忏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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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我离开了德·韦尔塞里斯夫人府上,与刚上门时几乎没有变化。我又回到女房东家,住了五六个星期。在那段日子里,我年轻气盛却无事可做,时常心情烦闷,坐立不安,无精打采,成日里浮想联翩。我时而潸然泪下,时而喟然叹息,盼望着某种自己一无所知却又恍然若失的幸福。这种状态难以用语言形容,也极少有人能够感同身受,因为大部分人都在欲望中迷醉,早早品尝到了生活既折磨人又无比甜蜜的滋味。我热血沸腾的头脑中不断涌现出姑娘和女人的形象,但是我并不真正懂得女人的妙处,只是肆意想象她们的倩影,在我的头脑中缤纷闪现,完全不知道除此之外还能让她们做些什么。如此浮想联翩使我的感官始终处于令人难受的亢奋状态,所幸的是,这番奇思异想并没有告诉我怎样才能摆脱这令人不适的状态。如果能再遇上戈登小姐那样的姑娘,和她相处十五分钟,我真不惜付出自己的生命。但是现在早已不再是天真烂漫的儿童嬉戏时了。羞耻是邪念的伴侣,随着年龄的增长逐渐萌发,让我天生的腼腆有增无减,甚至达到了难以克服的地步。不论是在那时还是后来,在与女人相处时,即便我知道对方并不那么拘谨,即便我几乎可以确信自己只要开口便能如愿以偿,但是除非对方率先有所表示,让我无路可退,否则我始终不敢贸然求欢。

我内心的躁动越来越强烈,欲望得不到满足,竟使得我用无比荒唐的行为去撩拨自己的欲望。我时常寻找幽暗的小路和僻静的角落,在那里远远地向女性展示我想让她们看到的部位——我想要暴露在她们眼前的不是我那污秽的器官(连想都没从来没有想过),而是我的臀部。我渴望在女人面前暴露自己的身体,那种愚蠢的快乐简直无法用语言描述。我觉得这与我真正渴望的体验只有一步之遥,我深信,只要我有勇气等待,一定会有某个豪爽的女人从我身边经过,让我真正享受到无上的乐趣。结果,我的荒唐惹出了一场滑稽的麻烦,可是对我而言并不十分有趣。

有一天,我走到一处庭院深处,那里有一口水井,院子里的姑娘们常常到井边来打水。这里有一道小斜坡,坡道下有好几条路一直通到地窖。我暗中观察了一下这些又长又暗的地下通道,心想这些通道深不见底,如果我干坏事被人发现,他们要是来追我,我就可以在这些地道里藏身。这样一想,我便放心大胆地向前来打水的姑娘们做出一副怪相,与其说是勾引,倒不如说是荒唐可笑的滑稽表演。机灵一些的姑娘假装什么都没有看见,有些姑娘笑了起来,还有几个觉得自己受了侮辱,便喊了起来。人们闻声赶来,我赶紧逃进事先想好的避难所。我听到一个男人紧跟在我身后,这可大大出乎我的预料,我顾不得迷失方向的危险,慌不择路地向深处跑去。嘈杂声、喊叫声和那个男人的声音紧随在我身后。我原本指望在黑暗中藏身,谁知眼前却见到了光亮。我浑身战栗,拼命往地道里钻去。一堵墙挡住了我的去路,前面再无路可走,我只得待在那里听天由命。转眼间,一个大汉便追上来逮住了我。那个大汉蓄着大胡子,头戴一顶大帽子,身挎一把腰刀。他后面跟着四五个举着扫把的老太婆,在她们中间,我还瞥见了喊起来告发我的那个小坏丫头,她一准是想亲眼看看我到底什么模样。

佩刀大汉扯着我的胳膊,厉声问我在那里搞什么鬼。诸位不难想象我当时无言以对的情状。不过,在这紧要关头,我定了定神,灵机一动,竟然想出了一招脱身之计,结果竟然出奇地好。我哀求大汉可怜可怜我,看在我年少无知、处境凄惨的分上原谅我一次。我说我是个异乡人,大户人家出身,但是有神经错乱的毛病,家里人要把我关起来,所以我就逃了出来;如果现在把我交出去,我就完蛋了,求求他高抬贵手,放我一条生路,来日我一定会报答他的大恩大德。我声情并茂地说了一通,没想到那个模样吓人的大汉真被我说动了,他心肠软了下来,只是训斥了我几句,没再多加追问便让我溜之大吉了。看见我就这样被放走,年轻女孩和老太婆们都露出不高兴的神气,我看得出来,让我胆战心惊的大汉反而帮了我的大忙,倘若只有这些女人在场,我绝不可能轻易脱身。我没听清她们在嘀咕些什么,也没把她们放在心上,毕竟只要那位佩腰刀的大汉不管,我就放心了,凭我敏捷的身手,那帮女人的扫把奈何不了我。

过了几天,我同住在隔壁的一位年轻神父一起走在街上,恰好迎面碰见了那个身佩腰刀的大汉。他认出了我,嘲讽地学着我的腔调对我说:“我是个王子,我是王子,可我也是个傻瓜。请殿下以后不要再到这里来了。”除此之外,他没有再多说什么。我低着头逃开了,心里很感激他手下留情。我知道,那帮可恶的老太婆一定对他的轻信大肆嘲讽。他是皮埃蒙特人,也是一个老实人。每当我想起他时,心中都充满了感激之情。因为我做的事情是那么可笑,换作别人,就算只是为了取乐也会在大街上拆穿我,让我丢人现眼的。这次历险虽然没有导致我惧怕的后果,却也着实让我老实了很长一段时间。

我在德·韦尔塞里斯夫人家的那段日子里结识了几位朋友,经常和他们往来,希望他们将来能对我有所帮助。我经常去拜访其中一位神父,他来自萨瓦省,人称盖姆先生。他是梅拉莱德伯爵家的家庭教师,年纪轻轻,交际圈也不大,但他知书达理,为人正直,而且才华横溢,是我认识的最高尚的好人之一。我之所以常到他那里去,并不是指望他能给我什么好处,以他的名望还不足以让我跟着沾光。我从他身上得到的,是对我一生都大有裨益的宝藏,那就是高尚道德和至理名言的教诲。在我的兴趣和思想的发展变化过程中,我有时候过分高尚,有时候又太过卑鄙;有时候是堪比阿喀琉斯的勇士,有时候又成了忒耳西忒斯那样的鼠辈[10];有时候是英雄,有时候是无赖。盖姆神父总是苦口婆心地劝导我,要做一个安分守己的人,要有自知之明,对我既不姑息纵容,也不让我气馁。他充分肯定并且尊重我的天性和才华,同时也坦诚地向我指出他所看到的、影响我未来发展的种种障碍。按他的说法,我的天性和才华不会让我平步青云,而是会成为我摆脱荣华富贵的资本。过去我对人生的概念有一些误解,而他却为我描绘了人生的真实图景。他向我指出,贤德之人为何总能在逆境中走向幸福,他们如何逆潮而动,抵达幸福的彼岸。他向我指出,为什么没有美德就毫无真正的幸福可言,为什么在任何境遇中都可以选择做一个贤德之人。他向我证明,统治者并不比被统治的人更加贤明,也不见得比被统治的人更加幸福,他的这些话大大削弱了我对达官显贵的仰慕之情。

他对我说过一句话,至今我还时常想起。这句话的大意是说:假如每个人都能看透其他人的心思,那么甘愿急流勇退的人一定比想往上爬的人多。这番话一语中的,毫不夸张,令我受用无穷,让我在这一生中始终心境平和,安于天命。他使我对于正直第一次有了真正的初步认识,原来我对德行和正直的看法都是华而不实的偏激思想。他让我意识到,对崇高美德的热爱在社会上其实派不上大用场。他让我体会到,太过激昂反而容易消沉;持之以恒、始终不懈地尽自己的本分,所需要的毅力并不亚于英雄壮举。尽到自己的本分,做好分内的小事更能获得荣誉和幸福,始终受人尊敬比偶尔让人赞美要强过百倍。

要确定人的各项义务,必须追溯人的根本性问题。再者,考虑到我之前刚刚迈出的脚步,以及我因此而面临的现状,我们必须在这里谈一谈宗教问题。大家知道,我在《萨瓦副本堂神父信条录》中写到的那位副本堂神父至少绝大部分是以道德高尚的盖姆先生为原型的。出于明哲保身的考虑,盖姆先生本人说话极为审慎,因此对某些具体问题的探讨不那么开诚布公;除此之外,他的箴言,他的感想和看法都始终如一,甚至连他劝我回到故乡的话语都和我日后公开发表的一模一样。因此,大家都可以想象他与我谈话的主要内容,在此无须赘述。我想说的只有一点:他的教诲是明智的,虽然没有立竿见影的效果,但却让我心中萌发了道德与宗教的嫩芽,从未枯萎,只等一只更加可爱的玉手加以呵护,便会开枝散叶,结出累累硕果。

虽然我当时刚刚改宗不久,立场尚不坚定,但神父的规劝让我深有触动。我非但不讨厌他的长篇大论,反倒听得兴致盎然,因为他的话语言简意深,我能从他言语间感受到发自内心的真挚关怀。我原本就是一个重感情的人,尤其热爱那些希望我好的人,我对这些人的情感更甚于那些实际上为我做了好事的人。在这方面,我的感觉十分敏锐,不会看错人。所以,我是真心喜爱盖姆先生,甚至可以说成了他的门徒。这位朋友对当时的我有着不可估量的影响,正是在这一时期,无所事事的处境将我引向罪恶的下坡路,是他将我拉回了正道。

有一天,德·拉·罗克伯爵派人来找我,这大大出乎我的意料。以前,我已经去过数次,哪一次也没见到他,所以不免感到自讨没趣,再也没登门拜访过。我觉得要么他早已把我忘在了脑后,要么就是对我印象太坏不愿再见。然而我想错了。他曾不止一次看见我高高兴兴地为他姑母做事,甚至还和姑母谈起过对我的看法。他多次和我提起过这些,可我自己完全没有印象。这一次,德·拉·罗克伯爵亲切地接待了我。他说,当初他不愿随便许下空头诺言,但他一直在设法给我找一份差事,现在终于找到了适合我的位置,他可以将我送上一条很有前途的道路,至于路以后怎么走,那就全靠我自己去闯荡了。他说,他要送我去的那户人家有权有势,声名显赫,我不用投靠其他保护人就可以出人头地;刚上门时只能给我仆人的待遇,毕竟我现在还是仆人的身份,不过伯爵让我尽管放心,只要人家看出我的见识和举止绝非普通仆人可比,一定会对我提携有加。这段谈话到了最后,已经无情摧毁了我一开始所有的美好希望。我觉得又羞又恼,心想:“什么!还做仆人!”不过这种自怨自艾的念头很快就被我的自信心给打消了。我自认为绝非久居人下之人,自然也不必担心别人总是把我当作仆人。

就这样,德·拉·罗克伯爵把我送到了德·古丰伯爵府上。王后的第一御马总管德·古丰伯爵是索拉尔家族的族长,确实门第显赫。这位可敬的长者仪态威严,接人待物却和蔼可亲,令我大为感动。他很关切地询问我的情况,我也一一坦诚作答。他对德·拉·罗克伯爵说,我眉清目秀,一定很有才气。他认为我一定不乏才智,但仅有才智还不够,其他方面也还有待观察。德·古丰伯爵对我说:“孩子,万事开头难,但是您的开头还不算太难。您要老实听话,和所有人好好相处。眼下您要做好的唯一一件事就是:无论如何都要勇敢。我们会关照您的。”接着,他带我去见他的儿媳德·布莱耶侯爵夫人,为我做了介绍,然后又把我介绍给他的儿子德·古丰神父。我觉得这样的开端是个好兆头。我已经见过一些世面,经验告诉我,如果只是雇用一位仆人可不需要这么正式的礼数。

事实上,他们也确实没有将我当仆人看待。我和管事的人一起用餐,不用穿仆人的制服。德·古丰伯爵的孙子德·法弗里亚伯爵年轻不明事理,曾有一次让我跟在他的马车后面,他的祖父见状便嘱咐,以后任何人都不许让我像仆从那样站在马车后面,也不允许我随同任何人外出。不过,用餐的时候我要在一旁服侍,在府中做的事情和仆人差不多。但是我依然享有相当的自由,不需要专门伺候某一位主子。每天我只需要记录几封口授的信函,时不时给德·法弗里亚伯爵裁几张画纸,然后几乎可以随意支配整个白天的时间。当时我并没有觉察到,这样的生活其实非常危险,甚至可以说是很不人道,因为长期无所事事的生活可能让我沾染上一些原本完全不会有的恶习。

幸运的是,这并没有发生在我身上。我始终牢记着盖姆先生的教诲,对他的训导饶有兴趣,时不时还会偷偷跑去听他讲道。我想别人看到我这么溜出去,一定猜不出我是要去哪里。盖姆先生对我行为举止的劝导总是合情合理,审时度势。一开始,我的工作非常出色,我勤勉、细心和热情的表现让所有人都很满意。这时,盖姆神父明智地提点我,刚开头时要懂得适可而止,否则往后一旦松懈下去,反而让人觉得是三分钟热度。他对我说:“人们会根据您最初的表现来确定之后对您的要求,您要学会节制,为今后的日子留出余地,切忌一开始用力过猛,最后反而落下虎头蛇尾的印象。”

我小小的才华并没有引起大家的注意,他们只是认为我天资聪颖,有些小聪明而已。因此,尽管德·古丰伯爵曾经和我谈过这方面的问题,但是他们现在似乎还没有考虑该如何发挥我的特长。事情一多,大家就把我给忘了。德·古丰伯爵的儿子德·布莱耶侯爵是时任驻维也纳大使,当时宫廷发生了一连串变故,德·古丰伯爵府也受到了牵连,一连好几个星期全家上下都心神不定,无暇顾及我的事。不过这段时间里,我在工作中从没偷懒懈怠。这时发生了一件事,对我有利也有害:一方面使我摆脱了外界的诱惑,另一方面却使我对自己的职责多少有些怠惰。

德·布莱耶小姐和我年纪相仿。她年轻貌美,身姿优雅,肤色洁白,一头深色的秀发细看之下是棕色,不过配上她的面容却像金发女郎一般柔情似水,让我的心难以抗拒。她身上的宫廷礼服非常适合年轻姑娘,格外衬托她玲珑的身段,凸显出她的酥胸和粉肩。当时全家上下都在服丧,丧服让她白皙的肤色愈发光彩照人。有人或许会说,一个仆人不该留意这些细节。当然,我的确不应该留意这些,可我还是留意到了,而且不止我一个人。膳食总管和男仆们有时候会在饭桌上言谈粗鄙地谈论这些事,他们的话让我心里像针扎似的难受。我还没有头脑发热到彻底坠入情网的地步,我从未忘记自己的身份,安分守己,不敢有丝毫妄想。能看到德·布莱耶小姐,听她说几句有才气、有见识而且有分寸的话,这就已经让我满心欢喜了。服侍她是我唯一的奢望,让我感受到无上的快乐,仅此而已,没有任何越轨的举动。在用餐的时候,我尽可能找机会服侍她。如果她的仆人一时不在她身边,我便立刻凑上前去。要是没有这样的机会,我便站在她的对面,注意她的眼神,看她需要什么,察言观色,随时等着给她更换餐碟。我多希望她能吩咐我做些什么啊,看我一眼,对我说一句话,我什么都可以照做!但是,她从来没有让我做过什么。最让我痛苦的是,她的眼里完全没有我,我站在那里,她完全不予理会。

有时候,她的兄弟在吃饭时会和我说上几句话。有一次,他向我说了一句有些不太礼貌的话,我巧妙又不失委婉地回应了他,这番回答引起了德·布莱耶小姐的注意,她看了我一眼。这短暂的一瞥让我内心激动了好一阵子。第二天,这样的机会再次出现,我敏锐地抓住了它。那一天,府上大宴宾客,场面十分隆重,我第一次看到膳食总管腰佩短剑、头戴礼帽,这样正式的打扮着实令我吃了一惊。席间,大家偶然谈到绣在挂毯上的一句铭文,挂毯上还有贵族的纹章,那句话是索拉尔家族的铭文:Tel fiert qui ne tue pas。皮埃蒙特人大多不熟悉法文,在座的一位宾客认为这句铭文中有一个拼写错误:“fiert”这个词多了一个字母“t”。

德·古丰老伯爵正要开口时无意看了我一眼,见我面含笑意却不敢妄言,便让我发言。于是我便开口说:“我认为这个‘t’并非多余。究其原因,盖因‘fiert’乃是古法文词,而它的词源不是意为骄傲、威赫的名词‘ferus’,而是动词‘ferit’,意思是打击、伤害。所以,这句铭文的意思,据在下看并非‘威而不杀’,而应该是‘击而不杀’才对。”

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我身上。人们面面相觑,哑口无言。我一辈子都没见过这般惊奇的表情。不过最让我得意的是,我清楚地看到德·布莱耶小姐脸上浮现出欣赏的神情。这位傲慢的少女再次看了我一眼,这一眼和第一次一样可贵。接着,她将目光转向她的祖父,似乎是在等待他给我应得的夸奖。老伯爵确实非常满意,毫不吝啬地对我大加赞赏,所有在座的人也都异口同声地称赞起我来。这个时刻虽然短暂,但着实令人心旷神怡。这真是个千载难逢的时刻,它还原了事物本来的面貌,让时运不济而被大材小用的我好好出了一口气。没过多久,德·布莱耶小姐再次抬眼望着我,含羞而亲切地请我给她倒些水喝。诸位可以想象,我决不会让她久等。然而,我太受宠若惊了,走到她身旁的时候竟浑身哆嗦起来,我把水倒得太满,洒在了盘子上,还洒到了她的身上。她的兄弟不明就里,还问我怎么哆嗦得这样厉害。这一问让我愈发紧张,德·布莱耶小姐的脸也红到了耳根。

这段故事到此就算结束了。读者可以看出,这段相思和巴西莱太太那段经历一样,而且在我之后的人生中都是如此:我的恋情从没有过幸福的结局。我满腔热情在德·布莱耶夫人的门厅里久久伫立,但一切都是徒劳,我再没有得到她女儿的一点点关注。她进出时根本连看都不看我一眼,我也不敢正眼看她。一天,她经过门厅时掉了一只手套,我不但没有立刻上前捡起那只我渴望亲吻的手套,反而呆呆地站在原地不敢动,竟让一个蠢笨痴肥的男仆捷足先登,我真恨不得把他砸死。我看得出自己并没有得到德·布莱耶夫人的青睐,这就更让我胆怯了。德·布莱耶夫人从不吩咐我做事,也从不接受我的效劳。有两次她见我在门厅里候着,竟毫不客气地问我是不是无事可做。这样一来,我不得不离开这间可爱的门厅。一开始我觉得很惋惜,但是没过多久,别的事情纷至沓来,我便将这件事抛在了脑后。

虽然德·布莱耶夫人看不上我,但她的公公终于注意到了我的存在,他对我的好心赏识多少减轻了爱情的烦恼。在上文所说的那次宴会的当晚,德·古丰老伯爵便和我聊了半个小时,看起来他对这次谈话很满意,我心里也非常高兴。这位和善的老者也是个有才学的人,虽然不像德·韦尔塞里斯夫人那样文采飞扬,但却比德·韦尔塞里斯夫人热心肠,我在他跟前得到的收获更多。他让我去伺候他的儿子德·古丰神父,他说神父也挺喜欢我,如果我好好把握这份关怀,一定能从中受益,还能获得别人认为我所缺乏的东西。于是,第二天一早,我便飞也似的跑到神父先生那里去了。他完全没有把我当仆人看待,而是让我和他一起坐在火炉旁边,极其和蔼地询问我的情况。他很快便看出,我的启蒙教育内容丰富但却毫无章法,哪一门学问也没有学到家。他认为我的拉丁文知识尤其欠缺,打算多教我一些拉丁文。我们说定了,每天早晨我到他那里去学习。第二天我就去了。这是我的一生中屡次遇到的奇怪境遇之一:我的身份不伦不类,地位既高于又低于自己的身份;在同一户人家里,我既是弟子又是仆人,在供人差遣使唤的同时,又有一位帝王之家才请得动的家庭教师。

德·古丰神父先生是家里最小的儿子。家人培养他,希望他有朝一日能够高居主教之位,所以对他的教育比一般的名门子弟要高深得多。他曾被送往锡耶纳大学深造,在那里研习了好几年,对意大利语言的纯粹主义造诣颇深,他在都灵的地位就像从前当若神父[11]在巴黎的地位一样。德·古丰神父对神学并不感兴趣,倒是致力于文学研究,这在意大利的神职人员中是再寻常不过的现象。他读过很多诗,自己用拉丁文和意大利文作的诗也还算说得过去。简单地说,他的品位足以将我也培养成一个有品位的人,他也有足够的兴趣将我脑子里杂乱的知识系统梳理一番,去粗取精,去伪存真。也许我的侃侃而谈让他误以为我学识渊博,也许他觉得从基础拉丁文开始教太没意思,总之他从一开始就教给我许多深奥的知识。我刚刚翻译完几篇斐德罗[12]的寓言,他就开始教我读维吉尔的作品,我几乎完全听不懂。大家在下文中将会看到,我对拉丁文注定是学了又学,可是一辈子也没学到家。不过我的学习热情还是十分高涨的,神父先生诲人不倦,至今想起他的好意,我心里都感激不已。每天,我和神父一起度过上午的大部分时间,不仅跟他学习,也为他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我为他效劳并不是伺候他起居,他从来不让我为他做任何私事,只是根据他的口授做做记录,还有一些誊写工作。我从文书工作中得到的收获比学习要多,不仅学到了纯正的意大利文,还对文学产生了兴趣,同时也培养了鉴别好书的能力,这种能力在拉特里布的女租书商那里是学不到的,对我后来的独立写作大有帮助。

这是我一生中一段毫无浪漫主义空想、按部就班为自己谋取前程的时光。神父先生对我很满意,逢人便夸奖我,他父亲也更欣赏我了。德·法弗里亚伯爵对我说,他已经在国王面前提到了我。德·布莱耶夫人轻视的态度也有所改观。我终于成了这家人的宠儿,也因此引起了其他仆人的嫉妒。他们看到我有幸蒙受主家儿子的亲自指教,自然觉得我很快就要高他们一等了。

从偶尔听到的只言片语中,我可以大致判断出大家对于我今后的去处作何打算。我看出索拉尔家族有心谋求大使一职,也许还希望将来能入主内阁,所以想要预先培养一位有才华、有能力的人,这个人需要对索拉尔家族唯命是从,能够得到家族的信任,忠心耿耿为家族效劳。德·古丰伯爵的这番苦心深谋远虑,高瞻远瞩,不愧是心肠仁厚又有远见卓识的大贵族。可是那时的我还无法理解这样的宏图大略,对于我来说,这个计划太过高深莫测,更何况它还要求我长期屈居人下。当时,我野心勃勃,异想天开,满脑子只想着通过奇遇平步青云。至于这个计划,我看不出其中可能出现女性的倩影,所以觉得这条奋斗之路想必艰难又平淡无味,一定需要漫长的努力才能有所收获。其实我原本应该明白,越是没有女人参与其中才越是高贵稳妥的方法,因为女人们所爱护的那些才华肯定比不上男人们认为我所具备的才能。

一切进展得都很顺利。我已经争取到了差不多每个人的重视。考验结束了。全家人都认为我是个大有可为的年轻人,处在现在的岗位是大材小用,大家都期待我得到真正适合我的位置。不过,真正适合我的位置并不是别人为我指定的那一个,而是我通过完全不同的途径得到的另外一个位置。现在,我得谈一谈我固有的一个特点,在这个问题上,我无须赘述自己的思考,只要向读者说明事实就可以了。

虽然在都灵有许多和我一样改信天主教的人,可我不喜欢他们,从不和他们多来往。不过,我倒是认识几个没有改宗的日内瓦人,其中一个名叫穆沙尔先生,他绰号“歪嘴”,是个细工画匠,跟我还能攀上亲戚。这位穆沙尔先生打听到我住在德·古丰伯爵家里以后,便和我学徒时期的伙伴巴克勒一起来看我。巴克勒也是日内瓦人,年纪轻轻,满嘴俏皮话很讨人喜欢。我很快就喜欢上了巴克勒先生,和他要好得形影不离。可他不久就要回日内瓦去了,这对我真是莫大的损失啊!我对他的离去深感遗憾。在他动身之前的那几天,我和他简直分不开,更准确地说,是他寸步也不离开我。一开始,我还没那么着迷,不至于不请假就离开伯爵府整天跟巴克勒先生在外边玩。可是很快,人们就发现他天天来找我,和我纠缠在一起没完没了。门房见他总缠着我,就不放他进门。这一下可把我急坏了,我将一切置之度外,满脑子只惦记着我的朋友巴克勒。我不再去神父家里学习,也不再侍候伯爵,全家上下都见不着我的踪影。大家对我百般劝诫,见我不听,便用解雇来威胁我。正是这样的威胁促成了我的堕落,让我生出一个念头:我正好可以趁机和巴克勒一起离开。一旦萌生了这样的念头,我便再也看不到其他的乐趣了,我完全看不到命运和幸福的其他可能,眼中只剩下这一次旅行,只有这一次旅行中的无尽快乐。我还想到在结束这场旅行之后可以去看看华伦夫人,尽管那还是相当遥远的事。至于回日内瓦,我连想都没想过。山峦、原野、森林、溪流、村落,纷繁的景物接连不断地出现在我眼前,一切在我眼里都有了全新的动人魅力。如此幸福的旅程吸引着我,仿佛成了我整个生命的重心。我愉快地回忆起一路来都灵的旅程,那曾是多么动人啊。而眼前的这一次旅行,不仅逍遥自在,还有一位年纪相仿、志趣相投、性情随和的朋友,了无牵挂,没有公务所累,无拘无束,想停就停,想走就走,这该有多美妙啊!倘若为了那些缓慢艰难又不可靠的野心而牺牲这样的幸福,未免也太愚蠢了。即使那些计划有朝一日得以实现,不论成果多么辉煌,那也比不上青春时代片刻的自由欢乐。

我满脑子充斥着这种自作聪明的奇思妙想,在这种想法的驱使下,我想方设法达到了被扫地出门的目的。说实话,这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一天夜里,我从外面回来,总管通知我,伯爵已经下令解除我的职务,我正求之不得。不管怎么说,我心里其实也明白自己实在太不像话。为了给自己开脱,我又产生了一个颠倒黑白、忘恩负义的想法,认为人家辞退我,我无可奈何,因此过错在于他们,我可以得到原谅。有人转告我,德·法弗里亚伯爵让我第二天上午离开之前去和他谈一谈。他们看出我已经迷了心窍,可能连去都不去,所以让总管通知我,要等这次谈话结束才能领到主人给我准备的一点盘缠。当然,这笔钱肯定不是我应得的,因为主家从来没有把我当仆人看待,此前并未和我约定工资事宜。

德·法弗里亚伯爵是个冒冒失失的年轻人,但是这一次他对我说的话却都入情入理,我们进行了一场堪称亲切的交谈。他和我一一说起他伯父对我的关怀以及他祖父对我的期望,明确地指出我这样自甘堕落将会牺牲怎样的未来,言辞恳切,令人动容。最后,他主动提出和解,唯一的条件是要我和那个引诱我的小坏蛋断绝来往。

显而易见,他说的这一切并不是他自己的意思,我就是再糊涂,也能从他的话里感受到老主人对我的一片好心,这让我非常感动。然而,对旅行的执迷已经占据了我的脑海,任何力量也无法掩盖旅行的魅力。我完全丧失了理智,因此态度格外固执,横下一条心摆出无所畏惧的架势,傲慢地回答说:既然已经解除了我的职务,我也接受了这个决定,话已出口便是覆水难收;再说,不管我这辈子可能会怎样,我都不肯让同一户人家赶走两次。年轻的伯爵当然火冒三丈,他骂了我几句——我也确实活该挨骂——然后抓住我的肩膀把我推出了他的房间,砰的一声关上了门。而我呢,好像刚刚赢得了一场伟大的胜利一般,就这么神气活现地走开了。我害怕再经历第二场战斗,便没去向好心的德·古丰神父先生道别,连个谢字都没说,就这么卑鄙地不辞而别了。

要想明白我当时疯狂到什么程度,诸位必须了解,我的心灵一向容易为了最细微的事物而陷入癫狂,我会沉醉在痴迷的想象中,尽管那些事物有时完全是虚无缥缈的空中楼阁。最离奇、最幼稚、最愚蠢的计划都可能引诱我陷入自鸣得意的空想,让我认为这些计划真有实现的可能,然后为之疯狂。谁能想到一个将近十九岁的年轻人竟然将自己的一生寄托在一个小玻璃瓶上?现在,请听我说说其中的故事吧。

几个星期前,德·古丰神父送给我一件礼物:一件做工精巧的小型希罗喷水器[13]。我对这个小物件爱不释手,时常和聪明的巴克勒一起研究这个喷水器,一边畅谈我们的旅行。有一天,我们忽然想到,这个喷水器在旅行中很可能派上大用场,还能让我们在旅途中多玩些日子。世界上还有什么玩具比希罗喷水器更有意思?我们将幸福生活的美梦都寄托在这异想天开的想法上,幻想着每到一个村庄,就把村民们召集起来,向他们展示我们的喷水器。只要他们一看见这个稀罕物件,就一定会好吃好喝地招待我们。一定有无比丰盛的美餐等着我们尽情享用,我们俩都毫不怀疑,对于收获粮食的农人来说,粮食根本算不了什么,要是他们不让我们这样的过路人填饱肚子,那就说明他们没有良心。我们想象着,所到之处都是盛宴与婚礼,我们无须破费,只要费一点口舌,给喷水器灌满水,就可以走遍皮埃蒙特,走遍萨瓦,走遍法兰西乃至走遍全世界。我们拟定了一个永无尽头的旅行计划,先取道北上,并不是为了抵达某个特定的地方,而是为了享受翻越阿尔卑斯山的乐趣。

这就是我着手开始执行的计划。我毫不惋惜地抛弃了我的保护人、我的导师、我的学业和期望,不再等待那几乎已成定局的美好前途。我开始了真正的流浪生活。别了,都城!别了,宫廷、野心和虚荣!别了,美人和爱情!别了,去年一路来时对伟大奇遇的异想天开!我带着我的喷水器,和我的朋友巴克勒一起出发了。钱袋里没有多少钱,心中却充满了喜悦。我一心琢磨着该如何享受漂泊的快乐,就这样,我将从前那些宏伟的计划全都孤注一掷地押在了这场幸福的流浪之旅上。

这场荒唐的旅行的确差不多和我预想的一样快活,但又不完全一样。我们的喷水器在旅店和小酒馆里确实偶尔能博老板娘和女招待们一笑,但到了结账的时候,该付多少钱还是得付多少钱。我们倒也不操心,只想着等到钱袋快见底的时候再好好利用这件宝贝。一个意外让我们彻底不必操心了:快到布拉芒时,喷水器摔碎了。它碎得正是时候,因为我们虽然嘴上不肯说,其实已经有点玩腻了。这场不幸反而让我们更加快活,我们大笑自己粗心大意,笑自己衣服鞋子都已破烂不堪,竟然指望着靠喷水器这样的玩意换来新衣新鞋。我们继续旅行,和出发时一样轻松愉快,不过我们不再随心所欲地绕远路了,钱袋一天天瘪下去,我们必须径直向目的地进发,尽快抵达。

到达尚贝里之后,我陷入了沉思。不过不是在反思过去这段时间做下的蠢事——在这么短的时间里,任何人都不可能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是非过错。我考虑的是华伦夫人会怎样接待我。我已经完全把她家当作了我自己的家。我刚到德·古丰伯爵府上时曾给她写过信,她知道我在那里过得不错,所以在祝贺我的同时也对我谆谆教导,告诉我应该如何报答大家对我的恩情。她认为,只要我自己不犯错误自毁前程,肯定不用担心来日出人头地。现在看到我这样打道回府,她会对我说些什么呢?当然,我想她决不至于把我拒之门外,可是我害怕让她伤心。我害怕她的责备远胜于害怕自己吃苦受穷。我决心一声不吭地忍受一切,要用一切办法让她宽心。在这个世界上,我只有她一位亲人了,如果失去她的关爱,那我就活不下去了。

最让我担心的是我的旅伴。我不愿因为他再让华伦夫人烦心,又担心不能轻易摆脱他。我们在一起的最后一天,我有意早点和他分手,便对他冷淡起来。这个机灵鬼明白了我的心思,他是个疯子,可是一点也不傻。我原以为他看到我态度转变,心里一定很不好受。但是我想错了,我的朋友巴克勒一点也没有为此而痛苦。我们刚走进安纳西城,他就对我说:“行了,你到家了。”他拥抱了我一下,和我说了一声再见,一转身便消失在人流中。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听到过他的消息。我们从相识到相处前后总共不过六个星期,然而这段友谊导致的后果却影响了我的一生。

走近华伦夫人的宅第时,我的心跳得多么猛烈啊!我两腿发颤,眼前仿佛笼着一层薄雾。我什么也看不见,什么也听不到,遇上熟人也认不出。我不得不停下来好几次,调整呼吸,让自己恢复知觉。我慌乱到这种程度,是担心得不到我需要的庇护吗?在我那样的年龄,我是因为害怕饿死而如此惊慌吗?不,绝对不是。我可以问心无愧且不无骄傲地说:在我的一生中,我从来没有因富贵而心花怒放,也从未因贫穷而忧心忡忡。

我这一生遭遇过无数难忘的曲折坎坷,常常居无定所,忍饥挨饿,但我对富贵和贫困的看法始终如一。迫不得已的时候,我也会和别人一样去讨饭甚至行窃,但从来不会如此惊慌失措。很少有人像我这样,一辈子长吁短叹,流下那么多眼泪。但是,我从来不曾因为贫穷或害怕陷入贫穷而发出过一声叹息,没有为此掉过一滴眼泪。我的心灵虽然饱受命运的考验,但是我所感受到的幸福和苦痛全都与命运本身无关,真正的幸福和苦痛并不取决于命运本身。在我觉得自己是世上最不幸之人的那段时期,我反而衣食无忧,什么都不缺。

我来到华伦夫人面前。刚一看到她的神情,我便放下心来。她刚一开口,我便开始颤抖。我扑倒在她的裙下,内心洋溢着激烈的狂喜,我热切地吻着她的手。至于她,我不知道她是否已经得知我的所作所为,不过我看她的脸上并没有太多惊异的神情,也看不出有丝毫忧郁的神色。她温柔地对我说:“可怜的孩子,这么说,你又回来了?我就知道,你太年轻,不适合这样的远行。我很欣慰,至少事情不像我担心的那么糟糕。”说完,她让我谈谈自己一路上的经历。我没有说太多,还省略了一部分情节,但是句句属实,言语间既没有姑息自己的过失,也没有为自己辩解。

接下来该解决我的住处问题了。华伦夫人和女仆商量了几句。在她们商量的时候,我屏住呼吸,大气也不敢出。听到她们说就让我住在家里,我简直喜不自胜。我看着仆人把我的小行李送到给我安排的房间,感觉就像圣普乐看见自己的马车被引进沃尔马夫人家的车棚里一样[14]。更让我欣喜的是,听说给我的这种优待并不是一时权宜之计。在大家都以为我在想别的事情的时候,我听到华伦夫人说:“别人爱怎么说就怎么说吧。既然上帝把他送回到我这里,我就决不抛弃他。”

终于,我在华伦夫人家里住了下来。不过,这还不算是我一生幸福的开端,只能说是幸福来临前的美好铺垫。敏感丰富的内心世界让我们真正享受到生命的乐趣,这样的心灵固然是大自然的杰作,但也可能是人类机体自发的产物,需要有特定的环境才能让它生发出来。如果缺少孕育敏锐感官的条件,一个天生情感丰富的人也许还不曾体会生命的滋味便已走完一生。在此之前,我差不多就是那样的人;如果我从未遇到华伦夫人,或者遇到她却无缘长期生活在她身边享受她的温存怜爱,那我恐怕永远就是那样的人了。我敢说,如果一个人感受到的只是爱情,那他还远远没有体验到人生中最美好的事物。我体验到了另外一种感觉,或许没有爱情那么炽烈,但却比爱情甜蜜千百倍。它有时和爱情水乳交融,但又往往和爱情毫无关联。这种感情也不是单纯的友情,它比友情更强烈,也更温柔。我并不认为同性朋友之间可能产生这种感情。虽然我爱交朋友,但至少到目前为止,我还从未对任何男性友人产生过这种感情。究竟该如何定义这份感情,现在还不明确,但以后会清楚的。现在,只有通过感情的具体表现才能说清感情本身。

华伦夫人的宅邸已经有些年头,不过相当宽敞,还有一间漂亮的空房间留做客人的卧室。现在我便在这间房里安顿下来。窗外就是我曾经提到过的那条过道,我和华伦夫人第一次见面的地方。从屋里可以远眺小溪和花园之外的田野。面对此番美景,住在屋里的年轻人绝不会无动于衷。离开博赛以后,我还是第一次看到自己居住的房间窗外绿意盎然。以前我的视线始终被挡在高墙之内,每天所看到的不是屋顶,就是灰蒙蒙的街道。此刻这番新奇的景象在我看来是多么美好,多么可爱啊!这番景色更增添了我心中的缱绻柔情,在我眼中,这动人的景致也是我那亲爱的庇护者所赐予的恩德,我觉得这些景色是她特意为我布置的。我想象着自己恬静地陪伴在她身旁。花红柳绿之中,我时刻都能见到她的倩影。她的风情与春天的美景融为一体,映入我的眼帘。我那颗一直倍感压抑的心,在这样的环境中顿时觉得舒坦了,在这果香弥漫的空间里,我的呼吸也更加自在了。

华伦夫人的宅邸没有都灵那样的奢华,这里整洁庄重,让人感受到世家望族的殷实富足,绝非浮华奢侈的纸醉金迷可比。她家里没有多少银餐具,没有精巧的瓷器,餐桌上没有野味,也没有异国美酒,但是厨房和地窖里都有丰富的食物储备,足够大家享用。她用陶制的杯子为客人奉上风味绝佳的咖啡。不论谁来拜访她,她都会招待对方吃饭或者邀请对方和她一同用餐;不论是工人、信差还是过路人,在她的家里都会得到好吃好喝的款待。她的仆人包括一个美貌的侍女,名叫梅瑟莱,来自弗里堡;一个男仆,是她的同乡,名叫克洛德·阿内,以后我还会提到这个人;还有一个厨娘和两个出门会客时需要的轿夫,不过她很少出门。她只有两千利弗尔的年金来养活这么些人,实在不容易。如果是在某个土地肥沃、货币值钱的地方,这笔不算丰厚的收入如果安排得当,也可以应付得过来。可惜,节俭从来不是她青睐的品德:她靠借债维持开销,钱到手了便随来随用,手里一个硬币都留不住。

她的理家方式正合我意。大家可想而知,我正乐得借此机会好好享受一番。我唯独不太满意的一点是在饭桌上耗的时间太长。华伦夫人不爱闻汤羹和菜肴刚刚端上桌时的气味,一闻就觉得头晕,而且会恶心很久。这时她只能聊天闲谈,食物连碰都不碰一下。等到半小时之后,她才慢慢恢复过来,开始吃第一口。这样长的时间,我吃三顿饭都绰绰有余。等她开始吃饭的时候,我常常早就吃饱了。为了陪她,我只好继续吃下去,这样就相当于吃了双份的食物,不过我也不觉得不舒服。我尽情享受着与她相伴的甜蜜幸福,由于我完全不必担心维持这种幸福生活的经济来源,这种幸福的感觉就甜蜜得更加纯粹了。最初,我不太了解她的家底,以为她一直家境优渥。在随后的一段时间里,我在她家里一直很快乐,直到我深入了解她的实际情况。当我知道她已经预支了自己的年金时,我再也无法心安理得地享受这份快乐了。我总是这样,因为对未来思虑太过而无法尽情享受眼前的快乐。我总能预见到未来的失败,却永远在劫难逃。

从第一天起,我们之间就建立了最亲密的关系,在她的一生中,我们这种关系始终不曾改变。她喊我“小家伙”,我喊她“妈妈”。即便后来岁月流逝,我们之间的年龄差距感觉不再那么明显,我们也仍旧保持着“小家伙”和“妈妈”的称呼。我们之间关系的真谛,我们对彼此的真挚态度,尤其是我们的心灵相通,全都在这两个称呼中得到了完美的体现。对我来说,她是最温柔慈爱的母亲,从不寻求自己的快乐,只谋求我的幸福;即便我对她的感情掺杂了肉欲的色彩,那也不能改变这份感情的本质,只是使之更加美好。我享受着一位年轻貌美的妈妈的抚爱,陶醉其中。我所说的抚爱,就是这两个字本身的意思,她对我从不吝惜温柔的亲吻,没少给予我慈母般的温柔抚爱,我心里也从来没有过非分之想。有人或许要说,我们的关系后来变了质——我承认这一点,但是还请诸位等一等,我不能一口气把所有的事情全部说完,请容我缓缓道来。

我们第一次见面的那一瞬间,是她真正让我动情的唯一时刻,而且这短暂的一见钟情也多半是因为喜出望外。我莽撞的目光从来没有偷看过她脖颈以下的部分,尽管她半露的酥胸很容易引起我的注意。我在她身边从未有过冲动的激情,也没有强烈的欲望。我非常宁静,享受着难以言喻的乐趣。我可以这样在她身边待上一辈子,永生永世也不会有片刻厌倦。我同她单独在一起时从不觉得乏味,我和别人谈话时,有时心里明明厌烦得很,但是出于礼貌不得不没话找话,简直如同受刑一般,只有和她谈话时候才不会如此。我们俩独处时的谈话并没有具体的主题,我们谈天说地,可以一直聊下去,直到有人来打断我们。因此,和她在一起,我根本不必找话说,倒是要考虑怎样刹住话头。她时常在考虑自己的计划,常常陷入沉思。好吧!那我就让她静静沉思。我闭上嘴,默默地望着她,感觉自己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和她在一起时,我还有一种怪脾气:我不强求两人独处,却会不断地寻找机会,一旦有这样的机会便欣喜若狂,倘若此时有人冒冒失失前来打扰,我就怒气冲天。只要有人破坏我们的二人世界,不论来者是男是女,我都会嘟囔着走开,因为我不能容忍自己在她身边时还有第三者在场。我跑到门厅里,一分一秒地数着时间,心里百般咒骂里面久坐不走的客人,我无法想象他们哪里有这么多话要说,我自己还有更多的话要说呢。

只有在看不见她的时候,我才真切地感觉到自己是多么热烈地眷恋着她。我看着她的时候,心里只是觉得快乐,可当她不在家的时候,我便终日惴惴不安,焦虑得无以复加。我觉得自己必须和她生活在一起,这样的渴望让我心中缠绵悱恻,忧思难解,甚至常常以泪洗面。我始终记得,在一个盛大的节日里,她上教堂去参加晚祷,我自己到城外去散步,脑海里全是她的影子,心中充满了要和她共同生活的热望。我还算理智,知道这个愿望眼下是不可能实现的,此刻我所享受的美满幸福也是不会长久的。这样想着,不免悲从中来,但我并没有沮丧,因为我看到了一丝令人欣慰的希望。

钟楼的钟声总是格外能撩动我的心弦。伴着悠悠的钟声,鸟儿婉转歌唱,蓝天碧空如洗,田园风光美丽宜人,田间疏落点缀着农家屋舍——我想象着其中一座就是我们共同生活的处所——所有这一切,都让我觉得温馨,对我有着强烈的触动,让我感动又忧伤,恍如置身梦境;在如此美妙的乐土,在如此欢愉的时刻,我因为让她快乐而感受到无上的快乐,如临极乐之境,但这其中完全没有情欲的成分。在这之前和之后,我都不曾再像当时那样充满幻想,再也不曾那样强烈地憧憬未来。最使我惊讶的是,在这个梦想真正实现的时候回首当初,一切竟然和我最初设想的完全一样。有人说,人在清醒时的梦想其实是一种预感,我的梦想一定就是这样。我的想象与现实唯一不同的地方就是时间。我想象着日复一日、岁岁年年、一生一世都在持续不变的宁静中度过,然而实际上这段日子只持续了很短一段时间。唉,我最实际的幸福原来也不过是一场大梦,梦想刚刚实现的瞬间便如梦初醒。

我亲爱的妈妈不在眼前时,对她的思念让我做了许多傻事啊,要是一一详叙起来,恐怕永远也说不完。想到她曾睡在我这张床上,我曾多少次亲吻我的床榻啊!想到我的窗帘乃至我房里的所有家具都是她的东西,都曾被她美丽的手触碰过,我又曾多少次亲吻这些摆设啊!甚至想着她曾经在房间地板上走过,我又曾有多少次跪伏在地板上啊!即便是当着她的面,有时候我也会情不自禁做出一些只有在爱得热火朝天时才做得出的不可思议之举。有一次吃饭的时候,她刚把一块肉送进嘴里,我大喊一声,说肉上面有一根头发,她赶紧把那块肉吐到盘子里,我抓起肉,如获至宝地吞了下去。总而言之,我和最狂热的情人相比,只剩下唯一的差别,不过那也是根本性的差别。正是由于这种差别的存在,我的行为在常人看来简直不可理喻。

从意大利回来的我已经和当初动身前往意大利的我不完全一样了,不过,在我那样的年纪,也许没有人会像我这样完璧无瑕地从意大利归来。我回来时,完好无损的并不是贞洁的心,而是童贞的肉体。随着我一年一年长大,躁动不安的气质终于显现出来。最初的爆发完全不受意识的控制,我以为自己的身体健康出了问题,心里害怕极了,这种担心比任何事情都更能证明我在此之前的纯洁。很快,我便打消了担忧,我学会了用危险的方法满足天性的需求,这种方法拯救了我这种性情的年轻人,让他们免于淫荡的生活,但也消耗着他们的精力,损害他们的健康甚至是生命。这种恶习不仅对胆小怕羞的人方便可行,而且对于想象力丰富的人还别有一种强烈的吸引力。换句话说,他们可以随心所欲地占有一切女性,让心中迷恋的美人来为自己助兴而无须征求她们的同意。我被这种便利的恶习引诱,开始摧残大自然赋予我的、多年来小心保养的健康身体。住在一位美丽的女人家中,这样的客观环境也对这种不良癖好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她的倩影让我魂牵梦萦,白天里不断见到她,夜里身边的事物又让我想起她,连我身下躺着的都是她曾经睡过的床榻。有多少东西在撩拨我啊!

这样一想,读者也许认为我已经病入膏肓了。然而事情恰恰相反,原本可能毁了我的东西反而拯救了我,至少是暂时挽救了我。我陶醉在和她相处的喜悦中,热切地希望永远生活在她身边。不论她在或不在,我始终将她看作慈爱的母亲、可爱的姐姐、迷人的女友,除此之外再无他想。我始终这样看待她,从未改变。无论何时,我心里只有她一个人,她的形象始终盘踞在我心头,没有给其他人留下一点空间。对我而言,她是这世界上唯一的女人。她对我的感情极尽温柔缱绻,让我的情欲无暇为任何其他女人而躁动。这份感情让我不受任何女性的诱惑,包括她自己。总而言之,我因为爱她而变得安分守己。这方面的事情我说不清楚。至于我对她的眷恋究竟是什么性质,谁爱怎么说就怎么说吧。我所能说的就是:如果这种眷恋到目前已经让读者觉得不同寻常的话,那么接下来的故事会让诸位觉得更加离奇。

我无比快乐地消磨时光,但每天所做的都是我毫无兴趣的事:要么是草拟计划、誊写账目、抄写药方,要么就是挑选药草、研磨药材、照看蒸馏器的火候。除了这些琐事之外,我还要接待过路人、乞丐和五花八门的来访者,同时和士兵、药剂师、议事司铎、贵妇人和俗家修士打交道。我没好气地嘟囔着,愤愤地咒骂这些乱七八糟的人,咒他们见鬼去。可是华伦夫人做什么事情都是开开心心的,见我火冒三丈的样子,她笑得直流眼泪。我虽然生气,可也禁不住会被她逗笑,这样一来她就笑得更开心了。我偶尔怨声载道的那些时刻也让她觉得很有意思,如果在我和华伦夫人争吵时恰巧有不知趣的客人前来拜访,她就更来劲了。为了折腾我,她故意延长会客的时间,还狡黠地对我使眼色,看得我简直想揍她一下。当她看到我迫于礼节不敢造次,只是用怒火中烧的目光瞪着她,她才勉强地收敛起笑容。不过,虽然我很生气,但心里还是不由自主地觉得这一切就像喜剧一样妙趣横生。

我对这些日常琐事并不感兴趣,只是因为这些事是我所钟爱的生活方式的组成部分,所以才觉得有意思。我身边所发生的事,人们让我去做的事,没有一件合我的品位,但却让我心满意足。我厌恶医学,和华伦夫人研究医学时闹出了许多令人捧腹的肆意嬉闹,让我们乐得不可开交,倘若我们没有闹得这么疯,我想我最终或许会爱上医学。这也许是医学这门技艺第一次让人如此快乐。我自诩闻一闻气味就能辨别出医书的内容,有意思的是,我确实很少出错。华伦夫人经常让我尝一些恶心的药剂。任凭我一见就躲,据理力争,都无济于事。我拼命反抗,龇牙咧嘴也好,咬紧牙关也好,可是只要我看到她那沾有药汁的纤秀手指伸到唇边,我就只能乖乖张开嘴含住它。她那一整套制药设备都堆在房间里,如果这时有人听到我们哈哈大笑、又跑又闹的动静,一定会以为我们正在屋里排演滑稽剧,而不是在配制麻醉剂或兴奋剂。

不过,我并没有把所有的时间都耗在嬉闹玩笑之中。我在自己的卧室里发现了几本书,其中有《旁观者》、普芬多夫[15]的书、圣埃弗尔蒙[16]的书和《亨利亚德》[17]。我已经不像过去那样对读书如痴如狂,不过闲来无事的时候还是会翻翻这些书。我对《旁观者》尤其感兴趣,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德·古丰神父曾教导我读书不要贪多,贵在精读和思考。学会这一点之后,我从读书中获益良多,逐渐养成了注意语句结构和优美文体的习惯,我学会了分辨纯粹的法语和方言土语。通过《亨利亚德》里的这两行诗,我纠正了一个所有日内瓦人都常犯的拼写错误:

Soit qu'un ancien respect pour le sang de leurs maîtres

Parlât encor pour lui dans le cœur de ces traîtres.[18]

句中“parlât”这个词引起了我的注意,我从这句诗里才明白,动词虚拟式的第三人称单数变位结尾,必须有字母“t”;以前我在书写或拼读时,一直都把它和直陈式简单过去式“parla”混为一谈。

我有时会和妈妈谈论我读的书,有时就在她身旁诵读,我非常享受在她身边读书的乐趣。我多多练习,尽量读得引人入胜,这对我自己也很有好处。我在前面说过,华伦夫人是位有才华的女人,当时正值她才思敏捷的全盛时期。有几位文人争先恐后地向她献殷勤,指点她如何鉴赏优秀的作品。依我看来,她依然保留着新教徒的品位。她喜欢谈论拜勒[19]的作品,对在法国早已被人忘却的圣埃弗尔蒙大为推崇。但这并不妨碍她对文学佳作深入了解,说起优秀的文学作品,她也完全可以侃侃而谈。她在上流社会中成长,年轻时便来到了萨瓦省,与当地贵族常来常往,很快便丢掉了沃州矫揉造作的情调。在她的故乡沃州,女人认为上流社会的精髓就是自命不凡,因此只会说讽刺挖苦的俏皮话。

华伦夫人对于宫廷只是匆匆地瞥了一眼,但这一眼已经足够她看透宫廷的本质。她在宫廷里有一些朋友,也有人暗中嫉妒她。她的作风和债务招来了一些闲言碎语,但她始终没有失去她的年金。她有为人处世的经验,又有善于思考的头脑,能够充分利用自己的经验,这是她谈话中最得意的话题。对于像我这样爱空想的人,听听她在这方面的教导实在比什么都有必要。我们一起读拉布吕耶尔的作品,她喜爱拉布吕耶尔更甚于拉罗什富科[20],后者的作品有悲观色彩,读来令人惆怅,对于不喜欢看人本质的年轻人而言,这种感觉尤为强烈。她谈起大道理有时候越说越不着边际,我便时不时吻一下她的嘴唇或她的手,才有耐心接着听下去,对于她的长篇大论也就不感到厌烦了。

这种生活太过美好,但很难长期持续下去。我意识到了这一点,总担心好景不长,这块心病让眼下的幸福生活蒙上了阴影。妈妈和我说说笑笑的同时,也在研究我,观察我,询问我,为我的前途制定了许多未能付诸实践的计划。仅仅了解我的性格、兴趣和小小的才能还不够,还必须寻找或者创造让我发挥一技之长的机会,这就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办到的事情了。这可怜的女人对我的爱才之心让她反复掂量各种可能,难以决断,反而拖延了我发挥才干的时机。总之,华伦夫人对我的评价相当高,最后一切都顺了我的心。然而,人心不能比天高,从这时起,平静对我来说已成为过去。

华伦夫人有个亲戚,人称德·奥博纳先生。此人聪敏过人,心思细巧,和她一样是制定计划的天才,也是冒险家一类的人物,只不过他没有被自己的计划拖垮。德·奥博纳先生登门拜访之前,刚刚向弗勒里红衣主教提出了一个详细的彩票发行计划。红衣主教没有同意。于是他又向都灵宫廷提出了这项计划,结果被采纳并付诸实行了。他在安纳西逗留了一段时间,成了地方执政官夫人的情人。这位夫人是个很可爱的女人,我很喜欢她,在和妈妈来往的女人中间,这位夫人是我唯一乐意看见的访客。德·奥博纳先生见过我之后,华伦夫人就跟他谈起我的情况。他答应对我考察一番,看看我适合干什么,如果他认为我还算可造之材,就会为我谋一个位置。

华伦夫人一点风声也没让我知道。她借口让我去办事,一连两三个上午派我到德·奥博纳先生那里去。他巧妙地引我说话,对我十分和善,尽量不让我感到拘束。他和我聊了一些无关紧要的事,天南海北无所不谈,自然亲切,完全不像是在观察我,倒好像对我十分欣赏,愿意和我无拘无束地闲谈似的。我对他倾慕极了。他观察的结论是:尽管我一表人才,看起来仪表堂堂、神采奕奕,虽不能说是完全无能,但至少是一个没有才华、没有思想也没有太多学识的人,一句话,就是一个各方面能力都很有限的青年,我能够指望的最高目标就是在乡村当一名本堂神父,这对我就是相当不错的安排了。这就是他在华伦夫人面前对我下的定论。这是我第二次或第三次得到这样的评价,但不是最后一次,当年马斯隆先生对我的评价常常得到后来人的肯定。

人们之所以反复对我做出这样的判断,与我的性格大有关系,所以我有必要在此解释一番。诸位可以想象,凭良心说,我对这样的判断并不心服口服。在尽可能不偏不倚的情况下,我要说的是:不管马斯隆先生、德·奥博纳先生和其他各位先生怎样说,恕我不能接受他们的评价。

不知道为什么,两种几乎绝对不可能相容的特质在我身上居然兼而有之:一方面是热烈、狂热而冲动的激情,另一方面是迟钝混乱、后知后觉的思想。我的心灵和头脑仿佛不属于同一个人。感情迸发得比闪电还快,瞬间涌入心中,但是闪电般的感情非但不能让我看清局面,反而让我激动眩晕得不知所以。我能感觉到一切,却什么都看不清。我兴奋异常,却行动迟缓,必须冷静下来才能思考。只要给我时间,我可以做到足智多谋,对局面深入分析,眼光透彻得令人吃惊。在从容不迫的状态下,我总能对答如流,可是在仓促之间从没做过一件像样的事,说不出一句恰如其分的话。俗话说,西班牙人只有在下棋时才能想出高招;我呢,只有在书信里才能妙语连珠。我曾读过一个关于萨瓦公爵的俏皮话,说他正走在路上,突然转过头来喊道:“巴黎商人,当心你的狗嘴。”当时我不禁想道:“这说的不就是我吗?”

我感情敏锐却思维迟钝,不仅在谈话中如此,独自一人工作的时候也是这样。思绪经常乱作一团,要整理出头绪简直困难得难以想象。思想在脑袋里嗡嗡地打转,像面团发酵似的让我激动,头脑发热,心跳加速,激动成这样,我什么都看不清楚,一个字也写不出来,只得干等着恢复平心静气的状态。海浪般翻滚的思绪在不知不觉间归于平静,混沌的脑海慢慢恢复了秩序,大小事情又按部就班地各就各位。但是这个过程极其缓慢,需要经历一段漫长而混乱的动荡。诸位想必在意大利看过歌剧吧?在换场的时候,巨大的剧场混乱得让人心烦,而且要乱上好一阵子;所有的道具布景都堆在一起,哪里都是乱七八糟的一堆,简直天翻地覆。随着时间的推移,一切又变得井井有条,每一件东西都找到了自己的位置,最后大家惊讶地发现,乱糟糟折腾一阵子以后,眼前又展现出赏心悦目的舞台场景,精彩的演出又开始了。我写作时脑中的情形大致也是这样。如果我懂得等待时机,精心谋篇布局,展现我想要的事物之美,那恐怕没有几个作家能够超过我。

因此,写作对我来说极其困难。我的手稿经过反复涂抹修改,已经乱七八糟,难以辨认,足以证明我为写作付出了多大的努力。每一部手稿在交印之前少说都誊写过四五遍。我手拿着笔面对书桌和稿纸,这种时候从来也写不出半个字。只有在山石林木之间漫步或是躺在床上难以成眠的时候,我才能在脑海里拟下腹稿。大家可以想象,对于我这么个完全没有记忆力、一辈子会背的诗不超过六首的人来说,写作是一项多么迟缓的工作。腹稿的某些段落要在我的脑袋里翻来覆去琢磨五六个晚上,才能胸有成竹地变成白纸黑字。也正因如此,我更擅长要付出巨大精力的作品,比一挥而就的信札类文字写得好很多。书信体的笔调我一直把握不好,让我写这类东西等于活受罪。我每次写信都要辛苦好几个小时,哪怕只是写一些无关紧要的琐事。如果要我想到什么就立即写到纸上,那我真不知道该怎样下笔,也不知道该怎样收尾。我写的信总是又臭又长,废话连篇,读起来简直不知所云。

我不仅在表达思想时有很大困难,在领会思想时也是如此。我善于观察各种各样的人,自认为是个不错的观察家。可是我对眼前所看到的东西往往视而不见,对回忆起来的事情倒是能洞察秋毫:我的智慧只有到了回忆中才有用武之地。别人在我面前的一言一行以及发生在我眼前的一切事情,当时的我是既无感受,也不理解,只对事物的外在表现有印象。过了一段时间之后,所有这一切再次浮现在我脑海中:地点、时间、语气、眼神、姿态和环境,这时我全都能记起来,不会漏掉任何细节。在这样的回忆中,我能透过人们当时的言行看出他们的思想,而且很少出错。

我在独自一人的时候尚且难以驾驭自己的思想,可想而知,当我和别人交谈时,为了言谈得体,随机应变,要同时考虑到千百件事情,我该有多么狼狈哦。一想到谈话有那么多繁文缛节,而且知道自己准会忘掉几条,这就足够让我胆战心惊了。我简直不能理解别人何以敢在大庭广众下侃侃而谈,因为在那种场合每说一句话都要字斟句酌,要考虑到所有在场的人;为了不说出任何得罪人的话,必须了解在场所有人的性格和他们的过去。这样看来,久在交际场活动的人就占了很大便宜:他们很清楚什么话不该说,因此对于自己该说的话也就更有把握。纵然如此,他们也难免一不留神说出蠢话来。诸位可以想象,一个毫无社会阅历的人突然从天而降掉进这种场合,要想让他不说错话,那真是一分钟也办不到。至于两个人之间的谈话,又另有麻烦之处,让我更为苦恼。因为两个人的交谈需要你来我往,一直说下去:对方和您说话,您就必须应声;对方不说了,您就得没话找话。这种窘迫的局面让我难以忍受,仅此一点就让我对社交生活深感厌恶。在我看来,没有比逼着我说话、还要一直说下去更折磨人的了。这与我厌恶任何形式的拘束是否有关,我也不清楚,反正硬要我没话找话,那我就难免说出蠢话来。

对我来说最要命的是,既然无话可说,那就该学会保持沉默,可我却像急着要还账似的去抢话头。我急得直结巴,连珠炮似的说出一连串毫无逻辑的话。如果这些话真的没有任何意义,那我还算是走运了。我本来想借此克服或掩盖自己的笨拙,结果却少有不出丑的时候。这样的例子我能举出无数,现在我只说其中一件,那不是我年轻时的往事,而是发生在我进入上流社会生活多年之后,那段时间,但凡有可能,我总是尽量摆出上流社会那种从容不迫、谈笑风生的神气。有一天晚上,我同两位贵妇人和一位先生在一起,这位先生的名字我不妨直说,他就是德·贡托公爵大人。房间里没有别人,我便极力想插上几句话。天知道我说了些什么!在场只有四个人,其中三个完全不需要我多嘴。女主人吩咐人送来了一剂口服药膏,因为她的胃不好,每天要服用两次。另一位夫人看到她吃得直咧嘴,便笑着问她说:“是德·特龙桑先生[21]的药糖吗?”女主人听她这样问,便用同样的口气回答说:“我想不是的。”这时,才华横溢的卢梭自作聪明地插嘴道:“就算是这种药也不见得有效!”在座的人当下全都愣住了,谁也没有说话,谁都不笑了。过了一会儿,大家便把话题扯开了。这种蠢话要是对别的女人说,可能只是句打趣的玩笑话,但是对一位非常可爱、难免引来闲话的女人说出来,这话就相当厉害了,尽管我确实无意冒犯她。我相信在场的那一男一女都是拼命忍住才没有笑出声来。这就是我在没话找活的时候脱口而出的笑话。我很难忘记这句话,因为除了这件事本身很难忘记之外,还产生了一些让我不得不时常想起它的后果。

我想,诸位读到这里足以明白,为什么我虽然不傻却常常被人当傻瓜看待,连一些眼光相当准的人也不例外。特别不幸的是,我的相貌和眼神看起来都很聪颖,因此当人们对我大失所望时,我的愚蠢就越发显得碍眼。这件小事虽然发生在特殊情况下的,但却有助于大家了解今后发生的一些事情。这件小事是理解我诸多奇怪举动的钥匙。人们将我做的那些怪事归咎于我性情野蛮孤僻,其实我并不是那样的性格。如果不是深知混迹交际场不仅对自己没有好处,而且会迷失自己的本性的话,我也会和别人一样喜好交际。我决定离群索居,提笔写作,这对我来说再合适不过。我若天天出现在人们面前,那谁也看不出我有多大的本事,连想都不会往这方面想。迪潘夫人就是这样,她是个聪慧的女人,我在她家还住过几年,但也无济于事,她本人后来也曾多次和我谈起这一点。当然,我也遇到过例外,这我以后再谈。

他人评估了我的才能,就这样下了定论,也就这样选定了适合我从事的职业,现在要做的就是再一次送我去完成我的神圣使命。困难在于,我没有正式接受过学校教育,我的拉丁文水平连当个神父都不够。华伦夫人的意思是让我去修道院接受一段时间的研修。她和修道院院长商量了这件事。院长是一位遣使会神父,名叫格罗,身材矮小,相貌憨厚,一只眼睛几近失明,身形瘦弱、头发斑白。格罗先生是我见过的最有才气、最少学究气的遣使会神父,这么说一点也不为过。

他有时候会到妈妈家里来,妈妈款待他,抚爱他,甚至戏弄他。她有时会让他为她系上衣背后的衣带,他也十分乐意效劳。在他执行这项任务的时候,妈妈就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忙个不停。院长先生手上被衣带牵着,脚下跟着跑,嘴里还不断念叨:“我说夫人哟,您倒是站住了呀!”那幅场面真是不错的绘画题材。

格罗先生对妈妈的提议欣然应允。他答应收留我,只收极少的膳宿费,我的教育由他负责,只看主教是否恩准了。结果主教不但同意,还愿意负担我的膳宿费。他们还允许我继续穿着普通百姓的衣服,直到通过测验,取得预期的成绩。

真是巨变啊!我不得不服从。我像赴刑场似的搬到修道院里去了。那真是个阴森可怕的所在,对于刚从一位可爱的女人家中搬来的人来说,尤其显得凄凉!我只带去了一本书,是我恳求妈妈借给我的。这本书给了我无限的慰藉,大家一定猜不出这是本什么书——是一本乐谱。在她多才多艺的研究中,音乐并没有被忽略。华伦夫人有一副动听的歌喉,歌唱得相当不错,还略通羽管键琴。她很热心地给我上过几节音乐课,我必须从最基本的内容开始学习,因为我连唱圣诗的歌谱都一窍不通。靠一个女人断断续续传授的十来次课,我不仅没学会看谱唱歌,连音乐符号的四分之一也没学会。然而,我对这门艺术产生了强烈的兴趣,愿意自己一个人慢慢摸索。我带去修道院的这本乐谱是克莱朗博的合唱曲,不算浅显易懂,而我既不懂变调,也不懂音节时值,最后竟然把《阿尔菲和阿蕾土斯》合唱曲的第一首宣叙调和第一首咏叹调的乐谱读了出来,而且还唱得毫无错误,可以想见我下了多大功夫。当然,这首曲子的节奏非常精准,只要按歌词的节奏读出来,自然就可以合上音乐的节拍了。

修道院里有一个可恶的遣使会神父,专爱找我的麻烦,以至于我对他教授的拉丁文都感到厌烦。他那一头油腻腻黑发梳得服服帖帖,脸色像香料面包,说话声音像水牛,两眼活像猫头鹰,胡须好似野猪鬃,微笑中带有讽刺的恶意,四肢活动起来就像木偶人。我已经忘记了他那令人厌恶的名字,但是那副让人害怕又虚情假意的面孔始终留在我的脑海中,我一想到他就不寒而栗。我在走廊里遇到他的场景至今还历历在目,他彬彬有礼地拿着油腻的方形软帽向我摇一摇,示意我到他的房间里去。我觉得他的房间比监牢还要可怕。诸位可以想象,这样一位老师和曾经教导我的宫廷神父比起来,该有多大的区别啊!

如果我再让这个怪物折腾两个月,非得精神失常不可。不过,善良的格罗先生觉察到我整日郁郁寡欢,食不下咽,日渐消瘦,他很快便猜到了我这样苦闷的缘由。这件事情并不难解决,他让我脱离了那头畜生的魔爪,把我交到一个无比温和的人手里,这一位与之前那位讨厌的神父同样形成了鲜明的反差。此人名叫加蒂埃,是来自弗西尼的一位年轻教士,此番来这座修道院进修深造。为了博得格罗先生的欢心——我想也是出于仁爱之心——这位教士很愿意挤出时间来指导我学习。我从来没有见过比加蒂埃先生更动人的相貌。他一头金发,胡须接近红棕色,和他故乡的人们一样有一种大智若愚的气质。然而要论他身上真正突出的品质,那便是心地善良、仁爱多情、悲天悯人。他那双蓝眼睛里交织着柔情、善意和忧伤,令人一见之下便很难不注意到他。从这位可怜的年轻人的眼神和声调看来,他似乎已经预见到了自己的命运,而且认为自己生来就是为了受苦。

他的性格与面相完全吻合,很有耐心,为人谦和,他与其说是在教导我读书,不如说是和我共同研习。我很快就喜欢上了他,因为他的前任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然而,尽管他在我身上花了不少时间,尽管我们俩都很努力,尽管他教得很好,可是无论我多么刻苦,就是没有多少长进。说起来真是奇怪,我的理解力明明也不错,但就是无法从老师那里学到东西,唯有我父亲和朗贝尔西耶先生例外。我有限的知识都是自学来的,这个大家以后还会看到。我的思想不能忍受任何束缚,不肯服从上课时间的限制;由于总是担心学不会,我无法集中精力专心听讲;由于生怕让教我的人着急,我便不懂装懂,教导我的人一直往下讲,我却完全跟不上。我的思想只能按自己的节奏前进,不愿顺从别人的步调。

举行圣职授任礼的时刻到了,加蒂埃先生要回到故乡做六品修士去了。临走时,我对他依依不舍,又是惜别又是感激。我对他的祝愿就像我给自己的祝愿一样,并没有成为事实。几年之后,我听说他在一个教区做副本堂神父的时候和一个姑娘发生关系,生了一个孩子。他以一颗从未爱过任何女人的极其温柔的心爱上了这个姑娘。但是在一个管理严格的教区里,这是一件翻天覆地的丑闻。按照常例,神父只能同已婚妇女发生关系生孩子。现在,他违反了这条不成文的教规,被关进了监狱,名誉扫地,千夫所指。我不知道他以后还能不能恢复职务,但我同情他的不幸遭遇,对这件事印象非常深刻。写作《爱弥儿》的时候,我又想起了这件事,于是我就把加蒂埃先生和盖姆先生合在一起,将这两位可敬的神父作为“萨瓦副本堂神父”的原型。让我欣慰的是,我的描写并没有玷污这两位原型人物的清誉。

我在修道院的时候,德·奥博纳先生被迫离开了安纳西,因为地方执政官先生认为自己的妻子和德·奥博纳先生有染是一件丑事,就像园丁的狗一样[22]。柯尔维奇太太是位可爱的女人,但是她丈夫对她一点也不好,山南人的怪癖让他觉得她毫无用处[23],所以对她非常粗暴,二人只得分居。柯尔维奇先生是阴险狡猾的恶人,树敌太多,结果自己没有容身之地,只得被人撵走。据说,普罗旺斯人是用歌唱的方式向敌人报仇,德·奥博纳先生则写了一部喜剧向敌人报了仇。他曾经把这部喜剧寄给华伦夫人,华伦夫人还给我看过。我很喜欢这部剧本,它让我也萌生了写作一出喜剧的念头,好让人看看我是不是真的像德·奥博纳先生宣称的那样愚笨。不过,这个计划一直等我到了尚贝里之后才得以实现,这就是《顾影自怜》。我在剧本序言中说我是在十八岁时写作了这部剧本,其实是隐瞒了几年岁数。

差不多就在这一时期发生了一件事。事情本身并没什么大不了的,但是却对我却产生了不小的影响,而且在我已经忘记这件事的时候,社会上依然在纷纷议论。我得到允许,每周有一天可以外出活动,而且无须报告这一天都做了什么。一个星期天,我正在妈妈家里,和妈妈的宅子相连的一栋方济各会的楼房着火了。这栋楼里有台炉灶,还堆满了干柴,转眼间就全烧了起来。妈妈的宅子也非常危险,已经被风吹来的火苗盖住了。大家赶紧从屋里往外搬东西,把抢救出来的家具搬到花园里。花园正对着我那间卧室的窗户,就在我说过的那条小溪边。当时我完全慌了神,手里随便抓起什么东西便不假思索地扔出窗外,甚至连平时推都推不动的石臼也举起来扔出去了。要不是旁人拦阻,我差点把一面大镜子也扔了出去。那一天,好心的主教恰巧来拜访妈妈,他也没有闲着;主教把妈妈带到花园里,同她和花园里的所有人一起祈祷。我来晚了一会儿,看到所有人都跪在那里,便和大家一样跪下了来。就在这位圣洁之人祈祷的时候,风向毫无征兆地突然改变了,而且非常及时,正好让已经围住房屋、眼看就要钻进窗口的火焰扑向了庭院的另一边,房子毫发无损。两年之后,这位德·贝尔奈主教去世了,他的老会友们、一些安多尼会的修士为了给他举行宣福礼,开始搜集可以证明他圣行的材料。应布戴神父的请求,我便把上面这段经历作为见证放进了这些材料里,这是我做对了的一面;错误的一面是,我把这件事说成了一个奇迹。我亲眼目睹主教在祈祷,在他祈祷时风向变了,而且变得非常及时,这是我可以讲述和证明的事实。至于这两个事实之间究竟是否存在前因后果的联系,那就不是我能证明的了,因为我不可能知道答案。就我记忆所及,那时的我确实是真心实意的天主教徒,我没有信口胡说。对奇迹的期待可以说是人之常情,而且我对这位德高望重的主教确实十分敬畏,加之我自以为这件奇迹中或许也有自己的一份贡献,心里不免骄傲。诸多因素凑在一起,最终怂恿我犯了错误。不过我敢肯定的是,如果这个奇迹真的是虔诚祈祷的结果,那其中当然有我的一分功劳。

三十多年后,当我发表《山中来信》的时候,弗雷隆先生不知怎么发现了这份证明材料,还在评论中引用了它。我必须承认,这是个幸运的发现,而且适逢其时,连我自己都觉得很有意思。

我这辈子注定一事无成。关于我的进步,加蒂埃先生曾尽可能地为我说了好话,但是大家看得明明白白,我的进步和我付出的努力并不成比例,这让我越来越没有了继续学习下去的劲头。这样一来,主教和修道院院长对我也失去了信心,他们认为我连做神父的本事都没有,又将我送回到华伦夫人那里去了。不过,他们仍说我是个不错的小伙子,没有任何恶习。也正因如此,尽管别人对我有那么多令人心灰意冷的偏见,华伦夫人却始终没有抛弃我。

我带着那本让我受益匪浅的乐谱,兴高采烈地回到妈妈家里。我现在会唱《阿尔菲和阿蕾土斯》了,这差不多就是我在修道院里学到的全部内容。我对这门艺术的特殊爱好让她产生了把我培养成音乐家的想法。机会多得是,她家里每星期至少要举行一次音乐会,指挥这些小型音乐会的主教座堂乐师也时常来看望她。这位乐师是巴黎人,名叫勒麦特尔,也是一位不错的作曲家,他还很年轻,活泼开朗,仪表堂堂,才气不高,不过总归是个挺好的人。妈妈介绍我们认识,我很喜欢他,他也不讨厌我。我们很快谈妥了膳宿费用等问题,我就这样搬到他家去了,而且在那里度过了一整个冬天。我觉得很不错,他的训练班离妈妈家不过二十来步,走一走就能到她家里,我还常常回去和妈妈一起吃晚餐。

不难想象,训练班里总是充满了欢声笑语,和音乐家以及唱诗班的孩子们在一起,比在修道院天天和遣使会的神父们打交道快乐多了。不过,这种生活虽然自在,但也和修道院一样有自己的规章制度。我虽生来热爱自由,但也从不滥用自由。在整整六个月中,除了到妈妈家或上教堂去以外,我一次都没有出过门,而且也不想出去。

这段时光是我一生中最平静的阶段之一,也是回想起来最愉快的阶段之一。我经历过各种各样的环境,有些让我感到非常愉悦,至今回想起来依然心旷神怡,有身临其境之感;我不仅记得时间、地点和人物,还记得周围的一切事物,气温、空气中的味道、周围事物的色彩,以及只有在当时当地才能感觉到的某种印象,生动的回忆又把我送回了那里。在训练班的日子就是这样一段时光。我们练习的所有曲子,合唱的所有歌词,大家做过的大小事情,议事司铎华美的法衣,神父的长袍,唱诗班成员的四角帽,乐师的面容,拉低音提琴的瘸腿老木匠,拉小提琴的小个子金发修士,勒麦特尔先生取下佩剑,在世俗服装外披上旧黑袍,去唱诗的时候再套上一件漂亮的白色法衣……一切都历历在目。我骄傲地拿着竖笛坐在乐台上,准备演奏勒麦特尔先生特意为我谱写的一小段独奏曲,心里想着演奏完毕后的美味佳肴。会餐时大家都吃得津津有味。所有这一切都活色生香地印在我的脑海里,成百上千次地浮现在我眼前,让我感到无比快乐。那种愉悦的感觉和当时当地的感受相比,可以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美丽的繁星之神》是一套婉转悠扬的乐曲,我对其中一首曲调始终怀有缠绵悱恻的亲切之感,因为在圣诞节前四星期也就是基督降临节的星期日,天色未明时,我躺在床上,听见人们按照当地教堂的规矩,在圣堂台阶上唱着这首赞美歌。妈妈的贴身侍女梅瑟莱小姐略懂音乐,我永远也忘不了勒麦特尔先生让我和她合唱《请献礼》中一段赞歌的情形,当时她的女主人是那样兴致勃勃地聆听。总之,所有这一切,包括常被唱诗班的孩子惹得发火的好心肠的女仆佩琳娜,我全都记得。对这些天真无邪的幸福时刻的回忆让我陶醉,也让我感伤。

我在安纳西住了将近一年,没有受到一点责难,不论谁都对我挺满意。自从我离开都灵以后,再没有做过蠢事。只要在妈妈的眼前,我绝不会做出蠢事。她引导我,而且一直教导有方。对她的依恋成了我唯一的欲望,然而这并不是某种疯狂的欲望,深厚的情感反而培养了我的理智。诚然,这唯一的情感消耗了我全部的才智,让我什么也学不成,连我尽心尽力去学的音乐也没有学成。可是这也不能怨我,我确实在全心全意、勤奋刻苦地学习。只不过我无法集中思想,总是走神叹气,我能有什么办法呢?为求进步,凡是我力所能及的我都做了,可是只要有一点点诱惑,我又会做出新的蠢事。引诱我的人出现了,机缘巧合促成了这个机会,读者在下文中可以看到,我又不争气地抓住了机会。

二月的一天晚上,天气很冷,我们正围着炉子烤火,忽然听到有人在敲大门。佩琳娜提灯下楼去开门。一位年轻人和她一起走上楼来。他从容不迫地来到我们面前,向勒麦特尔先生说了几句简短而文雅的客气话,他自我介绍说,他是来自法国的音乐家,因为手头拮据,希望在教堂里干些杂务,挣点赶路的盘缠。勒麦特尔先生一听到“法国音乐家”这几个字便动了恻隐之心,因为他热爱自己的祖国和自己的艺术。他招待了这个年轻的过路客人,留他住宿;这位客人显然求之不得,没怎么客气就留了下来。在他一边烤火一边聊天等候开饭的时候,我细细地观察了他一番。他身材矮小,肩膀却很宽;我看不出他的身体有什么明显的畸形,却总觉得有种说不上来的不匀称,非要说起来,他平肩驼背,还有一点瘸腿。他穿着一件黑色上衣,虽然不算旧,但磨损得很厉害,破烂不堪,似乎随时可能掉下碎布片。他的衬衣非常考究,袖口还镶着华丽的花边,但是整件衣服看起来脏兮兮的。两腿上绑着护腿套,一只腿套差不多足够放进他的两条腿。他的腋下还挟着一顶小帽子,以备遮风挡雪之用。透过他这身令人发笑的装束,倒能看出几分高贵的气派。他眉清目秀,口齿伶俐,就是不太谦逊。一切都表明他是个受过教育的浪荡青年,不像讨饭的乞丐,倒像是流浪的疯子。他自称旺蒂尔·德·维尔纳夫,从巴黎出发,要到格勒诺布尔去看望在议会供职的亲戚,半道上迷了路——而且好像也忘了自己的音乐家身份。

吃晚餐的时候,大家谈起了音乐。他对音乐很内行,知道所有的著名演奏家、所有的名曲、所有的男女演员、所有的漂亮女人和大贵族。大家谈到的一切他似乎都很清楚。但是,每当一个话题正要深入下去时,他就插科打诨,逗得大家哈哈大笑,把刚才说的话题忘在了脑后。他来的那一天是星期六,第二天教堂有音乐演出,勒麦特尔先生请他也参加演唱,他回答说:“乐意效劳。”问到他唱哪个声部,他回答说:“男高音。”说完便将话题岔到别的事情上去了。在进教堂以前,有人把他要唱的歌谱递给他,让他先熟悉一下,可他连看都不看一眼。这种骄傲的态度让勒麦特尔先生大吃一惊。他凑到我耳边说:“您看吧,他根本不识谱。”我回答说:“恐怕是。”我心神不宁地跟在他俩身后。音乐会开始时,我的心跳得厉害,因为我对他的表现十分感兴趣。

我很快放下心来。他唱了两段独唱,不仅唱得准确,而且很有韵味,嗓音也非常美。我还从来没有经历过这样的惊喜。弥撒结束后,旺蒂尔先生受到了教士和乐师们的满堂喝彩,他谐趣横生地一一答谢,始终风度翩翩。勒麦特尔先生真心诚意地拥抱了他,我同样也拥抱了他。他看到我开心的样子,似乎也很高兴。

诸位一定认为,当初像巴克勒先生那样的粗人都让我迷恋一时,现在来了这样一位有教养、有才华、幽默风趣、深谙世事又被看作迷人浪子的旺蒂尔先生,想必更要让我为之倾倒了。事实上也正是如此。我想,处在我的地位上,任何一位年轻人都会如此。一个人越懂得赏识别人的特长,就越容易对别人的才能产生倾慕之情,也就越容易像我这样迷恋对方。旺蒂尔先生有才能,这一点无可争辩,但他还有一种他那个年纪的人极少有的特点,那就是不急于展现自己的才能。不错,他对许多自己不懂的事情大吹特吹,但是对自己知道的事情——他知道的还真不少——却只字不提,只是等待着表现的机会。他并不急于显露自己,欲擒故纵,效果反而更好。他对于每个话题都是开个头便浅尝辄止,不再深入,谁也就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才会把所有本事完全表现出来。他的言谈逗趣诙谐,口若悬河,魅力十足,他始终面带微笑,但从不放声大笑。最粗俗的事情到他口中也能说得很文雅,让人听着顺耳,连最正派的女人都会惊讶自己居然能听下去他的话。她们明明知道应该生气,可就是气不起来。我认为他不是那种沉湎于风流韵事的人,但是在交际场中,他生来就能为有风流韵事的人添加无限的乐趣。他有那么多讨人喜欢的才能,又身在一个了解且欣赏这种才能的地方,真要他长期把自己束缚在音乐家的圈子里,那才是难以想象的事情。

我对旺蒂尔先生的仰慕有着非常理智的动机,结果也没做出什么过分的事来。我对他的喜爱比对巴克勒先生更强烈,也更持久。我喜欢和他见面,喜欢听他说话,他所做的一切我都觉得可爱,他所说的一切我都奉为神谕。但是,我对他的爱慕并没有达到离不开的程度。我身旁有个很好的屏障,绝不会发生越轨之事。再说,我虽然觉得他的处世格言让他很是受用,但放在我身上却全无用处。我寻求的是另一种他想都不会想到的乐趣,我也不敢同他提起,因为我知道他听了准会嘲笑我。然而,我真想把我对他的倾慕和支配着我的另一种感情结合在一起。我激动地在妈妈面前谈起他,勒麦特尔先生也对他赞不绝口,于是妈妈同意我带他来见一见。但是,这次会面一点也不成功,他觉得她装模作样,她却认为他放荡不羁。妈妈为我有这样不规矩的朋友感到担心,她不仅不准我再把他带来,还竭力劝告我说和这个年轻人交往会有相当大的风险。这样一来,我便谨慎了一些,没再胡闹下去。好在以后不久,我们也就分道扬镳了。对于我的品行和思想来说,这真是万幸。

勒麦特尔先生对自己钟爱的艺术有着独特的品味。他喜欢喝酒,在餐桌上很有分寸,但是在工作的时候,那就非喝不可。他的女仆很了解他的习惯,只要他一摆出作曲的稿纸,拿起他的大提琴,酒壶和酒杯立刻就送了上来。他一壶接一壶地喝个不停。虽然从没喝到酩酊大醉,却几乎总是醉醺醺的。老实说,这挺可惜的,因为他本质上是个很好的年轻人,性格活泼,妈妈总是叫他“小猫”。他热爱自己的艺术,工作起来拼命,喝起酒来也不要命。这不仅损害了他的健康,还影响到他的性情:他有时猜忌心很重,还容易发火。他从未对任何人动过粗,对谁也不会失了礼数,哪怕是对唱诗班的孩子也从没说过一句难听话。但是他不能容忍别人对他失礼。当然,这很公平,无可厚非。问题在于,他有时候头脑不太清楚,分不清别人说的是好话还是坏话,常常无缘无故地大发雷霆。

日内瓦主教会历史悠久,过去很多王公主教都以能成为其中的一分子为无上的荣耀,如今的它虽然在流亡中失去了昔日的光彩,但依旧保持着过去的庄严。要想参与其中,必须出身贵族,或者是索邦神学院的博士。以此为荣也是情有可原,因为那不仅对个人才能的认可,也是对高贵出身的承认。教士们对待受雇于教堂的世俗之人态度都相当傲慢,那些主教会的成员对待可怜的勒麦特尔先生也是这样。尤其是那位名叫德·维多纳的领唱神父,其实他是位彬彬有礼的人,但是总以贵族自居,没有根据勒麦特尔先生的才华给他应有的尊敬,而勒麦特尔先生也不甘忍受他的轻蔑。这一年的耶稣受难周,主教照例要宴请当地的教士会成员,勒麦特尔先生一向在受邀之列。席间,勒麦特尔先生和德·维多纳神父发生了比平日更为激烈的争执。领唱神父对勒麦特尔先生有些失礼,说了几句令他无法容忍的难听话。勒麦特尔先生当即决定第二天晚上就离开此地。他去向华伦夫人告别,尽管华伦夫人对他百般劝解,他也没有动摇分毫。在最需要他的复活节期间突然离去,让那些专横无礼的神职人员手忙脚乱,他绝不会放弃这种报复的乐趣。但是,他自己也有为难之处:他想带走的乐谱足有沉甸甸的一大箱,又大又重,那可不是拎起来就能走的,对此他也犯了难。

如果我处在妈妈的位置,一定也会和她做同样的事,即使到现在我也还是会这样做。她费了很大力气挽留他,后来见劝说无用,他无论如何非走不可,她便决定尽一切可能助他一臂之力。我可以说这也是她应该做的,毕竟勒麦特尔曾经全心全意为她效劳。无论在艺术领域还是其他,他完全听从妈妈的吩咐,而且,他按妈妈的旨意办事时无比热诚,让他的殷勤显得格外可贵。因此,她现在为他所做的一切,只不过是在紧要关头报答一位三四年来殷勤左右的朋友罢了。不过她有一颗高贵的心,在尽这种义务的时候,并没有想着这是为了还别人的恩情。她把我叫来,吩咐我至少要把勒麦特尔先生送到里昂,还嘱咐我说,只要他需要我帮忙,不管多长时间也要一直陪伴着他。后来她对我坦白,她之所以这样安排,很大程度上是想让我离旺蒂尔远一点。至于搬运箱子的事,她跟她的忠仆克洛德·阿内商量了一下。依阿内的意思,不能在安纳西雇牲口驮箱子,那样容易暴露行踪,最好等到天黑以后抬着箱子走一段路,等出了城,在村里雇一头驴,把箱子一路驮到塞塞勒(Seyssel),那里已经是法国境内,我们就再没危险了。克洛德·阿内的意见被采纳了。当天晚上七点钟,我们便动身上路,妈妈借口替我出路费,给可怜的“小猫”塞了好一笔钱,这笔钱对他来说不算小数目。克洛德·阿内、园丁和我尽力把箱子抬到了附近的村里,在那儿雇了一头驴驮上了行李。我们当天晚上就赶到了塞塞勒。

我想我已经谈过,我的表现有时候完全不像我自己,以至于大家会把我看作性格截然不同的另外一个人。下面就是又一个例子。塞塞勒的本堂神父雷德莱先生是圣彼得修会的议事司铎,因此也认识勒麦特尔先生,他可以说是勒麦特尔最唯恐避之不及的人物之一。然而我的意见正好相反,我主张去拜访他,找个借口留宿,仿佛我们是征得了主教会的同意才去那里的。勒麦特尔很赞赏我的这个主意,因为这可以让他的报复更增添几分讽刺的乐趣。于是乎,我们厚着脸皮去拜访雷德莱先生,他热情地接待了我们。勒麦特尔对他说,他受主教委派到贝莱去指挥复活节音乐会,还说几天后回来时还打算路过此地;而我呢,为了帮他圆谎,又添油加醋地编了很多假话,说得头头是道,以至于雷德莱先生觉得我是个能干的年轻人,对我赞许有加,招待分外殷勤亲切。我们的吃住都安排得很好。雷德莱先生简直不知该用什么样的珍馐佳肴招待我们才好。分别的时候,我们像最亲密的朋友那样,约定回来时还要在这里多住一些日子。等到只有我们两个人的时候,我们忍不住放声大笑起来。坦白地说,直到现在,我想起这件事都忍不住笑出声来,因为我实在没有想到我们的恶作剧会这么完美、这么有趣。要不是勒麦特尔先生一直在喝酒,喝多了就满嘴胡话,还犯了两三次很像羊癫疯的毛病,这件事能让我们笑上一路。他的那个毛病后来经常发作,这可叫我十分为难,也把我吓坏了,所以我很快就开始考虑如何尽快摆脱他。

我们真的像对雷德莱神父所说的那样,到贝莱过复活节去了。尽管我们是不速之客,却受到了乐队指挥和所有人的热烈欢迎。勒麦特尔先生在这一行里颇有名气,而他也确实无愧于人们的尊敬。贝莱的乐队指挥不无自负地演奏了自己最得意的作品,力图得到这位优秀鉴赏家的称赞。勒麦特尔先生不仅是音乐界的行家,也是公正无私的评判者,他从不嫉妒别人,也从不卑躬屈膝、阿谀奉承,他比外省的那些乐师水平高得多,他们自己也深知这一点,所以并不把他看作普通同行,而是将他视为领军人物。

我们在贝莱愉快地过了四五天,然后又动身上路了。这一路上,除了上面说过的那些事情之外,没有发生别的事件。到了里昂以后,我们住进了圣母旅馆,在那里等待我们的乐谱箱子——我们用另一通谎言骗过了好心的保护人雷德莱神父,他吩咐人把箱子送到罗讷河的船上去了。趁着这段时间,勒麦特尔先生便去拜会他的故交,其中有方济各会的加东神父(之后我还会提到这个人),还有里昂伯爵多尔当神父,这两人都友好地接待了他,但正如下文所说,也正是他们揭穿了他的谎言。他的好运气在雷德莱神父那里算是消耗殆尽了。

我们在里昂待了两天后,当我们正走在离旅馆不远的一条小路上时,勒麦特尔先生的病又发作了,这一次闹得很凶,可把我给吓坏了。我大声喊着救人,说出旅馆的名字,央求大家把他抬到那里去。许多路人围拢过来,忙着对这个失去知觉、口吐白沫、倒在街中心的人实施救护,可就在此时他唯一可依靠的朋友却将他抛弃了。趁着没有任何人注意我的时候,我蹿到路口,一拐弯便溜之大吉了。感谢上帝,我终于将这第三件难以启齿的忏悔坦白写出来了。假如我还有许多类似的事情要坦白的话,那我已经动笔的这本书也只能就此搁笔了。

到目前为止,我所说的一切都在我生活过的地方留下了些许痕迹,但是在下一卷中,我要谈的却是几乎完全无人知晓的事情了。那是我一生中做过的最荒唐的事情,幸运的是,它们并未导致严重的后果。那时我的脑海里仿佛回荡着某种异域乐器的旋律,让我忘乎所以,做事一反常态。后来,头脑自动恢复了正常,我便就没再做过出格的荒唐事,有些事情尽管疯狂,但至少符合我的本性。我青年时代的这一段时期也是我记忆最模糊的时期,几乎没有一件在我心中烙下深刻印象、至今回忆起来历历在目的事。那段日子里,我四处漂泊,几经辗转,难免在时间或地点上出现张冠李戴的差错。我完全凭记忆写作,没有能够帮助我回忆的证物或资料。我一生所经历的事情,有一些还像刚刚发生时一样清楚,但也留下了一些空白,只能凭借记忆中模糊的印象填补这些缺漏之处。因此,在找到确凿的资料前,有的地方我可能会写错,尤其是那些无关紧要的小事。不过,对于真正重要的事情,我可以确信我的记录是准确而忠实的,我一直都在努力对一切事情保持准确而忠实的态度。这一点读者尽可放心。

摆脱勒麦特尔先生之后,我便打定主意回到安纳西。考虑到我们当初出发的原因和秘密,我一度对回程的安全问题十分担忧,这种担忧一直萦绕在我心头,有几天甚至让我不想再回去了。不过,当我意识到已经没有危险的时候,支配着我的感情又恢复过来了。任何东西都无法引起我的兴趣,任何东西都迷不住我,除了回到妈妈身边之外,我再也没有别的心思。我对她的依恋是那么真挚而缠绵,一切空想的计划和荒诞的野心在我心里都再无容身之地。除了生活在她身边之外,我看不到幸福还有其他的可能。每离开她一步,我就能感觉到自己正在远离这份幸福。因此一有回去的可能,我马上就回头向安纳西去了。我这次回去得十分仓促,一路上心神恍惚,所以虽然历次旅行都给我留下了饶有趣味的回忆,可是对这次返城之旅却一点儿印象也没有。我只记得从里昂动身,然后到了安纳西,此外什么也想不起来。诸位可以想象,这段时间我的思路该有多乱啊!我回到了安纳西,却没有见到华伦夫人。她到巴黎去了。

我始终不太清楚她这趟旅行有什么秘密。我相信,如果我追问她,她一定会告诉我。但是,我比任何人都更不愿意打听朋友的隐私。我只考虑眼前,当下的事情完全占据了我的心,一点空隙也不留。过去的欢乐是我今后唯一的慰藉,除了这些欢乐回忆之外,我心里再没有往事的容身之地。从她对我说起的只言片语来推测,可能是撒丁国王的退位在都灵引发了混乱,她担心这时候没人再注意到她,便想通过德·奥博纳先生暗中活动,到法国宫廷去谋取同样的好处。她确实有几次亲口对我说,她宁愿领受法国宫廷的恩惠,因为法国宫廷有许多大事要做,无暇监视她的一举一动,让她不胜其烦。如果事实真是这样,那就更蹊跷了。因为她从法国回来以后,并没有因此受到撒丁国王的冷遇,年金也从未间断。有不少人认为,她这一去肩负着秘密使命,也许是受主教的委托去法国宫廷办一件原本应当由主教本人亲自出马的事,要么就是受到比主教还要位高权重的人的委托,所以她回来以后才得到了不错的待遇。如果真是这样,那么我至少可以肯定的是,选中她作为使者的人眼光相当不错,年轻貌美的华伦夫人无疑具备在谈判中取胜的一切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