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移民课题评估意见
根据中国工程院对三峡工程试验性蓄水阶段评估工作的总体安排,移民课题组于2013年1月9日—3月20日开展了三峡工程试验性蓄水对库区移民群众生产生活影响的评估工作。课题组采取制定工作大纲、收集分析资料、实地查勘座谈和咨询研讨相结合的方法,对试验性蓄水对库区移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情况及其处理情况等内容进行了科学分析和客观评价,并从移民安置工作的角度研究提出改进蓄水工作、促进移民安稳致富的措施和建议,形成了《三峡工程试验性蓄水阶段评估移民课题报告》。
(一)库区移民安置基本情况
1.移民搬迁安置情况
三峡工程移民搬迁安置从1993年开始,到2009年12月底全面完成。累计完成移民搬迁安置129.64万人(重庆市111.96万人,湖北省17.68万人),其中农村移民搬迁安置55.77万人。完成县城(城市)迁建12座,搬迁安置57.91万人;集镇迁建106座,搬迁安置15.96万人;工矿企业处理1632家。累计安排移民投资856.53亿元。
移民搬迁后的居住条件、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明显改善。城镇移民、农村移民人均住房分别达33.1m2和42.12m2,均高于移民搬迁前和湖北省、重庆市平均水平;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配套基本完善,学校、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基本齐全;移民生产扶持措施初见成效,移民收入水平逐步提高,2011年农村移民人均纯收入6429元,城镇居民(移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87万元,2008—2011年,年平均增长率分别为12.8%、6.83%;库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社会总体稳定。
2.2008年阶段性评估相关建议落实情况
2008年三峡工程论证和可行性研究结论的阶段性评估(以下简称“2008年阶段性评估”)提出了4条建议:一是加快解决移民安置遗留的突出问题。二是建立健全库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政策机制。三是大力开发旅游资源,营造库区强势旅游产业。四是实施以劳动力转移为主要途径的库区人口转移战略。
2011年国务院第15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三峡后续工作总体规划》,对移民安稳致富、库区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库区地质灾害防治等6个方面做了统筹安排,所需资金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中安排。规划自2011年开始实施,取得了初步成效。
(1)加快解决移民安置遗留的突出问题。一是认真落实好移民后期扶持政策,促进了移民生产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二是养老保险政策已对库区移民实现全覆盖,库区城镇移民困难人群已纳入困难扶助。三是建立健全库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应急处置机制,保障了移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大力开发旅游资源和发展旅游产业。一是库区建成了一批知名旅游景区景点,库区旅游持续向好。二是加强库区生态环境建设保护工作,采取有力措施集中整治污染消落区的行为,实施生态环境保护试点示范项目,切实保护水库水质。
(3)积极促进库区劳动力转移。加大培训力度,引导和帮助库区劳动力有序外出就业,劳务输出规模不断加大,带动了库区人口转移。目前,库区人口密度有所下降,库区旅游业持续发展,但库区人口转移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旅游业在带动库区经济社会发展方面贡献不足。
(二)试验性蓄水安全监测与防范工作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责任。
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每年都专题研究部署蓄水安全监测和防范工作,湖北、重庆两省(直辖市)自上而下都成立了由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的三峡水库管理领导小组,逐级细化分解蓄水安全责任,并实行目标考核制。库区各县(区)强化安全宣传和专业培训,不断增强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安全监测防范。
一是建立蓄水安全监测预警工作机制,强化监测预警。二是建立蓄水安全排查巡查工作机制,强化隐患排查。三是建立蓄水安全信息发布制度,强化信息共享。
(3)多方筹措资金,狠抓措施落实。
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和湖北、重庆两省(直辖市)各级地方政府积极多渠道筹措安排蓄水应急处置专项资金,据统计蓄水期间共安排资金11.63亿元;坚持深入库区开展巡查,加强协调指导,狠抓措施落实;库区各县(区)制订和完善了蓄水应急处置预案,成立了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强化应急处置。
(三)试验性蓄水对库区移民群众生产生活影响情况
三峡工程试验性蓄水以来,库区移民工程经受了蓄水的初步检验,运行总体安全,功能正常发挥。但是,三峡工程试验性蓄水也对库周移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一些影响。
1.库岸再造及其影响情况
三峡工程试验性蓄水期间(2008年9月28日—2012年12月31日,下同),库区共发生库岸坍塌344处、发生次数381次,崩滑体变形342处、发生变形414次。库岸再造发生处数和规模总体呈逐年下降趋势。
库岸再造带来以下几个方面影响:一是居住安全受影响情况,涉及两省(直辖市)20个县(区)124个乡镇367个行政村13230人(其中湖北2531人,重庆10699人),房屋66.97万m2。二是交通安全受影响情况,交通设施受损293处,包括道路242处、62.51km,桥梁8处,码头31处和渡口停靠点12处;设施受损总体规模不大,影响范围较小。三是耕园地受影响情况,毁损淹没线上耕园地2607.08亩[1],毁损总体呈逐年下降趋势。四是饮水安全受影响情况,15处供水设施受损。五是其他设施受影响情况,138处电力、通信、广播线路和污水处理、航道设施、临水构筑物等管道设施受损或受到影响。
2.库区少数支流回水区发生水体富营养化情况
三峡工程高水位(170m以上)运行时,受蓄水顶托水体流速变缓影响,水体自净能力减弱,少数支流回水区局部库段、局部时段水体富营养化,其中部分河段涉及饮用水源地取水点,造成部分人畜饮水不安全。
3.库区部分支流发生群众交通困难情况
一是蓄水期间,因水位抬升、水面变宽、库汊延伸,造成支流周边部分群众过河耕作、物资运输、学生上学等出行受到影响。同时,水上交通工具也存在安全不达标等问题,给库周移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留下隐患。二是蓄水初期,42处跨支流的电力、通信、广播线路净空高度不能满足通航要求。
4.2008年首次试验性蓄水期间因移民工程未完工带来的影响
一是库区16处供水设施因未完工,功能不配套,居民依赖的淹没线下饮水设施被淹没,造成少数居民饮水困难。二是89处淹没线下的交通设施受到影响。
5.水库蓄水带来的其他影响
一是水库高水位运行时,库尾一些土地征收线上的耕园地受库水浸润影响局部时段土壤含水量高,影响农作物生长。二是受长江上游持续大范围降雨和上游大型水库泄洪影响、部分支流来水量超过5年一遇洪水等影响,2539.63亩耕园地临时淹没。
(四)试验性蓄水对库区群众生产生活影响处理情况
1.库岸再造影响处理情况
(1)居住安全受影响处理情况。
一是搬迁安置8292人,其中湖北省1618人、重庆市6674人,还建房屋42.73万m2;参照三峡库区移民的搬迁补偿补助标准实施搬迁安置,居住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基本配套。二是周转过渡安置3750人,其中湖北省698人、重庆市3052人,这些人口与乡镇政府签订了周转过渡协议,由当地政府定期发放过渡期租房补助、生活补助费。三是原址监测居住1188人,其中湖北省215人、重庆市973人,这些人口在蓄水期短暂避险撤离或定期周转过渡后,已返回原址居住。地方政府制定了应急处置预案,落实了监测防范措施。未完成搬迁安置主要是三峡后续工作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补偿补助标准尚在研究中,不具备实施依据和条件。
(2)交通安全受影响处理情况。
地方政府通过工程措施对261处变形严重、功能受影响的交通设施及时实施了修复处理,确保了受影响群众出行安全。对32处轻微变形、使用功能影响不大的交通设施,通过实施交通管制、落实监测措施、设置警示牌等措施,保障了正常使用。
(3)耕园地受影响处理情况。
2008年损毁的耕园地已经用移民资金实施了补偿补助和兑付。2009—2011年毁损的耕地已纳入后续三峡工作2012年计划任务,补偿资金来源已落实。
(4)饮水及其他设施受影响处理情况。
受损的供水设施已全部实施了修复、加固处理,恢复了正常供水。受影响的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管道等设施已进行了相应处理。
2.库区少数支流回水区发生水体富营养化处理情况
一是清理水面漂浮垃圾,库区各县(区)加大水面漂浮物打捞频率,基本保证了库区干支流水面清洁。二是开展库区卫生环境整治,库区各县(区)严格控制水源保护区的污染源,整治水库网箱投饵养殖行为,切实保护水质。三是研究水华治理方式,库区开展了支流水华应急处置和干支流增殖放流等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试点示范工作,探索通过生物处理方式改善水体环境,降低水华发生。
3.库区部分支流群众交通困难处理情况
一是地方政府通过每年设置临时渡口、发放渡运补贴、改造不合标的船只等措施,缓解了水库蓄水后因库汊延伸、水面变宽造成的库区群众出行困难问题。二是2008年发生的不满足通航净空要求的跨支流电力、广播、通信等线路,已全部拆除重建。三是主管部门对库区干支流桥梁净空进行了测量,完善了航道重点部位设标工作,切实加强航道安全管理。
4.2008年首次蓄水期间因移民工程未完工带来的影响处理情况
受影响的供水、交通等设施,通过采取临时功能恢复措施,解决了在移民工程未完工期间的居民用水、出行等问题。此外,2008年临时淹没的耕园地已使用移民资金进行了补偿处理。
(五)当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居住安全受影响人口中有4938人尚未完成永久搬迁安置,实行周转过渡和回原址监测居住,其中少数居民的房屋已垮塌,大部分房屋均出现不同程度的变形、裂缝,存在安全隐患。特别是部分居民已周转过渡2~3年,生产发展受限,是潜在的不稳定因素。
(2)部分受蓄水影响的生产生活设施需进一步修复、加固和完善,部分应急处理项目为简易处理,待沉降、变形稳定后,还需进一步修复或加固处理。
(3)土地浸润损失的补偿补助问题,目前尚无统一的判定标准和补偿补助依据,未能得到妥善处理。
(4)部分桥梁存在船舶碰撞的安全隐患尚未消除,长江干流上部分跨江桥梁的桥墩未考虑防撞措施,影响桥梁安全。
(5)库区部分集镇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尚未正常运行。这些设施运行维护比较依赖国家投入,在“以补促提”和水污染防治规划项目专项补助政策到期以后,将因缺乏资金影响正常运行。
(6)水库安全运行维护与管理机制不完善。水库安全运行维护与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虽已启动,但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不健全、联合执法能力有待提高;库区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及预警网络仍不健全;水库安全运行维护与管理资金来源仍未完全落实。
(7)移民安稳致富任务仍然繁重。目前库区农村移民人多地少的矛盾仍未得到有效解决;少部分城镇纯居民移民、占地移民和进城农村移民收入增速缓慢;少数自谋职业安置农村移民经济来源缺乏。营造三峡库区强势旅游产业和推进库区人口转移战略力度不够,影响了库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六)评估结论
(1)三峡工程库区移民安置总体上实现了规划目标。移民搬迁后的居住条件、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明显改善;移民生产扶持措施初见成效,收入水平逐步提高;库区移民工程经受住了试验性蓄水和自然灾害的考验,运行总体安全,功能正常发挥;库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社会总体和谐稳定。
(2)三峡库区安全监测和防范工作为试验性蓄水提供了保障。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和湖北、重庆两省(直辖市)高度重视试验性蓄水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协调指导和强化监督检查。库区各县(区)党委、政府切实落实责任,建立健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及时妥善处理了试验性蓄水对库区移民群众的影响问题,保障了受影响移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试验性蓄水顺利进行。
(3)蓄水对库区移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总体可控。由于规划要求移民搬迁至182.00m高程以上,实施了“两个调整”和“两个防治”,并及时调整优化水库蓄水调度方案,试验性蓄水虽对库区移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但总体上影响程度不大,且呈现逐年下降趋势,蓄水对库区移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总体在可控范围之内。水库蓄水运行后库岸再造将经历一个较长的过程,库区各级党委政府应高度重视、加强监测防范,及时妥善处置蓄水影响问题。
(4)2008年阶段性评估建议正在逐步落实。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湖北、重庆两省(直辖市)高度重视,正通过编制和实施三峡后续工作总体规划,继续推进对口支援和招商引资工作、加大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力度等措施,逐步落实建议,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七)建议
(1)加快完成三峡库区居住安全受蓄水影响人口的搬迁安置工作。
居住安全受蓄水影响人口搬迁安置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早日完成搬迁安置有利于库区社会和谐稳定。建议国家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完善三峡工程居住安全受蓄水影响人口的搬迁安置政策,保障水库蓄水受影响人口搬迁安置工作顺利进行。
(2)抓紧处理试验性蓄水对库区移民群众生产生活影响问题。
一是抓紧解决库区移民群众饮水和交通安全问题。二是抓紧研究制定土地浸润和临时淹没损失补偿补助办法,妥善解决库区土地征收线以上耕园地淹没损失问题。三是抓紧研究完善船舶通过方案和桥梁防撞、防护措施,加强航运安全管理,确保通航和桥梁安全。
(3)进一步加强水库蓄水安全监测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一是库区各级政府继续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二是进一步健全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预警体系,完善应急处置预案。三是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湖北、重庆两省(直辖市)应抓紧研究落实蓄水安全监测防范工作经费、蓄水影响应急处理经费和水库运行维护管理日常经费。四是加快水库管理法规建设,推动依法治库。
(4)进一步加强三峡库区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
一是抓紧制定生态屏障区人口转移政策,加快三峡水库生态屏障区建设。二是继续推进水库消落带综合治理工作,及时推广库区生态环境保护试点示范项目的成功经验。三是延长“以补促提”政策,落实库区部分集镇垃圾处理和污水处理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资金。四是加快水华治理研究工作,积极探索生物处理方式降低水华发生。
(5)加强水库运行科学调度。
三峡工程运行管理单位加强水文长期预报,科学合理调度水库蓄水,保持蓄退水过程的平稳,避免因快速抬升、降低水位而加剧库岸再造,尽最大可能降低对库周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
(6)加快《三峡后续工作总体规划》的实施进度。
国家有关部门和两省(直辖市)加大投入力度,加快规划实施进度,优先安排涉及移民和库区受蓄水影响群众的安全、生态和民生项目,及时妥善解决移民安置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水库蓄水影响问题,促进库区移民安稳致富,保障三峡工程正常运行。
(7)切实推进库区旅游产业发展和人口转移战略的实施。
一是国家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促进库区旅游产业发展和人口转移战略政策措施。二是湖北、重庆两省(直辖市)继续大力发展库区旅游产业,加大库区移民群众职业教育和劳动力技能培训投入,促进劳务输出,坚持不懈地推进库区人口转移战略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