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祖先和童年
我的家乡在西西里岛:我的祖父母来自靠近巴勒莫的卡马拉塔,外祖父母则来自阿吉拉,靠近卡塔尼亚。祖父菲利普·津巴多(Philip Zimbardo)是个理发师,我就是以他的名字命名的。祖母叫薇拉·津巴多(Vera Zimbardo),我父亲叫乔治·津巴多(George Zimbardo)。我母亲玛格丽特·津巴多(Margaret Zimbardo)和她的家族来自岛的另一边,她未出嫁时的名字是玛格丽特·比西契亚(Margaret Bisicchia),是一个鞋匠的女儿。祖父母和外祖父母都出身卑微,未曾受过教育。他们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西西里移民潮中移居美国。我的父母出生在美国,我是第二代。
我在纽约市一个叫南布朗克斯的地方长大,那是个贫民区。那里就像一个第三世界国家,但当时我们并不懂得这些。对我们来说,那是个令人喜爱的地方。我可以说是在贫困中长大的,因为我父亲对工作没什么热情,经常处于失业状态。他是个理发师,但他不喜欢招待别人,反而喜欢被人侍候。因为他是家里生了7个女儿之后的第一个儿子,所以总是被当作小王子一样。我还记得,多年以后,他早已长大成人,但他的姐姐们仍然会把他当作一个可爱的小男孩。他对音乐有着惊人天赋,很有鉴赏力,能够演唱完美的高音。在听了一首歌之后,不到半小时,他就能把这首歌演奏出来。他会演奏各种乐器,包括钢琴、曼陀林、小提琴和吉他,小提琴拉得尤其出色,还会唱歌和跳舞。他一直是种种聚会的中心人物。
他很早就结婚了,他和我母亲玛格丽特有4个孩子,彼此间年龄依次相差一岁半。在当时,多子并不是件好事。我出生于1933年3月23日,正值经济大萧条时期。当父亲失业时,我们就会接受家庭救济,每月都能得到一张支票,还可以在食品站获得免费的食物,在特殊的服装店获得免费的衣服。一切都是免费的。但这不是生活,而是羞辱。多年过去,我仍然记得去大工厂领衣服的情景。
在那些日子里,男孩们小时候穿短裤,7~9岁时会换成那种现在已经很少见到的灯笼裤,10~12岁时才会得到第一条长裤。儿童灯笼裤有两种,一种是用细条纹布做成的,另一种则用宽条纹布做成。宽条纹布做成的裤子在走路时会发出噪声,然后每个人都会因此嘲笑你。我在服装店里一堆一堆地翻找,试图挑些没那么难看的衣服,但它们看起来都一样。这时一个男人走过来说:“乞丐不配挑三拣四,随便拿点儿,然后就滚吧。”我记得那时我哭着说:“我不是乞丐!而且这本来就是你的工作,你这么粗鲁,根本不配在这儿领薪水!”贫困带来的耻辱是穷人们不愿提起的。后来战争爆发了,我父亲开始对电子产品感兴趣。他没有相关背景,也没有接受过培训,于是和一个受过培训的人合伙开了一家小小的收音机店,赚了些钱。
1947年,我父亲根据接线图自己做了一台电视机。他的师父是一个波多黎各人,那人在我们公寓楼下开了一家收音机店,地址是东151街1005号。我对这件事印象深刻。要知道那可是1947年,电视机才刚刚发明。那只是一个6寸的小屏幕,但我们却用它看了世界职业棒球大赛:洋基队对道奇队。我记得我让其他孩子来家里看比赛,每人收费50美分。那会儿真是太棒了!唯一的问题是我父亲不喜欢工作。我曾试图说服他:“爸,这可是一条赚钱的路子。你有手艺,而且我们都会帮你的。我们可以再做一台,每个人都想买。”但是他说:“不,我已经做出一台了,挑战已经完成。对不起,我没兴趣了。”
这是件挺让人难过的事。然后我意识到,摆脱贫困的唯一途径就是接受教育。我在很小的时候就已经意识到了这一点。我很喜欢上学。学校里秩序井然,干净整洁,没有混乱。在这里,贫困被抛在了脑后。那时候的老师令人钦佩,他们是真正的英雄。他们深入这些有时会很危险的贫穷社区,不仅教会我们学科知识,还授予我们生活智慧,告诉我们环境卫生以及个人清洁的重要性。我还记得老师教我们怎样摆餐桌。就在那时,我意识到了教育的特殊意义,并为此十分感激。
我一直是个不错的学生。我从PS 25转到一所名为PS 52的初中男校。毕业后,我在史岱文森高中(Stuyvesant High School)上了一个学期的课。初中时我的身边就一直全是男生,已经受够了。我不想再待在全是男生的学校。史岱文森高中很棒,学术水平很高。但是后来,我还是转到了布朗克斯区的詹姆斯·门罗高中(James Monroe High School),因为那里有很多可爱的女孩子,而且我有些朋友也去了那里。1947年底,我们全家搬到了加利福尼亚州的北好莱坞。我父亲的7个姐姐和2个弟弟都住在那里,他们都希望我们能搬过去,这样全家人就能在一起了。所以我们决定搬家,还是乘坐一架DC-3小型飞机过去的。有人说这架飞机在一部克拉克·盖博(Clark Gable)和卡罗尔·隆巴德(Carole Lombard)主演的电影里出现过。这一趟旅程非常昂贵。
从拉瓜迪亚机场到伯班克要花24小时,停三四站,但这一切对我们这些孩子来说很令人兴奋。可惜,1948年好莱坞发生了大萧条。电影行业担心会被电视取而代之,很多防务公司也失去了政府合同。我们到了那里后,父亲却找不到工作,我们比在纽约时更穷了,不过身边的环境很美。
在北好莱坞的生活很艰难,但同时又是如此美丽。我之前在布朗克斯,那里到处都是混凝土、钢铁和沥青。我总会在讲课的时候展示布朗克斯的照片。不仅仅是运动场周围的房子很单调,连运动场上也只有沥青。周末的时候,你必须爬过栅栏才能到里面玩,因为运动场周末不开放。想象一下,那里没有绿色,没有草,没有花,也没有树。我每年至少要去一次圣玛丽公园,这需要步行7个街区,但在整个南布朗克斯我只知道在那里有一棵桦树,当我们做类似印第安村庄这种项目时就需要用到它。当时我去切了一小块桦树皮,做了一艘小独木舟,这么多年了,我还留着它。而北好莱坞截然不同,到处都是花草树木。但是这样一个宛若天堂的地方却变成了我的噩梦。
医院之神降临吧
这个故事要从我5岁时说起。我一直是个很受欢迎的孩子,在这方面专门下过不少功夫。我总是学生会的主席、副主席,体育队的队长、副队长。这是由于我童年时期的经历。5岁半的时候,我得了双侧肺炎和百日咳。百日咳是一种接触性传染病。那是1938年11月,当时的贫民区有很多传染病。人们住得很近,生活在疾病多发的环境里,就像空气中有毒一样,一切都可能对人造成损害。世界上任何一个贫民区都是如此。染上肺炎时,我才5岁半。在曼哈顿的东河大道上有一所叫威拉德·帕克医院(Willard Parker Hospital)的传染病儿童医院。那里的孩子都来自纽约,从两岁到十几岁的都有,州政府要求他们必须住在这种医院里,直至康复。
我在那里待了6个月,从1938年11月到1939年4月的复活节。药物匮乏是很大的问题。青霉素和磺胺类药物都还不存在。(1)所有这些患有白喉、猩红热、小儿麻痹症等种种病症的孩子,都是无法治疗的,只能躺在床上。当时甚至也没有锻炼的概念,所以孩子们只能躺在床上伸展一下身体。事实上,这样只会导致情况恶化,肌肉萎缩。孩子们都濒临死亡。我还记得那时的景象,长长的房间里,目之所及只有一张张并排摆放着的床。
医生有时会过来看看,拿起我的病例,问一句:“你感觉如何?”我经常说:“唉,糟透了。”然后他们就在病例上打个钩。护士也会过来,但仅仅是来量体温而已。
早上醒来后,我问护士:“比利去哪儿了?”
护士回答:“哦,他回家了。”
“他为什么没跟我道别呢?”
“嗯,他赶时间。”
第二天,玛丽的床上也变得空荡荡的了。这时,我忽然意识到,这一切都是护士的掩饰。事实上,每天都有孩子死去。护士不可以说孩子死了,所以只能说他们回家去了。糟糕的是,我们这些孩子也不得不参与这场戏。我们都想回家,但并不想以那样的方式。更糟糕的是我们没有收音机,没有电视,收不到父母的来信,更没有任何电话打来,不过穷人家里反正也没有电话。只有每周日才有一小时的探视时间,而对于一个孩子来说,整整一周的等待漫长得无法想象。周日那天,我父母带着家里的其他孩子来看我,我们之间隔着一堵巨大的玻璃墙。护士会把我的床推到墙边,让我用电话和他们交谈。当然,每个人在这个时候都泪流不止。
我哭是因为想要和他们在一起,而他们哭可能是因为我看起来真的很糟糕。当时,我脸色十分苍白,而且双侧肺炎与百日咳也让进食变得尤为困难。这两种疾病结合在一起,会让人难以吞咽,也难以呼吸,所以无论吃什么都很难受。我日渐消瘦,这让他们一直哭个不停。医院只能同时接待4组访客,当第5组人进来的时候,护士就会把我的床移开。我想标准的探视时长应该是两个小时,但实际上从来没有超过一个小时。后来,母亲在冬天又怀上了我的妹妹薇拉(Vera)。我有两个弟弟唐纳德(Donald)和乔治(George),年龄依次相差一岁半。乔治患有无传染性的小儿麻痹症,所以他的一条腿上戴着支架。
那时候纽约的冬天非常冷,经常下雪。从我们在布朗克斯的家里到火车站要走6个街区;到达后,大概要坐半个小时的火车;下车后,再到医院所在的东河路还要走五六个街区。一旦下雪,我母亲就不能来了,显然我们家是没有车的。他们也没办法提前打电话通知我说不来了,于是我等了整整一个星期,却一个人都没等来。这种情况令我极其沮丧。
作为一个孩子,我只能学着像大人一样应对这一切。事实就是这样。我发现,我不能依靠医生,不能依靠父母,不能依靠任何人,只能依靠自己和上帝。我变得非常虔诚,每天早上都会祈祷:“上帝,请您保佑我。我很煎熬。我想活下去,我想变得健康、强壮、勇敢、聪明。我需要您的帮助。”我还会说“我出院后会做个好孩子”“请您让我尽快好起来吧”之类的话,在白天的时候也会做几次祷告。
我的家人并不信教。我父母从来不去教堂,但他们会鼓励我带弟弟们去。我相信上帝不会杀小孩,但是,每天早上都会有孩子死去,所以每当夜幕降临之时,我就以为是魔鬼来抓孩子了。这时候,怎么做才好呢?每到晚上,我就会向魔鬼祈祷,求它不要选我。我现在还是感到很愧疚,因为每次我都会说:“看,这儿还有这么多孩子呢!虽然他们都是好孩子,但是如果您非要带走一个的话,请不要选我。”接着,我就会把自己蒙在被子底下,然后再睡觉。很久以后我才意识到,我那时其实是在练习自我催眠,因为我每次都能一觉睡到大天亮,也不会做梦。
后来,我完善了这种自我催眠。在纽约大学任教时,我真的在曼哈顿的莫顿·普林斯催眠诊所(Morton Prince Clinic of Hypnotherapy)接受了培训,也用催眠做了很多研究。我在斯坦福大学任教的时候,开了一门关于催眠的大课。我会在课上做很多示范,教授如何积极使用催眠的能力。
领导者和追随者法则
在医院的经历让我变得非常独立。出院后,我又回到了以前住的社区,那里总有孩子在街头拉帮结派。那时的我骨瘦如柴、体弱多病。能够回家,我真的非常高兴。但我走在街上,那些孩子就开始对我大喊大叫、骂我,还追着我跑。当时我不明白他们在喊些什么,但他们说的其实是:“肮脏的犹太混蛋!”我只能不停地跑,比欺负我的人跑得更快。
我最终成了一名优秀的跑者。在高中和布鲁克林学院就读期间,我还当上了田径队队长。我们的接力队打破了当时布鲁克林学院的纪录,我在其中跑最后一棒。
被邻居孩子追打的情况一直持续到了我大概7岁的时候,有一次,我母亲让门卫的儿子在星期天带我去教堂。他是一个名叫查理·格拉斯福德(Charlie Glassford)的非裔美国男孩,就算过了这么多年,我仍然记得他的名字。查理对我母亲说:“我不能带你儿子去教堂,他是犹太人啊!”
我母亲说:“不是的,我们是天主教徒。”
他说:“哦,我的天哪!我们一直以为他是犹太人,还一直在打他呢。”
因为我很瘦,还长了一双蓝色的眼睛和一个大鼻子,看上去很像犹太人。社区里的孩子都来自不同的种族,而我恰恰符合孩子们心中犹太人的形象。这就构成了可怕的偏见。这些孩子大都在7~10岁的年纪,也和我一样住在51街东侧的那条街上。
母亲说我是天主教徒。然后查理说:“好吧,真的抱歉啊!”
后来,这群孩子说:“行,让他入伙吧。”他们有一个入伙仪式。首先,我得和在我之前入伙的那个孩子打一架,一直打到其中一人鼻青脸肿或举手投降为止。打完架之后,我得去偷东西,他们要求我翻窗,去偷便利店里的杂货或者水果店里的水果。偷完东西,我还得爬树,他们把我的运动鞋丢到了树上,让我爬上去把鞋拿下来。最后,我还得去偷窥女士内衣店。他们让我走到一栋大楼下面有个栏杆的地方,在那里抬头就能看进楼上的店里。我得告诉他们我偷窥到了女人的臀部。
当然,我实际上啥都没看见,上面一片漆黑。这就是孩子们弄的一个简单的仪式,远远比不上那些黑帮的所作所为。我入伙了,但我还是那么瘦弱。孩子们当时主要就是在街上玩棍子球。这个游戏只需要一把扫帚和一个橡胶球,不需要手套之类的其他东西。长大点后,我们改打垒球,但垒球就没法在街上打了。另一个可以随便在街上玩的原因是当时没人有车。在那时,孩子们真的是生活和居住在大街上,只要不是上学时间,总能在街上看见孩子们的身影。当然,这种情况现在已经不存在了。
那时,只要一放学,我就会赶紧跑去写作业,然后下楼玩。当时有“弹珠赛季”,每个人在那段时间都会玩弹珠;有“跳房子赛季”;还有“踏板车赛季”,孩子们会把冰鞋放在纸箱或者木制水果箱的下面,做成一辆小型踏板车,特别有创意。我们还会一起玩很多游戏,比如捉迷藏之类的。那真的是个很让人兴奋的地方。吃完晚饭后,根据各家的不同安排,孩子们可能还可以出门玩一两个小时。每到该回去的时候,家长们就会站在窗口叫孩子回家吃饭或睡觉。他们其实很乐意让孩子们露宿街头,因为当时几乎所有的家庭里人都很多,少则三个人,多则六七个人,公寓对于这样的大家庭来说太小了。
我渐渐意识到,世界是由领导者和追随者两类人组成的。经过思考,我发现做一个追随者毫无意义。因为有的时候,就算领导者愚蠢至极,也还是可以强迫你服从他的命令。真正有意义的事情是成为一个做好事的领导者。
于是,从8岁左右,我就开始试着去理解为什么有些孩子能被选为领导者,或主动成为领导者,为什么他们会享有权力。有的时候,大家会说“好吧,让约翰尼来吧”;有的时候,某个人会说“我觉得咱们应该这样做”,然后结果证明他提出的建议非常好。我发现,所有领导者都具备一系列非常简单的特征。他们一般都是第一个站出来说话的人,会有解决问题的办法,也几乎都会有一个高大、强壮的人站在背后,这样他们就不需要面对任何叛乱、反抗或肢体上的冲突了。如果他们知道如何开玩笑的话,那就更好了。我注意到了这些特征,于是开始有意模仿,直到我也具备了这些特征,渐渐地习惯成自然了。
对男人来说,个头也非常重要。在大多数文化中,个子高的人都比身材一般的人或矮个子更受男性尊重,我想即使美国总统也不例外。所以我充分利用了自己的这个优势。就像我说的,后来我在学校里成了孩子们的头儿。我还开始系统地练习田径,对着墙击球,让我的弟弟们接球,并通过练习跑步来增强耐力。我从一个很虚弱的什么都做不了的孩子,变成了一个很强壮的孩子。
我12岁的时候,每个周末都和朋友多米尼克(2)(Dominic)去乡村远足,并在荒野中过夜。那片荒野就是新泽西。走过乔治·华盛顿大桥,然后向右转,就会看到蒂内克、特纳夫莱和克莱斯基尔。那是三个城镇。很明显,现在那里已经到处都是人工建筑了,但当时全是树林。事实上,那里还有溪流和涌出地面的清泉。我们每个周末都去,周五晚上出发,周日晚上回来。我们会带上睡袋,还会搭一个小帐篷。这意味着我每次都得背一个大包,这让我锻炼得更有力气了。母亲玛格丽特也会让我锻炼。那时我们住在圣约翰大街920号一栋公寓的五楼,她会在背包里装满罐头,让我背着来回爬楼梯,锻炼我的肌肉。
过去的背包没有像现在这样的背包架,就只是一个大口袋而已。但我依然背着它锻炼,让身体变得健康、强壮。现在我已经有了一种领袖特征,也就是强壮的身体。还差什么呢?哦,另一件事是我从来都不喜欢男生,我一直都很喜欢女孩子。姑娘们美丽、温文尔雅又体贴。我会从男生那里偷偷溜走,然后和一群女生去滑旱冰。这些女孩是我们班的,她们总是一起滑冰,我也会加入。从这个意义上说,我拥有双重性别。我试着去理解女孩看重的东西是什么,她们是如何彼此相处的。这种方式和男孩截然不同。女孩很少有肢体上的对峙,她们总是用语言解决冲突。我把这项能力也加入了自己的技能库之中,这就说来话长了。
从人见人怕到人见人爱
现在故事终于进展到了北好莱坞高中(North Hollywood High School)。我自信满满、精神焕发地入学。当时我14岁,充满活力。北好莱坞高中是我见过的最美丽的地方。高年级的学生有自己的停车场,人手一辆福特T型车。这种车就好像电影《油脂》(Grease)中展现的那样,拥有铬合金引擎和发动机舱盖。所有女生看起来都很漂亮。她们的打扮完全不像布朗克斯的那些女孩。
我在上课前就到了。那里有一个礼堂,老师都不在。学生们说:“好了,我们准备表演《天皇》(Mikado)。这是一部学生作品,希望大家都能来踊跃参加,角色如下……”我说:“哦,天哪!我太开心了!还有什么能比这更美好呢?”我也喜欢表演,参加过很多戏剧演出。我的记忆力很好,能记住所有台词。我说:“天哪,我一定要试试看!”然后我就去上课了,我笑着在自己的座位上坐下,结果我旁边的同学纷纷站起来换到其他座位去了。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我又去了食堂,说了声“你们好”,然后周围一整桌的人都走开了。这种情况每天都在发生。
大家都躲着我,让我莫名其妙。我一直告诉自己,这不可能是针对我的,我是个好人呀。然而这件事真的每天都在发生,我对此束手无策。我不能把这件事告诉父母,因为自己觉得很窘迫,而且我也想不出他们能帮上什么忙。我慢慢患上了心身哮喘。那时哮喘还没有被视为心身疾病。(3)我家没钱看病,于是我只能整夜咳嗽,几乎无法呼吸,经常不得不缺课。我讨厌这样,因为我喜欢学校,但很明显,我的病是心因性的。学校对我来说曾经是天堂,现在却变成了一个有毒的地方。我的哮喘成了全家人不得不回到布朗克斯的理由。我父亲已经没有活儿干了,只能做一些很卑贱的工作,所以我的病刚好是个借口。
6月,一家人离开了。我们有一辆1939年的雪佛兰小汽车,一家6口挤在一起,开车横跨美国。我们沿着66号公路从洛杉矶开到了芝加哥。我把每天走了多少公里,花了多少钱买汽油、住宿、吃饭等全都记了下来,这些记录我直到现在还保留着。我刚刚拿到了驾照,因为16岁就可以开车了。这是我在北好莱坞遇到的唯一一件好事。父亲让我在每个州开半个小时的车,这就是我的成人礼。然而当我们回到布朗克斯以后,却并没有留在那儿,因为已经没有地方住了。
我们前往费城,和我的教母杰玛姑姑住在了一起。她丈夫是个意大利老头儿,一个砖瓦匠。他说:“在我家,想吃饭就得工作。”他让我们干活,实际上就是搬砖。我们都成了搬砖工,这个工作真的很可怕。后来,我父亲不得不前往纽约找工作。这时,我做了一件让自己深感内疚的事,我说:“爸爸需要陪伴,他一个人去纽约太可怜了。”我说服母亲、兄弟姐妹和姑姑,我应该和父亲一起去。他找工作期间,我们在汽车旅馆租了一间房,但工作很难找。
时值1948年,我重回布朗克斯,和老朋友重聚,我的哮喘也痊愈了。所谓心身疾病就是这样。我从北好莱坞树木繁茂的清新空气中回到肮脏的老布朗克斯,突然间我的心灵却被治愈了。那是在夏天,9月的时候,我回到了布朗克斯的詹姆斯·门罗高中。那时是高三的开始,也就是9月、10月份。我在那里待了两个月,当选为“高年级里最受欢迎的男生”和高年级的学生会副主席。班里有个犹太孩子,是那种会在年鉴里的照片旁边写下很多话的人。他给我写的是:“菲尔(4)副主席高又瘦,蓝眼睛征服女孩心。”我对此记忆犹新。我说:“斯坦利,你写得很棒,太感谢了!”
这个男孩就是斯坦利·米尔格拉姆,和我同班。我们在高年级荣誉班。我说:“斯坦利,你知道吗,最奇怪的是,我刚刚竟然被选为最受欢迎的男生。而在几个月前,我还是全校最不受欢迎的男生呢。”我讲述了那个自己被孤立的故事,说起了我不管怎么做都无力改变任何事情,最后只能离开。那些人为什么要孤立我呢?
我决定不去问了。我加入了棒球队,成了一名中外野手。有一次,我和队友们坐大巴去参加比赛。我想我们去的应该是范·纳斯高中(Van Nuys High School)。北好莱坞在圣费尔南多谷,那所高中就在北好莱坞附近。我问了左外野手一个问题。有时球落在我们之间,我们就必须有所交流,但我现在已经记不清他的名字了。我说:“你能帮我个忙吗?”然后我描述了当时的情况。
“我不明白为什么同学们都不喜欢我。”
他说:“我们不是不喜欢你,是怕你。”
“什么?”我当时身高有一米八,但特别瘦,最多也就68千克。虽然精瘦,但我能打出长球。我接着问:“怕我是什么意思?”
他说:“呃,你是个来自纽约的西西里人。我们以为你来自一个黑手党家庭,可能是个危险人物。”
我大惊:“哦,天哪!”这又是偏见。一开始,我因为被当成犹太人而挨打,现在又因为被认为是西西里黑手党而遭受排挤。我赶紧解释:“不,我和黑手党可没啥关系。”
他说:“好吧,但是已经太晚,没办法挽回了。”
我说:“好吧,管他呢。”
高中好哥们米尔格拉姆
回到纽约的门罗高中。米尔格拉姆说,问题在于:是我从一个不受欢迎的人变成了一个受欢迎的人呢,还是环境改变了呢?我们都认为是环境发生了变化。这很奇怪,因为我们的对话发生在1948年。后来在20世纪60年代早期,米尔格拉姆做了第一个证明情境的力量胜过个体倾向的研究。几年后,我也得出了相同的结论。在米尔格拉姆的实验中,是某个权威命令人们去做错事;而在我的实验中,人们所扮演的角色会鼓励他们以一种专横、暴虐的方式使用权力。这一切都始于高中时期我和米尔格拉姆坐在一起,试图弄明白为什么我在北好莱坞高中受到冷遇。我们都认为这是环境的因素,而不是个人性格的原因。
It doesn't make sense
to be a follower,
it makes sense to be
a leader and then
end up doing good thing.
Dr. Z
做一个追随者
毫无意义,
真正有意义的事情
是成为一个
做好事的领导者。
我们都是情境主义者。用米尔格拉姆的话说就是:在陷入某种情境之前,你又怎么能知道自己会怎么做呢?1948年,他还是个高中生,战争刚刚结束没几年,他担心的依旧是:他和家人会不会被投入集中营?每个人都说:“斯坦利,别傻了。他们是纳粹,我们是美国人。我们不是那种人。”我还记得他的回答:“在陷入某种情境之前,你又怎么能知道自己会怎么做呢?”我敢打赌,在纳粹组织希特勒青年团之前,德国人也说过和我们类似的话。我们总是倾向于认为自己是好人,低估了环境是如何驱使我们做坏事和好事的。我十分赞同这一点。
这就是两个情境主义者最初的温床。我还想补充一句,当米尔格拉姆的研究(5)刚刚起步时,他并没有得到赏识,反而受到了很多关于伦理方面的批评。他一直想成为一名电影制片人。他拍了几部非常好的电影,并亲手制作了一部名为《服从》(Obedience)的纪录片,展示了人们如何反抗权威直至最后屈服。你可以在电影中看到人们的焦虑,看到他们的犹疑与担忧。在心理学的历史上,这是人们第一次看到被试进入实验情境之后受到的负面影响。之前也有一些视频,比如库尔特·勒温(Kurt Lewin)的研究,但并没有负面到这种程度。米尔格拉姆的实验揭示了人性之恶(6)。
后来,我在1971年8月15日至20日做了斯坦福监狱实验,并在美国心理协会的演讲中提到,从某种程度上来讲,这个实验是米尔格拉姆研究的后续,但我们关注的不是个别情境的力量,而是制度和角色的力量,这个研究是关于角色扮演的。米尔格拉姆也在台下,从那以后我们一直保持联系,当时主要是通过电话交流。我参与了他的一些研究的评审。他英年早逝,令人惋惜。1984年,他死于心脏病发作,享年51岁,很遗憾。当时他正在做一些极富创造性的研究。
另一个巧合发生在2015年。当时有一部关于斯坦利·米尔格拉姆生活与研究的电影《实验者》(Experimenter)上映了,恰好在同一时间,也是在圣丹斯国际电影节(Sundance Film Festival)上,关于我的监狱研究的电影《斯坦福监狱实验》也首映了。
在他完成研究50年后、我完成研究44年后,两个高中同学的两项研究都出现在了电影当中。《实验者》讲述了很多有关米尔格拉姆的生活、妻子和孩子们的故事,薇诺娜·赖德(Wynona Ryder)在其中饰演他的妻子。这部电影从更深的层次展现了他的个人背景。电影中有一段关于服从权威研究的精彩剧情,但我觉得这部分在电影中占的时间太长了。他还做了其他一些小研究,比如丢信方法与六度分离理论。但是,当普通观众看过了关于服从权威实验的刺激情节后,就不会觉得这些小研究有什么意思了。在关于这些小研究的部分中演员的表演很出色,但电影的这一部分不够有吸引力。
最后,作为一个小补充,当我在圣丹斯国际电影节上看到这部电影的时候,也和导演见了面。实际上他好像身兼数职,既是编剧也是导演。我问了他一件我觉得非常奇怪的事情。在电影中两次出现了奇怪的东西。第一次是米尔格拉姆离开实验室,穿过一条走廊,对着镜头讲述他关于服从实验的想法,希望实验能产生很大的影响,因为这个实验揭示了人性的黑暗面。这时,一头大象从他的身后走过。那是一头巨大的非洲象,足足有3米多高的那种。
第二次,在后来一个更加奇怪的场景里,米尔格兰姆走出实验室,说道:“1984年。这一年发生了两件事。首先,很明显,乔治·奥威尔(George Orwell)把这一年设为他经典小说的时间背景,这部小说对我来说非常有启发性。其次,我在这一年死去了。”他继续说着话,身后经过了同一头大象。我觉得这一幕毁了整部电影。我问导演:“为什么要这么拍?”他的回答是人们都喜欢大象。我很想说“这是我从一个导演那里听到过的最愚蠢的回答”,但我忍住了。
我还想再说一个关于米尔格拉姆的故事。十几年前,在纽约,似乎是在东部心理协会(Eastern Psychological Association)的会议上,我组织了一次研讨会,主题是著名的社会心理学家和他们的得意门生。
库尔特·勒温、卡尔·霍夫兰(Carl Hovland)、斯坦利·米尔格拉姆、哈罗德·凯利(Harold Kelley),都是已故的著名社会心理学家,我邀请到了他们的学生来谈论他们的生活和贡献。现场观众很多,可能有几百人。有趣的是,约翰·萨比尼(John Sabini)说,与埃利奥特·阿伦森(Elliot Aronson)和利昂·费斯廷格(Leon Festinger)相比,米尔格拉姆从来就没有过多少学生。为什么呢?原因还不太清楚。有可能是因为他不经常提及学生的功劳,比如在服从实验中,他用16~19个不同的实验变量测试了1 000人,但没有一个人被提及。米尔格拉姆没有亲自管理被试,也没有亲自进行那些测试。他邀请了一个高中生物老师来做这些事,但此人也仅仅在脚注中被提了一句。作为一名研究生,你必须发表文章,那是在学术界取得成功的唯一途径。可能大家都听说了米尔格拉姆不愿与人分享聚光灯的光芒。
萨比尼一直在说和米尔格拉姆一起工作是多么美妙的事情,在他讲完之后的提问时间,很多人都举手了。学生们一个接一个地说:“你在胡说什么呀,他是世上最刻薄的老师!”“我讨厌上他的课,讨厌和他一起工作!”当时有三四个学生这样骂了他,然后,又有另一些学生举手说:“你们怎么能这么说?他是最善良、最体贴的人,他的去世让我心碎!”这时我突然插嘴说:“等一下,这不可能啊!你们是什么时候和他一起工作的?你们又是什么时候和他一起工作的?”学生们回答说,分别是米尔格拉姆第一次心脏病发作之前和之后。
很明显,他变了。在心脏病发作之前,他是个“刻薄的老师”;心脏病发作后,他成了一个可爱的人。我没什么证据,但事实如此。我也和他一起工作过。我不知道他的第一次心脏病发作具体是在什么时候,大概是20世纪70年代末或80年代初。他是非常典型的A型人格,很喜欢评价别人,专横跋扈,喜欢占据主导地位。从本质上来说,他是一个有远见的人,无论如何都会获得成功。但现实是他得到的支持很少。他在耶鲁大学做了一项非常了不起的研究,却没有获得终身教职。他那时只是一个新入职的助理教授,得到了很多赞誉,却没有获得终身教职。
后来,米尔格拉姆去了哈佛大学。当时哈佛大学的教员们分成了两派。在这些著名的心理学家中,以戈登·奥尔波特(Gordon Allport)为代表的一半人支持他,另一半人则反对他。他在哈佛也没有获得终身教职。耶鲁和哈佛是他梦寐以求的两个地方,对当时的心理学家来说,学术界的精英都在耶鲁和哈佛。他最终来到了纽约城市大学,这是一所刚刚起步的学校,相对于耶鲁和哈佛来说,这是巨大的退步。作为一个纽约人,他回到了家乡。他充分利用了这一点,开始研究城市压力。在他之前,城市压力根本不算是一个研究主题。
老专家们与他在学术上对峙,不愿意批准他的终身教职,都仅仅是因为伦理问题而已。他们认为大学里不应该发生这种伤害人的事情。反对他的一方以赫伯特·凯尔曼(Herbert C. Kelman)为代表。凯尔曼当时是哈佛大学教授,正在写一本书《服从的罪行》(Crimes of Obedience),基本上关注的是服从的消极一面。用凯尔曼的话说,米尔格拉姆讨论的是:为什么人们会服从一个下达了违背道德良知的命令的权威者?这是一个很基本的问题,也是出于米尔格拉姆对纳粹国家的兴趣。但这些都被忽略了。人们只是说,这个研究违反了伦理,伤害了他人。
糟糕的是,在20世纪60年代的那些日子里,没有人会对被试做事后解说。在米尔格拉姆的研究中,实验时长取决于被试是否一直坚持电击,一次实验可能会持续45~55分钟,于是留给事后解说的时间就所剩无几了。在他的研究中,那个遭到“老师”电击的所谓的“学生”,其实是米尔格拉姆的实验者同谋。实验结束后,无论“老师”是否一步步地将电击强度增加到了450伏,实验者和同谋者都会出来解释说:“嘿,你并没有真的电击他,他是我们的人,我们其实是在研究服从权威的问题。”
因此在某种程度上,被试的罪恶感减轻了,因为他实际上并没有对这个人造成身体上的伤害。然而另一方面,心理上的罪恶感依然存在,因为他的所作所为的确有可能严重地伤害到某个人。令我担心的是,以后不会再有人进行这类研究了。后来,我为米尔格拉姆关于服从权威的新书作序,还在《耶鲁评论》(Yale Review)上发表了一篇文章,讲的都是理解人类天性的重要性。
在米尔格拉姆做实验时,还没有知情同意这种概念,也没有人类被试研究委员会(Human Subjects Research Committee)。事实上在我看来,有一个最违反伦理的研究却从来没有被人贴上这样的标签。那是土耳其心理学家穆扎费尔·谢里夫(Muzafer Sherif)所做的研究,他把穷孩子送到乡下的免费夏令营,家长并不知道自己的孩子参加的其实是一个实验性质的夏令营。在营地里,实验者故意把孩子们分成两个相互对抗的小组,一组叫老鹰队,一组叫响尾蛇队,并在两队之间挑起冲突。
孩子们变得野性十足。这个研究的理念就是制造冲突,然后看看他们如何解决。基本情况是这样的:宿营地水源短缺,孩子们需要凝聚成一支队伍,齐心协作。人们在提到这个研究的时候,总是说它展现了孩子们如何解决组间冲突。但实际上,从实验伦理的角度看,这是在让孩子们彼此仇恨,而且是在一个不可控的环境里。孩子晚上到处乱跑,而辅导员只有寥寥几位。实验过程到底有多糟糕,我们并不清楚,也不知道孩子们是否曾经彼此斗殴。显然,他们曾经相互咒骂。还有一点也很明确,如果阅读原始资料,你会发现一些孩子直到最后还在说“我讨厌响尾蛇队”或者“我讨厌老鹰队”。
我认为,这才是有史以来最违反伦理的研究。这样做是不道德的。家长被欺骗了,毫不知情;孩子们也被欺骗了,并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样的事情。实际上,孩子们深受其害。但奇怪的是,这个研究反倒被认为展示了人们如何解决冲突而非制造冲突,成了心理学史上最重要的研究之一。
1971年,当我决定进行监狱研究的时候,在斯坦福的确有一个人类被试研究委员会。我并不知道它是什么时候成立的,估计应该刚刚成立不久。我被要求填写一份标准表格,描述我们想要做些什么。我还承诺了一些条款,比如:必须提供最低限度的充足饮食;将被试收监必须经过本人同意;实验中会给被试造成一些压力;被试费为每天15美元;研究预计为期两周;还有“如果在任意时间有任何人表示希望退出实验”,我就必须将其释放。
实际上,委员会里真的有人过来,查看了我们在斯坦福的那间地下室。研究是在乔丹楼的地下室进行的,这座楼位于斯坦福主校区的棕榈大道尽头。委员会的人只提醒了一件事:这里只有一个出入口。因为我们把走廊的一端封锁了,在那里架设了摄像机,只在另一端有一扇门。这里没有窗户,当然也没有灯。他们提醒说,必须准备好消防器材,以防失火。这里的确对火灾毫无准备。这是他们最关注的一件事;还有就是我必须把研究计划通知学生健康中心,让他们随时待命,这一点我已经做到了;再就是我必须保证被试的一日三餐。
我对他们说:“除此之外,我们还会让家长过来探访几次,定期召开假释委员会听证会,并邀请一位监狱牧师(7)过来。”这是一个由孩子扮演警察和小偷的实验,每个人都心知肚明,因为被试必须签字认可“我已被告知这是一个怎样的研究”。我们说“囚犯”和“狱警”将会随机分配,被试则说:“我会尽力完成自己的角色,无论研究持续一周还是两周。”如果我没记错的话,知情同意书上并没有写明,在任何情况下,如果他们感觉受不了或者强度太大了,只要说一声“我要退出实验”就可以被释放。
每个学生都填了表。人类被试研究委员会让我们准备消防器材,结果很讽刺,这些器材被“狱警”拿来对付“囚犯”了。那里面可是令人直起鸡皮疙瘩的液态二氧化碳,喷射出的高压气体令对手胆寒。原本作为安全保障的东西,最终却被用于攻击。
在百老汇打工
我和米尔格拉姆高中毕业了。我父亲小学就辍学了,他没怎么上过学,也从来不喜欢学校。在西西里岛,学校的确不怎么讨人喜欢。之后会讲到,我后来在那里成立了一个基金会,每年向高中学生提供进入地方大学学习的奖学金。这件事我已经做了10年。很多人说这纯属浪费时间,在那里,关键并不在于你掌握了多少知识,而在于你认识什么人。接受教育根本没有用,因为黑手党很腐败,有关系的人总能找到好工作,否则你无论怎样都没戏。但这正是我要努力对抗的东西。
父亲说:“现在你毕业了,该去工作了。”
我说:“不,爸爸,这不合理。你看,如果我再拿一个学位,就能挣到更多的钱。”
父亲并不理解这件事的意义。他当时正在做生意,所以说:“也好,那你就能当个会计了。要知道,这些人穿得很漂亮。他们只要负责填好一些表格,然后就能下班了,不需要辛苦劳动。这很适合你。”事实上,他真的鼓励我去一所会计学校,于是我去参加了一次面试,被录取了。
我讨厌当会计,去面试只是为了让父亲高兴。我过去之后,发现那所学校不讲授科学,也没有语言学课程,任何我真正喜欢的东西都没有。我下定决心,自己不能去那儿。此时申请时间已经所剩无几,我家也没有钱,显然不能去一所需要自己承担学费的大学。幸运的是,那时的纽约有着最棒的教育计划。纽约有5个区,每个区都有自己的城市学院,学费全免。要想进入这种学院,只需要在纽约的高中里拿到B以上的平均成绩就行了。在曼哈顿的是纽约城市学院,在布鲁克林的是布鲁克林学院和皇后学院。亨特学院也在曼哈顿,不过那是一所女校。
每个区都有一所学院,简直太棒了!那里有优秀的老师、出色的教育家,无私奉献,孜孜以求。我说服父亲,我要去布鲁克林学院,因为那里是免费的,而毕业之后,我就可以多挣到很多钱。父亲说:“好吧。虽然不情愿,我还是随你去做吧。”但是对我的两个弟弟和一个妹妹,他说:“如果你们考得上,就让你们去。”结果他们都没考上。这真的很让人难过。他们后来都去工作了。尤其可惜的是,我的弟弟乔治学习很好。他上了一所职业技术高中,后来和我父亲一样,在公司里给人做接线、调试电子设备的工作。
然后父亲又说:“你现在可以不给家里挣钱,但也不能花家里的钱。你得自力更生。”
我问:“这是什么意思?”
他说:“你得找份工作。”
我当时住在布朗克斯,从我家到布鲁克林学院要一个半小时,也就是往返要三个小时,花在路上的时间简直无穷无尽。我和好友吉恩·沃尔科夫(Gene Wolkoff)一起找了份工作,他比我大一岁。他说:“嘿,我找到一份很不错的工作,你可以跟我们一起干。”这份工作就是所谓的“摆摊男孩”(concession boy)。曼哈顿的每一家百老汇剧院里都有一个特许经营的摊位,观众一进入剧院,就会有人迎上来问:“您需要寄存礼帽和大衣吗?您需要节目单吗?”在这里可以买到橙汁、可乐、糖果和巧克力,如果当天演出的是音乐剧,还可以买到唱片和乐谱。
我得到了这份工作。干这个的大多是大学生。对大学生来说,这份工作很不错,但也很辛苦。你要早早到岗,穿上制服,把糖果、橙汁还有各种东西全都码放整齐,然后在第一幕和第二幕之间会有大概半个小时可以做自己的事,再接下来又是工作时间,然后在第二幕和终幕之间又有30分钟的自由时间。我们非常努力地工作,还互相激励。一些更年长的孩子显然已经是大学高年级的学生了,他们会负责“罩”着我们。我们问自己:“在这半个小时的自由时间里打算做什么呢?”
剧院周日和周一不开放,因此我们在周二到周六工作,其中周三和周六既有日场也有夜场。我设法排出了自己的时间表,在上课期间少干一点,在暑假里则多干一点。我要去学校上课,但周三有空。这基本上就意味着我每周三有12个小时待在剧院里,每周六也有12个小时。薪水是每场3美元,简直微不足道。也就是说,你忙了一整天,只挣到6美元,还得自备午饭和晚饭。但这可是娱乐行业,从这个意义上讲,这份工作却可以说是棒极了。
我们在百老汇西44号大街的圣詹姆斯剧院(St. James Theatre)工作。圣詹姆斯剧院有着连续很多年场场演出获得成功的纪录,在过去的五六十年里,这里进行了数百场演出,每一场都大获成功。我在那里工作的时候,正在上演的是《失魂记》(Damn Yankees)和《国王与我》(The King and I),还有一整套威廉·S.吉尔伯特(William S. Gilbert)和亚瑟·苏利文(Arthur Sullivan)的节目,以及罗杰斯(Rodgers)和汉默斯坦(Hammerstein)的所有节目(8)。还记得波利斯·卡洛夫(Boris Karloff)演的那部关于海盗的剧吗?总之,节目很丰富。我们可以免费在剧院里看演出。事实上,我们还和街对面另外一家剧院的孩子商量好了时间,互相替班,这样就能看到其他剧院的剧目。当时街对面那家剧院在同一时间正在上演《南太平洋》(South Pacific)。就这样,来自布朗克斯的小男孩第一次看到了百老汇戏剧。这份工作我做了三年,直到大四才不干了,因为我知道自己必须努力学习,拿到优异的成绩,在学术能力评估测试(SAT)里取得高分。
我们都很喜欢这份工作。埋头苦干的同时,我还有另外一个收获,就是学会了怎样管理时间。我必须学会如何充分利用时间,在地铁上读书和写作业。在地铁上,从布朗克斯到华尔街的一路我都只能站着,手里还拿着东西;过了华尔街之后,地铁里就空一些了,于是我大约能有半个小时的时间用来学习。我学会了怎么利用时间,压缩时间,迅速切换,在剧院里也是这样。
我们都很享受戏剧,还把剧本也学会了。我们会互相搭戏,表演《国王与我》中安娜和暹罗国王之间的对白。我们还学会了时刻准备好迎接失误,每当有演员摔倒或者接不上词,对我们来说都是一次很好的启发。而且,由于所有演出都非常成功,在每百场演出之后就会举办一场演职员工的聚会,每个人都会收到邀请,包括女服务员,也包括摆摊男孩。我们真的能面对面地见到罗杰斯和汉默斯坦、尤·伯连纳(Yul Brynner)、格特鲁德·劳伦斯(Gertrude Lawrence),后来还有黛博拉·蔻儿(Deborah Kerr),以及演出了《彼得·潘》(Peter Pan)的雷·博尔格(Ray Bolger)。那真是一个了不起的时代,我从此有了一段独一无二的经历。
社会活动初体验:采访少数族裔
说回到布鲁克林学院。当开始大一新生的生活时,我对心理学真的非常感兴趣,因为我从小就在研究它了,不是吗?我分析过领导者和追随者的特征,思考过情境的力量,还体验过一场心身疾病。可以说,我从小就是一个直觉型的儿童心理学家了。
其实我完全没有读过心理学方面的书籍,只有自己的亲身经验。还有一件事要提一下。无论在世界上哪个角落的贫民区长大,都会遇到这样一种人,他们的职业就是诱骗小孩子做坏事,以此来赚钱:偷盗、贩毒、吸毒,还让女孩子出卖身体。这种人始终存在。他们甜言蜜语,耍帅扮酷,能言善辩,极富“魅力”。一般来说,他们会给孩子很多钱,或者表现得很欣赏这些孩子,总之是先送给你一些特殊的东西,甚至可能会是棒球、棒球手套或者棍子球。然后陷阱就出现了:“没事,我就是想让你帮忙把这个包裹带到两个街区外的凯利街,在那里你会见到一个戴这种帽子的人,把包裹交给他,然后他会给你一个信封,你把信封拿回来就行了。”
然而有时候,在那里等着的会是警察的线人,于是你就被捕了,只能进监狱。为了让你管好嘴,那些人还会威胁你。可想而知,孩子们被吓坏了。我曾有一些非常好的朋友,他们都是很好的孩子,却受到了金钱的诱惑,明知不对却还是做了坏事,有些人因此进了监狱或少管所,而监狱内的种种对他们产生了很多持久的不良影响。但也有一些人,比如我,并没有去做那些坏事。
于是这也成了我童年的一次心理学分析任务:是什么让孩子们选择了站在善恶界限的两边?那些跨到了界限另一边的孩子,与我、吉恩、怀蒂·科恩哈贝尔(Whitey Kornhaber)、桑尼·梅森(Sonny Mason)等孩子有什么不同?然后我开始想到,即使作为一个孩子,我也受到了父母和主日学校老师的引导,有着自己的信仰。在出院时,我有着一颗虔诚之心。我真的很想去圣安塞姆天主教学校(St. Anselm's Catholic School)读书,只可惜我们家负担不起,因为当时在天主教学校读书需要交一点学费,还要自己买教材、铅笔等物品,而我家里根本买不起这些东西。但我们每周日都会去望弥撒,兄弟姐妹一起去。周二或周三教会还有课外活动,我也会积极地参与。事实上,去布鲁克林学院上大学时,我还一直戴着一个十字架。后来我看到一张田径队时期的照片,自己也吓了一跳。我完全不记得自己在大学里跑步时还戴着十字架了。我一直是个很虔诚的孩子。
我经常会扪心自问一些关于善恶的基本问题:为什么孩子们会屈服于诱惑?为什么他们会变坏?现在,大一学期开设了心理学入门课。我选了这门课,准备好了受到教育、感受喜悦。结果这是我有生以来上过的最无聊的一门课!我讨厌它,每一讲都讨厌。部分原因在于,20世纪50年代的心理学本身就很无聊。其内容有大鼠跑Y字迷宫,有大学生坐在记忆鼓前学习无意义音节,还有大脑如何编码颜色。没有任何一讲是有意思的。还有一种叫作“多选题”的考试,这是我在高中时从未遇到过的。我是个很优秀的学生,有着近乎过目不忘的记忆力。针对某个问题我会在卷子边缘写道:“如果按照课本第470页,这里应该选A;如果按照老师在课堂上说的,这里应该选B。”当然了,正确答案不是这么写的,于是这道题我得了零分。
我去找老师抗议,她说:“抱歉,你得学会怎么考试。”这次考试我得了C,这辈子我就得过这么一次C。哦,不对,我初中的书法课也得了C。所以这是我这辈子第二次得C,而我曾经是以最优等生的荣誉身份毕业的。因此我恨透了心理学,恨透了人们称为心理学的那种东西。我很快就转向了社会学和人类学。在布鲁克林学院有一点很好,那就是在社会科学中开设了一门实验性质的课程,有点类似于尝试性课程,它讲授人类学、社会学、心理学、经济学、政治科学,针对每一门学科进行大约两周的讲座。
我爱上了人类学,因为学校里有一位叫费利克斯·格罗斯(Feliks Gross)的波兰心理学家,他讲到了第二次世界大战时的犹太社区,还讲到了人类学家布罗尼斯拉夫·马林诺夫斯基(Bronislaw Malinowski)在克拉科夫周边山区进行的研究。我成了格罗斯的研究助理。这段经历很美好。然后我就开始学习人类学和社会学。老师们正在研究的都是大问题,如关于原子弹伦理学的问题。
那时,老师鼓励我们去做实地研究。1948年前后,波多黎各的糖类作物歉收。波多黎各政府为所有想要前往美国纽约的人提供了单程票,成千上万的波多黎各人移民而来。很多人到了曼哈顿的哈莱姆区,后来那里被称为“西班牙哈莱姆”,其他人则来到南布朗克斯。二战后,穷人的生活富裕了一些,因为工作遍地都是。南布朗克斯的犹太人一直是最有钱的,现在变得更加富裕,开始从南布朗克斯向北布朗克斯转移。他们迁往佩勒姆湾,那里有一些特殊的项目工程。
于是,在南布朗克斯空出了大量便宜的公寓。一些波多黎各人搬到了那里。与此同时,非裔美国士兵并不想回南方,因此也纷纷搬家,他们唯一可以住的地方也只有南布朗克斯。于是,波多黎各人和非裔美国人为了争夺底层工作机会,发生了大量冲突。我在两边都有朋友。我开始研究布朗克斯这两个弱势群体之间的整体动力学和偏见问题,研究方法主要是访谈,对象是黑人、波多黎各人,还有社区、教堂和商店里的其他人。我和一小组人一起进行了这项工作,然后由我将之写成了研究报告。这是第一个有关弱势群体间动力学的研究,当时其他所有的研究都是在优势群体与弱势群体之间展开的。大约是在大二或者大三的时候,我的这篇论文发表了。
这件事让我明白了必须学会聚焦自己的想法,并将其写出来分享,没有被分享出去的观点成不了好观点。我因为这项研究得到了一些推荐信。另外,那时我还意识到,在1948年的大选中,共和党和民主党都没有关注这里的选区,没能争取波多黎各人或黑人的选票。这毫无道理。在我看来,这些群体显然正在持续扩大,不仅在布朗克斯,也在西班牙哈莱姆。为什么没有人鼓励他们投票,或者告诉他们投票的重要性呢?唯一对他们有吸引力的政党其实是社会党。
当时的我并没有涉足政治,因为根本没这个时间。但我会去参加各种集会,进行记录并加以分析。社会党人试图争取到黑人和西班牙裔的签名,让他们加入社会党。我能够看出他们表达自己立场时所采取的方式的优势和劣势。我仍然记得,他们告诉人们,那些主流政党忽视了一个即将变成大选区的地方。那时是1948年,奇怪的是,直到2016年,共和党依然没能意识到这一点。
心理学,二见钟情
就这样,我眼看就要开始上大四了。我不记得自己有没有再选修过其他心理学课程,也许有过吧。到了大四那年,我最好的朋友杰拉尔德·普拉特(Gerald Platt)对我说:“我需要你帮我个忙。”
我说:“什么事?”
他说:“为了修完我的心理学专业,我必须上一门研究方法课。可我讨厌研究方法,心理学的其他一切我都喜欢。”
我说:“但是我讨厌心理学。”
他说:“帮我个忙吧。这门课必须分组做研究,我知道你是这方面的高手。你想要什么尽管说。”
于是我们一起选修了那门课,他讨厌那一切,我却很喜欢。我们现在是真正在做研究了。那门课的老师非常严格,尤其是打分的时候。每周我们都会重复一个经典实验,收集数据,管理10~20名被试,还要提交一份报告:原始研究是什么样的,我们是怎么做的,进行了哪些修改,数据和结果是什么,是支持还是反对了原始研究。我真的非常喜欢这一切。我们往往会在研究中收集两倍乃至三倍数量的被试数据。到最后我说:“哦,我的天哪,这就是我想做的事!”普拉特则说:“哦,我的天哪,我讨厌这些事!”
在大四这一年,普拉特转到了社会学专业,我则转到了心理学专业。普拉特去了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后来到哈佛大学任教,与塔尔科特·帕森斯(Talcott Parsons)共事,成了社会科学史和历史传记的专家。我则努力选修了尽可能多的心理学课程,但数量依然远远不够。
本科即将毕业了,我申请了很多学校的研究生。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故事。我特别想去耶鲁大学,因为听说那里的心理学系很棒。但是我初出茅庐,那里的老师一个也不认识,只是在人格心理学课上,我知道了那里有两位心理学家——尼尔·米勒(Neal Miller)和约翰·多拉德(John Dollard),因为我们人格心理学课所用的教材就是他们两人写的。
重要的是,耶鲁大学离布朗克斯只有两小时路程,而其他学校都要远得多。我大概申请了十几所学校,大部分都成功了。当然,我需要全额的助教奖学金,或者类似的东西。我在布鲁克林学院拿到了一小笔助学金,还获得了种种荣誉。每所学校都有了回复,只有耶鲁杳无音信,既没有接受也没有拒绝。于是我决定去明尼苏达大学,真不敢想象,我要是真的到了那里会被冻成什么样子。做出这一选择的原因在于,那里有一个研究者叫斯坦利·沙克特(Stanley Schachter),是库尔特·勒温的学生,还曾经跟利昂·费斯廷格一起工作,而费斯廷格在那时已经是我的偶像了。我记不清沙克特是打电话还是写信联系我的了,好像是他写信给我,说明尼苏达大学就是我要找的地方。他是一个纽约人,对我说:“我们这里需要你。要知道,我们在做一些非常有意思的研究。我正准备开启一个新项目,研究有关亲和的心理学。”于是在所有学校中,我选择了那里。当时的我甚至都不知道明尼苏达州在哪里。我好像也拿到了哈佛大学的录取通知,但没有获得助学金或奖学金。
我已经把同意书准备好了,邮票就放在桌子上。1954年4月14日,我接到了耶鲁大学的K. C.蒙哥马利(K. C. Montgomery)打来的电话。
他说:“我经耶鲁大学心理学系授权,打电话问你一些问题。你已经决定好去哪所学校了吗?”
我说:“是的,我打算去明尼苏达大学。”
他说:“你已经把同意书寄出去了吗?”
我说:“还没有。”
他说:“为什么不再等一等呢?现在有一个机会,也许可以让你上耶鲁,有兴趣吗?”
我说:“有!耶鲁是我的首选。”
他说:“好的。明天来曼哈顿的纽约客酒店(New Yorker Hotel)找我。那里正在举办一场心理学大会,我们在一楼的酒吧见面。一定要在10点整到。”
我10点整到了那里,穿着自己最好的衣服。顺便说一句,当时我可是布朗克斯的时尚先锋,也就是说,我穿着蓝色小山羊皮皮鞋、吊带裤,还有比利·艾克斯汀(Billy Eckstine)同款的大翻领、细细的领带,以及一件小山羊皮的夹克,真是超级酷炫。我还系着一条钥匙链,一直垂到膝盖上,末端挂着我的美国大学优等生荣誉学会(Phi Beta Kappa)会员钥匙。在布朗克斯,这身行头是最酷的,然而当我到了耶鲁之后,这样打扮看起来就像个笑话。我见到了蒙哥马利,他已经点了两杯马丁尼酒。在那个年代,人们真的很能喝酒,当然这只是大体来说,但心理学家们的确会经常在聚会上喝到酩酊大醉。
他说:“我想问你三个问题。第一个问题:你知道怎么用大鼠做实验吗?”
我思考了一下,回答说:“知道。”我们系里的确有老鼠,得拿着扫帚使劲儿打。不过后面这句我没说出口,只是回答“我当然知道”。
他说:“你知道怎么搭建实验设备吗?”
我问:“什么类型的设备?”
他说:“比如笼子。”
我说:“这个我当然会。”其实我的意思是我父亲什么都能造。
然后他又说:“你能在这个暑假就开始工作,还是说你已经有其他计划了?”
我说:“没有,这个暑假我都闲着。”
他说:“好的。我在此批准你为耶鲁大学心理学系的一年级研究生,你和我一起工作,可以拿到全额助教奖学金,大概是每年1 500美元,且学费全免。”
我简直不敢相信,大喜过望地问道:“真的吗?”
他说:“是的,千真万确。”
然后我说:“但我从来没收到过你的回信,既没有接受也没有拒绝。”
他说:“这就说来话长了。”我知道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他现在不想谈这个。接下来他说:“好了。现在赶紧去大会会场,尼尔·米勒将在12点发言,总结他10年来关于奖赏和惩罚的研究。”
我跑进了会场,见到了尼尔·米勒,那个即将成为我偶像的人。他正在讲述的研究真是激动人心,以动物和人作为研究对象,研究奖赏和惩罚。而且自始至终,他一再提及自己的研究生:“在这项研究中,我和某某学生一起发现了某某结果。”我心想,天哪,这就是我希望与之共事的人,因为他显然在为学生们的职业前途着想。最后我果然和尼尔·米勒一起做了研究。我们的研究发表在一本重要期刊上,我是第一作者。
说回我申请耶鲁的故事。当时我很奇怪为什么之前没能收到耶鲁大学的回信,没有接受也没有拒绝。这是怎么回事呢?蒙哥马利说:“咱们等会儿再说这个。”但他始终也没说。很不幸,蒙哥马利患有重度抑郁症,在我读研的第二年自杀了。系主任一直瞒着我这件事。我必须花费大量的时间搭建大鼠的笼子,通过各种各样的实验来研究动物的探索行为。这是一个正在持续发展的新兴领域,但我对同类研究知之甚少。课余时间我完全住在了大鼠实验室里,还要分析数据、写报告。蒙哥马利交给我一系列项目,却疏于监管,因为他不断在耶鲁医院进进出出。很遗憾,我们之间没能建立友情。我也明显看出了有什么事情不对劲儿,但并不知道问题有多严重。
我做了两三年的大鼠实验,然后转向了社会心理学,最终以一项社会心理学研究毕业。第一年和我一起工作的有卡尔·霍夫兰、杰克·布雷姆(Jack Brehm)、罗伯特·科恩(Robert Cohen)、欧文·萨尔诺夫(Irving Sarnoff)和哈罗德·凯利。凯利后来在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成为一位著名的社会心理学家。
1959年我毕业时,向国际心理学大会提交了一篇论文。那次大会是在德国波恩举行的,是战后的第一次国际性会议。论文被采纳了,于是我有了第一次漂洋过海的经历。我前往德国,在大会上介绍了自己的论文。我只讲了12分钟,但极为成功。然后我们参加了一天结束后的招待会。我和哈罗德·凯利一起上了一辆出租车,自从研一那年之后我就没见过他了。这次简短的对话我至今记忆犹新。
我说:“哈罗德,你知道吗,对于我们心理学家中的犹太人来说,在战后这么短的时间就重返德国,一定很不容易。负面感受太多了。我敢打赌这里仍然有很严重的反犹情绪。”
我们聊了一会儿,然后他说:“天哪,这肯定和你来耶鲁时的感觉一样,那时大家都认为你是黑人。”
我说:“你说什么?”
他说:“你不知道吗?”
“知道什么?”
他说:“我们之所以那么晚才录取你,原因就在于系里有一半人认为,你是个黑人或者是个混血儿,你的推荐信一定是夸大其词了。你很可能会把事情搞砸,而我们不想冒这个险,因此不想录取你。另一半人则说应该让你入学,因为系里从来没有招收过黑人学生,你会是第一个,就当是个试验,我们可以看看你的表现如何。双方难以决断。”
这件事归根结底就是,当时的耶鲁大学心理学系无法决断,是否应该招收一个有可能是黑人的学生,虽然他以最优异的成绩从一所顶尖大学本科毕业,获得过总统奖,还在毕业之前就发表了一篇论文。于是他们把这件事暂且搁置起来,再也不提了。
我对凯利说:“简直难以置信!”
他说:“天哪,原来你不知道。真抱歉,我还以为已经有人告诉你了。”
当时事情是这样的。蒙哥马利招收了一个名叫戈登·鲍尔(Gordon Bower)的学生,但此人在最后时刻决定选择明尼苏达大学,因为明尼苏达有一个特别的科研项目。于是蒙哥马利空出了一个助教奖学金的职位和一大笔钱,而此时每个人都已经被接受或拒绝了,只有我还悬而未决。他之所以来找我,是因为除了我之外,他已经找不到其他研究助理了。就是这么回事。现在回头想想,他为什么非要当面问我那几个问题,而不能在电话里问呢?他明明可以在问完之后说:“好的,我明天跟你见面,咱们喝一杯,庆祝一下。”
我敢肯定,如果我真的是黑人,他是不会收我的。虽然并没有证据能证明这一点,但后来我思考过这件事。为什么他不能直接告诉我我被录取了,好让我高兴一下?为什么他一定要等见面之后再说呢?我想,唯一合理的原因就是如果我是个黑人,他就会编造一些理由:“那个……我并不确定你是不是合适的人选,也许明尼苏达更适合你。”整件事太古怪了,我敢肯定就是这么回事。
但是他们为什么会认为我是黑人呢?这么说吧,到处都是间接证据。首先,在那个年代,你要在申请时附上照片,表明你是不是少数族裔。我是个穷孩子,每个申请的学校都要寄一张照片,而我申请了很多所学校,于是就选择了漫画书封底广告上那样的照片,因为它100张只要10美元。跟其他申请人的专业照片比起来,这种廉价照片又暗又模糊,把我的照片和其他人的放在一起,就显得我格外黑。而且我还留了小胡子,并且穿着比利·艾克斯汀式的衬衫。这是首要原因。
其次,我在表格里填写的爱好是听爵士乐、去鸟园爵士(Bird Land)之类的爵士乐俱乐部,最喜欢的书也是关于爵士乐的故事。我还是美国全国有色人种促进会(NAACP)布鲁克林分会的秘书,这其实只是因为我的一位叫查尔斯·劳伦斯(Charles Lawrence)的老师是美国全国有色人种促进会的领导,他问我愿不愿意加入。我还是田径队的队长。我发表的论文是关于黑人和波多黎各人之间的冲突的。事情都串在了一起,真是顺理成章。如果不是黑人,有谁会刚好做了所有这些事呢?于是有人得出结论:“这是一个尽了自己最大努力的黑人孩子。但是,在布鲁克林学院努力是一回事,在耶鲁则是另一回事了,他是无法成功的。”做出这样的推论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也是情有可原的。
直到10年后,耶鲁大学心理学系才接纳了第一名黑人研究生,也就是我的朋友詹姆斯·琼斯(James Jones)。在我毕业之后,他们又花了10年时间才终于招收了一个其他少数族裔的研究生。这很奇怪,也很可笑,但实际上是个令人难过的故事。
这是我第三次因为刻板印象受到歧视了。在童年时,我因为被当成了犹太人而受到歧视;在高中,我因为被当成了西西里黑手党而受到歧视;在耶鲁,我因为被当成了黑人而受到歧视。我从耶鲁大学毕业后,在布朗克斯的纽约大学找到了工作。当时我依然很穷,找了一辆厢式货车,把我在耶鲁的那些东西搬到布朗克斯的一间公寓。我和弟弟从货车上往下搬东西。那是一个炎热的夏日,我们额头上系着头巾。有路人看到了我们,说:“天哪,这些波多黎各人真是到处搬家。”要知道,我们并不是波多黎各人。这是第四次了。犹太人、西西里黑手党、黑人、波多黎各人,我真是什么人都当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