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 施工消防
8.3.1 工程施工场地规划
施工场地规划中,施工区域远离易燃易爆仓库,规划合理化,总体规划应使布局紧凑,既能保证建筑物、构筑物以及电器之间必要性的防火间距,又能节省用地。
8.3.2 施工消防规划
(1)施工现场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消防领导小组,设专职和兼职安全消防人员形成保证体系,对整个工地进行每周一次的安全消防大检查,教育现场工作人员认真执行各项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消除隐患。
(2)严格执行现场使用明火制度,电焊时要有专人看火,看火人员应携带水桶及石棉布,焊接前,应检查周围的环境,清理周围的易燃物。
(3)对易燃易爆材料、器材要严格管理,重点部位(仓库、油漆库、易燃物间等)按要求设置警告标志,存放在远离现场的专门仓库内。
(4)气压焊用的氧气钢瓶、乙炔钢瓶在作业过程中,必须间隔5m。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m。氧气钢瓶、乙炔钢瓶设置在专用的悬挑平台上。
(5)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网、保温材料,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
(6)现场设消防高压水泵及专用消防管道。
(7)施工现场要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地面设消防栓,消防栓要有明显标志,其周围不得堆放材料及工具。
(8)雨季要做好防雷电。
(9)机电设备必须专人使用,专人维修,并搭设防雨措施。
(10)全部电器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禁止用电灯取暖或烘衣服。下班后,由电工切断施工现场的全部电源。
(11)生活区的用电要符合防火规定,用火要经保卫部门审批,食堂使用的燃料必须符合使用规定。
8.3.3 易燃易爆仓库消防
光伏电场现场施工中,易燃易爆仓库用于储存油漆、汽油、柴油等易燃易爆物品。在设计仓库时采取下列措施:
(1)仓库与施工现场临时住宅、构筑物以及电器的防火间距应满足《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 B 50720—2011)的要求。
(2)工程中易燃易爆仓库的建筑面积初步设计大于100m 2,需设计有两个安全出口,仓库的门向外开启。
(3)仓库内的电源装置、照明灯具采用相应的防暴、隔离或封闭的安全电气设备。开关、插座严禁设在仓库内。
(4)仓库具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和隔热、降温、防潮、防汛、防雷。仓库的屋檐要加长,檐口高度为3.5m。
(5)仓库采用高窗,窗的下部离地面为2m。
(6)仓库应利用早晚气温比较凉爽的时候,打开门窗进行通风。夏季施工时避免打开库房门窗,以防室外大量热空气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