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 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的基本方法及工作程序
3.6.1 规划编制的基本方法和思路
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是一项系统工程,多个环节需用到多种方法,如现状资料调查评价法、污染负荷预测法、水质模型预测法、规划方案对比分析法、费用效益分析法等。
规划编制的基本思路是:在对污染源、水质现状进行调查评价的基础上,运用系统工程的方法及数学模型,对规划期内各类污染负荷和水质状况可能发生的变化进行预测,从而核定规划水平年的水域纳污能力;以实现既定的水资源保护目标为主线,对水资源保护措施体系进行全面系统的规划,并针对各规划单元制定出专项规划方案;为评价规划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采用费用效益分析进行多方案对比分析,在综合评价基础上形成具有良好可操作性的推荐规划方案。
3.6.2 规划编制的工作程序
水资源保护规划报告编制的工作程序,一般可分为三个阶段,见图3.6.1。
(1)第一阶段。
确定调查范围,开展综合调查和基本资料收集、整理与现状评价工作。
1)基本资料收集。自然环境,如地理位置、地形地貌、气候、气温、降雨量、风向、径流、水文水力特征等;社会环境,如城市规模与性质、人口规模及空间分布、人口自然增长率和迁移增长率、国民生产总值及增长率、产值分布特征、产业结构、工业发展速度、人均用水量及用水定额、土地利用状况等。
2)现状调查与评价。包括水污染与水资源保护现状的调查与评价两方面,如对污染源、污染性质、污染负荷、水质类别、水体污染物、水质监测状况(监测布点、监测频率、监测因子)、水资源保护管理的调查和评价。
3)水质目标、标准确定及水功能区划分。调查规划范围内水功能区划分现状并进行复核,根据必要性对功能区划成果进行调整,对未开展水功能区划的河流必要的进行补充划分,据此确定各类功能区水质目标、标准。
图3.6.1 水资源保护规划工作程序图
(2)第二阶段。
确定规划总体布局,在数据处理的基础上完成模型计算工作,并初步拟定规划方案。
1)确定规划总体布局。拟定水资源保护规划目标、指导思想和原则,确定规划依据、规划范围、规划水平年以及总体布局。
2)建立数据信息管理系统。基于对现状数据和资料的收集、归类与评价分析,应确定尚需补充收集的数据与资料,建立针对水资源保护规划的数据信息管理系统,将适宜的有关数据、技术参数及资料输入系统以便于存储与管理。
3)模型选择、检验及计算。在水资源保护规划中,需采用模型进行水量、水质预测。水量预测主要是确定河流生态需水、湖泊生态需水位;水质预测则主要是为了确定规划水域单元的纳污能力,如水质模型、河流水质模型及地下水水质模型等。但模型必须利用所收集的大量实测的统计数据进行校正和验证;若缺乏必要的数据,则需及时进行补充实测,经过反复的模型校正和率定,使之符合当地情况,可以准确地进行水质预测。
4)初步拟定规划方案。统筹考虑水量、水质、水生态保护目标要求,以污染物入河量控制方案、生态需水计算等成果为依据,提出解决水环境污染及改善水质的战略、途径、方法与措施,对制订长期的水资源保护战略提出意见和建议。如提出入河排污口布局与整治、水源涵养及水源地保护、水生态保护与修复、面源控制与内源治理、地下水水资源保护、水资源保护监测、综合管理等规划措施。
(3)第三阶段。
对提出的规划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分析,以求达到技术上的可行与经济上的合理。如果通过计算分析,达不到既定水质目标,或技术、经济上不可行或不合理,则需提出在技术、经济上更为可行的规划方案,通过一次或多次计算,最后制定出推荐的规划方案,并进行投资匡算。
应对水资源保护与管理提出体制、法规、标准、政策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考虑当地政府财政上的支撑能力,以期获得批准和实施。提出规划实施意见,明确近期工作安排,制定各工程项目实施的优先排序和实施计划,并分析规划实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