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庄水库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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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工程验收

朱庄水库枢纽工程,在施工中每项工程完成后,对工程情况,施工材料是否合格,工程部位强度是否达到要求等,均要进行审查,验收,如基础开挖、基岩处理,混凝土浇筑前的场面清理、骨料配比、混凝土强度,大坝浆砌石前的场面清理、砂浆配比和强度,以及安装工程等。施工上一道工序完成后,经验收合格、签证,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这叫施工阶段验收。全部工程完成后,邀请上级主管部门、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朱庄水库工程竣工验收前有一次初步验收,是为竣工验收做准备;竣工验收后又搞了尾工施工,最后还有一次尾工验收。

1 阶段验收

朱庄水库枢纽工程,自1971年10月正式开工至全部竣工,施工每道工序,如基础开挖、基岩处理、混凝土、浆砌石凿毛冲洗等,都是逐项进行验收,合格后,由质检签发证书,方可进行下一道施工工序。以上验收,是由朱庄水库工程指挥部调度室牵头、施工、质检、地质、设计等部门的参加,确定是否达到要求标准。

对较大工程项目施工完成后,需邀请上级主管部门参加验收,如溢流坝段、南北非溢洪坝段和消力池基础开挖完成后,首先由朱庄水库指挥部进行自检,并写出报告报河北省海河指挥部申请验收。由河北省海河指挥部组织省、地有关单位组成验收小组,通过听取汇报、审查材料、现场查勘等,而后写出验收意见报告,开挖尺寸、高程、施工质量完全合乎要求,确定验收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的施工。

2 竣工验收

2.1 初验

1981年12月,朱庄水库工程指挥部向水利厅报出《关于朱庄水库枢纽工程竣工并申请验收的请示》报告。1982年7月中旬,河北省水利厅与邢台地区行署联合组成验收小组,于7月13—17日对朱庄水库枢纽工程进行了初验,初验会议由水利厅王子清副厅长、邢台地区行署王金海副专员主持,参加验收的有河北省水利厅工程局、工管局、设计院、计划处、规划处、水电处、基建局、邢台地区水利局、电力局以及朱庄水库工程指挥部与水库管理处的代表,共计30余人。

会议期间,参照水电部〔1980〕水基字第25号通知规定,逐项检查验收。首先,听取了朱庄水库工程指挥部关于工程设计、完成情况、质检情况和物资、财务清理、移民迁建,朱庄水库管理处人员编制意见以及工程存在问题等情况的汇报,而后查勘现场分组讨论。同时审阅了竣工验收文件和资料:《关于朱庄水库枢纽工程竣工报告》《朱庄水库设计简介》《朱庄水库枢纽工程初步总价(施工部分)》及竣工图纸、《朱庄水库管理运用要求》《关于朱庄水库工程竣工决算编制汇报提纲》《朱庄水库剩余器材、物资清理和处理意见的汇报提纲》《朱庄水库继续完成剩余工程的意见》。还审查了施工阶段验收资料和单项工程施工小结。1972—1981年基岩开挖验收意见,溢流坝段深孔固结灌浆小结,大坝基础帷幕灌浆小结,混凝土与砌石砂浆验收报告,电站水轮发电机组运转操作规程和闸门启闭机运转操作规程。

验收小组通过听取汇报,审阅文件资料,现场查勘,研究讨论一致认为:朱庄水库1972年春发现基础有软夹层,进入边勘探、边设计、边施工阶段后,施工中克服了种种困难;1976年汛期拦洪蓄水后,逐年发挥了工程效益;竣工验收文件和资料基本符合要求;主体工程、大坝基础处理、混凝土浇筑、浆砌石、发电站机组安装、闸门启闭机安装质量基本符合设计施工技术要求,可以竣工验收。

同时,还指出:按设计要求尚须完成的尾工和需要修理或更换的设备抓紧编制计划上报,竣工资料根据提出的意见抓紧整理补充,设计资料、财务、物资情况继续整理,水库管理处留用设备登记造册、管理人员定好岗明确责任、做好闸门启闭及附属设备的维护保养,为正式验收做好准备。

2.2 终验

1985年4月9—12日,河北省水利厅按河北省计委〔1985〕冀计基字第71号文,委托河北省水利厅主持朱庄水库竣工验收的意见,依据水利部〔1980〕水基字第25号文同时颁发《水利基本建设工程验收办法》(试行),组织有关单位对朱庄水库工程进行了竣工验收。

参加验收的单位有:水电部基建司、海河水利委员会、河北省计划委员会、河北省建设银行、河北省城建环保厅、河北省水利厅所属的设计院、工程局,邢台地区行署及地区计委、建行、财政局、水利局、供电局,朱庄水库管理处(工程指挥部)和邢台县、沙河县政府17个单位。并组成以河北省水利厅副厅长王子清为主任,邢台地区行署副专员杨湘荣、原副专员王金海、地区水利局局长王存贵为副主任,其他单位代表为委员的朱庄水库竣工验收委员会,负责验收工作。

在验收期间,委员会成员听取了河北省水利厅设计院关于朱庄水库工程设计情况的汇报和朱庄水库工程指挥部关于施工、水库初步运用情况及尾工实施计划的汇报,到工地察看了主要工程部位,进行了座谈讨论,一致认为:朱庄水库是河北省第一座浆砌石混凝土结构的大型水利工程枢纽,设计、施工和建设单位都很重视,在兴建期间较妥善地解决了大坝基础处理问题。主体工程结构尺寸、高程、施工质量基本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混凝土除闸墩高程249.00~255.00m部位28d强度偏低外,其余部位的强度及抗渗性能均达到或超过设计要求,但部分浇筑坝块均匀性较差,外观欠平整。浆砌石的单位重,砂浆强度达到或超过了设计要求。固结灌浆及帷幕灌浆(第十六2坝段除外)均符合设计施工技术要求。金属结构安装基本符合设计要求。电站机组、输配系统安装尚能满足运行要求。主要竣工资料齐全。自1976年汛期拦洪蓄水发挥了防洪、灌溉、发电、养殖的综合效益,并经受了1982年蓄水位247.80m的考验,工程状况未见异常。

关于工程遗留问题:溢流坝闸墩局部强度低,第十六2坝段帷幕灌浆单位吸水量较大、基岩结构复杂、有承压水、抗滑性能差。极限平衡理论计算,汛后最高蓄水位遇Ⅶ度地震,第九坝段及F4断层处的岩石抗力偏大、安全系数偏小等,确定不再新增工程措施。在管理运用中,逐步提高蓄水位、加强观测,出现问题专门处理。水电站机型不合理,建议电站不按企业管理,而与水库管理处统一按事业单位核算收支。库区移民迁建新增迁建费400万元(后又增为480万元)。遗留尾工省计委以〔1985〕冀计基第71号文核复投资280万元包干使用,河北省水利厅核复尾工设计和遗留工程,水库管理处具体组织实施。

最后,验收委员会通过了《朱庄水库竣工验收报告书》,同意朱庄水库管理处工程竣工验收。水库工程移交朱庄水库管理,按处规定投入运用。

2.3 尾工验收

朱庄水库尾工投资280万元,河北省计委以〔1985〕冀计基第71号文批复包干使用。河北省水利厅以〔1985〕冀水基字第9号文对朱庄水库尾工计划进行批复,核定水库遗留工程,观测设备、电站工程、坝区供电、闸门及其他金属结构保养维修、溢流坝面维修,对外公路整修、生活区整修改建及其他工程和费用等,总计投资280万元。全部尾工于1985年8月开始招标兴建,1987年汛前基本完成。共计完成土石方开挖13.04万m3,浆砌石1.11万m3,干砌石0.16万m3,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0.46万m3;改建、新建房屋3277m2,共用水泥242.9万kg,木材120.0m3,钢材77万kg,共用工17.49万工作日,完成投资291.7272万元。

河北省水利厅于1988年1月30日,会同河北省建行、邢台地区行署及其所属计委、建行、水利局、朱庄水库管理处、沙河市政府、邢台县政府等单位人员组成以邢台行署副专员杨湘荣、河北省水利厅基建处处长朱伟觉为首的尾工验收委员会,对朱庄水库尾工工程及河北省水利厅1984年批准实施和河滩公路,四里桥跌水进行验收。通过听取汇报、审查资料和现场察看,验收委员会一致认为:尾工工程主要土建工程的主要部位的结构、尺寸、高程基本符合设计施工技术要求,混凝土工程抗压强度,金牛洞—羊范(862库)段混凝土路面合格率78.7%偏低,过路小型工程盖板大部分断裂,其他工程部位符合设计、施工技术要求。浆砌石工程砂浆标号部分偏低。河道清渣、机电(油压启闭机除外)、电站、观测等设备安装,金属结构除锈、喷锌、刷漆、测压管清淤加深、廊道裂缝化灌、电站保护设施购买安装、主干改造和输电线改装,输水管路铺设,消力池清淤,房屋整修、重建、新建等,基本符合设计计划要求。个别项目或部位质量较差,运用中注意观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河滩公路段混凝土路面工程及四里桥跌水工程的质量符合设计施工技术要求。

竣工资料齐全,同意竣工验收,由朱庄水库管理处管理中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