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峡江水利枢纽工程:工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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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工程建设前期管理组织

1982年,江西省人民政府组建了赣江流域规划委员会,并于1986年6月提出了《江西省赣江流域规划报告》。1993年,江西省水利厅委托长江水利委员会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了《江西省峡江水利枢纽项目建设书》。

2001年2月,江西省水利厅成立了峡江水利枢纽工程筹建领导小组。在这一时期,峡江水利枢纽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等管理工作均依托江西省水利厅规划计划处承担。

2003年4月,省水利厅峡江水利枢纽工程筹建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并下设办公室。峡江水利枢纽工程前期的具体管理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并很快委托江西省水利规划设计院编制了《江西省峡江水利枢纽工程项目建议书》。与此同时,吉安市以及吉水县、峡江县等相继成立了以市、县政府领导为组长的峡江水利枢纽工程前期工作协调领导小组。

为积极推进峡江水利枢纽工程前期工作,并准备实施该工程,2003年7月,江西省政府以赣府字〔2003〕54号文批复同意由江西省水利厅负责组建峡江水利枢纽工程项目法人。半年后,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成立江西省峡江水利枢纽工程筹建领导小组的通知(赣府厅〔2004〕40号)。组长:吴新雄(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副组长:危朝安(副省长)、孙晓山(水利厅厅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水利厅,由杨丕龙(水利厅副厅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005年2月,常务副省长吴新雄主持召开了江西省峡江水利枢纽工程筹建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省直相关厅局负责同志、吉安和宜春市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认为,峡江水利枢纽工程事关江西发展大局,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有关部门和有关市、县政府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分工负责,主动配合,扎扎实实做好工作,确保峡江水利枢纽工程尽快立项并在“十一五”初期开工建设。

2008年11月,随着《峡江水利枢纽工程项目建议书》得到国务院的批准,江西省水利厅对峡江水利枢纽工程筹建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均作了充实、调整。稍后,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赣府厅字〔2008〕222号,成立江西省峡江水利枢纽工程领导小组,常务副省长凌成兴任组长,副省长陈达恒、省水利厅厅长孙晓山、吉安市市长曾庆红任副组长。在省水利厅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省水利厅副厅长杨丕龙兼任。

2008年12月22日,常务副省长凌成兴主持召开了江西省峡江水利枢纽工程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成员会议,明确提出,2009年1月必须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批工作,2009年3月必须完成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报批工作,2009年9月工程开工建设。

在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过程中,具体业务由省水利厅峡江水利枢纽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有关跨行业、跨部门的协调工作由省峡江水利枢纽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2009年2月,江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同意成立江西省峡江水利枢纽工程管理局,为省水利厅下属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程建设期间暂核定人员编制30名,同时内设办公室、工程管理科、征地移民科和财务合同科4个机构。同月,江西省水利厅根据省政府授权,决定成立江西省峡江水利枢纽工程建设总指挥部,行使峡江水利枢纽工程项目法人职责。在工程建设期间,江西省峡江水利枢纽工程管理局和江西省峡江水利枢纽工程建设总指挥部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建设期间以工程建设总指挥部为主,建设后期逐步转移到以工程管理局为主。

嗣后,峡江水利枢纽工程前期具体业务工作由江西省峡江水利枢纽工程建设总指挥部负责。水利行业范围内协调的问题由省水利厅峡江水利枢纽工程领导小组负责解决,跨部门、跨地区协调的问题由省峡江水利枢纽工程领导小组负责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