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水土保持
11.2.1 水土流失现状
根据《土壤侵蚀强度分类分级标准》(SL 190—2007)和2002年全国第二次土壤侵蚀遥感资料调查成果,根据全国第三次土壤侵蚀遥感调查成果,所在区域属于轻度侵蚀区。结合当地土地情况,进行治理开发,实行生物措施、工程措施、农艺措施相结合,治坡与治沟相结合,坚持连续治理、重点治理、综合治理的原则,户包治理为主,多种形式并存,治理效果良好。
11.2.2 防治责任范围
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是进行水土流失防治措施设计的基础,是落实“谁开发谁保护,谁造成水土流失谁负责治理”的原则的重要依据。项目区防治责任范围总面积为150hm2,建设区145hm2,直接影响区面积为0.5hm2。
11.2.3 水土流失预测
(1)工程建设各区域扰动地表总面积145hm2,全部为荒山。
(2)工程建设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145hm 2。
(3)工程总挖方27032.15m3,总填方26188.79m3。
(4)项目建设征占地范围内在施工期、自然恢复期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总量1737t,新增水土流失总量880t。
11.2.4 防治方案
11.2.4.1 防治目标
工程属于建设类的开发建设项目,综合考虑项目对区域环境影响重要程度及项目区自然条件,该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参照执行二级标准。根据降水量条件进行调整,即通过实施本水保方案,主体工程竣工验收时拟达到,扰动土地治理率达到95%以上;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79%以上;水土流失控制比达到1.0;拦渣率达到95%;植被恢复率达到89%;林草覆盖率达到14%。
11.2.4.2 防治分区
根据工程建设对区域水土流失影响特点及分区治理的规划原则,将项目区水土流失防治区分为主体工程区和施工生产生活区。
11.2.4.3 措施总体布局
主体工程区:空闲地绿化。
施工生产生活区:施工过程中采取临时防护措施,结束后进行绿化。
11.2.4.4 措施量
项目工程水土保持措施体系由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施工临时措施构成。其中,工程措施包括挡渣墙等措施;植物措施包括绿化等措施,临时措施包括临时覆盖、临时排水和临时拦挡。
措施工程量为:主体工程区空闲地绿化种植灌木200株,种草2hm 2;施工生产生活区空闲地种草0.19hm2,临时拦挡100m3,临时覆盖100m2。
11.2.5 水土保持投资估算
水土保持方案措施总投资79.78万元,其中工程措施12万元,植物措施23万元,临时工程1.40万元,独立费用38.87万元(含水土流失补偿费24.5万元),基本预备费4.52万元,见表11.2-1。
表11.2-1 水土保持方案投资估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