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防御气象灾害和应对气候变化建议
安徽省跨江近海,地处华东腹地。地势西南高、东北低,长江、淮河横贯省境,将全省划分为淮北平原、江淮丘陵和皖南山区三大自然区域。由于气候的过渡型特征,南北冷暖气团交绥频繁,天气多变,降水的年际变化较大,干旱、暴雨洪涝、大风、冰雹、龙卷风等强对流天气频发,自然灾害较为严重;农业生产处于不稳定状态,农业经济不发达,基础设施不完善,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有限。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生态文明以及美好安徽建设的科学发展主题,安徽省把应对气候变化与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和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结合起来,纳入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地区规划。以防御突发性、大范围气象灾害为重点,以确保人员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经济损失、保障社会稳定为主要目的,着力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防灾备灾、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体系,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科技、市场等多种资源,建立健全综合防灾减灾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和教育在防灾减灾中的作用,打造“经济强省、文化强省、生态强省”,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一)加强防灾减灾气象服务能力建设
1.完善气象灾害防御体系
紧紧围绕防灾减灾,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机制。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完善各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健全多部门联动的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强化气象防灾减灾基础。建立城乡规划、重大工程建设的风险评估和气候可行性论证制度。重点加强中小河流和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分析服务和影响评估。完善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制度。建立覆盖城乡社区的气象灾害防御队伍。加强学校、农村和气象灾害重点防御地区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的宣传教育,将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
2.提升公共气象服务能力
紧紧围绕经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民生建设等需求,建成功能比较完备的公共气象服务系统。紧密结合安徽省实施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强化气象服务功能,提高区域经济发展气象保障水平。进一步加强交通、水文、电力、旅游等领域行业气象服务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服务指标体系,重点围绕中小流域防汛抗旱和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建设突发气象灾害自动监测和预报预警系统,进一步提升防汛抗旱和山洪地质灾害预警服务能力。大力发展和丰富气象服务手段,实现气象服务信息广泛覆盖城乡。建设全省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提高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3.加强天气预报预测能力
围绕公共气象服务需求,建设以提高预报预测准确率和精细化水平为核心,布局合理、功能完整、技术先进的气象预报预测系统。进一步提高0~3d预报准确率,增强4~10d预报可用性。建立和完善0~12h短时临近预报业务和落区精细化预报业务。建立定量降水预报业务系统。提高卫星、雷达、自动气象站等综合探测资料在天气预报业务中的应用能力,重点提高中小河流和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强对流天气预报预警能力。加强短期气候预测方法研究,努力提高预测水平。建立完善水文、交通、电力、旅游等行业气象预报业务系统。
4.增强综合气象观测能力
紧紧围绕预报和服务业务需求,构建布局合理、自动化程度高、稳定可靠的综合气象观测系统,重点加强对中小河流和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监测。建设观测数据的收集、处理、存储和共享平台,建立观测数据质量控制、观测产品加工以及应用系统。升级气象通信网,建设网络安全及数据灾难备份系统,提升气象信息的共享水平。完善装备信息管理和运行监控系统,完善全省市级气象装备保障中心的建设,提升装备运行保障能力。
5.加强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能力
完善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制度和运行机制,进一步规范气象信息的发布与传播,建立覆盖面广、响应及时、立体化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体系,及时发布各类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及简明的防灾避灾方法,扩大预警信息公众覆盖面,使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时有效传递给公众。
到2020年,每天向公众提供未来10d天气预报,突发气象灾害的临近预警信息至少提前15~20min送达受影响地区的公众。加强覆盖城乡社区的立体化信息发布体系,扩大预警信息公众覆盖面。到2020年,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公众覆盖率达到95%以上,实现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迅速及时准确地“进农村、进企事业、进社区、进学校”。
(二)加强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
1.加强气象灾害风险管理
开展全省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完善气象灾害风险信息上报系统和制度,开展气象灾害预评估、灾中评估和灾后评估。建立以社区、乡村为基础的气象灾害风险调查收集网络,建立气象灾害风险数据库。分领域、分行业、分灾种编制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图。
围绕全省主体功能区、重大规划、重大工程建设以及国民经济各行各业需要,根据气象灾害易发区域、主要致灾因子及承灾体特点,开展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区划。开展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和重点区域、公共场所、人群密集场所的灾害隐患排查,建立气象灾害风险评估业务系统。
2.提升应对气候变化服务
围绕经济布局、能源安全、水资源安全、粮食安全、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要求,加强气候系统综合监测能力建设,建立气候变化监测、诊断和影响评估业务平台。开展气候变化对安徽省主要粮食作物布局、种植制度的影响评估和决策咨询服务。开展区域人口、经济、农业、水资源、交通、能源等气候承载力分析和研究,开展极端气候事件和气象灾害研究,制定科学的应对气候变化措施。
3.积极开发和利用气候资源
围绕城乡规划、重点工程、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和大型风能、太阳能资源开发等重点项目,开展精细化气候资源区划,推进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开展风能、太阳能资源详查和评价,开展气候资源未来演变趋势及对环境、生态和社会经济系统的影响评估,发展风电预报业务。
按照“统一规划、有序发展”的原则,加快开发建设大中型风电场。加快建设滁州全椒大山风电、滁州南谯区沙河风电场等12项大中型风电项目。在江淮分水岭、沿江、沿巢湖等风能条件相对较好地区,规划建设一批集中连片低风速示范风电场。到2015年,风电并网规模达到1.50×106kW左右,年发电量约3.0×1010kW·h。到2020年,风电并网规模达到3.0×106kW以上,年发电量达6.0×1010kW·h。积极支持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和离网式风光路灯推广工程。
积极开发利用太阳能。重点在皖北、江淮丘陵等太阳能资源禀赋较高和边际性土地较多的区域,集中建设一批10MW级大型并网光伏电站。以开发区光伏集中应用示范区建设为重点,建成一批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项目。积极发展与建筑结合的城市分布式并网光伏发电系统。在道路、公园、车站等公共设施建设一批新能源发电照明示范项目。推进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的规模化高水平应用,重点发展高效的太阳能热水系统。到2015年,太阳能电站装机总容量达到100MW,屋顶光电容量达到50MW;太阳能热水器总面积达到1.2×106m2。
(三)加强气象为农服务能力建设
1.加强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建设
按照安徽省农业发展需求,建立适应农业生产区域性布局的现代农业气象观测系统。加强农业气象试验、示范能力建设,完善指标体系,开展适用技术和灾害防御技术试验、示范和推广。提高重大农业气象灾害监测评估能力。完善省、市、县三级农业气象预报和信息发布平台,开展乡镇农用天气预报业务,加强面向农村、农民和专业用户的农业气象服务。围绕政策性农业保险,开展农业气象灾害损失评估和风险转移气象服务。
2.加强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
建立农村气象灾害监测系统,开展乡镇天气预报预警业务。推进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站建设,完善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网络等多种手段的农村气象信息发布系统。建立农村气象灾情调查上报和评估业务。建立以预防为主的农村气象灾害风险管理机制,开展农村地区防雷技术服务,加强农村气象防灾减灾知识科普宣传。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各负其责、有效联动的农村气象灾害防御组织体系。
3.开展农业气候精细化区划和风险评估
利用遥感和GIS技术,开展全省市县农业气候资源分析、农业气象灾害风险分析评价和分类农业气候区划等,建立安徽省精细化农业气候区划系统;重点开展小麦、水稻气候适宜性区划和水稻高温、冬小麦干旱、涝渍等精细化农业气候区划,加强农业气象灾害风险管理、农业重大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等工作,实现对气候资源的合理有效利用,提高粮食生产的气候资源利用率。
4.提升人工影响天气服务能力
围绕安徽省农业发展,加大空中云水资源开发力度。完善人工增雨、防雹基地和省、市、县、作业点四级人工影响天气业务支持平台,增加作业装备、扩大作业规模,加强标准化作业点建设。建设人工影响天气探测系统。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森林防火灭火、水库增蓄水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服务。建立“政府主导、气象主管、部门联动、军队支持”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协调机制。完善以地方政府为主、中央政府为辅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投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