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信托在中国
北洋军阀时期,信托即已传入中国
20世纪初,现代信托从日本传入中国。1913年,日本人在东北发起设立的“大连取引所信托株式会社”,被认为是在中国最早出现的信托机构。1917年,上海商业储蓄银行设立保管部,开始了中国人独立经营金融性信托业的历史。1921年8月,中国第一家内资专业信托投资机构——中国通商信托公司在上海成立。
1936年,全国共有信托公司11家,还有42家银行兼营信托业务。
新中国信托之肇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至1979年之前,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金融信托没有得到发展。改革开放前夕,整个国家百废待兴,急需引进外资。为此,1979年10月,在邓小平同志的亲自倡导和批准下,前国家副主席荣毅仁(时任全国政协副主席)创办了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现中信集团的前身),标志着新中国信托业的恢复和国家金融体制的改革。此时的信托,作为政府对外融资的窗口,背负着重大的历史使命,开始探寻引进外资建设社会主义的新渠道。
1980年之后,各专业银行纷纷开设信托部,之后又将信托部改为专业银行全资附属的信托投资公司。当时,国内经济建设迫切需要加强与国际资本的合作,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吸引外资,将国际资金筹集到国内,因此,该阶段的信托机构主要是对外融资的窗口,背负着冲破旧的金融体制、做改革开拓者的历史使命。[1]所以,此时的信托机构虽然冠以“信托”之名,实际上经营的并非真正意义上的信托业务,大多数还是银行的信贷业务。即使向来被视为信托业务的所谓“信托存贷款”,其实与银行的信贷业务也并无二致,只有“信托”之名,而无“信托”之实。
更有甚者,为了维持和扩张所谓的“信托存款”,各信托机构还纷纷从其他金融机构低利拆借资金,并以“信托贷款”的方式,高利投放到计划外的基建项目甚至非生产项目上。这导致大量计划内的信贷资金转化为计划外资金,严重冲击了国家的信贷计划。
那时的信托机构既可以从事证券业务,也可以从事投行、代理、自营等业务,因此有人形容其业务“无所不能,无所不包”。正因如此,信托业时常发生不规范事件,积聚了大量的风险。信托业的改革迫在眉睫。
信托业的六次大整顿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深化,国家先后于1982年、1985年、1988年、1993年、1999年,对信托业进行了五次大规模整顿。特别是始于1999年的第五次整顿,被认为是信托业一次脱胎换骨式的变革。此次整顿让众多规模小、资不抵债的问题信托公司一律退出,最后重新注册的信托公司仅保留了不到60家。[2]
2007年7月18日《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的颁布,标志着信托业“一法两规”管理框架的确立,也意味着第五次整顿的结束,此后,中国信托业进入了新的时代。“一法两规”指的是2001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以下简称《信托法》)、2001年1月10日颁布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后于2002年6月5日修订,2007年3月1日被新管理办法替代)、2002年7月18日施行的《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后于2007年3月1日被新管理办法替代)。
2006年年底信托业的第六次整顿,促进了信托业法律体系的完善。2007年3月1日,新修订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后于2009年2月4日修订)施行。2010年8月24日,《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施行。至此,信托业形成了“一法三规”的法律架构。此后,监管部门又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监管法规。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使我国信托业逐渐进入了健康发展的快车道。
信托业的六次大整顿
2007年3月1日,《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施行,明确将集合资金信托投资门槛调整为100万元人民币。因为信托理财可以提供相对固定的收益,还有隐性保本承诺(也就是常说的“刚性兑付”),所以,信托成为“土豪”们的最爱。与此同时,通道类信托业务让信托成为除银行之外的另一个融资平台。之后,我国信托业的规模呈现出爆炸式的增长。
中国信托业新发展
2012年年底,信托业受托管理资产为7.47万亿元,保险业总资产为7.35万亿元,信托业超越保险业成为中国金融行业的第二大支柱,仅次于银行业。
2018年4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共同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资管新规”),提出了严控风险的底线思维,要求减少存量风险,严防增量风险。于是,信托业开始主动收缩业务规模,调整发展重点,优化资产质量。
2018年,信托业受托管理资产同比下降13.5%,为近十多年来第一次出现下滑。在经历了2018年较大幅度的调整之后,2019年信托业资产规模下降幅度明显变小。2020年,信托行业积极响应监管号召,持续压降资产规模,2020年一季度信托业规模延续2018年以来的下滑态势,但是降幅持续变小。
信托业资产管理规模(单位:万亿元)
(资源来源:中国信托业协会官方网站)
在资产管理领域,信托公司是唯一可以横跨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实业投资三大领域的金融机构。信托公司通过信托集中起来的资金,利用制度优势整合相关行业最优质资源,同时灵活运用债权、股权和物权等三大投资手段,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有效降低投资风险,实现投资人收益的最大化。
回到本章开始的那个问题:为什么在英美等西方发达国家,信托被当作一种财富管理和传承的重要工具,而在国内,信托被多数人当作一种投资理财的工具呢?
信托起源于英国13世纪的用益制度,这意味着,信托是作为遗嘱、遗产安排等财产转移制度而出现的。[3]可是在改革开放一开始,中国的信托制度是为了吸引国际投资。也就是说,在发展初期,我国的信托业走的就是一条不一样的发展之路,冠信托之名,未行信托之实,导致投融资业务一直是信托的主营业务。这便是一直以来信托被很多人定位为高端理财工具的原因。
如今,随着国内高净值人群年龄的增长,财富传承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同时,国内信托业也正在回归本源,从商事信托逐渐向民事信托倾斜。信托制度不仅为高净值客户提供投资增值服务,也开始在家族财富管理和传承方面发挥其制度优势。古老的信托工具必将在新时代下的中国焕发出更闪耀的光彩。
小问题
如何介绍信托的历史?
起源
信托在中国
趋势
[1] 刘晓飞,孙嘉薇。我国信托业的整顿及问题[J].哈尔滨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0(6).
[2] 钟加勇。信托业面临第六次整顿[J].商务周刊,2004(7).
[3] 刘鸣炜。信托制度的经济结构[M].上海:上海远东出版社,2015:158.