架空结构的碎石类土等特殊土层的分布情况、厚度、结构组成特征及其工程地质性质,分层分段(区)提出物理力学性质参数;③对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在0.1g及以上地区的饱和无黏性土、少黏性土地基的振动液化做出评价;④查明坝(闸)基透水层、相对隔水层的埋深、厚度、分布范围、地下水位及其变化规律,各透水层(带)的渗透系数及允许水力坡降,调查坝(闸)前库区表层土的性质、分布、厚度、颗粒组成、渗透性及渗透稳定性,研究其作为天然铺盖防渗的可能性;⑤查明岩溶塌陷或土洞、膨胀土胀缩性、地裂缝、滑坡体等不良地质作用及地质灾害的分布情况,评价其对工程的影响;⑥查明基岩浅埋区河床和两岸基岩埋藏和风化深度,基岩面起伏变化情况及防渗线部位基岩透水性。
勘察方法:①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宜选用1∶2000~1∶500,测绘范围应包括坝 (闸)址及其附近所有水工建筑物场地、坝肩绕渗部位和下游冲刷淤积区;②沿建筑物轴线或防渗线应布置主勘探剖面线,必要时可布置辅助勘探剖面线,各勘探剖面线宜采用物探方法探查,并应有坑探和钻孔控制;③主勘探剖面上坑、孔间距,丘陵峡谷区坝址不宜大于50m,平原区坝址不宜大于100m,可根据地质条件变化加密或放宽孔距,辅助勘探剖面上的坑、孔间距可根据具体需要确定;④当基岩埋深小于1倍坝高或1倍闸底宽度时,钻孔深度应进入基岩相对隔水层,当基岩埋深很大时,钻孔深度宜为建基面以下1.5倍坝高或1.5倍闸底宽度。在钻探深度内如遇有对工程不利影响的特殊性土层时,还应有一定数量的控制性钻孔,钻孔深度应能满足稳定、变形和渗透计算要求,对桩基钻孔深度,应进入桩端持力层4倍桩径以上;⑤土层的渗透系数和允许渗透比降宜由室内试验结合工程地质类比法提供,对坝 (闸)址有影响的主要透水层应进行抽水试验或注水试验,必要时宜进行渗透变形试验,基岩钻孔应进行压水试验;⑥对河水、地下水和土体应取样进行腐蚀性分析,试样数不应少于3件;⑦对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g及以上的坝(闸)址区的可液化土层,应进行标准贯入等试验;⑧除坑、钻探取样作室内土工试验外,应根据坝 (闸)址区地层情况进行触探、旁压、载荷及十字板剪切等原位测试。
2.4.3 溢洪道及其他地面建筑物区勘察
2.4.3.1 溢洪道区勘察
溢洪道区勘察的主要内容:①查明覆盖层、风化层厚度和基岩的埋藏深度,当溢洪道布置在土层上时,应查明软土、膨胀土、湿陷性黄土等不良地基土层的分布及其性状;②查明开挖边坡岩土体的性质、结构特征,特别是断层、节理裂隙密集带、软弱夹层的分布及其空间组合情况;③查明岩土体的透水性和地下水分布情况、泄流冲刷段岩体的强度和完整性程度、冲刷坑边坡的岩体结构和稳定条件,分段提供岩土体的物理力学性质参数,对泄洪闸基、沿线边坡稳定条件和泄流冲刷段抗冲能力进行评价。
勘察的基本要求:①工程地质测绘在前阶段地质测绘的基础上进行补充工作;②测绘比例尺选用1∶1000~1∶5000,测绘范围包括从引水渠至下游消能设施部位,以及为论证边坡稳定所需的地段;③勘探剖面线在溢洪道区工程地质分段的基础上结合溢流堰、泄槽和消能建筑物等的轴线布置,溢流堰钻孔深度进入建基面以下15~25m,并进行压水试验;④在消能设施部位、挑流鼻坎布置钻扎控制,钻孔深度根据需要确定;⑤对影响建筑物稳定的主要岩土层和软弱夹层,取样进行物理力学性质试验,试验组数累计不少于6组。
2.4.3.2 其他地面建筑物区勘察
其他地面建筑区勘察的主要内容:①查明地基岩土分层、厚度及其物理力学性质,特别是不良工程地质岩土体的分布、厚度、强度和变形特性;②查明建筑物区断层、破碎带和节理裂隙的产状、性质、分布情况及其组合关系;③查明地基的水文地质条件和渗透特性;④查明建筑物地段的边坡稳定状况,滑坡体、崩塌体的规模、分布情况及其对建筑物的不利影响。
勘察的基本要求:①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选用1∶2000~1∶500;②勘探剖面线结合建筑物轴线布置,剖面线上钻孔的数量和深度可根据具体的地质条件确定;③岩土物理力学性质参数采用工程地质类比法提供,必要时结合勘探坑、孔取样进行室内试验或进行原位测试。
2.4.4 引水、排水线路勘察
引水、排水线路勘察的内容主要有:①查明沿线的地层岩性和岩土体的透水性,特别是强透水层、喀斯特化岩层、易风化崩解岩层、山麓堆积体、湿陷性黄土、膨胀土、软土、冻土等不良工程地质岩土体的分布情况;②查明沿线的地质构造,断层、破碎带、节理裂隙等的分布情况、产状、性质及各结构面的组合关系;③查明傍山渠段、深挖方渠段、高填方渠段地基和边坡的稳定条件,以及边坡不稳定岩土体的分布、规模,分析其对线路的影响;④对丘陵平原区线路应重点查明特殊土的沉陷、膨胀、冻融变形和渗漏问题,分析渗漏对浸没、土壤盐渍化等的影响及风沙沉积可能带来的问题;⑤查明各建筑物地基持力层岩性组成、性质和分布情况,分析地基的强度、变形、渗透特征和开挖边坡稳定条件,调查各建筑物所在溪沟的冲刷深度和覆盖层厚度,确定各建筑物基础的安全埋深;⑥分段评价引水、排水线路工程地质条件,提出岩土层的物理力学性质参数,并对不良地质问题防治和地基处理提出建议。
勘察方法:①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宜选用1∶5000~1∶2000,建筑物区、严重变形边坡和喀斯特发育地段,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宜选用1∶1000~1∶500,测绘范围应包括线路及其两侧各100~200m,必要时,两侧测绘范围可适当扩大;②沿线路中心线、各工程地质区 (段)和建筑物区,应布置勘探剖面线;③地质条件简单的线路段,宜以物探、坑探为主,规模较大、结构复杂的建筑物区和存在特殊地质问题的线路段,应布置钻探,勘探坑、孔的间距和深度可根据需要确定;④对特殊土,可分段(区)分层取样进行室内物理力学性质试验,试验累计组数不宜少于3组,必要时宜进行原位测试。
2.4.5 库区移民迁建新址区勘察
库区移民迁建新址区勘察的内容主要有:①调查新址区微地貌和不同坡度场地的分布情况;②查明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基岩风化层的厚度,可溶岩地区重点查明喀斯特发育的基本规律、主要溶洞的分布与规模;③查明第四纪覆盖层的组成物质、厚度及成因类型,特别是软弱夹层、亲水(膨胀)性夹层、软土层、可能液化土层等的厚度及分布情况;④查明新址及其附近地区规模较大的滑坡体、崩塌体、潜在不稳定岩土体及坍岸的分布范围、规模和边界条件,并对其稳定性及其他环境地质问题进行预测和评价;⑤查明供水水源、可开采水量和水质情况;⑥评价新址区的整体稳定性,并根据环境地质条件进行建筑适宜程度分区。
勘察方法:①工程地质测绘应结合水库地质测绘进行,重要集镇应单独进行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2000,测绘范围应包括与新址场地稳定有关的周围地区;②新址区应布置勘探剖面线,剖面线长度应能控制新址边坡及库岸,勘探方法可采用坑探、槽探或钻探,勘探点的间距和深度可根据具体地质条件确定;③对供水水源应取样进行水质分析,并根据需要对新址区主要岩土层进行物理力学性质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