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安全生产基本概念
一、安全
安全泛指没有危险,不出事故的状态。如汉语中有“无危则安,无缺则全”的说法。安全系统工程的观点认为,安全是生产系统中人员免遭不可承受风险伤害的状态。
安全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安全,任何事物都包含不安全的因素,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当危险低于某种程度时,就可认为是安全的,安全与危险的相对性如图1-1所示。
图1-1 安全与危险的相对性示意图
二、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是指在社会生产活动中,通过人、机、物料、环境的和谐运作,使生产过程中潜在的各种事故风险和伤害因素始终处于有效控制状态,保障人身安全与健康、设备设施免受损坏、环境免遭破坏的总称。
水利工程安全生产,是指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实施(从事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作业)和运行管理阶段,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消除或控制危险和有害因素,保障人身安全与健康、设备设施免受损坏、环境免遭破坏的总称。
三、安全生产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就是针对人们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问题,运用有效的资源,发挥人们的智慧,通过人们的努力,进行有关决策、计划、组织和控制等活动,实现生产过程中人与机器设备、物料、环境的和谐,达到安全生产的目标。
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目标是,减少和控制危害,减少和控制事故,尽量避免水利安全生产过程中由于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环境污染以及其他损失。
四、本质安全
狭义的本质安全是指机器、设备本身所具有的安全性能,通过设计等手段使生产设备或生产系统本身具有安全性,即使在失误操作或发生故障的情况下也不会造成事故。具体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1)失误——安全功能。指操作者即使操作失误,也不会发生事故或伤害,或者说设备、设施和技术工艺本身具有自动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的功能。
(2)故障——安全功能。指设备、设施或技术工艺发生故障或损坏时,还能暂时维持正常工作或自动转变为安全状态。
上述两种安全功能应该是设备、设施和技术工艺本身固有的,即在它们的规划设计阶段就被纳入其中,而不是事后补偿的。
广义的本质安全(企业本质安全)是指企业以本质安全为目标,科学控制物的不安全因素、人的不安全行为,从而达到预防事故的目的,主要包括人、机、环、管四个方面的本质安全。
本质安全是安全生产管理预防为主的根本体现,也是安全生产管理的最高境界。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安全理论的不断发展,本质安全的概念也得到了扩展,逐步被广泛接受。实际上,受技术、资金和人们对事故的认识等因素的制约,目前还很难做到本质安全,只能作为追求的目标。
五、风险
在安全生产管理中,风险用生产系统中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与严重性的结合给出,即
对于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可分为人、机、环境、管理四类风险。
六、危险因素、有害因素
危险因素是指在生产过程中能对人造成伤亡或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坏的因素(强调突发性和瞬间作用)。
有害因素是指能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疾病,或对物造成慢性损坏的因素(强调在一定时间内的积累作用)。
有时为方便起见,对二者不加以区分,统称危险有害因素。
七、危险源、重大危险源
(一)危险源
危险源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害和疾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根源或状态。
危险源可以是一次事故、一种环境、一种状态的载体,也可以是可能产生不期望后果的人或物。例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的油库、炸药库,皆有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可能,所以,两者都是危险源。
(二)重大危险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十三号,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二条,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09)、《水电水利工程施工重大危险源辨识及评价导则》(DL/T 5274—2012)分别对危险化学品、水电水利工程施工中的重大危险源范围进行了规定。关于水利工程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工作在本书第六章有详细介绍。
八、事故隐患、事故
(一)事故隐患
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中根据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的大小,将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程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制定相关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标准。
事故隐患与危险源不是等同的概念,事故隐患实质是有危险的、不安全的、有缺陷的“状态”,这种状态可在人或物上表现出来,如人走路不稳、路面太滑都是导致摔倒致伤的隐患;也可表现在管理的程序、内容或方式上,如检查不到位、制度的不健全、人员培训不到位等。危险源的实质是具有潜在危险的源点或部位,是能量、危险物质集中的核心,是爆发事故的源头,是能量从那里传出来或爆发的地方。
危险源存在于确定的系统中,不同的系统范围,危险源的区域也不同。例如,从全国范围来说,对于危险行业(如石油、化工等)具体的一个企业(如炼油厂)就是一个危险源。而从一个企业系统来说,可能是某个车间、仓库就是危险源,一个车间系统可能是某台设备是危险源;因此,分析危险源应按系统的不同层次来进行。
一般来说,危险源可能存在事故隐患,也可能不存在事故隐患,对于存在事故隐患的危险源一定要及时加以整改,否则随时都可能导致事故。
实际中,对事故隐患的控制管理总是与一定的危险源联系在一起,因为没有危险的隐患也就谈不上要去控制它;而对危险源的控制,实际就是消除其存在的事故隐患或防止其出现事故隐患。所以,在实际中有时不加区别也使用这两个概念。
(二)事故
事故是指在生产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一个或一系列非计划的(即意外的)、可导致人员伤亡、设备损坏、财产损失以及环境危害的事件。
九、职业健康
职业健康是指研究并预防因工作导致的疾病,防止原有疾病的恶化。主要表现为工作中因环境及接触有害因素引起人体生理机能的变化。
十、安全文化
安全文化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安全文化是指在人类生存、繁衍和发展历程中,在其从事生产、生活乃至生存实践的一切领域内,为保障人类身心安全并使其能安全、舒适、高效地从事一切活动,预防、避免、控制和消除意外事故和灾害,为建立起安全、可靠、和谐、协调的环境和匹配运行的安全体系,使人类变得更加安全、康乐、长寿,使世界变得友爱、和平、繁荣而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
狭义的安全文化是指企业安全文化。关于狭义的安全文化,比较全面的是英国安全健康委员会给出的定义:一个单位的安全文化是个人和集体的价值观、态度、能力和行为方式的综合产物。
安全文化是预防事故的一种“软”力量,是一种人性化的管理手段。安全文化建设通过创造一种良好的安全人文氛围和协调的人机环境,对人的观念、意识、态度、行为等形成无形到有形的影响,从而对人的不安全行为产生控制作用,以达到减少人为事故的效果。
十一、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就是在一定的时期内(通常为一年),根据企业经营管理的总目标,从上到下地确定安全生产目标,并为达到这一目标制定一系列对策、措施,开展一系列的计划、组织、协调、指导、激励和控制活动。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是一种高层次的、综合的科学管理方法。它能有效地调动各级组织、各个部门、各级领导和全体人员搞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能充分发挥一切现代安全管理方法的积极作用;能充分体现全员、全面、全过程的现代管理思想。它的实行可以全面推进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有效地促进安全生产状况的改善。
十二、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核心是清晰界定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解决“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承担什么责任”的问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的基础,是生产经营单位最基本的规章制度。
十三、安全生产标准化
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
十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是行政机关代表国家所实施的,为了维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运用行政力量,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的一项管理活动。
水利安全生产监督是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水利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等,行使政府职能,在其管辖范围内,对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法律法规情况及安全生产条件、设施设备安全及作业场所职业健康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