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见与道德
话虽如此,纯粹贝叶斯主义者仍然没有排除某个人的出身会影响其生理或文化特征的可能性。视频制作人莱奥·格拉塞曾这样断言 [16] :“正如自然选择的情况会根据不同地区变化一样,人类群体之间的基因组成也不相同。”忽略这些差异在科学上也就站不住脚。在贝叶斯的意义上,认为个体的遗传与社会出身不会影响我们对其各种特征、能力与习惯的置信度,这种想法并不理性。
最敏感的问题并不是差异的存在,而是经常依附于不同遗传背景的道德判断。欧洲白种人消化乳糖的能力比亚洲人更好,这一能力并不能作为社会或道德优越性的理由。至于智商和数学学习的平均水平,与之相关的似乎是经济水平与教育质量,而不是我们的基因组。即使事实并非如此,认为智商更高证明地位优越的想法也只是一种基于道德判断的社会建构。作为知识哲学的贝叶斯主义对道德判断并没有什么特别的看法。
正因为道德判断和伦理如此关键,我们在本书的最后一章仍会谈到这些话题。对于被称为效果论(consequentialism)的规范道德哲学来说,贝叶斯主义在其中扮演了无可替代的核心角色。但作为本章的结尾,我可以现在就强调为什么展现自己的贝叶斯置信度不一定是好事,即使这些置信度都是根据贝叶斯公式计算出来的。让我举一个最显然的例子:你朋友很自豪地做了个不怎么样的西式馅饼,但你不必告诉他你内心的真实想法。通常来说,如果谎言可以让对方内心更好过,那么这种“撒谎”就是合乎道德的——虽然康德和他的信徒不会同意这一点。
关于偏见也有一个这样的例子,它可能更微妙,但同样令人烦躁甚至伤人。当我还小的时候,几百人的学校里只有两个亚洲学生,我就是其中之一,而且我不认识另一个亚洲学生!当时我是班里最矮的。关于我亚洲人身份或身高问题的评论或笑话并不一定很伤人——虽然被人起外号不是什么令人舒心的事。令我烦恼的地方在于,每一次我新认识一个孩子,这个孩子就会在我面前重复对我的种种先入之见。我总是受到这种“优待”,一直碰到相同的刻板印象。正是这种反反复复才让我难以忍受。不,我不会功夫。
花一年改正一项偏见并不难,这就是那些在外貌上没有显著特点的人面对的情况。但在孤立无援的情况下,每天改正同样的偏见二十次就更困难、更累人,也更令人不快。不过,我的尼泊尔导游在整整十五天里一次又一次地向其他尼泊尔人解释我不是尼泊尔人,看到他的不快我也忍俊不禁。
但还有更糟糕的,比我更应该抱怨的大有人在。有些人经常由于他们的外貌或出身带来的(也许有根据的)偏见而处于劣势。在求职面试、司法审理或者申请援助时,这个问题尤其突出。各种激励措施与它们在备受偏见的受害者身上产生的恶劣后果,形成了强烈对比,我们之后在探讨博弈论时会再谈论这个问题。为了避免这种恶果,建立适当的道德哲学体系必不可少。我们会在本书的最后一章再次讨论这个话题。
与技术创新一样,偏见有好有坏。虽然如此,我在上文中怎么强调也不为过的是,偏见首先对于思考来说必不可少,它是理性思考的先决条件。对纯粹贝叶斯主义者来说,只有那些运用自身偏见的人,才有希望达到理性。
(贝叶斯公式)在贝叶斯生前没有任何应用,但今天,由于计算机的出现,这个公式被日常应用在气候变化建模、天体物理学与金融市场分析中。
比尔·布赖森(1951— )
在每个非贝叶斯主义者心里,都有一名贝叶斯主义者挣扎着想获得自由。
丹尼斯·林德利(1923—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